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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临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的调查研究,探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类型及取得的成效,简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研究 对策 临朐县
近年来,临朐县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深化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有益探索,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临朐县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起步较早的县市之一。截止2010年6月底,临朐县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52家,涉及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6980万元,吸纳成员13000户,辐射和带动非成员农户31658户。
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自身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传统产业、优势产品,组织农民开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在传统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专业,推动了"一村一品"的形成,涌现出一大批种植专业村、镇和养殖专业村、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带、产业群和高档次的产业基地,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全县已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商标,有了自己的品牌。合作社获得优质农产品认证1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9个,绿色食品5个。临朐蜂业合作社的“康宝”牌蜂产品、城关樱桃合作社的“月华”牌大樱桃、寺头红香椿合作社的“春早”牌红香椿等一批品牌名扬省内外,增强了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提供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发挥集中采购和规模销售优势,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农业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资金、信息、技术等是长期制约农民致富的问题。在资金上,社员之间、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可以相互支持,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大户资金相对雄厚,可以按照章程规定为普通社员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帮助社员解决资金、信息、技术等制约因素,提高了生产效益。
三是提高了农民自身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为社员开展技术服务,提高了社员的技能和素质,培养了一批科技人才,加快了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速度,为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奠定了良好基础。如汇龙山核桃专业合作社与山东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研发薄皮核桃,建成了600亩育苗基地,合作社成员达到300多户,带动周边农户2000多家。
在发展的同时,临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结构形式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力。
绝大多数合作社的产品仍处在粗放生产阶段,种植业类合作社没有实行集中连片种植,建立专业生产基地统一种植的更少,养殖类合作社也往往是由一家一户分别散养,合作社只负责提供饲料、技术服务和联系销售。这种生产方式,使得标准化生产的要求难以实施,生产过程缺乏监督约束,从而很难生产出符合要求、整齐划一的标准产品。
二是组织规模小,经济实力薄弱。
临朐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是“一村一品”格局,一般会员(社员)数量在100户以内,种植业合作组织辐射范围一般为一个村或相邻几个村,养殖业一般不超过一个镇。相当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仅有10多名会员,辐射带动的农户也仅20-50户左右,有的一村之内就有几个专业合作社。会员数量少,辐射范围小,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发挥集群优势。
三是内部运作不规范。
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多数流于形式,合作社内部财会、经营、决策等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特别是在会员管理、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民主决策等制度上体现尤为突出。
四是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据调查,到目前为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扶持措施中,国家只出台了减免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其他优惠政策还没有统一规定,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自行确定,运作不规范,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各地由于财政状况不同,扶持力度很不平衡。临朐属于国家财政扶貧县,县、镇(街道)财政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很少,难以达到扶持引导的目的;金融扶持政策还不配套。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在促进临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关键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积极提升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
围绕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坚持标准化生产入手,重点在生产技术和市场准入两个方面,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强化自律管理,在合作社内部实行统一农业投入品和种子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严格按照“绿色”、“无公害”生产标准和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一方面,要强化品牌意识,根据产品特色,注册自己的商标,加强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另一方面,要严格生产标准,健全生产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测保障机制,保证产品质量;再是要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冒充假劣产品进入市场,维护品牌信誉。
二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联合。
专业合作社要发挥联合的优势,必须打破区域界限,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社员范围,增加会员数量。相同产品的专业合作社,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议、合同形式,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社或行业协会,壮大合作力量,形成“农户+合作社+联合合作社(行业协会)”的合作模式。
三是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
确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全面推行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合作社收益、支出等所有账目,让社(会)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经营者与所有者同一”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农民社员必须在合作组织内部占有绝大多数股份,经营大户、龙头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作为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应超过总股金的20%,以防止合作社盈余过分向少数人集中,一般会员难以真正享受到合作组织带来的好处。
四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税收、资金的扶持上,将扶持政策由普遍扶持向重点扶持转变,由现金扶持向项目扶持转变,由补助向奖励转变。中央应出台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目录,对合作社绿色基地、加工厂、检测设备和直销超市等项目建设予以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合作社推进农业标准化。
五是拓宽筹资融资渠道。
鼓励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等社员向合作社扩大投资。加强社社联合,鼓励合作社间开展资金互助活动。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间实行“产业互补、资金互助、融资互保”。有机整合资金、土地、资产和品牌等各种要素,收集齐全各种证件手续,进行登记造册,价值评估,作为抵押财产;采用社员联保、订单质押等方式,迎合金融机构要求,确保贷款顺利。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研究 对策 临朐县
