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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艺术和孩子是王彩玲生命的两个不同时段,前者是借艺术的魅力高翔于云端,以抵抗自我生命和小城生活的灰色与暗淡;后者是回归平凡人间,在爱的付出与回报中获得自我生命的圆满。
[关键词] 王彩玲 艺术 孩子
《立春》公映后,评论者们大都认为王彩玲是一个执著的热爱艺术的理想主义者。她收养孩子是向世俗生活的陷落。然而,在我看来。艺术和孩子。对于王彩玲来说。并不存在水火不容的对立关系,而是她生命的两个不同时段。
影片的第一个场景,先是王彩玲华丽的歌声在飘荡。紧接着出现的是天空。之后镜头垂直下摇再下摇,才出现了小城街道上的人群。人群缓缓前行。对王彩玲的歌声置若罔闻。只有周瑜被打动了,他蓦地停了下来,仰起自己的头,去寻找歌声的来源——那只高悬着的高音喇叭。这是一个隐喻的场景,艺术飞翔于云端。远近高过了芸芸众生。它既隐喻着艺术和它的热爱者之间的关系,也隐喻着艺术和普通人之间的关系。
《立春》中的几个艺术爱好者热爱的艺术,从意大利歌剧到油画,从芭蕾舞到普希金的诗,全部来自西方。这些艺术,在西方本土也属高雅一类,在中国就更是高雅中的高雅。对于王彩玲们来说,艺术的位置是云端,高悬于他们灰色、暗淡的日常生活之上。这艺术对于他们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使热爱艺术的人沉迷其中,产生非凡的自我感觉,超越于日常的自我和他人之上,进入孤高自诩的梦幻状态。因此,王彩玲不仅向外人夸口自己很快就要调入北京了,还不断地为自己制作演出服,梦想有一天走进艺术的殿堂。甚至在酒吧里借着酒后的半醉半醒,夸口说自己是中央歌剧院的首席女高音。王彩玲越是沉醉于自己制造的幻梦中,就越是觉得自己与日常生活格格不入,她必要自觉地远离人群,才能巩固自己的身份幻想。可以说,王彩玲和胡金泉、黄四宝和周瑜。都是自命不凡的梦中人。在他们远离人群的同时,他们也被人群抛弃了。小城人把他们视为怪物:王彩玲是又丑又老的老处女。胡金泉是被人唾弃的二尾子。
那么,为什么他们因热爱艺术而被人群抛弃,或者说,他们热爱的艺术和普通人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影片中有一个王彩玲、胡金泉下乡演出的场景,在他们出演之前,演出的是秧歌,演员的着装和姿态热闹而喜庆。对于这土生土长的艺术。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在胡金泉出场时,观众们对他优美的舞姿,非但不欣赏,反而肆意戏仿,之后又报以冷淡的离去,致使他不得不停下来:王彩玲在胡金泉之后出场。她穿着自己制作的西式演出服,唱着华丽的意大利歌剧。仅剩的几个观众也打着哈欠起身离去。观众们何以对秧歌那么热情,对他们的艺术却如此冷淡?
如果不局限于本土与西方的对立,而从民间和非民间的角度来看,则可以发现,王彩玲和胡金泉热爱的艺术是非民间的,岂止是不好学,简直连看都看不懂,在普通人眼里,他们服装怪异,不是语言不通就是干脆没有语言。他们的艺术要求群众正襟危坐。来表示对艺术的尊敬和崇拜。也就是说,他们的艺术在性质上是神圣。是俯视民众的艺术。但是,普通人并不需要这种过于神圣的艺术,秧歌才是他们喜欢的艺术。对普通百姓来说,秧歌是真正属于民间的,它简单易学,对演员没有特殊要求,既不像芭蕾那样要求有极好的身材,需要复杂的形体训练,也不像意大利歌剧那样要求有极好的嗓音,需要学习难懂的外语,秧歌是只要稍加练习就可上场的艺术。并且,秧歌是没有舞台的群体性艺术,它不需要专门的舞台,它是舞台和生活不分的,演员和群众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秧歌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的共同演出,人数越多。喜庆气氛就越浓烈,它是公共性的民间艺术。最后,秧歌是民间的狂欢艺术,虽没有西方狂欢节降格式的上下易位,却也有着暂时超脱于正常秩序之外的热闹、兴奋和欢乐。老百姓不管跳秧歌还是看秧歌,都是对这一狂欢仪式的参与,都是在表现或发泄自己的心情,从中体验到超常的喜悦。可以说。秧歌是因为和老百姓的生命体验息息相通。才赢得了他们的喝采和掌声。也许,可以责怪老百姓的艺术素养不够高。但又有谁能强迫他们欣赏和他们的生活体验亳不相干的艺术?因此,王彩玲的艺术越高雅,就越和普通百姓的生活无关。也就必然会遭遇他们的嘲笑和毫不客气的离去。在某种意义上,王彩玲(也包括胡金泉等人)和她的艺术是一体的,在小城人的眼里,都是孤立、怪异、不讨人喜欢也不被人承认的。艺术作为王彩玲的上帝,使她悬浮在小城世界之外,成为自我生活世界的多余人。
