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建立和谐的就业工作体系并保证其协调运转是关键。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中,高校应积极承担相应责任,贯彻就业方针,顺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和谐的就业工作体系就要统筹协调好、持续改善好校与地联手、校与企联合、家与校联系、校与校联盟、师与生联动五对重大合作关系。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研究
毕业生就业是涉及政府、高校、社会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其家庭等多个层面的系统工程。在这一系统工程中,政府发挥宏观主导作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负责毕业生就业的职能部门,高校则扮演促进就业主体的角色,教师是高校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力军,而社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则是就业与招聘的主体,毕业生家庭是毕业生的支持者与利益攸关方。高校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就必须把这些层面进行整合,使之成为一个协调有序、各尽所能的和谐工作体系。
一、构建高校和谐就业工作体系的基本原则
1.着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承担高校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责任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第一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过程,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过程,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体系重构和明晰的过程;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处于基础环节和特殊地位,承担着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责任。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从某种意义上讲,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业已成为高校实现科学发展的当务之急。
2.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
2007年8月30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就业促进法》规定了政府在促进就业和治理失业中的职责,并从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平就业制度,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等七个方面确立了促进就业的基本制度。该法第二条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了我国的就业方针是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就业方针,切实落实各项促进和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必须坚持就业方针,要做好宣传、配合、支持、推动有关法律、政策实施的工作。
3.积极顺应“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教育制度改革成效卓著,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机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已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改革方向稳步固化、深化、细化为就业模式、就业办法,从而也成为就业工作的高校特色。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高校和毕业生要学会认识、适应、利用好人力资源市场,主动把合格的人才和自己的专长推介给社会用人单位,以求赢得用人单位的信任与雇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市场导向下,高校必须谋求与用人单位的长期沟通、互动与合作。
4.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人才总是稀缺资源,不存在过剩的问题,可以说“人才荒”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常态。尽管高校毕业生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较高素质,但他们还只是“准人才”,只有经过社会历练才能成长、成熟,成为人才。也正是因为高校毕业生是“准人才”,缺少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才使他们屈居为人力资源市场的“弱势群体”。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整体上由弱变强的法宝,是高校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把素质教育放在首位,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高校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必须竭力克服“两个不适应”,即一些高校部分学科设置与人力资源市场岗位需求不适应;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和能力与现实用人需求不适应的问题。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应该与时俱进,开放办学,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企业实习过程中去提高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让学生从进校开始就培养职业生涯意识和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围绕职业生涯发展目标训练和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二、高校和谐就业工作体系的主体架构
1.校与地联手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政府就业工作之重,是高校全部工作之重。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掌握地方产业的人才需求,制定地方人力资源政策,主导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其工作需要高校的支持与配合,而高校也应该主动听取他们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他们研讨推进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而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以“三送”即送服务、送政策、送岗位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服务进校园”也常常是毕业生就业的“及时雨”,能够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地方政府与高校组织人才对接会,地方有关部门进校举办事业单位招考,地方人才交流中心与高校联办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也都极大地便利了高校毕业生。地方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也都是校地获益的盛举,高校应予以紧密配合。实践证明,在校与地联手中,高校并不是处于被动、服从地位,而是能够主动并且大有作为的。譬如,地方政府帮助高校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充当了高校与实习、就业基地的桥梁。又如,许多地方政府在制定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时就充分听取了高校的建议。
