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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务院正式颁布《教育督导条例》,条例的颁布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只有结合地方实际,建立督政、督学、监测体系,不断壮大督导队伍,建立领导联系学校、督学责任区、机关领导干部包片联校和限期整改、督导报告制度,不断创新督导评估机制构建县域督导评估体系,才能推动区域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督促解决当前教育中存在的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择校现象严重、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推动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安定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54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224所,包括51所普通初中(城区2所、农村49所),173所小学(城区7所、农村完小82所),另有教学点84个。按照《全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3—2017年)》,目前,全区规划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的学校只有31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13.8%。不达标的学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差,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达标;体育运动场地不达标,有的学校甚至没有操场;大多数学校计算机配置不达标,信息化水平较低;学校卫生室、心理健康教育设施简陋。二是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十分严重,而农村学校办学规模太小,学生择校现象严重,城乡生源矛盾十分突出。三是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总量超编和专业教师短缺现象并存,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总量超编,但音美专业教师严重短缺。
面对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今后要不断健全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综合督导评估的新方法,创新督导形式,提高督导水平,加大督政督学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1 建立督政、督学、监测体系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要适应教育督导全覆盖的新要求,按照省级督导评估指标,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创新督导评估方法,形成科学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督促和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支持教育发展的职责,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强化义务教育监测工作,严格操作程序,认真分析监测结果,充分发挥监测实效,为政府及时提供义务教育整体情况,特别是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监测,使区政府及时掌握义务教育的动态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预测发展趋势,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学校的质量监测,统筹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探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的质量评价体系,为改进教育教学、完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2 不断壮大督导队伍
目前督导室共有专职督学5名、兼职督学35名,人员数量远远不能适应督导工作全覆盖的需求,加之部分兼职督学还身兼学校领导职务,很少有时间深入其他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导致督导工作缺乏系统性,督导数据不能客观反映教育教学。今后,区要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区政府区长任主任,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委员。为有效落实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还需不断壮大督导队伍,将即将达到退休年龄、担任过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思想具有前瞻性的优秀教师聘任到督学队伍中来,切实提高督导队伍的层次和水平,在学区(校、园)设立督导联络员,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督导队伍,全面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3 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区委、区政府要始终把教育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因此,首先要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要按照行政区划和学校分布,联系学区、联系学校,并出台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完善督导评估制度。
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按照专兼职督学队伍的状况,划分督学责任区,落实责任,实施教育目标责任制,每年围绕区委、区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的目标和区教育局确定的年度教育工作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书》,把全区的教育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应的学校,由督学对责任区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随机督查,形成过程性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建立机关领导干部包片联校制度 教育主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包片联校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学校,全面掌握所联系学校情况,督促、检查、指导并联系协调解决学校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建立奖惩机制,联校工作要与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提高督导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限期整改、督导报告制度 每次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结束后,督导组都要按规定程序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向督导室提交督导报告,督导室及时下发督导通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予以公告和通报。被督导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督导评估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及时组织回访或复查,切实促进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施问责。
4 创新督导评估机制
认真开展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为全面了解全区教育的整体运行情况,要结合贯彻执行《甘肃省普通中小学综合评估督导方案》,制订适合县域特点的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成立由专兼职督学组成的督导评估组,按照听汇报、查看校容校貌和设施设备、观看大课间活动、随机听课、组织学生和家长调查问卷、开展教职工个别访谈、查看学校台账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了解,督导工作结束后,对所评估的每一所学校情况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评议,并分校下发督导报告及整改通知,全面提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内涵发展水平。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认真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试行)》,采取现场评估、现场认定、现场反馈的方式,对各学校的标准化创建情况从组织领导、办学条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仔细的督导检查,认真细致地指导学校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提出初步整改意见。督导评估结束后,督导组经过综合评议,分校下发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帮助学校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分步整改。
扎实推进过程性督导 要按照省、市总体安排和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落实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扎实开展过程性督导。每学期开学制订督导方案,组织人员对学生入学以及学校各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督查学校常规工作,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效果,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还要结合阶段重点工作开展学校安全、食堂食品卫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总之,县(区)级政府要将教育督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创新督导方式,努力构建适合区域特点的督导体系,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M].北京,2012.
