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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确定了新时期学校德育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与途径。
在当今学校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学生出现行为处事以自我为中心,将“我”置于利益的首位;凡事从“我”出发,忽略他人感受;对公共事务或冷漠、或偏激;对公民权利和义务要求失衡等。这些现象都显示出学生的公民意识严重缺乏。因此可见,在学生中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强化他们的公民意识是十分迫切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公民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公民意识是作为社会个体的公民对自己在社会和国家治理中主人翁地位及所享有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同及由此产生的行为倾向。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在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关系中行为抉择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对于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公民社会的构建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公民意识是孩子健全人格的基础,是能力发展的催化刘。学生的公民意識应主要表现为明确的学生职责,努力做好自己的每一件事。可我们面对的现实却是学生的公民意识淡薄。究其原因,有家庭教育方面的原因:小学生在优越的物质条件中成长,养尊处优,家长对孩子过分疼爱娇惯,把孩子该负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这就使得他们的自我意识浓重,个人责任淡化。也有社会因素的影响:在社会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变化的状况下,受不良风气影响,单纯的利己主义深深地影响着判断能力还有待提高的小学生,在这部分学生心灵里,形成了只关心自己,追求个人私利,不想履行义务的思想,导致责任意识淡薄。更有学校教育的缺失:学校很注重对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而往往忽略责任感、意志、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学校、老师都把精力放在优秀率上、及格率上。所有这些很容易造成学生公民责任意识的淡薄。
三、小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途径
(一)学校教育
首先,利用班级教育强化学生服务意识。在班级管理中,围绕确立目标,实施目标及考核目标,来培养学生的自我责任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在学期初,老师和学生针对本学期班级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总目标一起讨论出班级目标,按照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条例,教育学生要不断热爱班集体,要有自觉维护班集体利益的责任心,要不断努力,把这一目标的完成作为学生的职责。在此基础上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出自己的个人小目标。通过这样的班级管理來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让学生感觉到集体中有我,我在集体中,公民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培养。
其次,要充分发挥《品德与社会》课程的作用。目前,我国小学阶段开设的《品德与社会》课程就是公民教育课,是当前我国小学生公民教育的主要途径。为使《品德与社会》课程这一公民教育的基本途径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把小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抓实抓好,学校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切实调动《品德与社会》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促使他们投入足够的精力、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去上好这门课程;另一方面,把加强对该课程的督导检查作为学校教学的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以保证教学质量。同时,我们除了要通过《品德与社会》这一主渠道对小学生开展系统的、正面的公民教育,培育其公民意识,还需要把公民教育渗透到小学阶段各门课程的教学当中,形成教育合力,让学生在日常课程教学中接受小公民意识培养,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家庭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每一个父母为了教育好下一代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
首先,关心父母从了解自己的父母开始。在学生的家庭作业中布置任务,了解爸爸妈妈的工作、他们的生日、爱好、作息时间等。让学生知道父母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为后面的活动奠定基础。
其次,进行角色互换,体谅父母。如开展“当一天爸爸或妈妈”的活动,让孩子在角色互换中学会体谅父母的辛劳,从而明白要孝敬父母的道理。“跟着父母去上班”活动中让孩子在亲身了解父母工作情况的过程中体验父母上班的繁忙紧张,学会关心自己的父母,体贴自己的父母。
最后,行动落实,服务自己的父母。孩子们的情感调动起来了,我们可以结合孩子的年龄特点,及时地开展“为自己的父母做一件事”的活动。教师可以设计问卷调查表,家长测评等形式检查行动落实情况,班级可以定期开展“为父母做好事”的心得交流会,进一步增强孩子关心父母,孝敬父母的意识。
(三)社会实践活动
作为小学生公民意识培育主阵地的学校不但要通过《品德与社会》这样的公民教育课程来让学生获得间接经验、培养公民意识,同时,为了巩固课堂教学效果,深化学生认知体验,还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以提升学生的公民意识。比如,第一,可以设计一些学生以主体身份参与的活动。例如为培养学生的协作意识,可以在班级开展心连心互助活动,架设相互帮扶的桥梁,帮助后进生共同进步;可以开展志愿捐助活动,为贫困家庭的孩子献出自己的爱心,让他们一样幸福地成长。第二,可以为小学生提供一些从事社会工作的机会,让他们设身处地体验各行各业工作的重要性。例如可让学生扮演一天“交警”的角色去协助指挥交通,体会遵守交通规则对于正常出行和安全的重要意义等,经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让小朋友们学会换位思考,体会他人工作的心情与责任、工作过程中的辛劳与规范、完成工作后的情绪与收获,形成理解他人、尊重各行各业、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的美德。第三,可以设置一定的事件和环境让小学生去处理,比如小学生迷恋网吧沉迷网络游戏,公共场合遭遇二手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现象等,从中锻炼他们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适应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我们唯有唤醒小学生的责任心,集中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小学生良好公民意识的培养才能满园春色。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确定了新时期学校德育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与途径。
