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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4日至28日,中国国家文物局、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其主要目的是针对中国政府正在进行的故宫明清皇家陵寝、天坛、颐和园等三个遗产地的维修保护做法,研究探讨既符合国际标准又适合中国文物建筑特点的木结构文物保护维修理念与原则。
近几年来,随着北京“人文奥运”文物保护工程的全面启动,包括故宫明清皇家陵寝、天坛、颐和园等世界文化遗产在内的一系列文物维修工程相继开展。在再现清朝康乾盛世辉煌的目标指引下,明清故宫的维修工程,按照历史原貌先后复建了毁于上个世纪初期的建福宫景区;完成了武英殿建筑群的修复和午门等主体建筑的系列维修工程;目前正进行太和殿、太和门、慈宁宫、寿康宫、神武门等中轴主体建筑的维修工程。天坛全面完成了神乐署建筑群的修复与开放;开展了对祈年殿、祈年门、皇乾殿、东西配殿等核心建筑的维修工程,全面纠正了1971年大修时的一些错误做法,院内的水泥地面全部换为传统的青砖,外檐的彩画全部除掉重新手绘,一些不符合乾隆时期的手法和材料被改正。颐和园从2002年以来,修复了历史上著名的耕织图等建筑景区,2005年开展了对佛香阁、长廊、智慧海等主体建筑的维修保护工程,更换了脱落断釉的瓦件,恢复了油饰彩画等。
虽然中国有关部门声称,所有的维修行为都是严格按照世界遗产公约所制定的“不改变历史建筑原状”和“保持历史真实性”的原则,依照历史资料,采用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组织施工,均取得恢复其历史原貌的效果。但是,中国政府对此三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维修保护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做法,还是引起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的关注,认为其中有不符合有关国际宪章和世界遗产公约对遗产地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的做法。
其实自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7届大会以来,世界遗产中心就对上述三个遗产地所面临的城市发展压力、旅游压力以及缺少必要的缓冲区和有效的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质疑,要求中国政府加强对三处遗产地的缓冲地带的法律保护,制定并完善遗产地管理规划。于是在世界遗产中心的推动下,北京市根据三个遗产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外围现状环境,定了这些遗产地的景观缓冲控制面积。对故宫缓冲区东部区域进行了大规模的搬迁、整治工作,恢复了部分皇城水系,改善了故宫外围的传统环境。开展了天坛西侧南中轴线的环境整治工作,拆除了坛墙内外自上个世纪初期形成的各类建筑物,复建了永定门城楼,修复了西侧坛墙。为保持和恢复颐和园周边的历史环境,先后完成了北宫门、青龙桥、西苑及西南区域环境的治理,为保护颐和园西部缓冲区内的历史景观,将横穿颐和园及玉泉山之间的一条由数座铁塔组成的高压电缆线全部入地,有效地保护了颐和园西部传统的自然景观。同时,还制定了故宫保护规划总体大纲。
2005年,在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9届大会上,世界遗产中心指出三处遗产地的一些重要维修做法,中国政府没有寻求遗产中心的建议,并派出了专家组对遗产本身所受到的影响进行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的结果认为,修复工程很多程度上改变了建筑物的整体外观,而且工程进展迅速。
2006年,世界遗产中心在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0届大会上指出,目前进行的维修“过于仓促,缺乏能够指导修复工作的文件依据和明确原则”。要求中国政府明确给出三个遗产地进行的建筑色彩修复工作所遵循的文件依据以及其保护工作所适用的原则。同时要求中国将风险预防与旅游管理纳入故宫的保护规划,制定适合颐和园和天坛世界遗产保护规划。鼓励中国与其他东亚国家合作,联合进行在保证世界遗产真实性的前提下的木结构表面色彩修复研究。于是有了此次会议的召开。
在会议中,被专家们广泛提起的是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因会议召开地在威尼斯,而被业内统称为《威尼斯宪章》。宪章规定“保护与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其所规定的古代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指导原则,被概述为“最少干预原则”,成为之后有关国际文件和宪章共同遵循的原则。