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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现代网络新媒体的不断发展,新媒体对现代社会中未成年人的影响正日益加深,而如何预防未成年受到网络新媒体的不良影响也是目前现代社会的共同难题。从媒体内容监管、社会合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实施网络实名制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对策,从而帮助实现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网络新媒体;未成年犯罪;犯罪预防
一、网络新媒体的危害及对未成年形成的不良影响
(一)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的庸俗化、娱乐化造成未成年人心理
1. 内容的庸俗化、娱乐化导致新媒体传播伦理失范
近几年,以“抖音”“快手”为例,短视频平台作为新媒体平台中的一股新生力量,成为了人们甚至是青少年日常娱乐必不缺少的一部分。短视频成为内容创业的风口,但很多平台上出现了掐头去尾、未经许可随意下载或转发短视频的侵权现象。而除了著作权方面的侵权盗版外,大量的短视频在内容素材中也存在违法行为。比如部分短视频内容利用观众猎奇窥探心理,采用偷拍等方式将他人隐私作为“卖点”,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是一种性质恶劣的侵权行为。
2.网络新媒体的失范极易导致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畸形发展
据统计,在新媒体提供给受众为青少年的内容中,青少年认为内容鱼龙混杂的占54.4%;呈现了诸多色情内容的占47.6%;血腥暴力内容的占56.3%;此外,43.6%的青少年认为社会对网络新媒体推送的信息缺少管理。由此可见,即便是绝大多数的青少年群体本身目前也是对新媒体推送的信息表示不满。大量充满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内容平台如雪花般纷纷推送给青少年群体,由此满足了这一群体的人们特有的的猎奇心理。
3.心理状况的畸形发展极易造成未成年人人格缺陷从而引发犯罪行为
大量网络新媒体的不良内容被推送给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后,他们易被这类不良信息所诱导,被其中灌输的内容蒙骗,给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并且会阻碍心理的健康成长,从而出现“尖叫效应”猎奇心理、丧失判断的无脑追捧心理、强烈的自我表现的心理、强烈的模仿和性体验心理等,而如果不加约束地任其发展,他们健康的人格就会扭曲,黑白颠倒,甚至慢慢步入犯罪的深渊。
(二)网络新媒体营造的虚拟空间弱化未成年人的辨别认知能力
不可否认,迅速成长起来的新兴的电子技术使得新媒体快速发展,由此带来的传播信息、共享资源、娱乐消遣等作用无疑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舒适便捷,同时也增添了许多乐趣,从这个意义上看,新媒体极大程度地提升了人们的生活品质。然而,在此期间因为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而其诸多特性如若不能被有效控制的话,也会引发一系列新的问题,而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其中一大隐患。由于新媒体面向的群体中大部分都是思想、性格尚未成熟,还缺乏独立判断思考能力的青少年,他们在接触到新媒体呈现的前所未有的新鲜而又带着极强烈的感官刺激的体验时,就极其容易沉迷于新媒体所呈现的虚拟世界之中。
(三)传播的开放性以及身份的隐匿性降低未成年犯罪的成本
伴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人们的生活从此享受到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可以通过多样化的媒体资源,如电脑网络、手机网络、微博等平台,这些媒体信息图文并茂、能够生动地展示和传播开放性的资源和信息,从而使得信息资源共享的成本大大降低。
四、网络新媒体时代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措施
(一)加强对新媒体平台内容的监管
由于不良的网络新媒体对未成年犯罪具有潜在的诱导影响,因而需要加强对新媒体平台内容的监管,肃清新媒体平台的风气,降低未成年群体接触到易存在犯罪文化的内容的纪律,从而在根本上预防因网络新媒体的不端而催生的未成年犯罪问题。
1.建立健全新媒体法律监管体系
目前,亟需加强互联网方面的立法,尤其是针对新媒体平台信息内容传播活动监管方面的法律,如今虽然《网络安全法》在这个领域有着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仍需更进一步的细致规定,如针对媒体平台方面要增强其对平台的管理义务,有必要对其平台的传播内容进行筛选甄别,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大对肆意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行为的打击,增加针对侵权后果的救济与惩罚规定,进一步肃清网络环境。
2.加强执法监督,净化网络环境
除了法律规范上的完善外,执法环节同样需要加强。在此方面则需要执法者、平台管理方以及网络公民三方合理来实施。首先是执法者需要主动充当网络秩序维护者,对发布扩散不良新媒体内容的行为加强管理,从而防止未成年人被不良信息影响。如依法加大对平台的巡查力度,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对其销售的商品抽样检测,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交媒体环境。
(二)加强网络新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包括商业门户网站在内的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广大网民越来越能快速便捷地获取丰富、有效的新闻内容和信息资讯。然而,自由市场具有盲目性,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许多网络媒体为吸引眼球,博取市场、追求商业利益,从而放松了对内容的质量审核,潜在地傳播涉及淫秽色情等低俗的甚至是违法的不良信息内容,极大地侵犯了公私利益,这对于自我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不强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影响巨大。
结语
网络新媒体的爆红以及其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受追捧程度之深更加表明研究新兴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刻不容缓。本文专门针对这一角度研究了新媒体对未成年犯罪心理的影响机制的作用,指出目前新媒体存在的内容低俗、伦理失范、容易是未成年人产生畸形心理等负面影响,分析了新媒体提供的虚拟空间容易导致未成年示范行为以及传播的开放性和身份隐匿性特征引致未成年犯罪成本降低这一动态运行逻辑,再从媒体内容监管、社会合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实施网络实名制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对策。
参考文献
[1]付士成,郭婧滢.社交媒体治理视角下的互联网法律监管与行业自治[J].天津法学,2017,33(03):57-64
[2]林书源.社交媒体短视频内容监管探究——以“抖音”APP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8,9(14):113.