从空间上说,与王彩玲的艺术密切相联的,不是她生活的小城,而是北京。北京不仅仅是首都,更是一个巨大的文化意指符号,是王彩玲实现梦想的地方。或许可以说。艺术与北京是王彩玲梦想的一体两面,进北京是为了搞艺术,搞艺术是为了进北京。尽管王彩玲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做着切实的努力,托人买北京户口,进京找工作,但是。北京对于她还是遥不可及。电影中有这样一个场景。王彩玲隔着栏杆站在夜晚的天安门前,天安门城楼灯火辉煌,从王彩玲的视角看过去却那么遥远而模糊。这正是王彩玲与北京的关系的象征。
王彩玲的艺术不能带她飞离小城,走向北京的舞台。实现梦想的路既然已经走不通,那么,也许可以回归平凡,回归人间世界,也许,按平凡的生活逻辑生存,也并不是太糟糕的选择。王彩玲抱养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把王彩玲从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中拉了出来,从云端接回了人间。因此。这个孩子。是一座桥梁,她使王彩玲重新走进人群。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获得自己的幸福,得到人们的认可。影片接近结束时,有一个王彩玲带着孩子坐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场景。这时的天安门,不再是夜晚灯光下的遥不可及。而是近在眼前,并且还撤满了阳光。王彩玲和女儿在一起唱的。不再是华美遥远的歌剧,而是家乡的的童谣。这母女之间的对答,简单、欢乐而动人,是实实在在的对王彩玲的慰藉。
因此。对于王彩玲来说。艺术和孩子。是她生命的两个不同阶段,前者是为艺术献身,乘着歌声的翅膀高翔于云端。在幻梦中体验自我生命的瞬间辉煌和美丽,并以此对抗自我生命和小城生活的灰色和暗淡:后者是回归平凡世界,以爱的付出照亮孩子的生命,当孩子以爱来回报她,也就照亮了她的生命。这平凡的母女之爱,并不平庸和世俗,因此。也就无所谓沉沦。
[关键词] 王彩玲 艺术 孩子
《立春》公映后,评论者们大都认为王彩玲是一个执著的热爱艺术的理想主义者。她收养孩子是向世俗生活的陷落。然而,在我看来。艺术和孩子。对于王彩玲来说。并不存在水火不容的对立关系,而是她生命的两个不同时段。
影片的第一个场景,先是王彩玲华丽的歌声在飘荡。紧接着出现的是天空。之后镜头垂直下摇再下摇,才出现了小城街道上的人群。人群缓缓前行。对王彩玲的歌声置若罔闻。只有周瑜被打动了,他蓦地停了下来,仰起自己的头,去寻找歌声的来源——那只高悬着的高音喇叭。这是一个隐喻的场景,艺术飞翔于云端。远近高过了芸芸众生。它既隐喻着艺术和它的热爱者之间的关系,也隐喻着艺术和普通人之间的关系。
《立春》中的几个艺术爱好者热爱的艺术,从意大利歌剧到油画,从芭蕾舞到普希金的诗,全部来自西方。这些艺术,在西方本土也属高雅一类,在中国就更是高雅中的高雅。对于王彩玲们来说,艺术的位置是云端,高悬于他们灰色、暗淡的日常生活之上。这艺术对于他们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使热爱艺术的人沉迷其中,产生非凡的自我感觉,超越于日常的自我和他人之上,进入孤高自诩的梦幻状态。因此,王彩玲不仅向外人夸口自己很快就要调入北京了,还不断地为自己制作演出服,梦想有一天走进艺术的殿堂。甚至在酒吧里借着酒后的半醉半醒,夸口说自己是中央歌剧院的首席女高音。王彩玲越是沉醉于自己制造的幻梦中,就越是觉得自己与日常生活格格不入,她必要自觉地远离人群,才能巩固自己的身份幻想。可以说,王彩玲和胡金泉、黄四宝和周瑜。都是自命不凡的梦中人。在他们远离人群的同时,他们也被人群抛弃了。小城人把他们视为怪物:王彩玲是又丑又老的老处女。胡金泉是被人唾弃的二尾子。
那么,为什么他们因热爱艺术而被人群抛弃,或者说,他们热爱的艺术和普通人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影片中有一个王彩玲、胡金泉下乡演出的场景,在他们出演之前,演出的是秧歌,演员的着装和姿态热闹而喜庆。对于这土生土长的艺术。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在胡金泉出场时,观众们对他优美的舞姿,非但不欣赏,反而肆意戏仿,之后又报以冷淡的离去,致使他不得不停下来:王彩玲在胡金泉之后出场。她穿着自己制作的西式演出服,唱着华丽的意大利歌剧。仅剩的几个观众也打着哈欠起身离去。观众们何以对秧歌那么热情,对他们的艺术却如此冷淡?