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会议上阐述了中国文物建筑保护中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他指出,“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是中国长期文物保护理论与实践总结,中国专家一贯认为古建筑的价值在于历史原貌,其保养维修目的是延年益寿,修缮要坚持“四个保存”的原则,即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保存原来的建筑结构、保存原来的建筑材料和保存原来的工艺技术。他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进一步阐释了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它包括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两方面内容。保存现状体现了《威尼斯宪章》的最少干预原则,以日常保养为主,只对出现险情的文物建筑局部使用防护加固和原状整修手段;恢复原状指出于文物建筑整体或残存局部的安全考虑而使用重点修复手段,要有可信依据,并经严格论证方可实施。他说,我们只是历史的传承者,以崇敬前人、相信后人的负责态度,在保护前人建筑成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同时,也将建筑的延承性忠实地留传给后人,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职责。
中国工程院士傅熹年则提到了中国最卓越的建筑教育家、建筑历史学家梁思成教授在1964年提出的维修历史建筑的“整旧如旧”原则。梁思成主张经过维修的古建筑在消除病害、恢复结构安全稳定、延长寿命的同时,要仍能保持其历史风貌,看去仍是一座古建筑,只是经过修缮后显得“老当益壮”而已。他反对把经过修缮的建筑变得“焕然一新”,以致古意尽失,“返老还童”,宛如一座仿古的新建筑。要在最大限度地保存其历史信息的前题下,尽量低调处理人为的干预。
其实无论是早期的“整旧如旧”,还是现在的“不改变文物原状”,在理论上都是一脉相承的,与国际上有关文件、宪章的最小干预原则保持着完全的一致性,关键是采取何种做法来体现“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
会议期间,代表们考察了三个遗产地修复现场,听取了修缮情况介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代表们认可了中国在维修过程中的一些做法,认为中国在维修过程中注意到了保护遗产的延续性和多样性,遗产本身的真实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是也看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修复工作信息的不够透明,修复后的屋顶过于鲜亮,特别是对建筑外表面的重新油漆所造成的千篇一律的外观引起了代表们的批评。对于天坛、颐和园,在修复时对建筑物内外彩绘表面统一进行翻新处理的做法,代表们表示了遗憾,认为要保存现有彩绘涂层,这样才能有助于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层次。代表们还注意到尽管使用了传统工艺,但是一些近期油漆的表面涂层在迅速地退还,有的表面甚至开始脱离。
在会议最后形成了《北京文件》。文件指出,在修复中要充分认识到遗产的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遗产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要考虑到每一个遗产的文化和历史特殊性,绝不能按照固定的或标准化的方法进行。在干预工作或修复工程之前,要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所依据的理论方法并详述如何进行执行和监督。修复工作的每一个阶段以及所使用的材料和方法都应当记录归档,要以分析和批判性报告的形式编制内容准确的文件资料,并配以图纸、复印件、图片、绘图等。修缮与修复的目的是不改变诸如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原料、应用与功能、位置与环境以及传统知识体系、口头传统与技艺、精神与情感等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完整性必须保证体现其全部价值所需因素的相当一部分得到良好的保存,包括意义重要的建筑物历史层次。应当将材料、构件和彩绘表面的替换或更新降至合理的最小程度以便最大限度地保留住历史材料。在外表面保护中,首要考虑的应当是保留尽可能多的材料真实性,重新上漆应当仅限于那些历史层次已经消失得难以保护的情况,只有在进行试验和证实之后才可以使用新材料和新工艺,而且绝不能对古迹遗址造成破坏。只有在特别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有选择地对个别以前的建筑在原址上重建,任何情况下,重建既不能篡改城市或景观的整体环境,也不能破坏现存的历史构造。文物古迹的管理必须针对日常保护与保养、监测、风险管理以及日常的展陈需要,必须要将其纳入相关的城市和农村规划法规和规划过程中。展陈是保护过程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涉及对文物古迹承载能力的分析以及在讲述故事和展示文物时所使用的方法和媒介,需要对北京目前面临的惊人的旅游压力进行进一步的规划和具体的管理以降低其负面影响。对中国世界遗产地的培训应当着重放在《世界遗产公约》的实施;世界遗产地的管理;以及更好的保护世界遗产地而改进保护方法和技术。这些将成为指导中国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的指导性原则。
