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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学者弗莱(Northrop Frye,1912-1991)的文学理论专著《批评的剖析》(一九五七,下文简称《剖析》),是二十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公认的“当代经典著作”。该书的新修订中译版即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此版在前两版的基础上,对译文又做了一些重要的修正。在忠实于原文的前提下,尽量使译文畅达,增加可读性;对一些重要术语,在吃透全书理论系统的基础上,做了改动和统一。如“allegory”一词,原按字典义译为“寓言”或“讽喻”,但因为弗莱把它视为文学象征系统较普遍的一种结构因素,是文学作品多义性质的一个重要层面,这样看就不仅仅是一种艺术手法或特定文体了。故在本书新版中将“allegory”特译为“寓意”或“有寓意”,以便同书中也反复出现的表示特定体裁的同义词“fable”(寓言)和“parable”(喻世故事)等相区别。这样的改动还很多,并增添了相应的注释,便于让读者更清晰地看到弗莱理论体系的脉络。
这本新修订版还增译了美国重量级学者布罗姆(Harold Bloom,1930— ),在二000年即弗莱过世近十年以后,为《剖析》第十五次重印的英文新版本写的一篇序。这篇《序:追忆弗莱》写得真是别开生面,甚至可以说写得古怪反常,值得我国读者认真一读。
布罗姆早年深受弗莱影响,后另辟蹊径,成为美国耶鲁解构批评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与德·曼(Paul De Man)齐名。他的著作包括诗歌批评、文学理论和宗教批评等方面。他独创了“影响焦虑”“文本修正”等批评理论,虽然他讨厌别人称他为解构主义者,但他的理论确实带有解构式阅读的色彩。在这篇序言中,布罗姆从自己独特的理论立场出发,对弗莱的以原型理论为基础、以结构主义为手段的文学批评体系做出了别出心裁的评论。按常理,弗莱是布罗姆师长辈的人物,为其著作写序,自然要多美言几句;但反之,布罗姆却对其学术先辈开门见山,不客气地先打三大棒再说。
第一棒打向弗莱自封天才。布罗姆说,作为弗莱的老崇拜者,曾在其出版的札记中读到弗莱自命天才,真是为之汗颜。他调侃道:按“天才”(genius)一词的古意,至少有三种含义:神灵凭附,或天赋才华,或雄心勃发。拿来套在弗莱头上,看来只有“雄心勃发”这顶帽子最合适了。此种评论,若出现在以谦虚为美德的东方语境中,也许有点道理,但在西方那种崇尚自信和进取精神的社会氛围中,倒似乎是暗含赞扬;至少这一棒没有打到点子上。
第二棒则打向弗莱的宗教倾向。布氏回忆,弗莱生前常喜欢拿些能引起争议的重大理论问题同他讨论,显现他所坚持的卫理公会—柏拉图主义,同布氏所信奉的犹太—诺斯替主义是非常不同的。卫理公会(Methodist), 基督教派之一,以保守性和维护传统著称。柏拉图,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提倡“理念”即“神”的第一性说。后经新柏拉图主义发展推广,成为基督教正统神学的哲学基础。诺斯替主义(Gnosticism), 古希腊哲学晚期的一种思潮,也是早期基督教的一个派别,曾活跃于二至四世纪。主张肉体是痛苦的,只有认知神秘直观的“灵知”,才能获得拯救。该派后来被基督教主流派打压成邪教,但到现代,又被哲学界视为存在主义的古代远祖。诺斯替意识也影响过其他宗教的某些派别。布罗姆在这里说明,弗莱和他自己的理论都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两人的宗教背景完全不同,由此他为弗莱写序,不能不流露出某种好恶交集的感情。这样的说法倒是符合实际的,在《剖析》等著作中,弗莱对宗教的偏爱之心溢于言表,说过什么宗教最能激起艺术家的灵感之类的话,他最感兴趣的也是《圣经》等宗教典籍和布莱克等宗教气味极浓的诗人。