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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教育部确定的“教育经费管理年”,江苏省将围绕进一步筹措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这个主题,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育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牢固树立“依法投入、制度先行、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绩效”的理念,以加大投入和加强监管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制度和机制为抓手,以深化教育财务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教育发展、提高资金绩效为宗旨,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教育财务管理体系,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强省之基,把科技和人才强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战略,扎实做好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各类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江苏教育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此进程中,我省教育投入大幅增加,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和管理保障。一是《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要求全面实现。2012年,我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120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5%,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高出5.6个百分点。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全面增长。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18.74%,比中央核定比例18%高出0.74个百分点。二是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在相继制定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基础上,2012年,我省又建立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填补了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空白。至此,我省已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为各级各类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经费保障。三是教育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累计投入462亿元,学校校舍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在全国率先建设普通高中课程基地。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稳步推进,“江苏高等教育协同创新计划”开始实施。大力实施男幼师生免费培养、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及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等一系列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四是教育扶困助学机制全面覆盖。2012年,随着中职免学费政策和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的出台,我省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形成。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共投入28亿元,实现了“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全覆盖。
当前,教育事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教育财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投入机制、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薄弱环节。一是教育投入不能完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不协调、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全省在2012年实现了18%目标,但63个市县中仍然有14个市县未达到省核定的教育支出占比要求。尤其要引起重视并应切实扭转的是,在国家、省和本地教育投入达到规定比例后,有的地方对继续加大投入的必要性的认识有所动摇,已影响到教育经费的安排。二是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2012年,我省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水平虽然实现了全面增长,但除小学外,幼儿园、初中、高中、中职、高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教育财务管理的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部分地方及学校财务管理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意识不强,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与社会公众的期待差距较大,内部审计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国有资产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学校的发展规划与财力严重脱节,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我省教育已进入从县域基本现代化向全省现代化迈进的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提出的更高要求,切实做好教育投入和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第一、坚持以强化保障能力为目标,切实增强服务教育现代化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
教育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立优先投入、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按照现行体制和政策规定,加大基础教育投入的责任主要在市县,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三个增长”要求,在年初安排支出预算时,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安排教育支出,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法定增长的要求。严格执行近年来出台的全面开征教育费附加等一系列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措施,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不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以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大重点,优化结构,明确方向,多做利民惠民的大事,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统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新增的教育经费首先要用于保安全、保运转、保工资,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认真落实“四个倾斜”,即教育经费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倾斜,向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倾斜。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同时,要强化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作用,以增加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为主,加大对教育内涵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今后应该把更多的财力投到学生和教师身上,尤其是要加大教育教学的投入,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坚持以完善保障机制为根本,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为确保全省202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必须立足于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薄弱环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2013年要确保小学每生不低于600元、初中不低于850元。落实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实施农村薄弱中小学提升工程,提高学校教学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促进农村中小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快教育信息化进展,确保生均经费中不低于5%的部分用于教育信息化经常性运维。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强化政府职责,要严格执行省定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学前教育不低于200元、普通高中不低于500元,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要贯彻落实好学前教育条例精神,确保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要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继续支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设中职现代化示范校、高水平实训基地及重点专业,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2013年,省属高校本科生均拨款基准定额提高到9000元。这几年生均财政拨款的持续提高,增强了高校基本支出的保障力度,也提高了高校的经费统筹权。各高校要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和研究生创新培养工程及高职国家级省级示范校、高水平实训基地等内涵建设上来,加大对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的投入,确保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内涵支出比例分别不低于25%和20%。
四是加大师资投入,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继续把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投入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给予重点支持。省级继续安排3亿元,用于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继续实施“男幼儿师范生免费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等项目,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各地要把对师资队伍建设、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的投入作为内涵建设的投入重点,新增教育经费向教师培训培养倾斜。要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落实好两个比例,即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同时,要认真落实绩效工资政策,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五是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公平的重点是要扶持困难群体,各市县要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项政府助学政策。各市县要研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成本性开支补贴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自办学生食堂的人工成本、运行成本等实行定额补助,在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之外作出专项安排,让学生的缴费全部都“吃”到学生嘴里,切实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各高校要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国家奖、助、贷、减(免)等扶困助学政策,确保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辍)学。同时,要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第三、坚持以加强教育经费监管为要务,确保教育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当前,针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政府刚性支出增加的突出矛盾,国家和省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刚性支出,提出继续增加但要用好管好的要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的特殊重视,社会对此也高度关注。我们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这项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上,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一是全面推行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以学习贯彻财政部、教育部新颁布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为契机,更加注重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工作地位,通过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体化,推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扁平化网络管理系统,建立经费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财务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科学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建立预算执行月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坚持勤俭办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牢固树立勤俭办学理念,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学校建设要坚持安全、实用、简朴的原则,合理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庆典和论坛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校园文化风尚。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巡视、财务评价、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所属学校、事业单位的监管。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推动建立内部、外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覆盖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的常态化、制度化经费监管体系。推动建立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侧重从制度和基础工作层面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对高校和事业单位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常态化、规范化实时监测和评估的机制,建立对重大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监督。今年将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中职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等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效益。 三是强化科研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要求,围绕制度建设、管理现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等重点,对本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推进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完善教育资产管理政策体系。