[3]魏萌.社交媒体的传播效果与监管对策[J].新媒体研究,2018,4(09):68-69.
关键词:网络新媒体;未成年犯罪;犯罪预防
一、网络新媒体的危害及对未成年形成的不良影响
(一)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的庸俗化、娱乐化造成未成年人心理
1. 内容的庸俗化、娱乐化导致新媒体传播伦理失范
近几年,以“抖音”“快手”为例,短视频平台作为新媒体平台中的一股新生力量,成为了人们甚至是青少年日常娱乐必不缺少的一部分。短视频成为内容创业的风口,但很多平台上出现了掐头去尾、未经许可随意下载或转发短视频的侵权现象。而除了著作权方面的侵权盗版外,大量的短视频在内容素材中也存在违法行为。比如部分短视频内容利用观众猎奇窥探心理,采用偷拍等方式将他人隐私作为“卖点”,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是一种性质恶劣的侵权行为。
2.网络新媒体的失范极易导致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畸形发展
据统计,在新媒体提供给受众为青少年的内容中,青少年认为内容鱼龙混杂的占54.4%;呈现了诸多色情内容的占47.6%;血腥暴力内容的占56.3%;此外,43.6%的青少年认为社会对网络新媒体推送的信息缺少管理。由此可见,即便是绝大多数的青少年群体本身目前也是对新媒体推送的信息表示不满。大量充满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内容平台如雪花般纷纷推送给青少年群体,由此满足了这一群体的人们特有的的猎奇心理。
3.心理状况的畸形发展极易造成未成年人人格缺陷从而引发犯罪行为
大量网络新媒体的不良内容被推送给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后,他们易被这类不良信息所诱导,被其中灌输的内容蒙骗,给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并且会阻碍心理的健康成长,从而出现“尖叫效应”猎奇心理、丧失判断的无脑追捧心理、强烈的自我表现的心理、强烈的模仿和性体验心理等,而如果不加约束地任其发展,他们健康的人格就会扭曲,黑白颠倒,甚至慢慢步入犯罪的深渊。
(二)网络新媒体营造的虚拟空间弱化未成年人的辨别认知能力
不可否认,迅速成长起来的新兴的电子技术使得新媒体快速发展,由此带来的传播信息、共享资源、娱乐消遣等作用无疑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舒适便捷,同时也增添了许多乐趣,从这个意义上看,新媒体极大程度地提升了人们的生活品质。然而,在此期间因为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而其诸多特性如若不能被有效控制的话,也会引发一系列新的问题,而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其中一大隐患。由于新媒体面向的群体中大部分都是思想、性格尚未成熟,还缺乏独立判断思考能力的青少年,他们在接触到新媒体呈现的前所未有的新鲜而又带着极强烈的感官刺激的体验时,就极其容易沉迷于新媒体所呈现的虚拟世界之中。
(三)传播的开放性以及身份的隐匿性降低未成年犯罪的成本
伴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人们的生活从此享受到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可以通过多样化的媒体资源,如电脑网络、手机网络、微博等平台,这些媒体信息图文并茂、能够生动地展示和传播开放性的资源和信息,从而使得信息资源共享的成本大大降低。
四、网络新媒体时代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措施
(一)加强对新媒体平台内容的监管
由于不良的网络新媒体对未成年犯罪具有潜在的诱导影响,因而需要加强对新媒体平台内容的监管,肃清新媒体平台的风气,降低未成年群体接触到易存在犯罪文化的内容的纪律,从而在根本上预防因网络新媒体的不端而催生的未成年犯罪问题。
1.建立健全新媒体法律监管体系
目前,亟需加强互联网方面的立法,尤其是针对新媒体平台信息内容传播活动监管方面的法律,如今虽然《网络安全法》在这个领域有着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仍需更进一步的细致规定,如针对媒体平台方面要增强其对平台的管理义务,有必要对其平台的传播内容进行筛选甄别,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大对肆意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行为的打击,增加针对侵权后果的救济与惩罚规定,进一步肃清网络环境。
2.加强执法监督,净化网络环境
除了法律规范上的完善外,执法环节同样需要加强。在此方面则需要执法者、平台管理方以及网络公民三方合理来实施。首先是执法者需要主动充当网络秩序维护者,对发布扩散不良新媒体内容的行为加强管理,从而防止未成年人被不良信息影响。如依法加大对平台的巡查力度,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对其销售的商品抽样检测,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交媒体环境。
(二)加强网络新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包括商业门户网站在内的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广大网民越来越能快速便捷地获取丰富、有效的新闻内容和信息资讯。然而,自由市场具有盲目性,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许多网络媒体为吸引眼球,博取市场、追求商业利益,从而放松了对内容的质量审核,潜在地傳播涉及淫秽色情等低俗的甚至是违法的不良信息内容,极大地侵犯了公私利益,这对于自我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不强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影响巨大。
结语
网络新媒体的爆红以及其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受追捧程度之深更加表明研究新兴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刻不容缓。本文专门针对这一角度研究了新媒体对未成年犯罪心理的影响机制的作用,指出目前新媒体存在的内容低俗、伦理失范、容易是未成年人产生畸形心理等负面影响,分析了新媒体提供的虚拟空间容易导致未成年示范行为以及传播的开放性和身份隐匿性特征引致未成年犯罪成本降低这一动态运行逻辑,再从媒体内容监管、社会合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实施网络实名制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对策。
参考文献
[1]付士成,郭婧滢.社交媒体治理视角下的互联网法律监管与行业自治[J].天津法学,2017,33(03):57-64
[2]林书源.社交媒体短视频内容监管探究——以“抖音”APP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8,9(14):113.
[3]魏萌.社交媒体的传播效果与监管对策[J].新媒体研究,2018,4(09):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