但从我们旁观者看来,弗莱著作中的正统僧侣姿态(他本来就是一位牧师),同布氏宣扬的神秘兮兮的密宗观念,两者似乎难分高下。至于弗莱不喜欢“影响焦虑”(anxiety of influence)这一观点,则恐怕另有隐情,与宗教关系不大。“影响焦虑”,是布罗姆的批评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他认为正如子与父之间会产生“忌父情结”一样,前代大作家的强势对后代作家也会有消极作用,后代有抱负的作家必须用对前代作品有意的误读、误解和“文本修正”等方式突破“影响焦虑”,才能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优秀作品来。这种带有解构阅读色彩的主张,显然为崇尚结构主义方法的弗莱难于接受。同时布氏当面向弗莱宣讲这种理论,不就意味着总有一天这位后生也会对其本来当作“圣者”来崇敬的师长进行“误读”“修正”,甚至“解构”吗?后来事情果然如此发展。所以当时弗莱听了便顾左右而言他,也就可以理解了。
真正打中弗莱要害的是第三棒。布氏说,他最不喜欢弗莱的 “关系的神话”(Myth of Concern)的理论,而这一理论却是弗莱整套文学批评体系的基本构架。在《剖析》和其他论著中,弗莱用结构主义的方法,把整个欧美文学看成系统的大结构,细致地剖析其中诸模式之间、诸领域之间、诸文类之间、诸作品之间的种种复杂的关系。而在布氏看来,弗莱简直是把文学现象的整体当成一家安稳且合作无间的大企业;他认为,弗莱把这样的企业设想得越完善、越美满,就越容易被强暴、被解构,结果会片瓦不留。他幽默地说,与其叫他去相信这样的主张,还不如让他去欣赏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更极端的说法,即认为所有的作家都可以归结为一位作家,其名字就叫莎士比亚。这样的评说颇为尖刻无情,但确实击中了弗莱的致命弱点。用系统论的观点去看待文学现象,将它看成一个有内部规律的结构,这当然是个进步。然而“结构”和“解构”本是宇宙万物普遍存在的矛盾,结构的牢固性从来就是相对的;而解构的可能性则是有条件的。忽视前者的相对性或后者的有条件性,就会出现认识上的偏差。特别是人类的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当然也有结构和系统,但其相对性、偶然性更为明显,其中例外也更多。弗莱用“神话”和“原型”作为两大支柱,把整个欧美文学看成一个严密的大结构。他受当时在西方流行的“循环论”的影响,想把那个大结构设想得尽量完整圆润,于是难免陷入简单化和主觀性而被布罗姆这样的后生看到了漏洞。且看他的“原型结构循环圈”,是神话→浪漫传奇→高模仿→低模仿→神话,还有“叙述结构循环圈”,是神话→喜剧→浪漫传奇→悲剧→反讽和讽刺→神话,都如盘蛇,首尾相连。类似的文学循环圈还有好些。这些循环圈外形纵然“圆满”,但细推敲却并不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实际。像在古希腊,是悲剧繁荣于喜剧之前,而非在其后。且即使出现轮回倾向,一般也是螺旋式的上升,不都是原地打圈子。弗莱的这种文化循环论,总叫人有削足适履之感。布氏认为弗莱这种想把“关系的神话”搞得完整又圆满的努力,是同他勃发的理论“雄心”相契合的,这也有点道理。 当然,布罗姆对其师长无论如何也总得褒扬几句。他在序言中褒扬弗莱的也有三个方面。第一是褒扬他维护英美的文学正统。弗莱把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传统文学视为正宗,特别重视宗教改革以后渗透着新教抗议精神的英美诗人或作家群体,而将现代主义看作“置于反对浪漫主义的狭隘基础上的”过于极端的文学派别。这与布氏一贯维护英美文学“正经”(canon)的立场相吻合。但在《剖析》中弗莱也把现代主义的一些代表作纳入其视野之内。