近几年来,随着北京“人文奥运”文物保护工程的全面启动,包括故宫明清皇家陵寝、天坛、颐和园等世界文化遗产在内的一系列文物维修工程相继开展。在再现清朝康乾盛世辉煌的目标指引下,明清故宫的维修工程,按照历史原貌先后复建了毁于上个世纪初期的建福宫景区;完成了武英殿建筑群的修复和午门等主体建筑的系列维修工程;目前正进行太和殿、太和门、慈宁宫、寿康宫、神武门等中轴主体建筑的维修工程。天坛全面完成了神乐署建筑群的修复与开放;开展了对祈年殿、祈年门、皇乾殿、东西配殿等核心建筑的维修工程,全面纠正了1971年大修时的一些错误做法,院内的水泥地面全部换为传统的青砖,外檐的彩画全部除掉重新手绘,一些不符合乾隆时期的手法和材料被改正。颐和园从2002年以来,修复了历史上著名的耕织图等建筑景区,2005年开展了对佛香阁、长廊、智慧海等主体建筑的维修保护工程,更换了脱落断釉的瓦件,恢复了油饰彩画等。
虽然中国有关部门声称,所有的维修行为都是严格按照世界遗产公约所制定的“不改变历史建筑原状”和“保持历史真实性”的原则,依照历史资料,采用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组织施工,均取得恢复其历史原貌的效果。但是,中国政府对此三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维修保护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做法,还是引起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的关注,认为其中有不符合有关国际宪章和世界遗产公约对遗产地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的做法。
其实自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7届大会以来,世界遗产中心就对上述三个遗产地所面临的城市发展压力、旅游压力以及缺少必要的缓冲区和有效的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质疑,要求中国政府加强对三处遗产地的缓冲地带的法律保护,制定并完善遗产地管理规划。于是在世界遗产中心的推动下,北京市根据三个遗产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外围现状环境,定了这些遗产地的景观缓冲控制面积。对故宫缓冲区东部区域进行了大规模的搬迁、整治工作,恢复了部分皇城水系,改善了故宫外围的传统环境。开展了天坛西侧南中轴线的环境整治工作,拆除了坛墙内外自上个世纪初期形成的各类建筑物,复建了永定门城楼,修复了西侧坛墙。为保持和恢复颐和园周边的历史环境,先后完成了北宫门、青龙桥、西苑及西南区域环境的治理,为保护颐和园西部缓冲区内的历史景观,将横穿颐和园及玉泉山之间的一条由数座铁塔组成的高压电缆线全部入地,有效地保护了颐和园西部传统的自然景观。同时,还制定了故宫保护规划总体大纲。
2005年,在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9届大会上,世界遗产中心指出三处遗产地的一些重要维修做法,中国政府没有寻求遗产中心的建议,并派出了专家组对遗产本身所受到的影响进行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的结果认为,修复工程很多程度上改变了建筑物的整体外观,而且工程进展迅速。
2006年,世界遗产中心在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0届大会上指出,目前进行的维修“过于仓促,缺乏能够指导修复工作的文件依据和明确原则”。要求中国政府明确给出三个遗产地进行的建筑色彩修复工作所遵循的文件依据以及其保护工作所适用的原则。同时要求中国将风险预防与旅游管理纳入故宫的保护规划,制定适合颐和园和天坛世界遗产保护规划。鼓励中国与其他东亚国家合作,联合进行在保证世界遗产真实性的前提下的木结构表面色彩修复研究。于是有了此次会议的召开。
在会议中,被专家们广泛提起的是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因会议召开地在威尼斯,而被业内统称为《威尼斯宪章》。宪章规定“保护与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其所规定的古代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指导原则,被概述为“最少干预原则”,成为之后有关国际文件和宪章共同遵循的原则。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会议上阐述了中国文物建筑保护中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他指出,“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是中国长期文物保护理论与实践总结,中国专家一贯认为古建筑的价值在于历史原貌,其保养维修目的是延年益寿,修缮要坚持“四个保存”的原则,即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保存原来的建筑结构、保存原来的建筑材料和保存原来的工艺技术。