[2]焦新.教育督导走上法制化轨道: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教育督导条例》答记者问[N].中国教育报,2012-10-23.
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督促解决当前教育中存在的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择校现象严重、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推动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安定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54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224所,包括51所普通初中(城区2所、农村49所),173所小学(城区7所、农村完小82所),另有教学点84个。按照《全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3—2017年)》,目前,全区规划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的学校只有31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13.8%。不达标的学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差,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达标;体育运动场地不达标,有的学校甚至没有操场;大多数学校计算机配置不达标,信息化水平较低;学校卫生室、心理健康教育设施简陋。二是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十分严重,而农村学校办学规模太小,学生择校现象严重,城乡生源矛盾十分突出。三是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总量超编和专业教师短缺现象并存,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总量超编,但音美专业教师严重短缺。
面对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今后要不断健全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综合督导评估的新方法,创新督导形式,提高督导水平,加大督政督学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1 建立督政、督学、监测体系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要适应教育督导全覆盖的新要求,按照省级督导评估指标,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创新督导评估方法,形成科学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督促和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支持教育发展的职责,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强化义务教育监测工作,严格操作程序,认真分析监测结果,充分发挥监测实效,为政府及时提供义务教育整体情况,特别是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监测,使区政府及时掌握义务教育的动态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预测发展趋势,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学校的质量监测,统筹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探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的质量评价体系,为改进教育教学、完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2 不断壮大督导队伍
目前督导室共有专职督学5名、兼职督学35名,人员数量远远不能适应督导工作全覆盖的需求,加之部分兼职督学还身兼学校领导职务,很少有时间深入其他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导致督导工作缺乏系统性,督导数据不能客观反映教育教学。今后,区要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区政府区长任主任,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委员。为有效落实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还需不断壮大督导队伍,将即将达到退休年龄、担任过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思想具有前瞻性的优秀教师聘任到督学队伍中来,切实提高督导队伍的层次和水平,在学区(校、园)设立督导联络员,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督导队伍,全面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3 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区委、区政府要始终把教育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因此,首先要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要按照行政区划和学校分布,联系学区、联系学校,并出台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完善督导评估制度。
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按照专兼职督学队伍的状况,划分督学责任区,落实责任,实施教育目标责任制,每年围绕区委、区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的目标和区教育局确定的年度教育工作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书》,把全区的教育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应的学校,由督学对责任区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随机督查,形成过程性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建立机关领导干部包片联校制度 教育主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包片联校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学校,全面掌握所联系学校情况,督促、检查、指导并联系协调解决学校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建立奖惩机制,联校工作要与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提高督导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限期整改、督导报告制度 每次专项督导或者综合督导结束后,督导组都要按规定程序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向督导室提交督导报告,督导室及时下发督导通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予以公告和通报。被督导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督导评估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及时组织回访或复查,切实促进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施问责。
4 创新督导评估机制
认真开展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为全面了解全区教育的整体运行情况,要结合贯彻执行《甘肃省普通中小学综合评估督导方案》,制订适合县域特点的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成立由专兼职督学组成的督导评估组,按照听汇报、查看校容校貌和设施设备、观看大课间活动、随机听课、组织学生和家长调查问卷、开展教职工个别访谈、查看学校台账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了解,督导工作结束后,对所评估的每一所学校情况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评议,并分校下发督导报告及整改通知,全面提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内涵发展水平。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认真对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试行)》,采取现场评估、现场认定、现场反馈的方式,对各学校的标准化创建情况从组织领导、办学条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仔细的督导检查,认真细致地指导学校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提出初步整改意见。督导评估结束后,督导组经过综合评议,分校下发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帮助学校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分步整改。
扎实推进过程性督导 要按照省、市总体安排和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落实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扎实开展过程性督导。每学期开学制订督导方案,组织人员对学生入学以及学校各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督查学校常规工作,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效果,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还要结合阶段重点工作开展学校安全、食堂食品卫生、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总之,县(区)级政府要将教育督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创新督导方式,努力构建适合区域特点的督导体系,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M].北京,2012.
[2]焦新.教育督导走上法制化轨道: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教育督导条例》答记者问[N].中国教育报,201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