如果不局限于本土与西方的对立,而从民间和非民间的角度来看,则可以发现,王彩玲和胡金泉热爱的艺术是非民间的,岂止是不好学,简直连看都看不懂,在普通人眼里,他们服装怪异,不是语言不通就是干脆没有语言。他们的艺术要求群众正襟危坐。来表示对艺术的尊敬和崇拜。也就是说,他们的艺术在性质上是神圣。是俯视民众的艺术。但是,普通人并不需要这种过于神圣的艺术,秧歌才是他们喜欢的艺术。对普通百姓来说,秧歌是真正属于民间的,它简单易学,对演员没有特殊要求,既不像芭蕾那样要求有极好的身材,需要复杂的形体训练,也不像意大利歌剧那样要求有极好的嗓音,需要学习难懂的外语,秧歌是只要稍加练习就可上场的艺术。并且,秧歌是没有舞台的群体性艺术,它不需要专门的舞台,它是舞台和生活不分的,演员和群众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秧歌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的共同演出,人数越多。喜庆气氛就越浓烈,它是公共性的民间艺术。最后,秧歌是民间的狂欢艺术,虽没有西方狂欢节降格式的上下易位,却也有着暂时超脱于正常秩序之外的热闹、兴奋和欢乐。老百姓不管跳秧歌还是看秧歌,都是对这一狂欢仪式的参与,都是在表现或发泄自己的心情,从中体验到超常的喜悦。可以说。秧歌是因为和老百姓的生命体验息息相通。才赢得了他们的喝采和掌声。也许,可以责怪老百姓的艺术素养不够高。但又有谁能强迫他们欣赏和他们的生活体验亳不相干的艺术?因此,王彩玲的艺术越高雅,就越和普通百姓的生活无关。也就必然会遭遇他们的嘲笑和毫不客气的离去。在某种意义上,王彩玲(也包括胡金泉等人)和她的艺术是一体的,在小城人的眼里,都是孤立、怪异、不讨人喜欢也不被人承认的。艺术作为王彩玲的上帝,使她悬浮在小城世界之外,成为自我生活世界的多余人。
从空间上说,与王彩玲的艺术密切相联的,不是她生活的小城,而是北京。北京不仅仅是首都,更是一个巨大的文化意指符号,是王彩玲实现梦想的地方。或许可以说。艺术与北京是王彩玲梦想的一体两面,进北京是为了搞艺术,搞艺术是为了进北京。尽管王彩玲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做着切实的努力,托人买北京户口,进京找工作,但是。北京对于她还是遥不可及。电影中有这样一个场景。王彩玲隔着栏杆站在夜晚的天安门前,天安门城楼灯火辉煌,从王彩玲的视角看过去却那么遥远而模糊。这正是王彩玲与北京的关系的象征。
王彩玲的艺术不能带她飞离小城,走向北京的舞台。实现梦想的路既然已经走不通,那么,也许可以回归平凡,回归人间世界,也许,按平凡的生活逻辑生存,也并不是太糟糕的选择。王彩玲抱养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把王彩玲从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中拉了出来,从云端接回了人间。因此。这个孩子。是一座桥梁,她使王彩玲重新走进人群。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获得自己的幸福,得到人们的认可。影片接近结束时,有一个王彩玲带着孩子坐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场景。这时的天安门,不再是夜晚灯光下的遥不可及。而是近在眼前,并且还撤满了阳光。王彩玲和女儿在一起唱的。不再是华美遥远的歌剧,而是家乡的的童谣。这母女之间的对答,简单、欢乐而动人,是实实在在的对王彩玲的慰藉。
因此。对于王彩玲来说。艺术和孩子。是她生命的两个不同阶段,前者是为艺术献身,乘着歌声的翅膀高翔于云端。在幻梦中体验自我生命的瞬间辉煌和美丽,并以此对抗自我生命和小城生活的灰色和暗淡:后者是回归平凡世界,以爱的付出照亮孩子的生命,当孩子以爱来回报她,也就照亮了她的生命。这平凡的母女之爱,并不平庸和世俗,因此。也就无所谓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