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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读了两汉早期思想家贾谊的《陈政事疏》,后来又回头读了《周礼》,才发现日本当年武士阶级的切腹,其实是源起于中国的周朝。
周朝时,周公制礼,奠定了人类最早的统治哲学与制度。它把人分成两类,一类是统治阶级,另一类则是被统治阶级。对于被统治阶级,要用法来约束,而对统治阶级,则要靠礼。周朝所谓的礼,不只是礼貌、礼节,而是一种以荣誉感为核心而形成的适当行为准则,它与法有重叠,但像政治责任这种抽象的价值,则不在法的范围内,而是礼所管辖。
因此,若官员及皇室家庭犯了失职或私德的大错,不会将这种人脚镣手铐、拖拖拉拉、哭哭啼啼地拉出去砍头示众,而是让他到皇城偏僻角落、菜园的小房间自裁谢罪,自裁的监督者就是管菜园的“甸师”。在周朝的统治哲学里,统治的阶级主要是靠荣誉感和责任心来自律,活要活得有荣誉,犯错而死,死也要死得有尊严,这不是特权,而是要用这种制度来巩固统治阶级的节操。
因此,周时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实是有深意的,既然身为社会精英,就要有精英的荣誉感和责任心,要尽心尽力,自求完善,社会精英的这种就是要和老百姓不一样而是更好的精英意识,当他们统治老百姓,才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以荣誉感和责任心为主的精英意识已无人再谈,甚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也被曲解,古代统治阶级成了官官相护的特权阶级,于是中国的统治哲学遂告崩溃,官场也日益沉沦。
因此,我对周朝那种统治哲学,实在心向往之。既然一个人当了阶级的成员,就应该有以荣誉感及责任心为基础的精英意识,如果犯了大错,就应切腹以谢罪。现在这个时代还在谈切腹,当然已不合时宜,但至少周朝那种严以律己的精英意识,却是不变的真理。而现在就少了这种精英意识。正因为欠缺了精英应有的荣誉感和责任心,遂难免乱象丛生。
其实,我从不反对一个阶级社会。任何社会,由于禀赋的不同,都有上智下愚之分。一个良好的阶级社会,就是让智者,以他们的精英意识而成为统治阶级,为被统治阶级服务。这种形态的阶级社会,应当是个好的阶级社会,就以近代英国为例,它们中学起,就在培养精英,中学就念伊顿公学,大学就属牛津剑桥,官僚治学及科研的精英尽在于此。
而中国以前也有精英,古代的科举制度就是精英的选拔制度。只是读历史的都知道,精英意识的维系,必须有它的经济物质基础。明末的顾炎武先生在他所著的《日知录》里就已说过:“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不可去者,以给俸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他特别指出,中国古代即俸给微薄,特别是从明代开始,俸给更差,当官僚精英,其俸不足以养廉,自然就会以其权力来换取金钱。明清之世,无官不贪,当贪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制度与文化,它就难以改正,甚至法治也都不可能。这乃是最致命的课题,相对而言,新加坡的统治模式仿效英国,统治精英均俸禄极厚,足以过中上的生活,在这样的基础上,自然会法治有效,精英阶层才像个精英。
中国必须有精英,精英该有荣誉感与责任心为主的精英意识,而整个俸给制度必须配合,然后才可能弘扬法治,使中国未来的国家建设工程走上平顺的大道。一个无阶级的平等社会是不可能的梦想,中国人不要再做这种梦,中国人要做的是理想的精英社会之梦!
周朝时,周公制礼,奠定了人类最早的统治哲学与制度。它把人分成两类,一类是统治阶级,另一类则是被统治阶级。对于被统治阶级,要用法来约束,而对统治阶级,则要靠礼。周朝所谓的礼,不只是礼貌、礼节,而是一种以荣誉感为核心而形成的适当行为准则,它与法有重叠,但像政治责任这种抽象的价值,则不在法的范围内,而是礼所管辖。
因此,若官员及皇室家庭犯了失职或私德的大错,不会将这种人脚镣手铐、拖拖拉拉、哭哭啼啼地拉出去砍头示众,而是让他到皇城偏僻角落、菜园的小房间自裁谢罪,自裁的监督者就是管菜园的“甸师”。在周朝的统治哲学里,统治的阶级主要是靠荣誉感和责任心来自律,活要活得有荣誉,犯错而死,死也要死得有尊严,这不是特权,而是要用这种制度来巩固统治阶级的节操。
因此,周时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实是有深意的,既然身为社会精英,就要有精英的荣誉感和责任心,要尽心尽力,自求完善,社会精英的这种就是要和老百姓不一样而是更好的精英意识,当他们统治老百姓,才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以荣誉感和责任心为主的精英意识已无人再谈,甚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也被曲解,古代统治阶级成了官官相护的特权阶级,于是中国的统治哲学遂告崩溃,官场也日益沉沦。
因此,我对周朝那种统治哲学,实在心向往之。既然一个人当了阶级的成员,就应该有以荣誉感及责任心为基础的精英意识,如果犯了大错,就应切腹以谢罪。现在这个时代还在谈切腹,当然已不合时宜,但至少周朝那种严以律己的精英意识,却是不变的真理。而现在就少了这种精英意识。正因为欠缺了精英应有的荣誉感和责任心,遂难免乱象丛生。
其实,我从不反对一个阶级社会。任何社会,由于禀赋的不同,都有上智下愚之分。一个良好的阶级社会,就是让智者,以他们的精英意识而成为统治阶级,为被统治阶级服务。这种形态的阶级社会,应当是个好的阶级社会,就以近代英国为例,它们中学起,就在培养精英,中学就念伊顿公学,大学就属牛津剑桥,官僚治学及科研的精英尽在于此。
而中国以前也有精英,古代的科举制度就是精英的选拔制度。只是读历史的都知道,精英意识的维系,必须有它的经济物质基础。明末的顾炎武先生在他所著的《日知录》里就已说过:“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不可去者,以给俸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他特别指出,中国古代即俸给微薄,特别是从明代开始,俸给更差,当官僚精英,其俸不足以养廉,自然就会以其权力来换取金钱。明清之世,无官不贪,当贪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制度与文化,它就难以改正,甚至法治也都不可能。这乃是最致命的课题,相对而言,新加坡的统治模式仿效英国,统治精英均俸禄极厚,足以过中上的生活,在这样的基础上,自然会法治有效,精英阶层才像个精英。
中国必须有精英,精英该有荣誉感与责任心为主的精英意识,而整个俸给制度必须配合,然后才可能弘扬法治,使中国未来的国家建设工程走上平顺的大道。一个无阶级的平等社会是不可能的梦想,中国人不要再做这种梦,中国人要做的是理想的精英社会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