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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余杭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初验,这标志着该区在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建设方面又迈出了重要步伐。据悉,余杭也是杭州地区唯一的区(县、市)代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是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备“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