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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已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苏北五市是江苏省农村的主要分布区域,是江苏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区域。以宿迁市沭阳县为例,对沭阳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进行分析,了解农村土地流转取得的成绩和其存在的不足,适应农村发展状况,排除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大力推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模式;流转制度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洗礼,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分析这个阶段的新实践,农村经济已逐步出现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兴奋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农村土地流转再一次成为代表们,特别是来自产粮大省的代表们讨论的焦点,特别强调要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业经营规模。
1 沭阳县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广,沭阳县农村土地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春节期间,沭阳县245省道和205国道沿线的刘集、陇集、耿圩、扎下、庙头等十几个乡镇引进花木企业、大户,共流转10.6万亩土地用于花卉拓植。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108.5万亩,占耕地比重52.8%;规模经营面积125万亩,占耕地比重61.3%。
沭阳县出台了《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实施方案》和《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用于指导、规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3月份,沭阳还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与此同时,全县38个乡镇、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473个村(居)成立了土
地流转服务站,形成了土地流转三级联动服务网络,也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抓土
地流转工作责任意识。沭阳县还围绕“流转促规模、流转促高效、流转促品牌”的目标定位,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包括土地流转兴办的花木、蔬菜、食用菌等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场、连片养殖小区和规模渔业等高效农业项目实施政策性质奖励。县有关部门还在水利、电力、科技、资金和农业开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帮助改善生产条件,全力推进土地流转进程。
2 沭阳县土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土地流转激活了沭阳县的农村劳务市场。从低效率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的该县农民,纷纷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的中介,到种养大户和生产基地打工,成了农村里的“上班族”。这些农村“上班族”既有在农田劳动的“钟点工”、“季节工”,也有不下田而从事“销售服务”、“信息服务”的。
对于沭阳县钱集镇永兴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蔬菜种植园,种植园面积500多亩,都是永兴村民入股的土地,每亩土地年保底股金600元,年底入股农户根据效益还可获得二次分红。同样的农民,同样在自家的田地干活,但其内涵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让沭阳县20多万农民走出“巴掌田”,成为“新概念农民”。
3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我县经过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起步期,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需要我们不断地完善。只有努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够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3.1 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建设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农用地背征集后,滞留为荒地或是用于其他非农用途,尤其是县城中心的周边地区较为突出。这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质相违背,不符合法律规范。通过征地获得丰厚利益,促使土地征用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的不断受损。
3.2 农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起步期,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流转过程中的一系列法律关系不明确。没有法定的流转程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流转合同。由于农村土地流转不具备合法效力,流转双方的责任权利很难明确,导致土地流转纠纷不断。
3.3 土地仍承担着基本生活保障功能,难以大规模流转 沭阳县是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县,农村土地除了发挥最基本的农业生产功能外,还发挥着确保农民基本温饱的社会保障功能。通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获取的利益,满足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维持我国农村的和谐稳定。农业发展改革中的各种补贴是农业成本降低,是农民的中低热情高涨。这些因素阻碍着农村土地的大规模流转。
3.4 宣传仍有漏洞,一部分地区土地利用率低下 尽管我县相当大的地区农村土地流转进展顺利,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缓慢,土地利用率低下,甚至留有一大部分的荒地。这说明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工作仍未到位,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县内所有的农村地区,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快速全面发展。
3.5 利益分配不均,农民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还不够成熟,土地经营权的定价比较随意,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也只是少数,这就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损害,而承包者或是中间机构从中获利,无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4 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的建议
4.1 改革征地制度,明确征地范围 明确征地的范围,对政府征地的项目范围作出严格的限制,将土地征用真正限定在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上,缩小政府征地范围,控制土地征用规模,从根本上摒弃侵犯农民财产安全的非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行为。还可以从法律上做出相关的规定,并严格的遵守。4.2 依照法律,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的宣传,合作社及各村部积极帮助农民了解法律知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程序,签订有效地法律合同,避免土地流转法律纠纷,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帮助,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4.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大规模土地流转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以后的生活不必全部依靠土地,这样也将会是农民乐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加快大规模土地流转的进程,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建设。
4.4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对于不了解或是抵触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户,要加强宣传工作,并能够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低于抵触的农户也可以采取互换的方式,保证流转土地的连片集中,一边规划和农业项目的实施。
4.5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增值收益农民共享机制 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建立由农民当家作主的土地流转及其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兼顾近期和长期的利益,流转出的土地在增值后,其利益所得应该与农民共享。
5 结束语
从以上分析得出,在新农村建设中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一个事关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其实际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体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目前,农村的土地流转仍处于初期阶段,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都还需要继续深化理论和实践策略研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在经营者之间的合理流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的进程,克服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有利于吸纳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生产和农业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参考文献
[1] 杨翼飞:《江苏省沭阳县农地制度调研报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01-15.
[2] 徐丙州:《现阶段苏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以江苏省沭阳县耿圩镇为例》,山东轻工业学院,2012-06-10.
[3] 李德新,张锋:《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江苏农村经济,2012-07-10.
