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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是其哲学理论、道德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因立论新颖,且与已成为官方主流思想的程朱理学中的知行观相悖,自提出后受到诸多怀疑,批评之论时出。本文试图在简述“知行合一”的基本内容与王阳明提出这一理论的立言宗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批评论断,恢复与发掘其中的伦理意蕴。
[关键词]知行合一 伦理意蕴 王船山、孙中山对“知行合一”的批评
[中图分类号]B24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9-0055-02
一“知行合一”的内容
(一)知行本体
正德三年(1508),王阳明谪至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最后“中夜忽大悟”,尔后“体验探求,在更寒暑”凭依记忆与六经四字相印证,终于确信宋儒格物之说是错误的,并由此确立了他一生的学问基调。
次年正德四年(1509),贵州提学副使席书聘请王阳明讲学于贵阳书院,《年谱》记载:“是年先生始论知行合一,席元山书提督学政,问朱陆异同之辨,先生不语朱陆之学,而告之以其所悟,书怀疑而去。明日复来,举知行本体,征之五经诸子,渐有省,往复数日,豁然大悟”(《全书》三十二,第446页)
王阳明在贵州初提知行合一时,曾受到普遍怀疑,王阳明自己说过:“昔在贵阳,举知行合一之教,纷纷异同,罔知所入”(《年谱》庚午条),关于知行合一的详细阐述首见于《传习录》上徐爱所录:
爱因未会先生知行合一之训,与宗贤惟贤往复辩论,未能决。以问于先生。先生曰:“试举看”。爱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人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看你只恁的便罢。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全书》一,第38页)
知与行是儒家道德实践理论的一对重要范畴。陈来先生在其著作《有无之境——王阳明的哲学精神》中认为,在宋代理学中,与知相对的行并不是用来泛指一切行为的,主要是指人对既有知识的实践或实行。另一方面,知的意义相对较宽,因为知既是名词,又是动词,从而知不仅指主观形态所表现的知识,而且也可以指求知的行为。
在宋儒的知行讨论中,“真知”是一个重要观念,“真知”包含了“必行”在其中。当宋儒以“真知”指主体必定将所知付诸践履,以与常人之“知”相区别的时候,在概念上是清楚的。但当王阳明在真知的意义上使用知的概念时,这个真知的知与常人的如何区别,就需要一个分疏。
陈先生认为,“知行本体”就是王阳明用来代替真知的概念。并认为“本体”指本来意义,是说知与行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一切使知行分裂的现象都背离了知行的本来意义。按照知行的本来意义,知包含了必能行,这是知行本体,也是真知行。
丁为祥教授在其论文《王阳明“知行合一”三指》中说:“这里的“本体”并不是与“功夫”相对的概念。惟一合理的解释是:它们都指知与行本来的不可分割关系。说“知行功夫”,是指“知行合一”作为人生修养的功夫与渗透其中的人生本体相对而言;说“知行本体”,则是指知与行的本然关系而言,虽然具体指谓不同,但在知与行的不可分割上其涵义则是同一的。”①
两位的说法不尽相同,但意思是相差无几的,在王阳明那,知行在本来意义上就是合一的,不可分割的。
(二)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知
陈来先生认为,“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知”是“知行合一”说的第一个表述。“真知即所以为行”当指真知必能行,这个思想承自宋儒。而这两个命题值得注意的特点是在“不行不足谓之知”。他认为“不行不足谓之知”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这里的“知”指道德意识的自觉程度而言。王阳明说过“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孝弟?”(《传习录》上,《全书》一,第38页)就是说,当“知”用于德行谓词“孝”“弟”等时,不可能与行没有联系,只能对在伦理实践中从事过此类活动的人使用“知孝”“知弟”。
第二个意义则指一般知识活动而言。王阳明说:“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同上)。又说“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路岐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先知路岐之险夷者邪?”(《答顾东桥书》,《全书》二,第53页)
《答顾东桥书》是《传习录》中所录一长文,王阳明针对友人顾东桥的质疑,对自己的思想做了深入的阐释,一一回应了友人的疑问,知行问题是其中一个方面,此文还涉及到其他许多王阳明思想中的重要问题。我认为不应将这两句话拆开来各自分析,他们是一个整体。“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之知”。前后两个知都是指“真知”而言。
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论,引来了当世和后人的批评和质疑。
二、对“知行合一”的批评
(一)王船山的批评
王陽明在谈到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时,曾作了如下解释:“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需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传习录下》,《全书》,96页)