第二是赞扬弗莱敢于挑战“新批评”派主导文坛的地位。弗莱的《剖析》,较公允地总结了西方现存各种批评流派的是非得失,突破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即统治英美学界的“新批评”派眼光较狭小、观念较僵化的局限,为五十年代以后的西方批评界帶来多元化的新气象。布氏欣赏弗莱说过的话,即认为以艾略特为宗师的“新批评”派的那套理论,不过是把基督教的奶油团,加上古典主义和保皇主义这两种奶油,三者混在一起加以熔化,然后凝结成一大条杂拌的“西方的黄油块”;艾略特《荒原》便是这样浇铸而成的。但弗莱在《剖析》中,对“新批评”的态度还是相当温和的,肯定了其“细读”法、重视发掘作品的复杂的深层意义等方面的优点。可见弗莱作为学者,其治学态度是严谨的,在其著作中,尽可能地排除个人好恶的干扰。
第三是肯定弗莱具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力,其理论独具一格、不随大流,能长盛不衰,开创了文艺批评大发展的“弗莱的时代”。这些话虽简短,但对弗莱的褒扬可谓高到极点了。细细推敲,倒也觉得并不过分。我以为,首先,是因为《剖析》一书的出现,是英美文坛上批评理论完全自觉的标志。二十世纪前期,西方文艺批评作为独立的人文学科的自觉性已经在不断提升。特别是“新批评”派的出现,他们强调文学的特异性,相应地也强调文学批评的特异性,把后者从相邻诸学科如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独立出来,在各大学开设了独立的文艺批评课程,这种种贡献,是不能抹杀的。但“新批评”还没有完成把批评完全独立出来的历史任务,他们大多还传统地把文学批评看成是文学自身的附庸。这也并不奇怪,“新批评”家们自己大多是诗人和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文学创作当成“正业”,搞点文艺批评,对于他们不过是副业而已。所以“新批评”的主将之一韦勒克(René Wellek,1930-1995)说,“批评总是低于创作的”。这种对文学批评的偏见直到弗莱那里才得到彻底的纠正。在《剖析》中,弗莱把文学批评界定为“与文学有关的全部学术研究和鉴赏活动”,明确地说它既不是哲学、语言学等等的附庸,也不是文学本身的派生形式,而是一门以文学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的人文学科。他强调批评也是创造的艺术,具有“从它所接触的艺术独立出来的特性”;它研究艺术,其作用却是艺术所无法取代的,因为艺术是“沉默的”,而批评可以并必须讲话。他又强调批评又是一门科学,它必须“基于整个文学的实际”,要采用“一套特殊的概念框架来论述文学”。他认为诗人和作家对文学作品的评论,包括对他们自己作品的评论,也仅是供文学研究参考的文献,并无特殊的权威性;使用这些文献还要小心,因为诗人和作家们很可能用自己的偏爱取代文学的普遍规律。批评家还不能局限于去恢复文学文本中原初的意义,应该有“令其新”的任务,当文本流传进新的语境和新的读者群时,要“把枯骨之谷的景象赋以我们自身景象的肉和血”。如此深入、系统地论述的批评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确实使《剖析》一书无愧于成为二十世纪西方批评史上文学批评理论全面觉醒和自我认识的一座丰碑。
《剖析》成为一个时代的学术经典,其次是因为弗莱眼界宽宏,把研究的视界指向西方整个文学的创作经验和批评实践,力图从宏观上把握其演变轨迹,从而为批评界拓展了通向无限广阔的新天地的大门。弗莱所使用的结构主义方法,使他看到了文学作品的整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有各色各样的两极。例如,主旨甚为鲜明的主题型为一极,而主旨较为隐晦的虚构型为另一极;精确模仿现实生活的低模仿为一极,而想象高扬、远离自然规律的神话为另一极;以抒发个人情怀为主的“插曲型”作品为一极,而作者以社会代言人面目出现的“百科全书型”作品又为另一极。在诸“极”之间都有许多过渡性的类型,构成一个复杂的网络。各“极”和各种各样的过渡类型本身并无优劣之分,或者说是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而且在诸“极”之间,在各种模式和类型之间,还会互相渗透,多重组合。因此,他反对“新批评”等流派的褊狭的观念,即把某种或某几种模式、类型捧上了天,而把另一些模式、类型贬得一钱不值。他说:“任何一套只从一种模式中抽象出来的批评标准都无法包容关于诗歌的全部真理。”