[4] 余兴亮:《加快土地流转促现代农业发展》,云南农业,2012-04-05。
[5] 彭卫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南大学,2011-12-01.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模式;流转制度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洗礼,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分析这个阶段的新实践,农村经济已逐步出现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兴奋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农村土地流转再一次成为代表们,特别是来自产粮大省的代表们讨论的焦点,特别强调要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业经营规模。
1 沭阳县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广,沭阳县农村土地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春节期间,沭阳县245省道和205国道沿线的刘集、陇集、耿圩、扎下、庙头等十几个乡镇引进花木企业、大户,共流转10.6万亩土地用于花卉拓植。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108.5万亩,占耕地比重52.8%;规模经营面积125万亩,占耕地比重61.3%。
沭阳县出台了《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实施方案》和《沭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用于指导、规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3月份,沭阳还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与此同时,全县38个乡镇、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473个村(居)成立了土
地流转服务站,形成了土地流转三级联动服务网络,也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抓土
地流转工作责任意识。沭阳县还围绕“流转促规模、流转促高效、流转促品牌”的目标定位,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包括土地流转兴办的花木、蔬菜、食用菌等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场、连片养殖小区和规模渔业等高效农业项目实施政策性质奖励。县有关部门还在水利、电力、科技、资金和农业开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帮助改善生产条件,全力推进土地流转进程。
2 沭阳县土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土地流转激活了沭阳县的农村劳务市场。从低效率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的该县农民,纷纷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的中介,到种养大户和生产基地打工,成了农村里的“上班族”。这些农村“上班族”既有在农田劳动的“钟点工”、“季节工”,也有不下田而从事“销售服务”、“信息服务”的。
对于沭阳县钱集镇永兴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蔬菜种植园,种植园面积500多亩,都是永兴村民入股的土地,每亩土地年保底股金600元,年底入股农户根据效益还可获得二次分红。同样的农民,同样在自家的田地干活,但其内涵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让沭阳县20多万农民走出“巴掌田”,成为“新概念农民”。
3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我县经过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起步期,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需要我们不断地完善。只有努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够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3.1 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建设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农用地背征集后,滞留为荒地或是用于其他非农用途,尤其是县城中心的周边地区较为突出。这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质相违背,不符合法律规范。通过征地获得丰厚利益,促使土地征用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的不断受损。
3.2 农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农村土地流转处于起步期,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流转过程中的一系列法律关系不明确。没有法定的流转程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流转合同。由于农村土地流转不具备合法效力,流转双方的责任权利很难明确,导致土地流转纠纷不断。
3.3 土地仍承担着基本生活保障功能,难以大规模流转 沭阳县是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县,农村土地除了发挥最基本的农业生产功能外,还发挥着确保农民基本温饱的社会保障功能。通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获取的利益,满足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维持我国农村的和谐稳定。农业发展改革中的各种补贴是农业成本降低,是农民的中低热情高涨。这些因素阻碍着农村土地的大规模流转。
3.4 宣传仍有漏洞,一部分地区土地利用率低下 尽管我县相当大的地区农村土地流转进展顺利,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缓慢,土地利用率低下,甚至留有一大部分的荒地。这说明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工作仍未到位,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县内所有的农村地区,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快速全面发展。
3.5 利益分配不均,农民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还不够成熟,土地经营权的定价比较随意,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也只是少数,这就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损害,而承包者或是中间机构从中获利,无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4 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的建议
4.1 改革征地制度,明确征地范围 明确征地的范围,对政府征地的项目范围作出严格的限制,将土地征用真正限定在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上,缩小政府征地范围,控制土地征用规模,从根本上摒弃侵犯农民财产安全的非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行为。还可以从法律上做出相关的规定,并严格的遵守。4.2 依照法律,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的宣传,合作社及各村部积极帮助农民了解法律知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程序,签订有效地法律合同,避免土地流转法律纠纷,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帮助,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4.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大规模土地流转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以后的生活不必全部依靠土地,这样也将会是农民乐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加快大规模土地流转的进程,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建设。
4.4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对于不了解或是抵触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户,要加强宣传工作,并能够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低于抵触的农户也可以采取互换的方式,保证流转土地的连片集中,一边规划和农业项目的实施。
4.5 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增值收益农民共享机制 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建立由农民当家作主的土地流转及其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兼顾近期和长期的利益,流转出的土地在增值后,其利益所得应该与农民共享。
5 结束语
从以上分析得出,在新农村建设中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一个事关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其实际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体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目前,农村的土地流转仍处于初期阶段,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都还需要继续深化理论和实践策略研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在经营者之间的合理流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的进程,克服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有利于吸纳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生产和农业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参考文献
[1] 杨翼飞:《江苏省沭阳县农地制度调研报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01-15.
[2] 徐丙州:《现阶段苏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以江苏省沭阳县耿圩镇为例》,山东轻工业学院,2012-06-10.
[3] 李德新,张锋:《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江苏农村经济,2012-07-10.
[4] 余兴亮:《加快土地流转促现代农业发展》,云南农业,2012-04-05。
[5] 彭卫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南大学,201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