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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身份不明,或者著作权人身份确定但是无法取得联系的作品。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从Google公司创建“数字图书馆”计划开始引起各国的重视,从实际案例中发现,由于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没有明确的立法,因此部分使用者铤而走险,未经授权便利用孤儿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部分使用者因为担心承担侵权责任而弃之不用,长远来看,不符合文化发展的目的。我国在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上还处于法律空白阶段,虽然相关草案和送审稿有些许涉及,但不足以解决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通过对域外国家孤儿作品著作权立法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借鉴,具体分析孤儿作品著作权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孤儿作品的概述。包括孤儿作品的定义、分类和相似概念的分析以及孤儿作品产生的原因,对本篇论文提出的“孤儿作品”概念从不同角度分析和说明,为下文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提出了孤儿作品著作权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对孤儿作品的界定,认定的前置程序“勤勉查找”,不同群体的使用者在利用孤儿作品的范围以及著作权人重新出现后的救济制度。另一方面列举和评析了我国现行法中类似孤儿作品的法律规定,以及在修改草案中涉及到的关于孤儿作品的规定,同时简要概括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现状。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域外国家对孤儿作品著作权立法的探索历程和解决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制定的具体制度进行了简单介绍。围绕上一章孤儿作品著作权可能出现的问题,本文首先对孤儿作品著作权的立法历程作了简单阐述,其次对各国的具体制度设计的介绍。通过系统的介绍,也为我国解决孤儿作品著作权问题提供一些参考。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我国孤儿作品著作权法律问题的具体建议。通过结合我国现有的管理模式和《著作权法》中的规定,提出保护和利用孤儿作品的举措,期待能够更好的发掘这类型作品的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