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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民政治意愿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较好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的部分农村的调查,从选举公平、决策科学、管理有序、监督有效四个方面对农村村民的政治意愿展开论述,以从总体上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民政治意愿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村民 政治意愿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4-0021-02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管理民主”构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保持农村长期稳定的政治基础,更是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体制保障。另一方面,村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能否参与民主管理,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能否正确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健康发展关系重大。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推行“村民自治”以来,广大村民群众的参与意识、热情明显提高,民主意识显著增强,村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得以保障,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极大的发展。然而,以“村民自治”为主要载体的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最终要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必须要重视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村民的政治意愿,也就是在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突出强调对村民政治心愿、政治态度、满意度的把握,因为这往往能成为民主政治建设成功与否的晴雨表。
一、选举公平
就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来说,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中心的农村民主选举最受村民关注,村民对基层选举议论最多。在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潘板桥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83%的村民关注并积极参与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15%的村民认为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形式上举动,只有2%的村民认为选举与自己无关。在回答“你更加关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哪一步骤”时,有77%的村民选择了“选举公平,公开”,可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不仅是任何选举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更是村民政治意愿中较为突出的表现。
“民主并不只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选择。它只有与民众的利益诉求相契合,才能根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心理解构中”。村民自治开展以来,表面上全国绝大部分的地区都实现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并且选举中的“投票率”“参选率”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是随着由选举带来的利益驱使,各种干预选举的行为开始出现,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选举成为各种势力角逐的舞台,选举的公平性大大降低。
二、决策科学
由村民经过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委员、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自治组织是民意的代表。他们代表广大村民,经过讨论、投票等方式决定有关本村发展的事项,这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集中体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主要形式。人民自主决定自己的事情,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大的优越性。
经过对径山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展开较好的部分村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在民主政治搞的较好的地区,村民民主意识强,对村里的各项决策产生的方式,他们给予极大的关注,有很强的参与意识。有90%以上的村民认为“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是必须的;有76%的村民认为村级集体决策应当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只有少数人认为村级决策与自己无关。与此同时,我们对参与过民主决策的村民进行了调查,有86%的村民对本村各项决策的产生方式表示满意。
科学、民主的决策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一环,然而当前在浙江“民主决策的实施机制还不很健全,既没有出台专门的制度,也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相关规定只是零星的散落在《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试行)》、《关于在我省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本中”,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村民如此关注村级决策的产生方式,因为这关系到村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管理有序
如果说选举与决策是村民政治意愿的具体化要求,那么管理有序则是村民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体制化要求。虽然,在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中,浙江省做了比较多的工作,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等制度性的规定,但调查中我们发现村民仍然对本村村级事务的管理不是十分满意。在被调查的3个自然村、200位村民中,认为本村各项规章制度相对完善的仅占37%,有48%村民对本村管理民主化不甚满意,其余15%的村民更认为村级管理是由上级政府说了算。
此外,在一项对于各村村干部的调查中,有65%的村干部认为其职责就是执行乡镇政府的决定、落实上级政府的各项政策。有72%的村干部认为村里的各项政策仍需完善,各级组织不够稳定,有序的政治管理有待实现。
民主政治建设的持续展开,离不开稳定的村级组织以及有序的管理。村庄治理是村民依法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主要场所。村民之所以期待村庄事务的有序管理,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公开、公平并有效的基层政权,从更深层意义上来说,这是村民政治意识的觉醒。有序的管理应该是既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各项措施、政策以及村级组织职能、职务的发挥都必须遵循科学的程序,依照相应的制度,同时满足绝大多数村民的合理要求。
四、监督有效
浙江省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创新出许多乡村治理模式,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在民主监督这一阶段要比其他省份做的好。无论是村务公开,还是村级财务监督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极大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进程。
径山镇的大部分村庄在监督这一环节也取得了理想的成绩。在对200余户村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九成以上的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态度做肯定评价,86%的村民对村级村务公开满意。这说明该地区村干部民主评价和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很好。但是,当问到“两委关系”“贿选”等一些敏感的问题时,村民仍然表现出一些不满,这说明监督工作表面展开较好,但实际有效的监督并没有在这地区实现。
“在村民自治的四项基本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民主监督是保障性内容,离开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最终会流于形式而失败”。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各项违纪事件将严重威胁村民自治的成长。从村民来说,他们希望能了解由他们选举产生的代表如何代表自己的意愿,这是他们的权利。
五、小结
综上所述,村民政治意愿与农村政治发展现状密切相关,与村民民主意识高低紧密相连,对村民政治意愿的掌握可以协助我们找到民主进一步发展的路标和方向。浙江省经济发展和政治建设都走在全国前列,村民民主素质与参与意识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这一地区村民政治意愿的掌握有助于我们了解基层民主发展与村民自治的实际效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民主政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果不能仅从“参选率”“投票率”“满意率”这些形式化的数字出发,而应该切切实实地了解村民的各种想法、心愿等等,简而言之就是村民的政治意愿,了解他们对于本村民主政治的期望。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的政治意愿不免受到干扰。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出于利益考虑村民之间难免会存在利益上的冲突。这就导致村民政治意愿具有不稳定性。但无论从村民政治参与的角度,还是从村民权利的保障来说,村民政治意愿无疑构成了其必不可少的精神动力。
村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如何发挥其自觉性,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在制定各项政策的时候考虑他们的想法。反映到村民自治中来,村民自治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然要重视作为村民自治主体的村民政治意愿,使民主政治发展的成果由村民共享。
【参考文献】
[1]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2]卢福营.当代浙江乡村治理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年1月.
