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年华(一九六六——一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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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许多人有过这样的经历,听调频收音机时,旋到最左边,也就是中波最低频那个位置,巨大的噪音中,出现一段快速急转的旋律——“这里是自由中国之声”。
  这个地方还经常出现一些歌曲,一个女人软绵绵、娇滴滴、麻酥酥的声音。有时,伴随着这歌声,男播音播着这样的新闻:“邓丽君小姐今天到金门前线劳军演出”,“邓丽君小姐期盼大陆的弟兄们投奔自由中国的怀抱”。
  这完全是恐怖的经验。通常,一听到那怪异音响,人们会像撞了鬼似的,触电一般把旋钮拧过去。
  大陆人初遇邓丽君,只感到恐怖。当时台湾是敌区,台湾电台是敌台,偷听敌台是犯罪。即便调台时偶然碰上,也有一种强烈的犯罪感,那声音在感觉中一下子变得巨大无比如同炸雷,好像人民警察正在你的屋后巡逻,而反动敌台的声音将你暴露得一览无遗。那广播里的邓丽君,出现在反共的前线,出现在金门的军营,出现在国民党的劳军舞台上。对内地人来说,那种娇滴滴、软绵绵、麻酥酥的声音一点不美,十足一个反动派:她说话的腔调,正是电影中四十年代国民党女特务的腔调;而她的歌声,正是女特务和特务头子黏到一起时留声机转出的纸醉金迷的音响。邓丽君在大陆人心目中最早的形象,是军中舞女的形象,是一个向着国民党军官和大兵们刻意献媚的女特务形象。
  上海及南方沿海城市,偷听短波的人比内陆城市要多得多。有一个上海的中学生,偷听香港益友电台和澳洲广播电台的歌曲,由于家住日本式老楼,邻里隔音极差,被邻居听到举报,拘留了十五天。另一个,也是上海学生,父亲去非洲援外修建坦赞铁路,回国后带回来一个日本产的“半导体”,父子俩经常在半夜里偷听“敌台”歌曲,白天嘴巴又关不住与人乱讲,结果双双被拘留,共蹲一个拘留所。
  此时,邓丽君其实已经在海峡对岸、在日本、在东南亚流行了十年之久。十年,内地人对此一无所知。
  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九日,邓丽君出生在台湾云林县一个生活清贫的军人家庭。父亲是随国民党军队败退至台湾的小官,祖籍河北。这个酷爱东坡肉、喜欢吃卤猪脚的小姑娘,天生一副好歌喉。正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邓丽君中学二年级就从学校辍学,到歌厅里唱歌养家。先是唱黄梅调;然后灌录台湾民谣;一九六九年之后,开始唱古月等人创作的国语新歌,名声渐渐扩大。
  一九七○年,邓丽君打入香港市场。香港人被这位来自台湾的天才少女打动,当地媒体称之“美到令人发颤的声音”。邓丽君在这里找到了自己歌声的第二故乡。
  七十年代末,内地开始出现邓丽君的歌声。她从门窗紧闭的邻居家里传来,从不三不四的青年嘴里传来;到她变得相对公开——长头发、喇叭裤的青年拎着砖头式录音机,骑着自行车三五成群从街上一掠而过——已经是一九八二、一九八三年了。
  七十年代,黑龙江有一对知青情侣——李桂茹和崔积宝。他们分隔在两个农场,鸿雁传书达七年之久。李桂茹的第一封情书,开头一句是:“首先让我们身在边疆,共同敬祝我们心中的红太阳毛主席万寿无疆!”最后一句是:“今后,让我们共同在毛主席开辟的红色航道上奋勇前进吧!”
  崔积宝的信,不敢直接寄给李桂茹,而是先寄回哈尔滨的李家,再转到云山林场,这是李桂茹的主意,她不想让人发现自己和男同学通信。兵团政委在广播大会上说:“你们小小年纪不能谈恋爱,要把自己的青春献给祖国,献给边疆!”