2.校与企联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体是毕业生,这就决定了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绝非商品产供关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不可能属于商品买卖行为。反过来讲,校企联合是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持领域的高层次的互利合作。在高校毕业生“准人才”跃成为人才的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的进一步“精加工”、“深加工”,客观上,用人单位在人才使用中履行、展现了人才培养的社会功能。而企业招聘人才类似于高校的招生和迎新。说到底,用人单位与高校只是人才培养方式的不同。由此也容易理解——频繁跳槽会失去企业重点培养和提拔重用的机会。事实上,高校与企业的联合,并不限于科技服务和对毕业生的招聘,在大学生的培养上也具有携手联合的广阔天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校宣讲的企业家精神、企业文化,以及从基层做起,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等,都是大学生成长的“营养”,而到企业实习也是高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显然,这些对于高校学生就业能力、专业技能的习得有所助益。企业家报告会、企业校园宣讲招聘会、企业专家参与模拟面试以及企业考察活动等,都是校企联袂育人、校企联合推动毕业生就业的常见方式。有行业渊源的高校和校友发挥核心、骨干作用的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自然具有更加明显的优势和潜力。
3.家与校联系
大学生就业不但关系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更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期盼和期望。高等学校要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和谐教育的办学目标,最直接、最现实的是除人才培养保证用人单位满意外,还要保持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保证学生家庭的满意。同时,大学生毕业离校并不意味着高等教育服务的终结,学校与家庭还要一道关注、关心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事业发展,都为毕业生职业起步、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譬如进行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继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需求信息、为校友提供行业发展资讯等。家校联系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家庭影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父母的价值观影响着毕业生的就业观,家庭的社会资源影响学生的求职渠道,家庭的现实条件如经济状况、父母健康状况等影响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因此高校应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共同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减缓毕业生就业压力,并最大限度地提供帮助,从而使毕业生顺利就业。高校可以通过电话、给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甚至就近召开毕业生家长恳谈会的方针是与毕业生家庭联系。在家校联系中,高校应引导和督促家庭与毕业生能够就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尽早形成相同或相近的基本意见。
4.校与校联盟
尽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高校学科与专业设置存在一定同质性,但高校之间的竞争从目前来看并不激烈,而且受到我国经济在可预期的发展过程中人才稀缺的总趋势影响,加之高校办学特色的培育以及学科专业的错位发展(这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议题中已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的“白热化”程度短期内不会在高校间上演,而更明显地表现在地区差异上。高等院校之间应该经常交流就业工作经验,共享就业信息,错时组织招聘会。如果地方高等院校结构合理,兄弟院校之间培养不同层次人才,满足不同社会需要,便不存在地位、荣誉之争,更可采行不同层次毕业生的“组合销售”模式。近几年,嘉兴学院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就业机构就经常交流就业信息,观摩对方大型校园招聘会,热络的往来对双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都有促进。实际上,同一层次高校基于办学特色与学科优势的差异也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5.师与生联动
高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竞争中求职应聘,体现的是大学知识的力量与价值,检验的是高校师与生、教与学的共同成果,教师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是不可能缺位和无为的。同时,学缘是融入血液的,师生在四五年里建立的深厚情谊决定了教师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会成为有力推手,会指点毕业生调整期望值合理定位,会引导毕业生主动就业,并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搜集就业信息,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还会对毕业生从“学校人”到“社会人”、从“学生”到“职员”的角色转换给予指导和帮扶。显然,教师参与到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来,感受就业市场变化,了解就业市场需求,把握就业导向,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推荐社会需要的人,也是职业使命和职业道德使然。其实,即使在非毕业班,专业教师联系就业讲授专业知识,参与就业指导活动,也是对就业工作的支持与承担;就业部门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以就业为导向引导学生学业,全程关注学生就业,都是师生联动的生动体现。当然,师生联动的理想方式是教师因材施教,因材施导,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咨询与服务,重点是援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此外,师与生联动应该坚持高标准的社会诚信,做到求职材料不“掺水”,不随意毁约和“跳槽”,为建设诚信社会树立标杆。期待更多的高校对教师参与毕业生就业的热情予以更大力度的政策激励。
注释:
①十七大提出的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②2009年2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王亚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网友在线交流。他指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可概括为“一增一减,两个不畅通,两个不适应”。
参考文献
[1]宋信强.公共政策视角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对策分析[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26-27.
[2]金琳.浅析如何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J].科技咨询,2006,(9):143.
[3]金卫中.对提高大学生就业的几点思考[J].人力资源开发,2009,(2):42.