《剖析》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明确地提出要打破门户之见,应多角度、多方法、多层次地去进行文学研究,各批评流派要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弗莱反复强调:“本书无意抨击任何一种批评方法,只要它的课题是明确的;本书所要推倒的是这些方法之间的围栅。”弗莱在自己的批评实践中也力图融会“新批评”、精神分析批评以及传统的伦理批评、历史批评、修辞批评、文类批评、诠释学、四层面批评等许多因素,试图建立一种多角度、全方位的批评体系。可以说,《剖析》是一个标志,从此结束了“新批评”独霸文坛的局面,而出现了多种文学批评流派共存共荣的势态;也结束了各批评流派绝对地互相排斥的情况,而开创了在把已有经验作为共同财富的基础上的互相渗透、融合的新格局。它既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方文艺批评的系统总结,也是此后西方文学批评新动向的明确宣言。
总体来看,布罗姆的这篇序言,对《剖析》既“解析”其缺陷和局限,又充分肯定其成就和历史贡献,还是比较公允的。但叫我感到遗憾的,就是布氏忽略了其师长的一个重要的优点,即要以开放宽阔的胸怀,客观地对待各种“异己”的学派。他似乎对这点也加以“解构”,背其道而行之,发明了一个怪异的名称“愤激的学派”(The School of Resentment),专用来指称一些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背离西方文学正统的文艺思潮,如女权主义、文化批评学派、新历史主义批评、后结构主义等,当然还包括英美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布罗姆认为这些学派,只重视文学作品中政治的、社会的或哲学的观念,却忽视其审美价值。他强调审美评价的重要性,或许也隐含有对弗莱的批评,因为他的这位师长的理论的最大局限就在于不包含审美评价。然而为此就对上述如此众多的学派全盘否定,就有欠公允而显偏激了。难道以弗·詹明信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批评没有强调审美评价的重要性?难道女权主义批评等流派就是全然不讲艺术美的?布氏对女权主义的成见最大,短短一篇序言中就借机发挥,对该派满是讥讽之声。连女权主义批评从历史的尘封中重新发掘出一些女作家,如马格丽特·卡文迪什(Margaret Cavendish)、纽卡斯尔公爵夫人(Duchess of Newcastle,1623-1673,英国诗人、小说家、哲学家)、玛丽·查德利夫人(Lady Mary Chudleigh,1656-1710,英国诗人、散文家)等,布氏对此也表示了极大的不安。其实公平地说,上述三位确实是十七世纪英国多才多艺的才女,尤其是查德利夫人,其作品中竟具有初步的女权主义意识,是难能可贵的。重新赋予她们应有的历史地位,并不会影响弥尔顿等男性大诗人的经典作品的艺术价值。还是弗莱说得好,毕加索和欧洲旧石器时代的绘画,虽然技巧不同,但都是人类文化遗产和艺术的瑰宝。女权主义批评的兴起,为文艺批评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是社会进步和学术发展的必然。师长要拆除围栅,可是布氏这位高徒又要树起新的围栅,可见弗莱提出的要破门户之见的任务在西方文坛上也远未完成,由此也可见《剖析》这样的著作,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没有“结构”,何来“解构”?它们本是一对矛盾。解构主义是结构主义的继承和必然发展,又是其对立面。“结构”要注意相对性,“解构”则要讲条件。庖丁解牛,痛快淋漓;但刀也得小心,否则碰上硬骨头,那么被解构的可能是刀。从布氏的新序言中我们可以看到结构主义批评和解构式批评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它们的相互撞击及相应的经验教训。