  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带有“爱”、“姑娘”、“情郎”、“爱人”等字眼的歌曲都不能唱,统称为“黄色歌曲”。听这类歌,轻则拘留,重则劳改。当时最常见的“黄歌”,是把五十年代的电影插曲《敖包相会》、苏联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偷偷传唱,通常,那都是“坏孩子”干的事。
  邓丽君歌曲显然更凶猛,比黄歌更黄。最先听邓丽君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歌真的够刺激,让人脸红心儿跳。《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就是街头阿飞野唱的流氓歌;《甜蜜蜜》、《千言万语》、《月亮代表我的心》就是淫荡的性挑逗。但在城市里来路不明的走穴演出中,到八十年代初,这些歌已经成为走穴演员秘而不宣的招牌歌曲。
  “爱”、“吻”、“怀春”这些字眼儿,当时还属于私密甚至禁忌的范围,一般人是说都说不出口,何况唱出来?
  《何日君再来》小范围流行后,一九八二年,《羊城晚报》刊登了一位老诗人充满愤怒的诗歌。诗歌从长头发、喇叭裤的男青年听《何日君再来》言起,痛心地回忆了抗日战争中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惨烈无比的一次战斗中,日军轰炸机向殊死固守阵地的中国军队投下了满天的唱片,唱片上印着卖弄色相的、半裸的歌女,而唱片中的歌曲,就是《何日君再来》!
  在两岸敌对之年,邓丽君被一方利用来作为政治宣传的炮弹,这并不是臆想,而是真的历史史实。在两岸军事森然对立之时,邓丽君不仅是情歌,而确实是一股敌对势力。但这是不正常年代的结果。在不正常年代里,由于敌对、危亡、救国、意识形态和军事对抗,社会环境逼仄,人类思想和行为会变得矮化。在正常年代里,关系松弛,大道宽和,人性滋长,事物展示更多的细节和意义,智慧和审美舒展开来,有望伸向更广阔的境界。
  直到一九八七年,《邓丽君歌曲精选一、二、三、四》在中国唱片总公司公开出版。靡靡之音的邓丽君,流氓阿飞的邓丽君,终于恢复为贤良淑女的本来面目。
  一九九五年五月八日,邓丽君因哮喘病去世,臧天朔、唐朝、黑豹、郑钧等一批内地摇滚艺人和乐队,以一辑《告别的摇滚》与邓丽君作别,坦然呈现邓丽君当年对他们的影响。邓丽君也是中国摇滚乐的启蒙者,这看起来很荒诞,却是真实的历史故事。很显然,那极其温柔而甜美的歌声,肯定比后来的重金属,更让一代青年感到刺激。
  邓丽君是一个太漫长的故事。这个故事不止是七十年代的十年,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主角。在整个七十年代,比她成名更早,有着同样强大的影响力的,还有两位女歌手,一个是欧阳菲菲,另一个是凤飞飞。
  欧阳菲菲是所谓“红遍东南亚”的第一人,邓丽君是迟了两年,才得到这样一个头衔。差不多在同一个时期,特别是八十年代初,欧阳菲菲也在私下里于大陆一度流行。邓丽君柔,欧阳菲菲硬;邓丽君抒情,欧阳菲菲狂野,时人称之“劲歌”。
  欧阳菲菲是日本演歌、欧美 Disco 舞曲与台湾流行歌曲的混种。舞曲音乐是集体狂欢,具有很强的社交性质。虽然大陆还不开放,这种社交的性质却也暗地铺展开来。受到境外新风气的感染,小青年,特别是高干家庭子弟、歌舞团团员家庭,渠道比较多,信息比较快,思想比较新,关起房门在家里开起私人交友舞会。也有走上邪路的。这种舞会见不得阳光,充满危险,暗示犯罪,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词,叫做“黑灯舞”。
