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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中国古代,作为一切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礼”是广泛而又重要的。“礼”在孔子思想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本文就这个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关键词: 孔子 周礼 孔子之礼
一、周礼的基本涵义
“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1]。可见,“礼”的最初之义是祭神求福。西周的统治者为了巩固当时的阶级秩序,在加强对奴隶镇压的同时,在统治阶级内部提倡“德”和“礼”,把“礼”作为行动实践的规范。相传周公曾经“制礼作乐”,努力使礼乐法典化。这样,“礼”便形成了巩固周朝统治的工具。后来“礼”被引申为对各种社会礼仪的总称,“礼之名起于事神,引申为凡礼仪之称”[2]。当时的“礼”概括为“五礼”,即“吉、凶、宾、军、嘉”[3]。“礼”和“刑罚”是两种不同的武器,“刑罚”是专门对待奴隶的,“礼”则运行于统治阶级内部,这就是所谓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4]。
二、孔子对“周礼”的维护
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时期,社会阶级矛盾激化,随着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统治阶级内部也产生了激烈的分化,西周时期遗留下来的“礼”,也不能不随之而发生重大的动摇,以致形成“礼乐崩溃”的现象。在这样一个动荡的历史时期,孔子是怎样认识和看待“周礼”的衰落呢?
孔子说:“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政。”[5]“天下有道”即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安定,是孔子的理想社会政治,他把毕生的精力投入了匡正这种被打乱了的秩序的工作,试图变天下的“无道”为“有道”。为此,他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当齐景公问他如何治理政事时,他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6]这也是他对“正名”的具体解释,要求不同等级地位的人,都要安于他们固有的社会地位,不能有非分之想。那么,如何实现这种能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名”呢?孔子借用了传统的“礼制”,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7]的标准,即守礼则不会越名分。孔子对不守礼而越名分的人是非常厌恶的,他曾抨击季氏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8]“八佾”是64人的舞乐,本是西周天子用的,大夫季氏竟用之,严重违背了名分。因此,在孔子看来,“礼”是实现“正名”的有效方法。对于普通人来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9];对统治者来说,“上好礼,则民易使”[10],“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理,,亦可以复畔矣夫”[11]。所以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1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周礼”是极力维护的。
三、孔子对周礼的改造和发展
孔子所维护的“礼”,基本上都是以“周礼”为“准绳”。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他对“周礼”也不是原封不动地全盘接受,在某些方面也有所改变。
1.对于祭礼、凶礼等礼节仪式。
孔子虽然祭祀,但也重视人事。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13]在这里,人事是受到重视的。他对人间的吉、凶、祸、福,并不完全压在祈祷神灵这张牌上,也还重人的积极活动。对待各种礼节仪式,孔子的“礼”也和“周礼”有所不同。如戴冠冕,按照传统的规定,礼帽要用麻料来做,可是现在大家都改用丝料来做。因为这样俭省,孔子也表示同意。这就是“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14]。在丧礼的规定上,孔子对“周礼”也有权变之处。按照“周礼”规定,童子死后,只能以童子“殇”礼来举办葬礼。可是鲁国的童子汪重骑,死在抵抗齐国入侵的战场上。因他大有功于国家,人民不愿用“殇”礼来葬他。当问及孔子时,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15]对于有功于国的童子,孔子认为是可以打破常规的。
2.对待宗法制度方面。
虽然孔子维护宗法亲亲制度,但他也提出了“举贤才”的主张。孔子认为真正懂礼乐的有才能的人,即使是出身微贱,也可以推举出来做官。他的学生仲弓出身贫贱,假若完全按照宗法制度的亲亲原则来任官,仲弓是没有资格参政的。可是孔子发表了这样的议论:“子谓仲弓,曰:犁牛之子騂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16]耕牛之子,长着红色的毛、整齐的角,虽然人们因它出身低贱,不想用它来做祭祀的牺牲,可是山川之神也不会弃它而不用。所以孔子又说:“雍也(仲弓)可使南面。”[17]即出身微贱的仲弓,也可以做官。
