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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处西南的贵州少数民族聚居区民间融资有其自身特点。本文以贵州省黔东南台江县几个苗族村寨的调查为基础,分析民间借贷基本情况及特征,认为当地民间借贷满足了边远苗族村寨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成为正规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补充,提出了规范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民间融资的建议。
【关键词】西部 少数民族聚居区 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据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监测,2011年贵州民间借贷利率上升,三季度达到最高值,四季度有所回落,年末借贷利率较年初上涨12.7%,81.8%的借贷发生在下半年,民间融资需求逐步趋旺。
台江县位于黔东南中部,地处苗岭山麓,清水江畔。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部倾斜,为典型高原山地地貌,面积1206平方公里。县辖8个乡镇,161个村(居)委会,总面积为1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3195亩。居住着苗、汉、侗等十多个民族共14.5万人,其中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7%,有“天下苗族第一县”之称。受不同民族聚居区的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民族聚居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异。
一、黔东南台江县民间借贷基本情况及特征
课题组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拱镇四柳寨、展喜寨以及新寨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了167户农村家庭,以期大致了解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的情况。
本次调查的村寨没有农村基金会、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过去苗族有一种体现村民互助精神叫“合会”的民间借贷形式,而本次走访也没有发现,民间借贷类型多是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借贷行为。
(一)民间借贷行为发生普遍
对走访的167户家庭的问卷调查及口头采访表明,有139户有借贷关系,占抽样总量的83.23%(调查仅对当前有借贷行为的农户做出统计,曾经有债权债务关系但已解除或终止的不作统计)。139户家庭民间借入总额为58.75万元,占借款总额的64.36%,民间借贷规模远高于正规金融。
(二)民间借贷资金额度较小
从借贷金额看,1万元以上的借贷比例比较低,占8.3%,1万元以下的占91.7%。通过家庭收入与借贷金额相关性分析,显示农民家庭年收入与贷款金额呈负向联系,说明当地经济落后,越穷的人需要借的钱更多。
(三)民间融资主要用于生活用途
苗族聚居村寨的封闭性,使其经济发展缓慢,近年来,外出打工的年轻人越来越多,村寨中常见的是老人和儿童,民间借贷多具互助性质,当地苗民融入资金主要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开支,购买或装修房屋和其他情况而发生的借款等消费领域。调查中生活性资金借贷约占借款总额的72.33%,其中购买和装修房屋在生活性资金借贷比例最大,约占借款总额的41.27%。而生产性资金借贷仅占借款总额的33.16%,其中以农业生产经营用途最大,约占借款总额的27.53%。
(四)民间融资有较强的民族文化特征,很少发生借贷纠纷
我们调查的几个苗族聚居村寨在远离城市的边远山区,几个村寨都建在山林中并向山上延伸,近十来年才开始通车,苗民世代以村寨为单位聚居,他们不仅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而且有长期独立发展的历史,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生存环境,使他们更注重亲情、人情。民间借贷活动发生的范围较小,具有较强的地域性、血缘性。借贷活动往往发生在亲朋好友、乡里乡邻之间,借贷时一般都没有约定期限,只以借款人的信用为担保,所以一般没有成文的借款合约。在调查中,零利率借贷数占借贷总数比例达到70%以上。因为同宗同族的渊源,苗民们在他人遇到困难时,往往都会积极无偿地借给资金,目的是当自身遇到该类事情时可以得到更多人的帮助,而且因害怕违约受到亲戚、朋友的排斥,通常都能有钱就还,还款大部分是打工收入,还款率较高,很少发生经济纠纷。
总之,贵州少数民族村寨民间金融已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本次调查的几个村寨民间融资的发展程度较低,与发达地区的民间融资相比,仍处于较低的发展阶段。
二、少数民族聚居区民间借贷的影响
(一)民间借贷满足了边远苗族村寨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们调查的几个苗族村寨隶属于台江县台拱镇,台拱镇有农业、建设银行营业所、农信社营业所各一家。当苗民们有就医、子女上学、建房、购置农药等需用钱时很少选择到这些正规金融机构,因为银行贷款要经过长时间、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核和审批,而且由于贫困的村寨生活条件较差,经济环境欠佳,还款能力和信用观念不强,融资规模小,风险高,农村信用社出于风险考虑,不愿投放信贷资金。相比正规金融,民间借贷手续简单、多数发生于本族内部,彼此熟悉,借款人依靠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诚信作保障,方便快捷,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资金,筹资成本通常低于正规金融。我们发现贵州少数民族聚居区民间借贷的运行是健康的,在一定程度上在改善了农民家庭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了他们的未来收入能力,进而促进民族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
(二)民间借贷成为正规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补充,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
调查中发现有少数经济条件好的苗民在台拱镇上自己开商店、跑运输,他们在创业和急需周转资金时也大都依赖民间融资。因为抵押能力本来就有限的苗民家庭无法利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资源,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时,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市场化改革使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的重点向赢利能力较高的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也难以成为其金融支持的对象。因而民间融资为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为地区经济增长做出了直接贡献,也间接地支持了本地区的劳动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三)民间融资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促使正规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由于民间融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个体私营企业,就不可避免地争夺着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侵蚀正规金融机构的部分信贷市场,瓜分其盈利,增加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同时促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积极主动地开发符合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需求的、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金融新功能和新手段。推动农村信用社运用灵活多样的储蓄信贷方式,简化的贷款操作程序,创新的信贷品种,吸收农村闲散资金,正确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正规渠道。 三、规范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民间融资的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融资