  欧阳菲菲是“黑灯舞”的皇后,她当时有一首歌非常出名,叫《Disco Queen》。她的黑色的、浓烈的、醉生梦死般的污染力,不止从歌词传出来,更猛烈的是那种沙哑的唱腔,那种鼓动起众人一起扭动的强劲节奏,它带来夜生活的气息、夜总会舞女的联想,是淫靡生活、不洁情感的象征,与邓丽君一起,强烈刺激着内地中国人的羞耻感。
  这种音乐终于见光,是一九八二年某一天,收音机里传出人民广播电台公开播放的曲目——革命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杨子荣“打虎上山”的旋律,配上轻快的电子节奏,变成了一首迪斯科舞曲。
  大陆人的羞耻心和不洁的刺激感,至少持续到一九八五年,直到张行出版他的《迟到》,而更多后继者将港台的情情爱爱唱遍中国每一个城城镇镇,我们可以说这个时期结束了。作为一个必经过程,《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何日君再来》,张帝的急智歌曲,甚至像《月亮代表我的心》这样的情歌,都曾经强烈刺激过中国人的羞耻心,让第一次接触的人如赤身裸体般感到难为情。经过“文化革命”的清洗,私人生活和男女情爱都像个人私处一样难以启齿,但那些靡靡之音居然这样不要脸地唱了!
  经过几年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人心发生了很大变化,世俗生活和个人情感在社会价值体系中重新获得了席位,只有国家意识形态而没有人民个人幸福观的时代过去了。情话成为禁忌的日子看起来荒唐无比,不可思议它居然曾经存在过。
  与邓丽君、欧阳菲菲比较起来,凤飞飞要复杂得多,无论在台湾还是在大陆。比起前者,凤飞飞不纯,很杂。差不多是这个原因,她没有在大陆打下更深刻的印记,虽然经她流传的歌曲,一点不比邓丽君少。
  凤飞飞喜欢戴帽子,帽子是她的招牌形象。她舞台上的典型做派是淡妆、休闲衣裤,从来不穿裙子,身边则有四骑士相舞相伴。据传,凤飞飞总共有四百多顶不同式样的帽子。每到一地,必逛帽市。为了照顾这么多帽子,凤飞飞订制了超大号的帽柜。她平时花时间照顾这些宝贝,硬的挂起来,软的塞纸固定形状叠放,浅色的用布盖起来防褪色,梅雨季节用除湿机去潮,每隔两三月还要换新的樟脑丸防霉防虫。
  凤飞飞的歌风杂而广博。如果硬加区分,她比较风格化的演唱类型有三种:源于旧上海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小调;源于日本演歌和日据时代岛内风格的台湾小调;源于民谣和西洋流行风的更轻型的、有时表现为俏皮风格的城市歌谣。
  凤飞飞出过八十一张专辑,演唱过大约一千个不同的曲目。在鼎盛时期的一九七二至一九七六年,她一两个月就能出一张唱片,一年就有六七十首歌在市面上流行!那是台湾的黑胶时代,缺乏专辑制作概念,唱片就是一大堆歌的杂烩,歌曲你唱我也唱,不存在专门为哪个歌手、哪张专辑定制,完全跟内地扒带时期的情形一模一样。所以同一首歌,有凤飞飞版本,有邓丽君版本,还可能有青山版本,有沈雁版本,有刘文正版本。黑胶时代歌手的特色是,歌曲多,歌曲杂,出歌快,歌曲不为歌手专有。
  凤飞飞天赋一般,声线绝非靠天赐绝嗓,而是靠用功、靠“艺”。这种美感有点像她的容貌,不漂亮,底子里甚至有一点土,但是后天的涵养气质,让人着迷。不像邓丽君,凤飞飞没有与众不同的独有音色,而是靠讲究、锤炼的行腔,唱出了精益求精的细致韵味。有时候,她的模样就像是全台湾人的邻家小妹,各个阶层的人都觉得有一种亲切感。她不是天生奇嗓,但那种修炼来的大家气派,那种从容不迫的吐音,那种于一枚精圆吐字、一个小小转折中透出的风韵,娇艳之极。