3.“周礼”的扩大化。
孔子对于礼,并不停留在周代的吉、凶、宾、军、嘉所谓“五礼”上,他把礼的内容更加扩大了。孔子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18]还有答复子张的话:“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19]孟子曾指出,如果“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蓄妻子”,则“奚暇治礼义哉?”这是对孔子思想很好的发挥。这些思想都是原来的周礼所不能比的。
4.孔子把礼与德结合起来,运用到政治活动上。
孔子答复季康子问为政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20]关于“德治”的主张,在《论语》里是随处可见的。
5.孔子礼的思想更加突出的地方,是把“仁”作为“礼”的根本。
孔子对于“礼”的维护,既有灵活性,又有原则性。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21]他并不计较玉帛钟鼓的形式,他所坚持的是“礼之本”这个原则。这个准则,他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22]这个标准就是“仁”。“仁”是整个孔子思想的核心,没有“仁”的精神做主干,什么礼乐都谈不上。“仁”与“礼”也有互为依存的关系。因为“礼”中有“仁”的精神,认真执行“礼”,成为达到“仁”的基本途径和依据。“克己复礼为仁”[23]就是这个意思。“礼”和“仁”是两个可统一的范畴,“礼”是人外在规范,是“仁”的标准;“仁”是人内在的修养,是遵守“礼”的具体操作内容。一方面,“克己复礼”就做到了“仁”,另一方面,“仁”又是“礼”的根本,“仁”先“礼”后。孔子对此是比较明确的。《论语》记载:“子夏问曰:‘《诗》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子夏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矣。’”此段师徒对答的重点是“礼后乎”这句。“后”于什么呢?就是后于“仁”。可见孔子对于“仁”的重视,把“礼”与“仁”结合起来。
四、评价孔子之礼
孔子的“礼”的思想,是以“周礼”为基础,以“仁”为基础,对“周礼”进行了改造。孔子认为实行“礼治”并不是把贵族的礼制在庶人中施行,而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24],要庶人接受贵族的教化,安于卑贱地位,不犯上作乱。孔子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求贵族统治着行德政,使庶民安居乐业,驯服地听从役使,即所谓:“上好礼,则民易使”。孔子的“礼”是维护贵族利益的,不是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的。但孔子的“礼”仍有他的合理部分,在法治思想中继续保持下来,司马迁所谓:“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不能易也。”[25]而在“尊主卑尘,明分职不得相逾越”[26]这些地方,儒家和法家的主张原来就是相通的。因此,孔子的“礼”在现今社会仍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说文.
[2]说文解字笺.
[3]周礼·保氏.
[4]礼记·曲礼.
[5][18]论语·季氏.
[6][7][20][23]论语·颜渊.
[8][12][22]论语·八佾.
[9][24]论语·为政.
[10]论语·宪问.
[11][16][17]论语·雍也.
[13]论语·先进.
[14]论语·子罕.
[15]礼记·檀弓下.
[19]论语·尧曰.
[21]论语·阳货.
[25][26]史记·太史公自序.
(作者系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07级硕士)
关键词: 孔子 周礼 孔子之礼
一、周礼的基本涵义
“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1]。可见,“礼”的最初之义是祭神求福。西周的统治者为了巩固当时的阶级秩序,在加强对奴隶镇压的同时,在统治阶级内部提倡“德”和“礼”,把“礼”作为行动实践的规范。相传周公曾经“制礼作乐”,努力使礼乐法典化。这样,“礼”便形成了巩固周朝统治的工具。后来“礼”被引申为对各种社会礼仪的总称,“礼之名起于事神,引申为凡礼仪之称”[2]。当时的“礼”概括为“五礼”,即“吉、凶、宾、军、嘉”[3]。“礼”和“刑罚”是两种不同的武器,“刑罚”是专门对待奴隶的,“礼”则运行于统治阶级内部,这就是所谓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4]。
二、孔子对“周礼”的维护
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时期,社会阶级矛盾激化,随着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统治阶级内部也产生了激烈的分化,西周时期遗留下来的“礼”,也不能不随之而发生重大的动摇,以致形成“礼乐崩溃”的现象。在这样一个动荡的历史时期,孔子是怎样认识和看待“周礼”的衰落呢?