近年来,临朐县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深化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有益探索,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临朐县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起步较早的县市之一。截止2010年6月底,临朐县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52家,涉及种植、养殖、林业、农机服务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6980万元,吸纳成员13000户,辐射和带动非成员农户31658户。
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自身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传统产业、优势产品,组织农民开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在传统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专业,推动了"一村一品"的形成,涌现出一大批种植专业村、镇和养殖专业村、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带、产业群和高档次的产业基地,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全县已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商标,有了自己的品牌。合作社获得优质农产品认证1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9个,绿色食品5个。临朐蜂业合作社的“康宝”牌蜂产品、城关樱桃合作社的“月华”牌大樱桃、寺头红香椿合作社的“春早”牌红香椿等一批品牌名扬省内外,增强了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提供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发挥集中采购和规模销售优势,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农业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资金、信息、技术等是长期制约农民致富的问题。在资金上,社员之间、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可以相互支持,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大户资金相对雄厚,可以按照章程规定为普通社员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帮助社员解决资金、信息、技术等制约因素,提高了生产效益。
三是提高了农民自身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为社员开展技术服务,提高了社员的技能和素质,培养了一批科技人才,加快了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速度,为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奠定了良好基础。如汇龙山核桃专业合作社与山东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研发薄皮核桃,建成了600亩育苗基地,合作社成员达到300多户,带动周边农户2000多家。
在发展的同时,临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结构形式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力。
绝大多数合作社的产品仍处在粗放生产阶段,种植业类合作社没有实行集中连片种植,建立专业生产基地统一种植的更少,养殖类合作社也往往是由一家一户分别散养,合作社只负责提供饲料、技术服务和联系销售。这种生产方式,使得标准化生产的要求难以实施,生产过程缺乏监督约束,从而很难生产出符合要求、整齐划一的标准产品。
二是组织规模小,经济实力薄弱。
临朐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是“一村一品”格局,一般会员(社员)数量在100户以内,种植业合作组织辐射范围一般为一个村或相邻几个村,养殖业一般不超过一个镇。相当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仅有10多名会员,辐射带动的农户也仅20-50户左右,有的一村之内就有几个专业合作社。会员数量少,辐射范围小,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发挥集群优势。
三是内部运作不规范。
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多数流于形式,合作社内部财会、经营、决策等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特别是在会员管理、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民主决策等制度上体现尤为突出。
四是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据调查,到目前为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扶持措施中,国家只出台了减免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其他优惠政策还没有统一规定,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自行确定,运作不规范,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各地由于财政状况不同,扶持力度很不平衡。临朐属于国家财政扶貧县,县、镇(街道)财政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很少,难以达到扶持引导的目的;金融扶持政策还不配套。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在促进临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关键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积极提升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
围绕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坚持标准化生产入手,重点在生产技术和市场准入两个方面,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强化自律管理,在合作社内部实行统一农业投入品和种子的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严格按照“绿色”、“无公害”生产标准和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一方面,要强化品牌意识,根据产品特色,注册自己的商标,加强品牌宣传,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另一方面,要严格生产标准,健全生产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测保障机制,保证产品质量;再是要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冒充假劣产品进入市场,维护品牌信誉。
二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联合。
专业合作社要发挥联合的优势,必须打破区域界限,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社员范围,增加会员数量。相同产品的专业合作社,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议、合同形式,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社或行业协会,壮大合作力量,形成“农户+合作社+联合合作社(行业协会)”的合作模式。
三是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
确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全面推行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合作社收益、支出等所有账目,让社(会)员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经营者与所有者同一”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农民社员必须在合作组织内部占有绝大多数股份,经营大户、龙头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作为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应超过总股金的20%,以防止合作社盈余过分向少数人集中,一般会员难以真正享受到合作组织带来的好处。
四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税收、资金的扶持上,将扶持政策由普遍扶持向重点扶持转变,由现金扶持向项目扶持转变,由补助向奖励转变。中央应出台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目录,对合作社绿色基地、加工厂、检测设备和直销超市等项目建设予以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合作社推进农业标准化。
五是拓宽筹资融资渠道。
鼓励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等社员向合作社扩大投资。加强社社联合,鼓励合作社间开展资金互助活动。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间实行“产业互补、资金互助、融资互保”。有机整合资金、土地、资产和品牌等各种要素,收集齐全各种证件手续,进行登记造册,价值评估,作为抵押财产;采用社员联保、订单质押等方式,迎合金融机构要求,确保贷款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