  台湾社会观察家詹宏志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台湾人心目中的台湾,可能是:城隍庙、担仔面、鱼丸汤和凤飞飞。”
  一个台湾北方长大的乡下孩子,通过刻苦努力成为七八十年代各界通吃的超级偶像,这就是凤飞飞,是那一个年代台湾的神话。从一九七二年算起,至一九九七年最后一张专辑,凤飞飞足足红了二十六年。所以在台湾,凤飞飞称得上传唱曲目最多、流行时间最长的歌手。
  《我是一片云》(一九七七)、《月朦胧,鸟朦胧》(一九七八)、《雁儿在林梢》(一九七九)、《好好爱我》(一九八一)、《我是中国人》(一九八二)、《出外的人》(一九八三)、《掌声响起》(一九八六)……凤飞飞的这些歌,简直就是打开台湾人生命记忆的密钥。
  邓丽君,欧阳菲菲,凤飞飞,还只是七十年代的表面故事。七十年代有一个更大的故事是,在大陆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破掉了“四旧”,砸掉了一切“封资修”的黑货;而在海峡另一边,一拨儿人却在这“四旧”、这“黑货”中发芽、成长、壮大,耸立起台湾歌曲的第二座高峰。
  第一座高峰是台语民谣的高峰。
  台湾在一八九五到一九四五年,有过长达五十年的“日据时代”。这期间,受日本音乐影响,产生了台式和日式相交混的风格。如第一位歌曲大家邓雨贤,就是在日本学的音乐。受其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台湾歌曲是中国的闽南语民谣,交织着日本演歌的苦叹调,民歌的背后是民族精神战线。
  在日本殖民地时代,这些作品的演出是受禁止的,因为它表现了民族的反抗情绪。随着“日据时代”结束,台湾回归祖国,台语民谣在长久禁锢后井喷而出,杨三郎、郭金发、吴晋淮、洪一峰等一批歌曲大家出现,在六十年代促生了台湾歌曲的第一个高峰,它以闽南语的歌词,闽南民歌与日本演歌交汇的风格,吟唱着民间的苦闷心情。
  一九四九年,国民党政府迁台之后,带去了儒家文化和大陆音乐传统。不同于五六十年代的闽南语歌曲,这是一种国语文化。一批大陆音乐家移台,众多内地移民涌入,使台湾音乐开始“蜕变”——从日本音乐影响下的闽南语民谣,逐渐转向国语流行歌曲。
  在邓丽君、欧阳菲菲、凤飞飞的背后,正是这一批国语作词作曲家,在支撑着这个时代的新舞台。
  庄奴与古月的词曲搭配,是躲在邓丽君歌曲幕后的常见名字。古月原名左宏元,是正统政工干校音乐科的毕业生,在写流行歌曲之前,写过很多儿歌和军歌。邓丽君第一首大热之作——电视连续剧《晶晶》主题曲,就出自左宏元之手。后来脍炙人口的邓氏情歌《海韵》、《千言万语》、《我怎能离开你》、《风从哪里来》……都是庄奴/古月制造。
  六七十年代,流行歌曲与“文艺电影”紧密结合,成为台湾一景。左宏元+琼瑶+凤飞飞的铁三角组合,雄霸了台湾国语歌坛长达五年之久。《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一颗红豆》……这些直到今天仍在传唱的琼瑶歌曲,它的曲作者叫左宏元。这个时期,左宏元作品偏向三拍子华尔兹节奏,是跳着圆舞曲、唱着正统五声音阶的中国仿古诗词。
  这是与当年东洋或西洋歌曲完全不同的路线。无独有偶,庄奴/古月的黄金搭档之外,另有一对更厉害的搭档——孙仪与刘家昌的词曲创作组合。
  刘家昌祖籍山东,一九四一年生于哈尔滨,幼年时因战乱移民韩国。成年后又回到中国,一九六二年到台湾。