孔子说:“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政。”[5]“天下有道”即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安定,是孔子的理想社会政治,他把毕生的精力投入了匡正这种被打乱了的秩序的工作,试图变天下的“无道”为“有道”。为此,他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当齐景公问他如何治理政事时,他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6]这也是他对“正名”的具体解释,要求不同等级地位的人,都要安于他们固有的社会地位,不能有非分之想。那么,如何实现这种能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名”呢?孔子借用了传统的“礼制”,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7]的标准,即守礼则不会越名分。孔子对不守礼而越名分的人是非常厌恶的,他曾抨击季氏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8]“八佾”是64人的舞乐,本是西周天子用的,大夫季氏竟用之,严重违背了名分。因此,在孔子看来,“礼”是实现“正名”的有效方法。对于普通人来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9];对统治者来说,“上好礼,则民易使”[10],“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理,,亦可以复畔矣夫”[11]。所以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1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周礼”是极力维护的。
三、孔子对周礼的改造和发展
孔子所维护的“礼”,基本上都是以“周礼”为“准绳”。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他对“周礼”也不是原封不动地全盘接受,在某些方面也有所改变。
1.对于祭礼、凶礼等礼节仪式。
孔子虽然祭祀,但也重视人事。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13]在这里,人事是受到重视的。他对人间的吉、凶、祸、福,并不完全压在祈祷神灵这张牌上,也还重人的积极活动。对待各种礼节仪式,孔子的“礼”也和“周礼”有所不同。如戴冠冕,按照传统的规定,礼帽要用麻料来做,可是现在大家都改用丝料来做。因为这样俭省,孔子也表示同意。这就是“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14]。在丧礼的规定上,孔子对“周礼”也有权变之处。按照“周礼”规定,童子死后,只能以童子“殇”礼来举办葬礼。可是鲁国的童子汪重骑,死在抵抗齐国入侵的战场上。因他大有功于国家,人民不愿用“殇”礼来葬他。当问及孔子时,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15]对于有功于国的童子,孔子认为是可以打破常规的。
2.对待宗法制度方面。
虽然孔子维护宗法亲亲制度,但他也提出了“举贤才”的主张。孔子认为真正懂礼乐的有才能的人,即使是出身微贱,也可以推举出来做官。他的学生仲弓出身贫贱,假若完全按照宗法制度的亲亲原则来任官,仲弓是没有资格参政的。可是孔子发表了这样的议论:“子谓仲弓,曰:犁牛之子騂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16]耕牛之子,长着红色的毛、整齐的角,虽然人们因它出身低贱,不想用它来做祭祀的牺牲,可是山川之神也不会弃它而不用。所以孔子又说:“雍也(仲弓)可使南面。”[17]即出身微贱的仲弓,也可以做官。
3.“周礼”的扩大化。
孔子对于礼,并不停留在周代的吉、凶、宾、军、嘉所谓“五礼”上,他把礼的内容更加扩大了。孔子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18]还有答复子张的话:“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19]孟子曾指出,如果“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蓄妻子”,则“奚暇治礼义哉?”这是对孔子思想很好的发挥。这些思想都是原来的周礼所不能比的。
4.孔子把礼与德结合起来,运用到政治活动上。
孔子答复季康子问为政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20]关于“德治”的主张,在《论语》里是随处可见的。
5.孔子礼的思想更加突出的地方,是把“仁”作为“礼”的根本。
孔子对于“礼”的维护,既有灵活性,又有原则性。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21]他并不计较玉帛钟鼓的形式,他所坚持的是“礼之本”这个原则。这个准则,他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22]这个标准就是“仁”。“仁”是整个孔子思想的核心,没有“仁”的精神做主干,什么礼乐都谈不上。“仁”与“礼”也有互为依存的关系。因为“礼”中有“仁”的精神,认真执行“礼”,成为达到“仁”的基本途径和依据。“克己复礼为仁”[23]就是这个意思。“礼”和“仁”是两个可统一的范畴,“礼”是人外在规范,是“仁”的标准;“仁”是人内在的修养,是遵守“礼”的具体操作内容。一方面,“克己复礼”就做到了“仁”,另一方面,“仁”又是“礼”的根本,“仁”先“礼”后。孔子对此是比较明确的。《论语》记载:“子夏问曰:‘《诗》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子夏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矣。’”此段师徒对答的重点是“礼后乎”这句。“后”于什么呢?就是后于“仁”。可见孔子对于“仁”的重视,把“礼”与“仁”结合起来。
四、评价孔子之礼
孔子的“礼”的思想,是以“周礼”为基础,以“仁”为基础,对“周礼”进行了改造。孔子认为实行“礼治”并不是把贵族的礼制在庶人中施行,而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24],要庶人接受贵族的教化,安于卑贱地位,不犯上作乱。孔子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求贵族统治着行德政,使庶民安居乐业,驯服地听从役使,即所谓:“上好礼,则民易使”。孔子的“礼”是维护贵族利益的,不是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的。但孔子的“礼”仍有他的合理部分,在法治思想中继续保持下来,司马迁所谓:“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不能易也。”[25]而在“尊主卑尘,明分职不得相逾越”[26]这些地方,儒家和法家的主张原来就是相通的。因此,孔子的“礼”在现今社会仍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说文.
[2]说文解字笺.
[3]周礼·保氏.
[4]礼记·曲礼.
[5][18]论语·季氏.
[6][7][20][23]论语·颜渊.
[8][12][22]论语·八佾.
[9][24]论语·为政.
[10]论语·宪问.
[11][16][17]论语·雍也.
[13]论语·先进.
[14]论语·子罕.
[15]礼记·檀弓下.
[19]论语·尧曰.
[21]论语·阳货.
[25][26]史记·太史公自序.
(作者系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07级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