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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界对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概念、内涵等根本问题的界定仍然缺乏权威定义,而“进行任何理论研究,首先必须澄清杂乱的,可以说是混淆还清的概念和观念。只有对名称和概念有了共同的理解,才可能清楚而顺利地研究问题。”[1]因此,从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概念内涵内在规定性出发开展相关研究,是后续研究的基本逻辑起点。
一、相关概念探析
1.对国防生的解析
“国防生”一词最早出现于1998年,实质是为军队输送人才。《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对“国防生”的定义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国防生成长要经历地方高校、军校培训和部队任职三个阶段。在地方高校阶段被称为“国防生”;当其进入军校培训阶段,就称为“国防生学员”;到部队岗位任职后,称为“国防生干部”。
2.对素质的解析
《辞海》中对“素质”的解释:“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人的心理来源于社会实践,素质也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发育和成熟起来的,某些素质上的缺陷可以通过实践和学习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 [2]该解释从生理、心理和社会三个层面阐释了素质的含义。军事基础素质正是从社会层面来理解的。
3.对军事素质的解析
军事素质是指在军事方面具备的素质,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三个: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把军事素质定义为:“军队建制单位或个人在军事方面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通常指军事理论、军事技术、战斗作风、组织指挥、管理教育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3]二是李秉桥所认为的:“军事素质是指军人从事业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组织军事活动的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是军人区别于其他人员的显著特征。可分为一般军事素质和特殊军事素质。” [4]三是倪永胜所认为的:“军事素质是构成军人履行职责能力诸要素的质量,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军事素质是政治思想、军事体能技能、文化知识、心理生理诸素质的总和。从狭义上讲,主要指军人的组织谋略、技术技能、战斗意志和作风等。”[5]笔者认为,军事素质就是指军人履行军人职责所应具备的基本品质。是军人素 质中最核心的部分,体现了军人职业 本质。一般可将军事素质划分为军事基础素质和军事专业素质两类。其中,军事专业素质是指军人从事具体专业工作要具备的素质。如履行航空四站保障岗位职责的军官必须具备较强的四站保障装备管理、组训和维修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4.对军事基础素质的解析
如上所述,军事基础素质是军事素质中有别于军事专业素质的另一部分,对后续军事素质的形成具有奠基支撑作用。相较军事素质而言,军事基础素质的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小,基础性、稳定性和通用性特征明显。在军事基础素质中,素质是“属”,军事基础是“种差”。军事基础是军人军事职业发展的起点。笔者认为,可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给军事基础素质下定义,即军事基础素质是指军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受军营文化环境和军事教育训练影响,通过自身认识和军事实践所养成的比较稳定的军事职业发展基本品质,它是所有军人均应具备的品质。主要包括坚定的政治素质、系统的军事基础知识、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娴熟的军事技能等。
二、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概念和内涵
根据对以上相关概念内涵的理解,笔者提出了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概念,明确了其基本内涵,在如何把握内涵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
1.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概念
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是指依托普通高校培养、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受军营文化环境和军事教育训练的影响,通过自身的认识和军事实践所养成的比较稳定的军事职业发展的基本品质。
2.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内涵
一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是其职业发展的基础,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养成和提高,既离不开军人个体的生理前提,又需要接受系统的军事教育。应该说,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既是在军事职业化过程中养成的基本品质,也是军事文化以国防生为对象的再生产。其军事基础素质直接受军事发展水平的制约,既要反映部队建设的需要,又要为军队建设发展服务,因此,具有鲜明的军事职业特色。
二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在国防生履职尽责中具有根本支撑作用。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是其军事职业发展的基础和起点,是国防生作为军人必备的一种基本品质。不管是指挥类还是技术类国防生,对他们均有着共同的军事基础素质要求。概括地讲,军事基础素质主要包括军人意识、军事体能、军事基本技能、军事基础知识、军事基础职业能力5个方面,主要通過包含军事理论、军事体育和军事技能三个部分在内的军事基础课程的学习而获得。缺少这些基本素质,就会影响个人的军人职业发展,甚至被淘汰。
三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一旦形成,便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为,国防生在军事基础素质养成的过程中,个体不仅要经过反复多次的内外化活动的长期锻炼,还需要个体本身逐渐获得一定的心理结构。这一心理结构具体是由知(认识、观点、信念)、情(需要、冲动、体验、情感)、意(自制力、毅力、自觉意志)、行(技能、行为、习惯、创造性实践)等因素所组成。其稳定性如何,正好可以作为识别是否为素质及评价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尺。需要说明的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稳定性并不否定它的发展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只有具有相对稳定的素质,才有进一步获得发展及提高的可能;也只有具备继续发展的素质,才能进一步巩固自身良好的军事素质。
四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具有一定的内隐性。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在军事教育训练影响下引发的国防生个体内部身心发展而养成的品质,它是国防生个体通过有意识地认识军事文化并在实践中逐渐转化、积淀而成的身心发展品质,这一素质虽然是在军事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但是却以品质的形式而存在,这主要指的是军事文化向个体身心发展的转化。
参考文献:
[1] (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第一卷)[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
[2]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1989年版)[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M].北京:军事科学院出版社,1997.