  那时候的刘家昌,年轻有为,是个连神仙都要嫉妒的快手。他一九六一年开始写歌,三十五年写了一千三百多首;他一九六七年初执导筒,二十四年编导了近百部电影。
  一九六九年,尤雅以《往事只能回味》(林煌坤词,刘家昌曲)大红,在只有一千六百万人口的小岛上,竟是大卖了四百万张,这是刘家昌飞黄腾达的开始。
  作为站在邓丽君、尤雅、翁倩玉、萧丽珠等一批六七十年代歌手幕后的人物,刘家昌作品完全是时风的创造者,又是时风的产物,刘家昌就等于七十年代歌曲风尚。如果能用一个词概称这类歌曲,或可称之“东方小调”。这些歌曲沾了些老派的爵士风,却是中国古典诗词和小曲在现代的光大。这派歌调长风浩远,无法辨其宗,让人分明听出在旧上海、在时下江南闽粤依然盛在的华人气韵。
  有人说刘家昌曲风特殊,其实刘的创作极其“非个性”。刘的歌词,不管是他写的还是他的老搭档孙仪、琼瑶写的,如果你不是背下来,许多歌词唱了什么,听完后往往一片空白。可以说,刘家昌写尽了所有那些老生常谈陈词滥调,写景、咏物、抒情、言志、惜时、伤秋、知足、戏情、思春、怀乡、爱家,一千年前就这么写,现在还这么写。不说事,不提人,忧愁就忧愁,寂寞就寂寞,怎么忧愁寂寞不说;思春就思春,浓情蜜意就浓情蜜意,怎么思春和浓情蜜意欲言又止、似诉未诉、将说还休、顾左右而言他。
  中国诗不太看重叙事,极端漠视细节,喜欢笼而统之地写意,不求个性,又喜欢以情状物,十足一个抽象派具象写法。刘家昌写了一千多首这样的歌,每一首歌里都没有他的个人,即使在他苦闷彷徨、最有话想说的时候,也坚决不提生活、不谈自己。所以要从歌曲中看到刘家昌本人是很难的,要概括刘家昌的个人风格,同样难。
  但在今天的歌坛气候下,刘家昌的作品,分明地又很个性。一篇词没几个字,一首歌就那么两句,但就是这样的两句旋律,韵味足得却可以把人化掉,绕啊绕啊在你脑子里盘旋不去。
  刘家昌的作曲有点像是古典文学中炼字的技巧,又像戏曲中的行腔,讲求的是个韵味。他的旋律一字一顿,一个音一波三折,有评论称之“刘派转音”。这样的作曲注重的是字音的设计,关注点全放在如何把一个句子说好,说得声情并茂起伏跌宕韵味流转不息。字与字、句与句之间往往留有很大空白,让情绪和气息丝丝不绝尽入毫端。《海鸥》、《云河》、《诗意》、《一帘幽梦》、《独上西楼》、《秋诗篇篇》都只几十个字,却唱得风生水起千丝万缕细腻到了极致。中国人常常落寞,常常浪漫,常常衬着悲愁和哀而不伤的底色。旧时的歌让人静下来,抚平千种心绪,现在的歌天花乱坠,让人动个不停。
  刘家昌自己也唱歌,把小歌唱得大气,唱得浓。刘家昌落口重,声音老,唱腔里有岁月。在最好的演唱里,节奏从来不是均匀的,拍子从来不是固定的。歌艺的至高境界绝不是控制喉咙里那块肉,唱得毫无瑕疵的稳定,而是感情自然起落,像质量不均、质地不匀、快慢不定的水,在高低蜿蜒软硬不同的地势上流转。
  据说,姜育恒和刘家昌经历类似,都是山东人,又都曾移民韩国,再到台湾。姜育恒说,刘氏创作所采用的韩国旋律及语气,没有谁比他更懂。二○○三年,他弄出两张一套共二十四首《刘家昌之歌》,恶狠狠的唱法愈加变本加厉,把刘家昌搞得很姜育恒。
  姜育恒处理歌曲的独特其实是很显著的,可以说,他做出了刘氏歌曲最风格化的一例。但姜育恒唱得太痛、太伤、太紧了。太痛太伤太紧就不是刘家昌。刘家昌的歌虽然重情,却也有一丝游戏、风流、弄情的成分。嘴里说着“只要为你活一天”,心里想的决计不是殉情,嘴角一定带一丝笑,有一分话到了这戏份上的妩媚。当年尤雅、凤飞飞、高凌风唱刘家昌,都有这样的一分轻佻、俏皮味道,绝对不会是偶然。
  要说刘家昌真是个简单的人,二○○六年,他在接受采访时反问记者:“人除了爱情以外还有什么你告诉我,我就不知道。”这话从一位六十三岁的老人口里说出来,浅薄也有了几分重量。