(《批评的剖析》,[加]诺思洛普·弗莱著,陈慧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即出)
这本新修订版还增译了美国重量级学者布罗姆(Harold Bloom,1930— ),在二000年即弗莱过世近十年以后,为《剖析》第十五次重印的英文新版本写的一篇序。这篇《序:追忆弗莱》写得真是别开生面,甚至可以说写得古怪反常,值得我国读者认真一读。
布罗姆早年深受弗莱影响,后另辟蹊径,成为美国耶鲁解构批评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与德·曼(Paul De Man)齐名。他的著作包括诗歌批评、文学理论和宗教批评等方面。他独创了“影响焦虑”“文本修正”等批评理论,虽然他讨厌别人称他为解构主义者,但他的理论确实带有解构式阅读的色彩。在这篇序言中,布罗姆从自己独特的理论立场出发,对弗莱的以原型理论为基础、以结构主义为手段的文学批评体系做出了别出心裁的评论。按常理,弗莱是布罗姆师长辈的人物,为其著作写序,自然要多美言几句;但反之,布罗姆却对其学术先辈开门见山,不客气地先打三大棒再说。
第一棒打向弗莱自封天才。布罗姆说,作为弗莱的老崇拜者,曾在其出版的札记中读到弗莱自命天才,真是为之汗颜。他调侃道:按“天才”(genius)一词的古意,至少有三种含义:神灵凭附,或天赋才华,或雄心勃发。拿来套在弗莱头上,看来只有“雄心勃发”这顶帽子最合适了。此种评论,若出现在以谦虚为美德的东方语境中,也许有点道理,但在西方那种崇尚自信和进取精神的社会氛围中,倒似乎是暗含赞扬;至少这一棒没有打到点子上。
第二棒则打向弗莱的宗教倾向。布氏回忆,弗莱生前常喜欢拿些能引起争议的重大理论问题同他讨论,显现他所坚持的卫理公会—柏拉图主义,同布氏所信奉的犹太—诺斯替主义是非常不同的。卫理公会(Methodist), 基督教派之一,以保守性和维护传统著称。柏拉图,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提倡“理念”即“神”的第一性说。后经新柏拉图主义发展推广,成为基督教正统神学的哲学基础。诺斯替主义(Gnosticism), 古希腊哲学晚期的一种思潮,也是早期基督教的一个派别,曾活跃于二至四世纪。主张肉体是痛苦的,只有认知神秘直观的“灵知”,才能获得拯救。该派后来被基督教主流派打压成邪教,但到现代,又被哲学界视为存在主义的古代远祖。诺斯替意识也影响过其他宗教的某些派别。布罗姆在这里说明,弗莱和他自己的理论都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两人的宗教背景完全不同,由此他为弗莱写序,不能不流露出某种好恶交集的感情。这样的说法倒是符合实际的,在《剖析》等著作中,弗莱对宗教的偏爱之心溢于言表,说过什么宗教最能激起艺术家的灵感之类的话,他最感兴趣的也是《圣经》等宗教典籍和布莱克等宗教气味极浓的诗人。但从我们旁观者看来,弗莱著作中的正统僧侣姿态(他本来就是一位牧师),同布氏宣扬的神秘兮兮的密宗观念,两者似乎难分高下。至于弗莱不喜欢“影响焦虑”(anxiety of influence)这一观点,则恐怕另有隐情,与宗教关系不大。“影响焦虑”,是布罗姆的批评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他认为正如子与父之间会产生“忌父情结”一样,前代大作家的强势对后代作家也会有消极作用,后代有抱负的作家必须用对前代作品有意的误读、误解和“文本修正”等方式突破“影响焦虑”,才能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优秀作品来。这种带有解构阅读色彩的主张,显然为崇尚结构主义方法的弗莱难于接受。同时布氏当面向弗莱宣讲这种理论,不就意味着总有一天这位后生也会对其本来当作“圣者”来崇敬的师长进行“误读”“修正”,甚至“解构”吗?后来事情果然如此发展。所以当时弗莱听了便顾左右而言他,也就可以理解了。