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规范的合同条款、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合理的税负、纠纷处理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内容,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积极引导民间融资从地下走上地面,将民间借贷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之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同时,政策方面可对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给予特殊优惠,譬如对零利率的民间借贷免费登记和免税,对低于国家基准利率的民间借贷在登记和纳税时给予减免一半费用的扶持。
(二)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强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贵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苗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年纪较大的妇女有的甚至不会汉语,只能说苗语,更谈不上金融知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外界的影响,大部分年轻人走出大山外出打工,由于环境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大部分没读过高中,对警惕、识别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较弱,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加强对广大群众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就更为重要。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和深入苗乡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活动,向苗民们介绍有关民间融资的知识和法律、政策规定,使苗民自发地规范自身的借贷行为,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加快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流回正规金融体系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资金的欠缺是发展的主要困难之一。为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招商引资,引导银行增加信贷投入等措施来实现基础设施和部分项目的建设。而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招商引资难度较大,民间借贷资金在银行“体外”循环,阻碍了银行信贷的扩展,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间融资交易规模较小,参加者相对分散,应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使分散的、隐蔽的民间融资活动走向公开化、正规化,以低利率的特性开展业务,引导部分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加大正规金融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消除广大农户贷款难的烦恼。
(四)拓展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应强化人民银行对农信社支农的政策引导,规定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增加对中小客户的信贷投人;积极拓展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扩大票据融资的范围和比重;设计适合少数民族地区需要的金融产品,如山林、土地类贷款,住、行、用、医疗等方面消费信贷等;尽快开办信托、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吸引民间资金流向银行。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 2011年贵州省金融运行报告[R].2012.
[2] 台江县人民政府网:台江概况[EB/OL].(2009-09-11)[2011-2-9] http://www.gztaijiang.gov.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33720&wbtreeid=2770.
[3] 徐媛媛.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发展探析[J]. 发展·月刊,2011(1):102-103.
[4] 雷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借贷发展问题思考[J].甘肃金融,2008(10):34-37.
基金项目:贵州大学人文社科项目《贵州农村民间融资问题调查与研究》
作者简介:熊晓炼(1971-),女,苗族,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经济、货币银行。
(责任编辑:刘晶晶)
【关键词】西部 少数民族聚居区 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据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监测,2011年贵州民间借贷利率上升,三季度达到最高值,四季度有所回落,年末借贷利率较年初上涨12.7%,81.8%的借贷发生在下半年,民间融资需求逐步趋旺。
台江县位于黔东南中部,地处苗岭山麓,清水江畔。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部倾斜,为典型高原山地地貌,面积1206平方公里。县辖8个乡镇,161个村(居)委会,总面积为1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3195亩。居住着苗、汉、侗等十多个民族共14.5万人,其中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7%,有“天下苗族第一县”之称。受不同民族聚居区的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同民族聚居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异。
一、黔东南台江县民间借贷基本情况及特征
课题组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拱镇四柳寨、展喜寨以及新寨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了167户农村家庭,以期大致了解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的情况。
本次调查的村寨没有农村基金会、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过去苗族有一种体现村民互助精神叫“合会”的民间借贷形式,而本次走访也没有发现,民间借贷类型多是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借贷行为。
(一)民间借贷行为发生普遍
对走访的167户家庭的问卷调查及口头采访表明,有139户有借贷关系,占抽样总量的83.23%(调查仅对当前有借贷行为的农户做出统计,曾经有债权债务关系但已解除或终止的不作统计)。139户家庭民间借入总额为58.75万元,占借款总额的64.36%,民间借贷规模远高于正规金融。
(二)民间借贷资金额度较小
从借贷金额看,1万元以上的借贷比例比较低,占8.3%,1万元以下的占91.7%。通过家庭收入与借贷金额相关性分析,显示农民家庭年收入与贷款金额呈负向联系,说明当地经济落后,越穷的人需要借的钱更多。
(三)民间融资主要用于生活用途
苗族聚居村寨的封闭性,使其经济发展缓慢,近年来,外出打工的年轻人越来越多,村寨中常见的是老人和儿童,民间借贷多具互助性质,当地苗民融入资金主要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开支,购买或装修房屋和其他情况而发生的借款等消费领域。调查中生活性资金借贷约占借款总额的72.33%,其中购买和装修房屋在生活性资金借贷比例最大,约占借款总额的41.27%。而生产性资金借贷仅占借款总额的33.16%,其中以农业生产经营用途最大,约占借款总额的27.53%。
(四)民间融资有较强的民族文化特征,很少发生借贷纠纷
我们调查的几个苗族聚居村寨在远离城市的边远山区,几个村寨都建在山林中并向山上延伸,近十来年才开始通车,苗民世代以村寨为单位聚居,他们不仅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而且有长期独立发展的历史,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生存环境,使他们更注重亲情、人情。民间借贷活动发生的范围较小,具有较强的地域性、血缘性。借贷活动往往发生在亲朋好友、乡里乡邻之间,借贷时一般都没有约定期限,只以借款人的信用为担保,所以一般没有成文的借款合约。在调查中,零利率借贷数占借贷总数比例达到70%以上。因为同宗同族的渊源,苗民们在他人遇到困难时,往往都会积极无偿地借给资金,目的是当自身遇到该类事情时可以得到更多人的帮助,而且因害怕违约受到亲戚、朋友的排斥,通常都能有钱就还,还款大部分是打工收入,还款率较高,很少发生经济纠纷。
总之,贵州少数民族村寨民间金融已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本次调查的几个村寨民间融资的发展程度较低,与发达地区的民间融资相比,仍处于较低的发展阶段。
二、少数民族聚居区民间借贷的影响