王船山对王阳明销行入知的趋向,提出了批评:“若夫陆子静,杨慈湖,王伯安之为言也,吾知之矣。彼非谓知之可后也,其所谓知者非知也,而行者非行也。知者非知,然而犹有其知也,亦倘然若有所见也。行者非行,则确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为行也。以知为行,则以不行为行,而人之伦,物之理,若或见之,不以身心尝试焉。”(《尚书引义
[关键词]知行合一 伦理意蕴 王船山、孙中山对“知行合一”的批评
[中图分类号]B24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9-0055-02
一“知行合一”的内容
(一)知行本体
正德三年(1508),王阳明谪至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最后“中夜忽大悟”,尔后“体验探求,在更寒暑”凭依记忆与六经四字相印证,终于确信宋儒格物之说是错误的,并由此确立了他一生的学问基调。
次年正德四年(1509),贵州提学副使席书聘请王阳明讲学于贵阳书院,《年谱》记载:“是年先生始论知行合一,席元山书提督学政,问朱陆异同之辨,先生不语朱陆之学,而告之以其所悟,书怀疑而去。明日复来,举知行本体,征之五经诸子,渐有省,往复数日,豁然大悟”(《全书》三十二,第446页)
王阳明在贵州初提知行合一时,曾受到普遍怀疑,王阳明自己说过:“昔在贵阳,举知行合一之教,纷纷异同,罔知所入”(《年谱》庚午条),关于知行合一的详细阐述首见于《传习录》上徐爱所录:
爱因未会先生知行合一之训,与宗贤惟贤往复辩论,未能决。以问于先生。先生曰:“试举看”。爱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人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看你只恁的便罢。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全书》一,第38页)
知与行是儒家道德实践理论的一对重要范畴。陈来先生在其著作《有无之境——王阳明的哲学精神》中认为,在宋代理学中,与知相对的行并不是用来泛指一切行为的,主要是指人对既有知识的实践或实行。另一方面,知的意义相对较宽,因为知既是名词,又是动词,从而知不仅指主观形态所表现的知识,而且也可以指求知的行为。
在宋儒的知行讨论中,“真知”是一个重要观念,“真知”包含了“必行”在其中。当宋儒以“真知”指主体必定将所知付诸践履,以与常人之“知”相区别的时候,在概念上是清楚的。但当王阳明在真知的意义上使用知的概念时,这个真知的知与常人的如何区别,就需要一个分疏。
陈先生认为,“知行本体”就是王阳明用来代替真知的概念。并认为“本体”指本来意义,是说知与行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一切使知行分裂的现象都背离了知行的本来意义。按照知行的本来意义,知包含了必能行,这是知行本体,也是真知行。
丁为祥教授在其论文《王阳明“知行合一”三指》中说:“这里的“本体”并不是与“功夫”相对的概念。惟一合理的解释是:它们都指知与行本来的不可分割关系。说“知行功夫”,是指“知行合一”作为人生修养的功夫与渗透其中的人生本体相对而言;说“知行本体”,则是指知与行的本然关系而言,虽然具体指谓不同,但在知与行的不可分割上其涵义则是同一的。”①
两位的说法不尽相同,但意思是相差无几的,在王阳明那,知行在本来意义上就是合一的,不可分割的。
(二)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知
陈来先生认为,“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知”是“知行合一”说的第一个表述。“真知即所以为行”当指真知必能行,这个思想承自宋儒。而这两个命题值得注意的特点是在“不行不足谓之知”。他认为“不行不足谓之知”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这里的“知”指道德意识的自觉程度而言。王阳明说过“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孝弟?”(《传习录》上,《全书》一,第38页)就是说,当“知”用于德行谓词“孝”“弟”等时,不可能与行没有联系,只能对在伦理实践中从事过此类活动的人使用“知孝”“知弟”。
第二个意义则指一般知识活动而言。王阳明说:“知痛必已自痛了方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饥必已自饥了,知行如何分得开”(同上)。又说“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路岐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先知路岐之险夷者邪?”(《答顾东桥书》,《全书》二,第53页)
《答顾东桥书》是《传习录》中所录一长文,王阳明针对友人顾东桥的质疑,对自己的思想做了深入的阐释,一一回应了友人的疑问,知行问题是其中一个方面,此文还涉及到其他许多王阳明思想中的重要问题。我认为不应将这两句话拆开来各自分析,他们是一个整体。“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之知”。前后两个知都是指“真知”而言。
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论,引来了当世和后人的批评和质疑。
二、对“知行合一”的批评
(一)王船山的批评
王陽明在谈到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时,曾作了如下解释:“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需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传习录下》,《全书》,96页)
王船山对王阳明销行入知的趋向,提出了批评:“若夫陆子静,杨慈湖,王伯安之为言也,吾知之矣。彼非谓知之可后也,其所谓知者非知也,而行者非行也。知者非知,然而犹有其知也,亦倘然若有所见也。行者非行,则确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为行也。以知为行,则以不行为行,而人之伦,物之理,若或见之,不以身心尝试焉。”(《尚书引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