他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进一步阐释了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它包括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两方面内容。保存现状体现了《威尼斯宪章》的最少干预原则,以日常保养为主,只对出现险情的文物建筑局部使用防护加固和原状整修手段;恢复原状指出于文物建筑整体或残存局部的安全考虑而使用重点修复手段,要有可信依据,并经严格论证方可实施。他说,我们只是历史的传承者,以崇敬前人、相信后人的负责态度,在保护前人建筑成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同时,也将建筑的延承性忠实地留传给后人,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职责。
中国工程院士傅熹年则提到了中国最卓越的建筑教育家、建筑历史学家梁思成教授在1964年提出的维修历史建筑的“整旧如旧”原则。梁思成主张经过维修的古建筑在消除病害、恢复结构安全稳定、延长寿命的同时,要仍能保持其历史风貌,看去仍是一座古建筑,只是经过修缮后显得“老当益壮”而已。他反对把经过修缮的建筑变得“焕然一新”,以致古意尽失,“返老还童”,宛如一座仿古的新建筑。要在最大限度地保存其历史信息的前题下,尽量低调处理人为的干预。
其实无论是早期的“整旧如旧”,还是现在的“不改变文物原状”,在理论上都是一脉相承的,与国际上有关文件、宪章的最小干预原则保持着完全的一致性,关键是采取何种做法来体现“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
会议期间,代表们考察了三个遗产地修复现场,听取了修缮情况介绍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代表们认可了中国在维修过程中的一些做法,认为中国在维修过程中注意到了保护遗产的延续性和多样性,遗产本身的真实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是也看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修复工作信息的不够透明,修复后的屋顶过于鲜亮,特别是对建筑外表面的重新油漆所造成的千篇一律的外观引起了代表们的批评。对于天坛、颐和园,在修复时对建筑物内外彩绘表面统一进行翻新处理的做法,代表们表示了遗憾,认为要保存现有彩绘涂层,这样才能有助于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层次。代表们还注意到尽管使用了传统工艺,但是一些近期油漆的表面涂层在迅速地退还,有的表面甚至开始脱离。
在会议最后形成了《北京文件》。文件指出,在修复中要充分认识到遗产的特殊性并保证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遗产的历史、有形与无形等特征,要考虑到每一个遗产的文化和历史特殊性,绝不能按照固定的或标准化的方法进行。在干预工作或修复工程之前,要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所依据的理论方法并详述如何进行执行和监督。修复工作的每一个阶段以及所使用的材料和方法都应当记录归档,要以分析和批判性报告的形式编制内容准确的文件资料,并配以图纸、复印件、图片、绘图等。修缮与修复的目的是不改变诸如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原料、应用与功能、位置与环境以及传统知识体系、口头传统与技艺、精神与情感等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完整性必须保证体现其全部价值所需因素的相当一部分得到良好的保存,包括意义重要的建筑物历史层次。应当将材料、构件和彩绘表面的替换或更新降至合理的最小程度以便最大限度地保留住历史材料。在外表面保护中,首要考虑的应当是保留尽可能多的材料真实性,重新上漆应当仅限于那些历史层次已经消失得难以保护的情况,只有在进行试验和证实之后才可以使用新材料和新工艺,而且绝不能对古迹遗址造成破坏。只有在特别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有选择地对个别以前的建筑在原址上重建,任何情况下,重建既不能篡改城市或景观的整体环境,也不能破坏现存的历史构造。文物古迹的管理必须针对日常保护与保养、监测、风险管理以及日常的展陈需要,必须要将其纳入相关的城市和农村规划法规和规划过程中。展陈是保护过程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涉及对文物古迹承载能力的分析以及在讲述故事和展示文物时所使用的方法和媒介,需要对北京目前面临的惊人的旅游压力进行进一步的规划和具体的管理以降低其负面影响。对中国世界遗产地的培训应当着重放在《世界遗产公约》的实施;世界遗产地的管理;以及更好的保护世界遗产地而改进保护方法和技术。这些将成为指导中国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的指导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