真正打中弗莱要害的是第三棒。布氏说,他最不喜欢弗莱的 “关系的神话”(Myth of Concern)的理论,而这一理论却是弗莱整套文学批评体系的基本构架。在《剖析》和其他论著中,弗莱用结构主义的方法,把整个欧美文学看成系统的大结构,细致地剖析其中诸模式之间、诸领域之间、诸文类之间、诸作品之间的种种复杂的关系。而在布氏看来,弗莱简直是把文学现象的整体当成一家安稳且合作无间的大企业;他认为,弗莱把这样的企业设想得越完善、越美满,就越容易被强暴、被解构,结果会片瓦不留。他幽默地说,与其叫他去相信这样的主张,还不如让他去欣赏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更极端的说法,即认为所有的作家都可以归结为一位作家,其名字就叫莎士比亚。这样的评说颇为尖刻无情,但确实击中了弗莱的致命弱点。用系统论的观点去看待文学现象,将它看成一个有内部规律的结构,这当然是个进步。然而“结构”和“解构”本是宇宙万物普遍存在的矛盾,结构的牢固性从来就是相对的;而解构的可能性则是有条件的。忽视前者的相对性或后者的有条件性,就会出现认识上的偏差。特别是人类的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当然也有结构和系统,但其相对性、偶然性更为明显,其中例外也更多。弗莱用“神话”和“原型”作为两大支柱,把整个欧美文学看成一个严密的大结构。他受当时在西方流行的“循环论”的影响,想把那个大结构设想得尽量完整圆润,于是难免陷入简单化和主觀性而被布罗姆这样的后生看到了漏洞。且看他的“原型结构循环圈”,是神话→浪漫传奇→高模仿→低模仿→神话,还有“叙述结构循环圈”,是神话→喜剧→浪漫传奇→悲剧→反讽和讽刺→神话,都如盘蛇,首尾相连。类似的文学循环圈还有好些。这些循环圈外形纵然“圆满”,但细推敲却并不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实际。像在古希腊,是悲剧繁荣于喜剧之前,而非在其后。且即使出现轮回倾向,一般也是螺旋式的上升,不都是原地打圈子。弗莱的这种文化循环论,总叫人有削足适履之感。布氏认为弗莱这种想把“关系的神话”搞得完整又圆满的努力,是同他勃发的理论“雄心”相契合的,这也有点道理。 当然,布罗姆对其师长无论如何也总得褒扬几句。他在序言中褒扬弗莱的也有三个方面。第一是褒扬他维护英美的文学正统。弗莱把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传统文学视为正宗,特别重视宗教改革以后渗透着新教抗议精神的英美诗人或作家群体,而将现代主义看作“置于反对浪漫主义的狭隘基础上的”过于极端的文学派别。这与布氏一贯维护英美文学“正经”(canon)的立场相吻合。但在《剖析》中弗莱也把现代主义的一些代表作纳入其视野之内。
第二是赞扬弗莱敢于挑战“新批评”派主导文坛的地位。弗莱的《剖析》,较公允地总结了西方现存各种批评流派的是非得失,突破了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即统治英美学界的“新批评”派眼光较狭小、观念较僵化的局限,为五十年代以后的西方批评界帶来多元化的新气象。布氏欣赏弗莱说过的话,即认为以艾略特为宗师的“新批评”派的那套理论,不过是把基督教的奶油团,加上古典主义和保皇主义这两种奶油,三者混在一起加以熔化,然后凝结成一大条杂拌的“西方的黄油块”;艾略特《荒原》便是这样浇铸而成的。但弗莱在《剖析》中,对“新批评”的态度还是相当温和的,肯定了其“细读”法、重视发掘作品的复杂的深层意义等方面的优点。可见弗莱作为学者,其治学态度是严谨的,在其著作中,尽可能地排除个人好恶的干扰。