在当今学校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学生出现行为处事以自我为中心,将“我”置于利益的首位;凡事从“我”出发,忽略他人感受;对公共事务或冷漠、或偏激;对公民权利和义务要求失衡等。这些现象都显示出学生的公民意识严重缺乏。因此可见,在学生中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强化他们的公民意识是十分迫切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公民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公民意识是作为社会个体的公民对自己在社会和国家治理中主人翁地位及所享有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同及由此产生的行为倾向。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在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关系中行为抉择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对于民主制度的建立与公民社会的构建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公民意识是孩子健全人格的基础,是能力发展的催化刘。学生的公民意識应主要表现为明确的学生职责,努力做好自己的每一件事。可我们面对的现实却是学生的公民意识淡薄。究其原因,有家庭教育方面的原因:小学生在优越的物质条件中成长,养尊处优,家长对孩子过分疼爱娇惯,把孩子该负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这就使得他们的自我意识浓重,个人责任淡化。也有社会因素的影响:在社会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变化的状况下,受不良风气影响,单纯的利己主义深深地影响着判断能力还有待提高的小学生,在这部分学生心灵里,形成了只关心自己,追求个人私利,不想履行义务的思想,导致责任意识淡薄。更有学校教育的缺失:学校很注重对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而往往忽略责任感、意志、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学校、老师都把精力放在优秀率上、及格率上。所有这些很容易造成学生公民责任意识的淡薄。
三、小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途径
(一)学校教育
首先,利用班级教育强化学生服务意识。在班级管理中,围绕确立目标,实施目标及考核目标,来培养学生的自我责任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在学期初,老师和学生针对本学期班级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总目标一起讨论出班级目标,按照创建优秀班集体的条例,教育学生要不断热爱班集体,要有自觉维护班集体利益的责任心,要不断努力,把这一目标的完成作为学生的职责。在此基础上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出自己的个人小目标。通过这样的班级管理來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让学生感觉到集体中有我,我在集体中,公民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培养。
其次,要充分发挥《品德与社会》课程的作用。目前,我国小学阶段开设的《品德与社会》课程就是公民教育课,是当前我国小学生公民教育的主要途径。为使《品德与社会》课程这一公民教育的基本途径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把小学生公民意识培育抓实抓好,学校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切实调动《品德与社会》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促使他们投入足够的精力、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去上好这门课程;另一方面,把加强对该课程的督导检查作为学校教学的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以保证教学质量。同时,我们除了要通过《品德与社会》这一主渠道对小学生开展系统的、正面的公民教育,培育其公民意识,还需要把公民教育渗透到小学阶段各门课程的教学当中,形成教育合力,让学生在日常课程教学中接受小公民意识培养,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家庭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每一个父母为了教育好下一代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
首先,关心父母从了解自己的父母开始。在学生的家庭作业中布置任务,了解爸爸妈妈的工作、他们的生日、爱好、作息时间等。让学生知道父母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为后面的活动奠定基础。
其次,进行角色互换,体谅父母。如开展“当一天爸爸或妈妈”的活动,让孩子在角色互换中学会体谅父母的辛劳,从而明白要孝敬父母的道理。“跟着父母去上班”活动中让孩子在亲身了解父母工作情况的过程中体验父母上班的繁忙紧张,学会关心自己的父母,体贴自己的父母。
最后,行动落实,服务自己的父母。孩子们的情感调动起来了,我们可以结合孩子的年龄特点,及时地开展“为自己的父母做一件事”的活动。教师可以设计问卷调查表,家长测评等形式检查行动落实情况,班级可以定期开展“为父母做好事”的心得交流会,进一步增强孩子关心父母,孝敬父母的意识。
(三)社会实践活动
作为小学生公民意识培育主阵地的学校不但要通过《品德与社会》这样的公民教育课程来让学生获得间接经验、培养公民意识,同时,为了巩固课堂教学效果,深化学生认知体验,还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以提升学生的公民意识。比如,第一,可以设计一些学生以主体身份参与的活动。例如为培养学生的协作意识,可以在班级开展心连心互助活动,架设相互帮扶的桥梁,帮助后进生共同进步;可以开展志愿捐助活动,为贫困家庭的孩子献出自己的爱心,让他们一样幸福地成长。第二,可以为小学生提供一些从事社会工作的机会,让他们设身处地体验各行各业工作的重要性。例如可让学生扮演一天“交警”的角色去协助指挥交通,体会遵守交通规则对于正常出行和安全的重要意义等,经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让小朋友们学会换位思考,体会他人工作的心情与责任、工作过程中的辛劳与规范、完成工作后的情绪与收获,形成理解他人、尊重各行各业、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的美德。第三,可以设置一定的事件和环境让小学生去处理,比如小学生迷恋网吧沉迷网络游戏,公共场合遭遇二手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现象等,从中锻炼他们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适应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我们唯有唤醒小学生的责任心,集中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小学生良好公民意识的培养才能满园春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