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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十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从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对新时期教育督导职能、责任、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抓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抓目标管理,促工作落实;抓结果运用,提高督导效能。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动十堰教育科学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突出“四个到位”,打造过硬督导队伍
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队伍建设是基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从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做起,抽调具有较高的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的骨干人员任督导室领导和督导办公室专职干部;在全市范围内推荐、选拔,报请市政府先后聘任了三届兼职督学(每届30人左右)。与此同时,加强县市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做到四个到位。
1.人员到位,选配精兵强将做督学
全市现已配备专职督导干部56名、兼职督学112人。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均由教育局长兼任,专设1-2名专职副主任,督导办均配备有2-3名专职督导干部。郧县、郧西等县从县教育局、县直重点学校选聘了一批领导干部为专职督学;竹溪县从教育局选聘了8名资深科长为正科级专职督学,充实和加强督导队伍;竹山县下发专题文件为每个乡镇任命了1名专职督导干部,为深入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2.责任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担使命
教育督导肩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监督保障使命,督导机构必须明确督导职能,督导人员必须恪尽督导职责。在督导工作中,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到人,严格依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讲真话;在评估过程中,深入基层、了解真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工作作风上,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以律己、以身作则。
3.培训到位,多种形式途径强素质
一是组织督导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及省市教育督导干部专业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把握教育发展形势,吸取先进教育思想,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二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以会代培,开展专题研究和交流,进行专题辅导、互相学习;三是有计划地抽调督导干部参加省市督导评估活动,在实践中学习,使全市督导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4.考核到位,规范督导行为
制定了教育督导机构职能职责,专(兼)职督学行为准则,并将此作为教育督导部门工作效能和督导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与争先创优挂钩、与督学续聘挂钩。规范教育督导恪尽职责,督导人员忠于职守,以良好的形象和过硬的工作做好教育督导工作。
狠抓目标管理,确保督导工作落实
在教育督导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教育督导督政是难点,督学是重点,专项督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三点,集中反映了教育督导工作的特征与特点,也反映了教育督导工作任务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如何突破难点,突出重点,把握社会关切点?确保督导职能落实是关键。几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突破督政难点,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评估
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县级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效度直接影响县域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就需要教育督政。有效地实施督政,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机制突破。2001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01]52号),我们于2003年9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十办发[2003]43号)。我们依据文件要求,迅速制定考核办法和评估细则,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抽调市委办、组织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部门人员与市督学组成专班,自2004年开始,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考查”形成制度。与此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县市区、乡镇、学校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回访复查。督政活动的持续开展,使县市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逐步走向自觉,确保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有关部门更加积极关心支持教育,教育投入机制和人力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断改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到实处。
2.突出督学重点,大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效益
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在突出重点抓督学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件事情。
第一,抓规范,坚持开展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致力于建立中小学督导评估长效机制。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督导评估工作推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将评估工作重点大步转移到端正办学思想、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均衡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规范督导评估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硬件建设上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求为标准,在软件建设上以致力于学校内涵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结合均衡教育试验区建设,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师资配备均衡化、教育质量一体化。坚持和不断完善四年一轮的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
第二,创示范,推进示范学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在示范学校创建上,坚持“导于前、督于中、评于后”的工作策略和“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注重过程评估推进,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指导学校积极开展自评。发动师生广泛参与,自下而上边评边改,在创建过程中对照标准自我学习、自我量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二是深入细致开展考察。重点对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教育质量和效益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指导学校集聚自身优势,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整体水平。三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和回访确认。在发挥示范引领方面,以加强示范学校管理为抓手,坚持定期届中考察和按期复评制度,推进示范学校持续发展,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上水平、增效益。
第三,树典范,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组织和指导示范学校校长远赴海南、宁夏,近到江浙、湖南考察学习,博采众长,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和突破口的新课程改革试验,探索“一校一品”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发展新路子,先后在郧阳中学、柳林中学、竹溪一中开展以建立学习小组为基本单元和载体的“自主学习”“乐学课堂”“共进教育”等课堂教学模式试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3.把握督导检查热点,及时开展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坚持督从严、查据实、导以诚的工作方法,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工作。一是对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实行定期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进行随机专项抽查。二是对教育重大政策和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如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贯彻落实情况、“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开展情况等。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学校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教师师德师风、学校乱收费、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执行等热点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导检查,对个案反映的问题进行随时检查。
重视结果运用,提升督导评估效能
督导评估重过程,评估结果生效能。在教育督导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以提升督导评估的效能。
1.坚持督导通报制,及时反馈督导结果
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撰写督导报告并及时通报评估结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督导工作情况,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信息分析与技术处理等,以增强评估结果的信度、效度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接受度与认同度;二是评估意见,主要对被评单位工作成绩、经验给予肯定,作出客观评价;三是督导建议,主要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建议。
2.坚持督导责任制,随时跟踪督办问效
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督办责任制,特别是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实行任务到组,责任到人。一是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二是实施过程督办,通过电话询问和随访指导,推进整改进程;三是到期认定督办,对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予以认定,对不能按期整改的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坚持督导评价制,适时运用督导结果
