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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代艺术发展到现在出现了无数种艺术形式,几乎所有艺术创作的手段方法都被侵蚀,新的社会生产形式不出现就难以改变当下的创作方式,就算个人创作观念超前,生产力也要跟上观念才能创造出新的艺术。很多相似的艺术作品不完全是抄袭,很多作品的创作理念都是相近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作品的相似性。
关键词:当代艺术 相似性 创作手段 观念
在如今的社会中,人们的知识来源看似很多,但渠道却大同小异,而且在知识产权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多不同的平台盗用各种信息。这些丰富且混乱的信息构成了我们现在所有的知识结构,在这种相似的知识结构中就难免会有“撞车”的现象。
当代艺术创作方式、方法同样丰富多样,其中最难界定的几种形式就是挪用、致敬、抄袭。在平时看作品展览时,我们总会发现不同艺术家的作品有着如出一辙的相似性,有时他们难免会被扣上抄袭的帽子,但其实或许他们在相同的年龄段有着类似的经历,也许就会有相似的作品。
其实在艺术发展过程中,早就有类似现象。比如马奈的《奥林匹亚》在构图形式上就借鉴提香的《乌尔比诺的维纳斯》,画面里女性人体的姿势与位置、环境布局就非常相似;培根所画的教皇就挪用了委拉斯凯兹的《教皇英诺森十世肖像》;再如安格尔的《里维埃小姐像》被博特罗再创作;在艺术史中当波普艺术出现后,被大量挪用的作品就是《蒙娜丽莎》《玛丽莲·梦露双联画》,还有蒙克的《呐喊》,杜尚就创作《L.H.O.O.Q》反传统作品成为经典。即便如此,他们也是通过挪用、复制、重组等形式创造出新的含义,不少艺术大师都曾挪用经典作品创作出新的自己的东西,即便我们一眼就能认出被借鉴的原作,也不会被指责为抄袭。
或许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创作是聪明的伎俩。毕加索曾说:“拙劣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偷取。”这也表明了伟大的艺术家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不是表明了借鉴大师的作品,而是通过“窃取”大师作品中的精髓,并用自己的思维认知赋予作品新的观念,这种取巧的方法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好,所以大都会被认为抄袭,而那少数人则成为大师。
近些年来,随着信息的爆炸和知识产权意识的进步,经常会出现类似“撞车”的事情,每当我们翻看画册或看展览,就会遇到同样题材或同样手法的作品。在文化基因相同的背景下,总会有相似的思维观念,而且现在的人们过于懂得“节约时间”,艺术家不是读了很多书,相反则很少读书,通过图像刷屏来极快地获取视觉上的“知识”,这从根本上促成了类同作品的出现。当然不能因为作品类同就完全抹杀艺术家的个人创作,在绘画技法上很難有新的突破是不争的事实,即便是抽象艺术、综合材料艺术等架上艺术也几乎被探索遍了,那重要的就是其作品中的观念,虽然我们知识的系统大同小异,但对类同作品中的区别和创造性还是需要被挖掘肯定的。在我们平时的绘画教学训练中,学生必须了解艺术史和艺术的多种表现形式,各自根据自己的喜好训练并且寻找自己绘画创作的特点,久而久之形成比较有个人特征的创作风格,但这并不容易。如前文所说,创作手段几乎被挖掘干净,个人很难探索出新的风格,但还是要搞清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形式。那么更重要的就是作品中被赋予的观念,虽然这是需要长时间阅读、积累并且思维训练的,但也可以出现不是过于深刻的想法,艺术的包容度非常高。重要的是尽可能发现自己与他人的不同,每个人都有一些别人不曾有过的经历,探索自己小众的那一面或许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相似的作品。
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可以归结为艺术市场的导向。在某种情况下,艺术和市场的关系决定了艺术作品价值,在一些人眼里这往往比艺术作品本身更重要。那么抄袭一些在艺术市场比较火热的作品也许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这对于个人生存来说无可厚非,但对艺术的创造性来说就会让人耻笑。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作品的相似性无法避免,类同可以理解成流派风格,但雷同就很容易被认为是抄袭。我们生活在全世界不同的地区,都享用同一互联网的平面化时代,借鉴的内容有很多是跨界的,摄影照片、绘画、装置、景观布局等任何媒介都可以转换,这其中也产生很多版权问题,对于知识、事物或爱好兴趣都趋于相似的现在。这种状况并不仅仅发生在艺术界,但作为更需要创造性的艺术家来说,需要做的就更多,无论怎样的模仿或抄袭,艺术作品中的气质总是难以被复制的。
参考文献:
[1]贝尔廷.现代主义之后的艺术史[M].北京:金城出版社,2014.