[3]毛丹.村庄大转型——浙江乡村社会的发育.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村民 政治意愿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4-0021-02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管理民主”构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保持农村长期稳定的政治基础,更是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体制保障。另一方面,村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能否参与民主管理,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能否正确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健康发展关系重大。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推行“村民自治”以来,广大村民群众的参与意识、热情明显提高,民主意识显著增强,村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得以保障,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极大的发展。然而,以“村民自治”为主要载体的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最终要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必须要重视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村民的政治意愿,也就是在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突出强调对村民政治心愿、政治态度、满意度的把握,因为这往往能成为民主政治建设成功与否的晴雨表。
一、选举公平
就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来说,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中心的农村民主选举最受村民关注,村民对基层选举议论最多。在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潘板桥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83%的村民关注并积极参与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15%的村民认为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形式上举动,只有2%的村民认为选举与自己无关。在回答“你更加关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哪一步骤”时,有77%的村民选择了“选举公平,公开”,可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不仅是任何选举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更是村民政治意愿中较为突出的表现。
“民主并不只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选择。它只有与民众的利益诉求相契合,才能根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心理解构中”。村民自治开展以来,表面上全国绝大部分的地区都实现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并且选举中的“投票率”“参选率”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是随着由选举带来的利益驱使,各种干预选举的行为开始出现,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选举成为各种势力角逐的舞台,选举的公平性大大降低。
二、决策科学
由村民经过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委员、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自治组织是民意的代表。他们代表广大村民,经过讨论、投票等方式决定有关本村发展的事项,这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集中体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主要形式。人民自主决定自己的事情,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大的优越性。
经过对径山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展开较好的部分村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在民主政治搞的较好的地区,村民民主意识强,对村里的各项决策产生的方式,他们给予极大的关注,有很强的参与意识。有90%以上的村民认为“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是必须的;有76%的村民认为村级集体决策应当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只有少数人认为村级决策与自己无关。与此同时,我们对参与过民主决策的村民进行了调查,有86%的村民对本村各项决策的产生方式表示满意。
科学、民主的决策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一环,然而当前在浙江“民主决策的实施机制还不很健全,既没有出台专门的制度,也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相关规定只是零星的散落在《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试行)》、《关于在我省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本中”,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村民如此关注村级决策的产生方式,因为这关系到村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管理有序
如果说选举与决策是村民政治意愿的具体化要求,那么管理有序则是村民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体制化要求。虽然,在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中,浙江省做了比较多的工作,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等制度性的规定,但调查中我们发现村民仍然对本村村级事务的管理不是十分满意。在被调查的3个自然村、200位村民中,认为本村各项规章制度相对完善的仅占37%,有48%村民对本村管理民主化不甚满意,其余15%的村民更认为村级管理是由上级政府说了算。
此外,在一项对于各村村干部的调查中,有65%的村干部认为其职责就是执行乡镇政府的决定、落实上级政府的各项政策。有72%的村干部认为村里的各项政策仍需完善,各级组织不够稳定,有序的政治管理有待实现。
民主政治建设的持续展开,离不开稳定的村级组织以及有序的管理。村庄治理是村民依法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主要场所。村民之所以期待村庄事务的有序管理,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公开、公平并有效的基层政权,从更深层意义上来说,这是村民政治意识的觉醒。有序的管理应该是既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各项措施、政策以及村级组织职能、职务的发挥都必须遵循科学的程序,依照相应的制度,同时满足绝大多数村民的合理要求。
四、监督有效
浙江省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创新出许多乡村治理模式,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在民主监督这一阶段要比其他省份做的好。无论是村务公开,还是村级财务监督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极大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进程。
径山镇的大部分村庄在监督这一环节也取得了理想的成绩。在对200余户村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九成以上的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态度做肯定评价,86%的村民对村级村务公开满意。这说明该地区村干部民主评价和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很好。但是,当问到“两委关系”“贿选”等一些敏感的问题时,村民仍然表现出一些不满,这说明监督工作表面展开较好,但实际有效的监督并没有在这地区实现。
“在村民自治的四项基本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民主监督是保障性内容,离开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最终会流于形式而失败”。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各项违纪事件将严重威胁村民自治的成长。从村民来说,他们希望能了解由他们选举产生的代表如何代表自己的意愿,这是他们的权利。
五、小结
综上所述,村民政治意愿与农村政治发展现状密切相关,与村民民主意识高低紧密相连,对村民政治意愿的掌握可以协助我们找到民主进一步发展的路标和方向。浙江省经济发展和政治建设都走在全国前列,村民民主素质与参与意识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这一地区村民政治意愿的掌握有助于我们了解基层民主发展与村民自治的实际效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民主政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果不能仅从“参选率”“投票率”“满意率”这些形式化的数字出发,而应该切切实实地了解村民的各种想法、心愿等等,简而言之就是村民的政治意愿,了解他们对于本村民主政治的期望。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的政治意愿不免受到干扰。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出于利益考虑村民之间难免会存在利益上的冲突。这就导致村民政治意愿具有不稳定性。但无论从村民政治参与的角度,还是从村民权利的保障来说,村民政治意愿无疑构成了其必不可少的精神动力。
村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如何发挥其自觉性,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在制定各项政策的时候考虑他们的想法。反映到村民自治中来,村民自治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然要重视作为村民自治主体的村民政治意愿,使民主政治发展的成果由村民共享。
【参考文献】
[1]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2]卢福营.当代浙江乡村治理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年1月.
[3]毛丹.村庄大转型——浙江乡村社会的发育.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