  在刘家昌多才多艺艺盖台湾、在邓丽君妙音温柔传入香港之际,香港也有一位风流人物出来。他像刘家昌,又拍电影又唱歌又作词作曲、歌与电影齐飞;又像邓丽君,是那个年代那个地方最具有代表性的声音。这个人,就是许冠杰。
  许冠杰一九六六年组了莲花乐队,唱英文歌曲。六十年代,粤语流行曲被视为“不高档”的东西。要听音乐,当然听英文歌,鲍勃·迪伦,披头士,“彼得、保罗和玛丽”,英国美国流行什么,香港也流行什么。香港本地的歌手,早先的泰迪·罗宾,稍后的“温拿”五虎,全走这条路。
  其时,香港为英殖民地,当权者为英国人,说英文自然位高一等,听英文歌也理所当然被视为“趣味高雅”。一个个你哼我唱,好像这样便能提高一点自家地位。
  在出了两张英文专辑后,一九七四年,许冠杰推出了《鬼马双星》,这可是香港一件破天荒的事。许冠杰用扁嗓子,有点像是披头士的那种声音,唱的却是地地道道的本地话——粤语土话。
  许冠杰的作品可截然分成两种风格:雅致文人式的与市井俚俗式的。前者造辞精巧,承接中国古典诗词曲风,虽然出色,却有一代古典大师顾嘉辉在旁边辉映,还是显得小家碧玉了一点。后者完全以广东俚语来写,这广东俚语也怪,主体是本地人的土话,但其中也时常夹杂着英语、日语以及不知是哪国的洋文,反正外人是听不懂的,只有本地人能懂,本地人就这么说话,就这么过活。这市井俚俗式的许氏歌曲,写的是十足的市井生活剧,最能显出许冠杰风趣、机智、随遇而安的本色。
  这些歌曲,传达着历史悠久的市民哲学,多少年来,闯江湖的中国人一贯以此为鼓舞,许冠杰现在把这些话唱出来:“名成利就人人想拥有”(《急流勇退》);“难分真与假,人面多险诈”(《浪子心声》);“实在亟不愿,移民外国做逮菜斟茶”(《同舟共济》)。
  许冠杰特别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方是,他从不高高在上,他就是小民,就是市井小混混,就是歌里那个主角,说的唱的全是小民、小混混的生活自道,即使在他成了“歌神”、“现代香港广东歌曲之父”后,这一点也丝毫不走样。当时香港有许多人是文盲,听到许冠杰的歌一样听得懂,一样感到亲切。
  许冠杰在电影中的角色也一样,二十二部电影,大多是喜剧。许冠杰长得一点不帅,甚至有点儿娘娘腔的做派。他演的角色,或者是马路小英雄,或者是富有正义感的小骗子,或者是梦想一夜暴富的小赌徒,或者是总在出乱子的小侦探。他的电影从没有过正剧,剧中人物也从没有明显的好人坏人之分,他所饰演的角色,基本上与庸人无异。
  许冠杰有一绝活,每部电影发片之前,他都会先整出一张与电影同名的专辑,待主题曲唱至街知巷闻之际,再发片。
  许冠杰的歌,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是边骂边唱,边自嘲边自怜,用第一人称,绝不是“我可怜你”置身事外。歌中人物的境况通常很辛酸,但又颇会自我安慰,柴米油盐,工作爱情,辛酸快乐,五色杂陈;又幽默风趣,乐观通达,凡事适可而止,绝不过分强求。有评论说:“这种精神在历来注重世俗生活,不喜欢做官,有钱也喜欢藏着偷着乐的广东人中特别明显——他确是最了解广东人的一个音乐家!放胆说一句,只要粤语一天不亡,他的歌就一天不会停止传唱。”
  该回过头说说邓丽君了。透过邓丽君的幕后队伍,透过邓丽君所牵连起的台湾、香港、大陆七十年代这一场大戏,我们已经了解了很多。但邓丽君是什么?七十年代末看不清,现在差不多可以看清了。
  当年,邓丽君被视为黄色、色情、流氓歌曲;今天,在这个消费的年代里,事情完全颠倒过来,邓丽君被一帮人认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歌坛空前绝后的第一人,简直是另一端的发昏。