作者简介:寸哲(1969—),男,陕西凤翔人,国家二级职业指导师,嘉兴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研究
毕业生就业是涉及政府、高校、社会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其家庭等多个层面的系统工程。在这一系统工程中,政府发挥宏观主导作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负责毕业生就业的职能部门,高校则扮演促进就业主体的角色,教师是高校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力军,而社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则是就业与招聘的主体,毕业生家庭是毕业生的支持者与利益攸关方。高校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就必须把这些层面进行整合,使之成为一个协调有序、各尽所能的和谐工作体系。
一、构建高校和谐就业工作体系的基本原则
1.着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承担高校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责任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第一次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过程,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过程,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体系重构和明晰的过程;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处于基础环节和特殊地位,承担着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责任。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从某种意义上讲,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业已成为高校实现科学发展的当务之急。
2.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
2007年8月30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律。《就业促进法》规定了政府在促进就业和治理失业中的职责,并从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体系,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平就业制度,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等七个方面确立了促进就业的基本制度。该法第二条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了我国的就业方针是 “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就业方针,切实落实各项促进和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必须坚持就业方针,要做好宣传、配合、支持、推动有关法律、政策实施的工作。
3.积极顺应“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教育制度改革成效卓著,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机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已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改革方向稳步固化、深化、细化为就业模式、就业办法,从而也成为就业工作的高校特色。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高校和毕业生要学会认识、适应、利用好人力资源市场,主动把合格的人才和自己的专长推介给社会用人单位,以求赢得用人单位的信任与雇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市场导向下,高校必须谋求与用人单位的长期沟通、互动与合作。
4.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人才总是稀缺资源,不存在过剩的问题,可以说“人才荒”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常态。尽管高校毕业生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较高素质,但他们还只是“准人才”,只有经过社会历练才能成长、成熟,成为人才。也正是因为高校毕业生是“准人才”,缺少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才使他们屈居为人力资源市场的“弱势群体”。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整体上由弱变强的法宝,是高校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把素质教育放在首位,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高校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必须竭力克服“两个不适应”,即一些高校部分学科设置与人力资源市场岗位需求不适应;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和能力与现实用人需求不适应的问题。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应该与时俱进,开放办学,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企业实习过程中去提高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让学生从进校开始就培养职业生涯意识和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围绕职业生涯发展目标训练和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二、高校和谐就业工作体系的主体架构
1.校与地联手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政府就业工作之重,是高校全部工作之重。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掌握地方产业的人才需求,制定地方人力资源政策,主导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其工作需要高校的支持与配合,而高校也应该主动听取他们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他们研讨推进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而地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以“三送”即送服务、送政策、送岗位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服务进校园”也常常是毕业生就业的“及时雨”,能够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地方政府与高校组织人才对接会,地方有关部门进校举办事业单位招考,地方人才交流中心与高校联办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也都极大地便利了高校毕业生。地方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也都是校地获益的盛举,高校应予以紧密配合。实践证明,在校与地联手中,高校并不是处于被动、服从地位,而是能够主动并且大有作为的。譬如,地方政府帮助高校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充当了高校与实习、就业基地的桥梁。又如,许多地方政府在制定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时就充分听取了高校的建议。