(一)民间借贷满足了边远苗族村寨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们调查的几个苗族村寨隶属于台江县台拱镇,台拱镇有农业、建设银行营业所、农信社营业所各一家。当苗民们有就医、子女上学、建房、购置农药等需用钱时很少选择到这些正规金融机构,因为银行贷款要经过长时间、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核和审批,而且由于贫困的村寨生活条件较差,经济环境欠佳,还款能力和信用观念不强,融资规模小,风险高,农村信用社出于风险考虑,不愿投放信贷资金。相比正规金融,民间借贷手续简单、多数发生于本族内部,彼此熟悉,借款人依靠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诚信作保障,方便快捷,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资金,筹资成本通常低于正规金融。我们发现贵州少数民族聚居区民间借贷的运行是健康的,在一定程度上在改善了农民家庭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了他们的未来收入能力,进而促进民族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
(二)民间借贷成为正规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补充,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
调查中发现有少数经济条件好的苗民在台拱镇上自己开商店、跑运输,他们在创业和急需周转资金时也大都依赖民间融资。因为抵押能力本来就有限的苗民家庭无法利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资源,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时,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市场化改革使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的重点向赢利能力较高的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也难以成为其金融支持的对象。因而民间融资为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为地区经济增长做出了直接贡献,也间接地支持了本地区的劳动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三)民间融资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促使正规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由于民间融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个体私营企业,就不可避免地争夺着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侵蚀正规金融机构的部分信贷市场,瓜分其盈利,增加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同时促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积极主动地开发符合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需求的、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金融新功能和新手段。推动农村信用社运用灵活多样的储蓄信贷方式,简化的贷款操作程序,创新的信贷品种,吸收农村闲散资金,正确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正规渠道。 三、规范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民间融资的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融资
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规范的合同条款、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合理的税负、纠纷处理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内容,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积极引导民间融资从地下走上地面,将民间借贷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之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同时,政策方面可对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给予特殊优惠,譬如对零利率的民间借贷免费登记和免税,对低于国家基准利率的民间借贷在登记和纳税时给予减免一半费用的扶持。
(二)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强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贵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苗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年纪较大的妇女有的甚至不会汉语,只能说苗语,更谈不上金融知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外界的影响,大部分年轻人走出大山外出打工,由于环境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大部分没读过高中,对警惕、识别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较弱,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加强对广大群众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就更为重要。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和深入苗乡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活动,向苗民们介绍有关民间融资的知识和法律、政策规定,使苗民自发地规范自身的借贷行为,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加快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流回正规金融体系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资金的欠缺是发展的主要困难之一。为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招商引资,引导银行增加信贷投入等措施来实现基础设施和部分项目的建设。而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招商引资难度较大,民间借贷资金在银行“体外”循环,阻碍了银行信贷的扩展,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间融资交易规模较小,参加者相对分散,应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使分散的、隐蔽的民间融资活动走向公开化、正规化,以低利率的特性开展业务,引导部分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加大正规金融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消除广大农户贷款难的烦恼。
(四)拓展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应强化人民银行对农信社支农的政策引导,规定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增加对中小客户的信贷投人;积极拓展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扩大票据融资的范围和比重;设计适合少数民族地区需要的金融产品,如山林、土地类贷款,住、行、用、医疗等方面消费信贷等;尽快开办信托、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吸引民间资金流向银行。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 2011年贵州省金融运行报告[R].2012.
[2] 台江县人民政府网:台江概况[EB/OL].(2009-09-11)[2011-2-9] http://www.gztaijiang.gov.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33720&wbtreeid=2770.
[3] 徐媛媛.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融资发展探析[J]. 发展·月刊,2011(1):102-103.
[4] 雷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民间借贷发展问题思考[J].甘肃金融,2008(10):34-37.
基金项目:贵州大学人文社科项目《贵州农村民间融资问题调查与研究》
作者简介:熊晓炼(1971-),女,苗族,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经济、货币银行。
(责任编辑: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