[4]李秉桥,张安祥.军校教员学[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4.
[5]倪永胜.当代军人基本素质教育读本[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一、相关概念探析
1.对国防生的解析
“国防生”一词最早出现于1998年,实质是为军队输送人才。《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对“国防生”的定义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国防生成长要经历地方高校、军校培训和部队任职三个阶段。在地方高校阶段被称为“国防生”;当其进入军校培训阶段,就称为“国防生学员”;到部队岗位任职后,称为“国防生干部”。
2.对素质的解析
《辞海》中对“素质”的解释:“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人的心理来源于社会实践,素质也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发育和成熟起来的,某些素质上的缺陷可以通过实践和学习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 [2]该解释从生理、心理和社会三个层面阐释了素质的含义。军事基础素质正是从社会层面来理解的。
3.对军事素质的解析
军事素质是指在军事方面具备的素质,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三个: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把军事素质定义为:“军队建制单位或个人在军事方面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通常指军事理论、军事技术、战斗作风、组织指挥、管理教育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3]二是李秉桥所认为的:“军事素质是指军人从事业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组织军事活动的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是军人区别于其他人员的显著特征。可分为一般军事素质和特殊军事素质。” [4]三是倪永胜所认为的:“军事素质是构成军人履行职责能力诸要素的质量,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军事素质是政治思想、军事体能技能、文化知识、心理生理诸素质的总和。从狭义上讲,主要指军人的组织谋略、技术技能、战斗意志和作风等。”[5]笔者认为,军事素质就是指军人履行军人职责所应具备的基本品质。是军人素 质中最核心的部分,体现了军人职业 本质。一般可将军事素质划分为军事基础素质和军事专业素质两类。其中,军事专业素质是指军人从事具体专业工作要具备的素质。如履行航空四站保障岗位职责的军官必须具备较强的四站保障装备管理、组训和维修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4.对军事基础素质的解析
如上所述,军事基础素质是军事素质中有别于军事专业素质的另一部分,对后续军事素质的形成具有奠基支撑作用。相较军事素质而言,军事基础素质的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小,基础性、稳定性和通用性特征明显。在军事基础素质中,素质是“属”,军事基础是“种差”。军事基础是军人军事职业发展的起点。笔者认为,可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给军事基础素质下定义,即军事基础素质是指军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受军营文化环境和军事教育训练影响,通过自身认识和军事实践所养成的比较稳定的军事职业发展基本品质,它是所有军人均应具备的品质。主要包括坚定的政治素质、系统的军事基础知识、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娴熟的军事技能等。
二、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概念和内涵
根据对以上相关概念内涵的理解,笔者提出了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概念,明确了其基本内涵,在如何把握内涵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
1.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概念
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是指依托普通高校培养、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地方大学生,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受军营文化环境和军事教育训练的影响,通过自身的认识和军事实践所养成的比较稳定的军事职业发展的基本品质。
2.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内涵
一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是其职业发展的基础,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养成和提高,既离不开军人个体的生理前提,又需要接受系统的军事教育。应该说,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既是在军事职业化过程中养成的基本品质,也是军事文化以国防生为对象的再生产。其军事基础素质直接受军事发展水平的制约,既要反映部队建设的需要,又要为军队建设发展服务,因此,具有鲜明的军事职业特色。
二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在国防生履职尽责中具有根本支撑作用。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是其军事职业发展的基础和起点,是国防生作为军人必备的一种基本品质。不管是指挥类还是技术类国防生,对他们均有着共同的军事基础素质要求。概括地讲,军事基础素质主要包括军人意识、军事体能、军事基本技能、军事基础知识、军事基础职业能力5个方面,主要通過包含军事理论、军事体育和军事技能三个部分在内的军事基础课程的学习而获得。缺少这些基本素质,就会影响个人的军人职业发展,甚至被淘汰。
三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一旦形成,便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为,国防生在军事基础素质养成的过程中,个体不仅要经过反复多次的内外化活动的长期锻炼,还需要个体本身逐渐获得一定的心理结构。这一心理结构具体是由知(认识、观点、信念)、情(需要、冲动、体验、情感)、意(自制力、毅力、自觉意志)、行(技能、行为、习惯、创造性实践)等因素所组成。其稳定性如何,正好可以作为识别是否为素质及评价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尺。需要说明的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的稳定性并不否定它的发展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只有具有相对稳定的素质,才有进一步获得发展及提高的可能;也只有具备继续发展的素质,才能进一步巩固自身良好的军事素质。
四是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具有一定的内隐性。国防生军事基础素质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在军事教育训练影响下引发的国防生个体内部身心发展而养成的品质,它是国防生个体通过有意识地认识军事文化并在实践中逐渐转化、积淀而成的身心发展品质,这一素质虽然是在军事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但是却以品质的形式而存在,这主要指的是军事文化向个体身心发展的转化。
参考文献:
[1] (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第一卷)[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
[2]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1989年版)[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M].北京:军事科学院出版社,1997.
[4]李秉桥,张安祥.军校教员学[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4.
[5]倪永胜.当代军人基本素质教育读本[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