[2]马泰·卡林内斯库.现代性的五副面孔[M].北京:译林出版社,2015.
(作者简介:丁永升,男,鲁迅美术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主题性绘画新表现语言)(责任编辑 刘月娇)
关键词:当代艺术 相似性 创作手段 观念
在如今的社会中,人们的知识来源看似很多,但渠道却大同小异,而且在知识产权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多不同的平台盗用各种信息。这些丰富且混乱的信息构成了我们现在所有的知识结构,在这种相似的知识结构中就难免会有“撞车”的现象。
当代艺术创作方式、方法同样丰富多样,其中最难界定的几种形式就是挪用、致敬、抄袭。在平时看作品展览时,我们总会发现不同艺术家的作品有着如出一辙的相似性,有时他们难免会被扣上抄袭的帽子,但其实或许他们在相同的年龄段有着类似的经历,也许就会有相似的作品。
其实在艺术发展过程中,早就有类似现象。比如马奈的《奥林匹亚》在构图形式上就借鉴提香的《乌尔比诺的维纳斯》,画面里女性人体的姿势与位置、环境布局就非常相似;培根所画的教皇就挪用了委拉斯凯兹的《教皇英诺森十世肖像》;再如安格尔的《里维埃小姐像》被博特罗再创作;在艺术史中当波普艺术出现后,被大量挪用的作品就是《蒙娜丽莎》《玛丽莲·梦露双联画》,还有蒙克的《呐喊》,杜尚就创作《L.H.O.O.Q》反传统作品成为经典。即便如此,他们也是通过挪用、复制、重组等形式创造出新的含义,不少艺术大师都曾挪用经典作品创作出新的自己的东西,即便我们一眼就能认出被借鉴的原作,也不会被指责为抄袭。
或许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创作是聪明的伎俩。毕加索曾说:“拙劣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偷取。”这也表明了伟大的艺术家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不是表明了借鉴大师的作品,而是通过“窃取”大师作品中的精髓,并用自己的思维认知赋予作品新的观念,这种取巧的方法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好,所以大都会被认为抄袭,而那少数人则成为大师。
近些年来,随着信息的爆炸和知识产权意识的进步,经常会出现类似“撞车”的事情,每当我们翻看画册或看展览,就会遇到同样题材或同样手法的作品。在文化基因相同的背景下,总会有相似的思维观念,而且现在的人们过于懂得“节约时间”,艺术家不是读了很多书,相反则很少读书,通过图像刷屏来极快地获取视觉上的“知识”,这从根本上促成了类同作品的出现。当然不能因为作品类同就完全抹杀艺术家的个人创作,在绘画技法上很難有新的突破是不争的事实,即便是抽象艺术、综合材料艺术等架上艺术也几乎被探索遍了,那重要的就是其作品中的观念,虽然我们知识的系统大同小异,但对类同作品中的区别和创造性还是需要被挖掘肯定的。在我们平时的绘画教学训练中,学生必须了解艺术史和艺术的多种表现形式,各自根据自己的喜好训练并且寻找自己绘画创作的特点,久而久之形成比较有个人特征的创作风格,但这并不容易。如前文所说,创作手段几乎被挖掘干净,个人很难探索出新的风格,但还是要搞清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形式。那么更重要的就是作品中被赋予的观念,虽然这是需要长时间阅读、积累并且思维训练的,但也可以出现不是过于深刻的想法,艺术的包容度非常高。重要的是尽可能发现自己与他人的不同,每个人都有一些别人不曾有过的经历,探索自己小众的那一面或许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相似的作品。
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可以归结为艺术市场的导向。在某种情况下,艺术和市场的关系决定了艺术作品价值,在一些人眼里这往往比艺术作品本身更重要。那么抄袭一些在艺术市场比较火热的作品也许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这对于个人生存来说无可厚非,但对艺术的创造性来说就会让人耻笑。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作品的相似性无法避免,类同可以理解成流派风格,但雷同就很容易被认为是抄袭。我们生活在全世界不同的地区,都享用同一互联网的平面化时代,借鉴的内容有很多是跨界的,摄影照片、绘画、装置、景观布局等任何媒介都可以转换,这其中也产生很多版权问题,对于知识、事物或爱好兴趣都趋于相似的现在。这种状况并不仅仅发生在艺术界,但作为更需要创造性的艺术家来说,需要做的就更多,无论怎样的模仿或抄袭,艺术作品中的气质总是难以被复制的。
参考文献:
[1]贝尔廷.现代主义之后的艺术史[M].北京:金城出版社,2014.
[2]马泰·卡林内斯库.现代性的五副面孔[M].北京:译林出版社,2015.
(作者简介:丁永升,男,鲁迅美术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主题性绘画新表现语言)(责任编辑 刘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