  那么,邓丽君究竟是什么呢?如果“靡靡之音”是一个中性词,邓丽君确实就是“靡靡之音”,是“靡靡之音”的非常杰出的代表。从内容上说,她是中国世俗生活、两性情感的绝佳代言人,是情感小世界的极致化、深渊化表达。这柔软缠绵的私生活小世界,从宋延绵至清,让人沉陷、让人深醉、让人迷;尤其恋爱中的男女,遇之难免骨软筋酥、瘫痪萎靡。而从歌艺上看,邓丽君非常中国,是中国传统小女唱法的登峰造极之人。她并不空前——上至百年前的诗词歌艺、戏曲小调,下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的流行曲,白光、李香兰和周璇,邓丽君实际上是她们的传人,其吐字唱腔,风度韵味,情感寄托,无不一脉相承。
  作为中国传统的主脉之一,邓丽君还会传下去。她的亲人一直有个遗憾,她是那么传统的女人,却一辈子也没有披上嫁衣。她的好朋友,同是七十年代的大明星翁倩玉,说过一句妙极了的话:邓丽君的那些情歌,是“压抑自己再由自己摘取燃烧中恋爱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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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夏天,在哈佛大学已经教了近三十年书的杨联陞(一九一四—一九九零),收拾行李准备回北京探亲。尽管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回北京,“文革”中的一九七四年,他就已经回来过了。但不知为什么,临行前,他心底仍有隐隐的不安。这也难怪,他患精神毛病好多年了,近二十年前发作的时候,曾经被送往精神病院,甚至还被锁链绑手脚,靠电击治疗。虽然此后病情稍好,但在临行前,他的日记中仍反复出现“心情不佳”(一九七七年六月
中国的文人是有别于一般大概念的“知识分子”的,与外国的文人也不尽相同,也就是说,除却其各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所长之外,另有多方面的文化素养,而这种文化素养的形成,既有赖于自身的文化积累,也来源于性灵和对人生的感悟。  元代是中国画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奠定了中国文人画的基础。由于元代一度废除科举,加之民族歧视政策,使得文人难以踏进仕途,转而移情于绘事。但这只是一方面。我以为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唐宋以来诗词
《物权法》获得通过后,硝烟至少在公开层面上已经散去。在巩献田教授的公开信通过网络发布以前,《物权法》在起草过程中的争论主要是民法学界内部就有关具体的制度和技术问题所进行的温和切磋。以公开信为引爆点,借助于日渐发达的媒体特别是网络空间,社会各阶层几乎都卷了进来。  这场争论的实质,是如何诠释《物权法》。而争论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过度诠释,诸如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富人、保护非法财产、两极分化、社会对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