四是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教育经费管理,逐步建立起和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改变重投入、轻管理,重分配、轻绩效的状况,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和符合客观实际的考评标准,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同时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经费管理的依据,作为资金分配和动态调整的依据,作为综合考评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五是完善教育债务化解和控管机制。目前,大部分高校的资产负债结构处于比较合理和安全的区间,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和学校债务规模较大,少数高校基本建设的欲望还比较强。为此,各级教育部门及高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化解高中阶段基本建设债务的要求和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借贷款联合审核办法要求,不断完善教育债务化解和控管机制。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每年要从财政预算内新增财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增量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有债务的学校,每年要从学校非税收入中适当筹集化债资金,确保到2015年全省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基建债务基本化解。各高校要牢固树立经济责任意识、财务风险意识和还贷款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自筹资金偿还债务,进一步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和新增债务。今后原则上不再新批非基本办学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省属高校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必须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审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银行贷款。对擅自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高校,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大力加强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质量、规范财务管理的组织保证,是落实反腐倡廉和依法治校的根本要求。首先,要做好设立高校总会计师的试点工作。其次,要加强教育财会、内部审计人员全员培训。各地要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财会、内审人员培训制度。研究制定本地区教育财会、内审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为重点,以教育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为抓手,加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财会、内审人员培训。要加强教育财务干部能力建设,拓宽知识面,开阔工作思路和视野。要切实落实两个新制度要求,分批、分层次组织好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学校相关财务人员培训,推动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财务管理水平。第三,要加强教育财务干部作风建设。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教育财务干部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经常性开展基本理论、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传统、党纪法规等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注重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地要主动适应当前全新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教育财务宣传能力和工作水平。凡出台新的经费使用政策和改革政策,均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要及时总结有关地方和学校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主动进行有计划的宣传。各地对于舆论反映的财务热点和问题报道,要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勇于面对,不回避、不推诿,及时回应;对反映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呈现出负责任、讲公正的政府形象。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查处的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加强案例警示教育。
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是江苏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教育经费管理年”抓出成效、结出硕果,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推动江苏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本文系作者在江苏省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强省之基,把科技和人才强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战略,扎实做好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各类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江苏教育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此进程中,我省教育投入大幅增加,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和管理保障。一是《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要求全面实现。2012年,我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120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5%,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高出5.6个百分点。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全面增长。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18.74%,比中央核定比例18%高出0.74个百分点。二是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在相继制定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基础上,2012年,我省又建立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填补了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空白。至此,我省已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为各级各类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经费保障。三是教育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累计投入462亿元,学校校舍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在全国率先建设普通高中课程基地。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稳步推进,“江苏高等教育协同创新计划”开始实施。大力实施男幼师生免费培养、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及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等一系列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四是教育扶困助学机制全面覆盖。2012年,随着中职免学费政策和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的出台,我省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形成。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共投入28亿元,实现了“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全覆盖。
当前,教育事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教育财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投入机制、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薄弱环节。一是教育投入不能完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不协调、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全省在2012年实现了18%目标,但63个市县中仍然有14个市县未达到省核定的教育支出占比要求。尤其要引起重视并应切实扭转的是,在国家、省和本地教育投入达到规定比例后,有的地方对继续加大投入的必要性的认识有所动摇,已影响到教育经费的安排。二是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2012年,我省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水平虽然实现了全面增长,但除小学外,幼儿园、初中、高中、中职、高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教育财务管理的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部分地方及学校财务管理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意识不强,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与社会公众的期待差距较大,内部审计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国有资产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学校的发展规划与财力严重脱节,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我省教育已进入从县域基本现代化向全省现代化迈进的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提出的更高要求,切实做好教育投入和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第一、坚持以强化保障能力为目标,切实增强服务教育现代化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