2.校与企联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体是毕业生,这就决定了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绝非商品产供关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不可能属于商品买卖行为。反过来讲,校企联合是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持领域的高层次的互利合作。在高校毕业生“准人才”跃成为人才的过程中,需要用人单位的进一步“精加工”、“深加工”,客观上,用人单位在人才使用中履行、展现了人才培养的社会功能。而企业招聘人才类似于高校的招生和迎新。说到底,用人单位与高校只是人才培养方式的不同。由此也容易理解——频繁跳槽会失去企业重点培养和提拔重用的机会。事实上,高校与企业的联合,并不限于科技服务和对毕业生的招聘,在大学生的培养上也具有携手联合的广阔天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校宣讲的企业家精神、企业文化,以及从基层做起,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等,都是大学生成长的“营养”,而到企业实习也是高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显然,这些对于高校学生就业能力、专业技能的习得有所助益。企业家报告会、企业校园宣讲招聘会、企业专家参与模拟面试以及企业考察活动等,都是校企联袂育人、校企联合推动毕业生就业的常见方式。有行业渊源的高校和校友发挥核心、骨干作用的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自然具有更加明显的优势和潜力。
3.家与校联系
大学生就业不但关系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更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期盼和期望。高等学校要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和谐教育的办学目标,最直接、最现实的是除人才培养保证用人单位满意外,还要保持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保证学生家庭的满意。同时,大学生毕业离校并不意味着高等教育服务的终结,学校与家庭还要一道关注、关心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事业发展,都为毕业生职业起步、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譬如进行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继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需求信息、为校友提供行业发展资讯等。家校联系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家庭影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父母的价值观影响着毕业生的就业观,家庭的社会资源影响学生的求职渠道,家庭的现实条件如经济状况、父母健康状况等影响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因此高校应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共同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减缓毕业生就业压力,并最大限度地提供帮助,从而使毕业生顺利就业。高校可以通过电话、给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甚至就近召开毕业生家长恳谈会的方针是与毕业生家庭联系。在家校联系中,高校应引导和督促家庭与毕业生能够就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尽早形成相同或相近的基本意见。
4.校与校联盟
尽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高校学科与专业设置存在一定同质性,但高校之间的竞争从目前来看并不激烈,而且受到我国经济在可预期的发展过程中人才稀缺的总趋势影响,加之高校办学特色的培育以及学科专业的错位发展(这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议题中已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的“白热化”程度短期内不会在高校间上演,而更明显地表现在地区差异上。高等院校之间应该经常交流就业工作经验,共享就业信息,错时组织招聘会。如果地方高等院校结构合理,兄弟院校之间培养不同层次人才,满足不同社会需要,便不存在地位、荣誉之争,更可采行不同层次毕业生的“组合销售”模式。近几年,嘉兴学院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就业机构就经常交流就业信息,观摩对方大型校园招聘会,热络的往来对双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都有促进。实际上,同一层次高校基于办学特色与学科优势的差异也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5.师与生联动
高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竞争中求职应聘,体现的是大学知识的力量与价值,检验的是高校师与生、教与学的共同成果,教师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是不可能缺位和无为的。同时,学缘是融入血液的,师生在四五年里建立的深厚情谊决定了教师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会成为有力推手,会指点毕业生调整期望值合理定位,会引导毕业生主动就业,并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搜集就业信息,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还会对毕业生从“学校人”到“社会人”、从“学生”到“职员”的角色转换给予指导和帮扶。显然,教师参与到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来,感受就业市场变化,了解就业市场需求,把握就业导向,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推荐社会需要的人,也是职业使命和职业道德使然。其实,即使在非毕业班,专业教师联系就业讲授专业知识,参与就业指导活动,也是对就业工作的支持与承担;就业部门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以就业为导向引导学生学业,全程关注学生就业,都是师生联动的生动体现。当然,师生联动的理想方式是教师因材施教,因材施导,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咨询与服务,重点是援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此外,师与生联动应该坚持高标准的社会诚信,做到求职材料不“掺水”,不随意毁约和“跳槽”,为建设诚信社会树立标杆。期待更多的高校对教师参与毕业生就业的热情予以更大力度的政策激励。
注释:
①十七大提出的党的教育方针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②2009年2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王亚栋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网友在线交流。他指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可概括为“一增一减,两个不畅通,两个不适应”。
参考文献
[1]宋信强.公共政策视角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对策分析[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26-27.
[2]金琳.浅析如何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J].科技咨询,2006,(9):143.
[3]金卫中.对提高大学生就业的几点思考[J].人力资源开发,2009,(2):42.
作者简介:寸哲(1969—),男,陕西凤翔人,国家二级职业指导师,嘉兴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