督导评估不同于一般检查,必须有科学、准确的评价结论。因此,在督导评估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循“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无论是督政督学,还是专项督导评估,都力求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结论。对业绩突出、达到评估标准的单位和学校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以此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和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建议学校和有关部门作为评优、晋级和干部培养、提拔的重要依据和对象。
突出“四个到位”,打造过硬督导队伍
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队伍建设是基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从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做起,抽调具有较高的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的骨干人员任督导室领导和督导办公室专职干部;在全市范围内推荐、选拔,报请市政府先后聘任了三届兼职督学(每届30人左右)。与此同时,加强县市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做到四个到位。
1.人员到位,选配精兵强将做督学
全市现已配备专职督导干部56名、兼职督学112人。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均由教育局长兼任,专设1-2名专职副主任,督导办均配备有2-3名专职督导干部。郧县、郧西等县从县教育局、县直重点学校选聘了一批领导干部为专职督学;竹溪县从教育局选聘了8名资深科长为正科级专职督学,充实和加强督导队伍;竹山县下发专题文件为每个乡镇任命了1名专职督导干部,为深入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2.责任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担使命
教育督导肩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监督保障使命,督导机构必须明确督导职能,督导人员必须恪尽督导职责。在督导工作中,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到人,严格依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讲真话;在评估过程中,深入基层、了解真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工作作风上,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以律己、以身作则。
3.培训到位,多种形式途径强素质
一是组织督导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及省市教育督导干部专业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把握教育发展形势,吸取先进教育思想,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二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以会代培,开展专题研究和交流,进行专题辅导、互相学习;三是有计划地抽调督导干部参加省市督导评估活动,在实践中学习,使全市督导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4.考核到位,规范督导行为
制定了教育督导机构职能职责,专(兼)职督学行为准则,并将此作为教育督导部门工作效能和督导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与争先创优挂钩、与督学续聘挂钩。规范教育督导恪尽职责,督导人员忠于职守,以良好的形象和过硬的工作做好教育督导工作。
狠抓目标管理,确保督导工作落实
在教育督导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教育督导督政是难点,督学是重点,专项督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三点,集中反映了教育督导工作的特征与特点,也反映了教育督导工作任务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如何突破难点,突出重点,把握社会关切点?确保督导职能落实是关键。几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突破督政难点,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评估
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下,县级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效度直接影响县域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就需要教育督政。有效地实施督政,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机制突破。2001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01]52号),我们于2003年9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十办发[2003]43号)。我们依据文件要求,迅速制定考核办法和评估细则,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抽调市委办、组织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部门人员与市督学组成专班,自2004年开始,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考查”形成制度。与此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县市区、乡镇、学校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回访复查。督政活动的持续开展,使县市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逐步走向自觉,确保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有关部门更加积极关心支持教育,教育投入机制和人力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断改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到实处。
2.突出督学重点,大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效益
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在突出重点抓督学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件事情。
第一,抓规范,坚持开展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致力于建立中小学督导评估长效机制。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督导评估工作推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将评估工作重点大步转移到端正办学思想、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均衡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规范督导评估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硬件建设上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求为标准,在软件建设上以致力于学校内涵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结合均衡教育试验区建设,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师资配备均衡化、教育质量一体化。坚持和不断完善四年一轮的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
第二,创示范,推进示范学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在示范学校创建上,坚持“导于前、督于中、评于后”的工作策略和“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注重过程评估推进,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指导学校积极开展自评。发动师生广泛参与,自下而上边评边改,在创建过程中对照标准自我学习、自我量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二是深入细致开展考察。重点对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教育质量和效益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指导学校集聚自身优势,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整体水平。三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和回访确认。在发挥示范引领方面,以加强示范学校管理为抓手,坚持定期届中考察和按期复评制度,推进示范学校持续发展,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上水平、增效益。
第三,树典范,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组织和指导示范学校校长远赴海南、宁夏,近到江浙、湖南考察学习,博采众长,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和突破口的新课程改革试验,探索“一校一品”高质量、有特色的学校发展新路子,先后在郧阳中学、柳林中学、竹溪一中开展以建立学习小组为基本单元和载体的“自主学习”“乐学课堂”“共进教育”等课堂教学模式试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3.把握督导检查热点,及时开展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坚持督从严、查据实、导以诚的工作方法,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工作。一是对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实行定期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进行随机专项抽查。二是对教育重大政策和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如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贯彻落实情况、“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开展情况等。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学校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教师师德师风、学校乱收费、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执行等热点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导检查,对个案反映的问题进行随时检查。
重视结果运用,提升督导评估效能
督导评估重过程,评估结果生效能。在教育督导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以提升督导评估的效能。
1.坚持督导通报制,及时反馈督导结果
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撰写督导报告并及时通报评估结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督导工作情况,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信息分析与技术处理等,以增强评估结果的信度、效度以及被评估单位的接受度与认同度;二是评估意见,主要对被评单位工作成绩、经验给予肯定,作出客观评价;三是督导建议,主要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建议。
2.坚持督导责任制,随时跟踪督办问效
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督办责任制,特别是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实行任务到组,责任到人。一是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二是实施过程督办,通过电话询问和随访指导,推进整改进程;三是到期认定督办,对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予以认定,对不能按期整改的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坚持督导评价制,适时运用督导结果
督导评估不同于一般检查,必须有科学、准确的评价结论。因此,在督导评估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循“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无论是督政督学,还是专项督导评估,都力求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结论。对业绩突出、达到评估标准的单位和学校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以此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和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建议学校和有关部门作为评优、晋级和干部培养、提拔的重要依据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