教育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立优先投入、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按照现行体制和政策规定,加大基础教育投入的责任主要在市县,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三个增长”要求,在年初安排支出预算时,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安排教育支出,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法定增长的要求。严格执行近年来出台的全面开征教育费附加等一系列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措施,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不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以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大重点,优化结构,明确方向,多做利民惠民的大事,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统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新增的教育经费首先要用于保安全、保运转、保工资,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认真落实“四个倾斜”,即教育经费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倾斜,向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倾斜。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安排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同时,要强化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作用,以增加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为主,加大对教育内涵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今后应该把更多的财力投到学生和教师身上,尤其是要加大教育教学的投入,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坚持以完善保障机制为根本,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为确保全省202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必须立足于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薄弱环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稳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2013年要确保小学每生不低于600元、初中不低于850元。落实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实施农村薄弱中小学提升工程,提高学校教学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促进农村中小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快教育信息化进展,确保生均经费中不低于5%的部分用于教育信息化经常性运维。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强化政府职责,要严格执行省定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学前教育不低于200元、普通高中不低于500元,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要贯彻落实好学前教育条例精神,确保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要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继续支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和质量提升工程。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设中职现代化示范校、高水平实训基地及重点专业,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2013年,省属高校本科生均拨款基准定额提高到9000元。这几年生均财政拨款的持续提高,增强了高校基本支出的保障力度,也提高了高校的经费统筹权。各高校要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和研究生创新培养工程及高职国家级省级示范校、高水平实训基地等内涵建设上来,加大对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的投入,确保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内涵支出比例分别不低于25%和20%。
四是加大师资投入,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继续把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投入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给予重点支持。省级继续安排3亿元,用于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继续实施“男幼儿师范生免费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等项目,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各地要把对师资队伍建设、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的投入作为内涵建设的投入重点,新增教育经费向教师培训培养倾斜。要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落实好两个比例,即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同时,要认真落实绩效工资政策,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五是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公平的重点是要扶持困难群体,各市县要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项政府助学政策。各市县要研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成本性开支补贴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自办学生食堂的人工成本、运行成本等实行定额补助,在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之外作出专项安排,让学生的缴费全部都“吃”到学生嘴里,切实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各高校要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国家奖、助、贷、减(免)等扶困助学政策,确保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辍)学。同时,要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扶持力度;大力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第三、坚持以加强教育经费监管为要务,确保教育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当前,针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政府刚性支出增加的突出矛盾,国家和省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刚性支出,提出继续增加但要用好管好的要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的特殊重视,社会对此也高度关注。我们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这项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上,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一是全面推行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以学习贯彻财政部、教育部新颁布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为契机,更加注重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工作地位,通过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一体化,推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扁平化网络管理系统,建立经费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财务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科学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建立预算执行月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坚持勤俭办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牢固树立勤俭办学理念,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学校建设要坚持安全、实用、简朴的原则,合理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庆典和论坛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校园文化风尚。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巡视、财务评价、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所属学校、事业单位的监管。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推动建立内部、外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覆盖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的常态化、制度化经费监管体系。推动建立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侧重从制度和基础工作层面规范财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对高校和事业单位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常态化、规范化实时监测和评估的机制,建立对重大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监督。今年将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中职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等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效益。 三是强化科研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要求,围绕制度建设、管理现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等重点,对本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推进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完善教育资产管理政策体系。
四是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教育经费管理,逐步建立起和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改变重投入、轻管理,重分配、轻绩效的状况,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和符合客观实际的考评标准,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同时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经费管理的依据,作为资金分配和动态调整的依据,作为综合考评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五是完善教育债务化解和控管机制。目前,大部分高校的资产负债结构处于比较合理和安全的区间,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和学校债务规模较大,少数高校基本建设的欲望还比较强。为此,各级教育部门及高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化解高中阶段基本建设债务的要求和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借贷款联合审核办法要求,不断完善教育债务化解和控管机制。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每年要从财政预算内新增财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增量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有债务的学校,每年要从学校非税收入中适当筹集化债资金,确保到2015年全省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基建债务基本化解。各高校要牢固树立经济责任意识、财务风险意识和还贷款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自筹资金偿还债务,进一步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和新增债务。今后原则上不再新批非基本办学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省属高校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必须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审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银行贷款。对擅自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高校,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大力加强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质量、规范财务管理的组织保证,是落实反腐倡廉和依法治校的根本要求。首先,要做好设立高校总会计师的试点工作。其次,要加强教育财会、内部审计人员全员培训。各地要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财会、内审人员培训制度。研究制定本地区教育财会、内审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为重点,以教育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为抓手,加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财会、内审人员培训。要加强教育财务干部能力建设,拓宽知识面,开阔工作思路和视野。要切实落实两个新制度要求,分批、分层次组织好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学校相关财务人员培训,推动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财务管理水平。第三,要加强教育财务干部作风建设。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教育财务干部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经常性开展基本理论、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传统、党纪法规等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注重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地要主动适应当前全新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教育财务宣传能力和工作水平。凡出台新的经费使用政策和改革政策,均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要及时总结有关地方和学校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主动进行有计划的宣传。各地对于舆论反映的财务热点和问题报道,要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勇于面对,不回避、不推诿,及时回应;对反映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呈现出负责任、讲公正的政府形象。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查处的案例要及时进行通报,加强案例警示教育。
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是江苏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教育经费管理年”抓出成效、结出硕果,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推动江苏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本文系作者在江苏省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视频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