第三是肯定弗莱具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力,其理论独具一格、不随大流,能长盛不衰,开创了文艺批评大发展的“弗莱的时代”。这些话虽简短,但对弗莱的褒扬可谓高到极点了。细细推敲,倒也觉得并不过分。我以为,首先,是因为《剖析》一书的出现,是英美文坛上批评理论完全自觉的标志。二十世纪前期,西方文艺批评作为独立的人文学科的自觉性已经在不断提升。特别是“新批评”派的出现,他们强调文学的特异性,相应地也强调文学批评的特异性,把后者从相邻诸学科如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独立出来,在各大学开设了独立的文艺批评课程,这种种贡献,是不能抹杀的。但“新批评”还没有完成把批评完全独立出来的历史任务,他们大多还传统地把文学批评看成是文学自身的附庸。这也并不奇怪,“新批评”家们自己大多是诗人和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文学创作当成“正业”,搞点文艺批评,对于他们不过是副业而已。所以“新批评”的主将之一韦勒克(René Wellek,1930-1995)说,“批评总是低于创作的”。这种对文学批评的偏见直到弗莱那里才得到彻底的纠正。在《剖析》中,弗莱把文学批评界定为“与文学有关的全部学术研究和鉴赏活动”,明确地说它既不是哲学、语言学等等的附庸,也不是文学本身的派生形式,而是一门以文学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的人文学科。他强调批评也是创造的艺术,具有“从它所接触的艺术独立出来的特性”;它研究艺术,其作用却是艺术所无法取代的,因为艺术是“沉默的”,而批评可以并必须讲话。他又强调批评又是一门科学,它必须“基于整个文学的实际”,要采用“一套特殊的概念框架来论述文学”。他认为诗人和作家对文学作品的评论,包括对他们自己作品的评论,也仅是供文学研究参考的文献,并无特殊的权威性;使用这些文献还要小心,因为诗人和作家们很可能用自己的偏爱取代文学的普遍规律。批评家还不能局限于去恢复文学文本中原初的意义,应该有“令其新”的任务,当文本流传进新的语境和新的读者群时,要“把枯骨之谷的景象赋以我们自身景象的肉和血”。如此深入、系统地论述的批评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确实使《剖析》一书无愧于成为二十世纪西方批评史上文学批评理论全面觉醒和自我认识的一座丰碑。
《剖析》成为一个时代的学术经典,其次是因为弗莱眼界宽宏,把研究的视界指向西方整个文学的创作经验和批评实践,力图从宏观上把握其演变轨迹,从而为批评界拓展了通向无限广阔的新天地的大门。弗莱所使用的结构主义方法,使他看到了文学作品的整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有各色各样的两极。例如,主旨甚为鲜明的主题型为一极,而主旨较为隐晦的虚构型为另一极;精确模仿现实生活的低模仿为一极,而想象高扬、远离自然规律的神话为另一极;以抒发个人情怀为主的“插曲型”作品为一极,而作者以社会代言人面目出现的“百科全书型”作品又为另一极。在诸“极”之间都有许多过渡性的类型,构成一个复杂的网络。各“极”和各种各样的过渡类型本身并无优劣之分,或者说是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而且在诸“极”之间,在各种模式和类型之间,还会互相渗透,多重组合。因此,他反对“新批评”等流派的褊狭的观念,即把某种或某几种模式、类型捧上了天,而把另一些模式、类型贬得一钱不值。他说:“任何一套只从一种模式中抽象出来的批评标准都无法包容关于诗歌的全部真理。”
《剖析》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明确地提出要打破门户之见,应多角度、多方法、多层次地去进行文学研究,各批评流派要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弗莱反复强调:“本书无意抨击任何一种批评方法,只要它的课题是明确的;本书所要推倒的是这些方法之间的围栅。”弗莱在自己的批评实践中也力图融会“新批评”、精神分析批评以及传统的伦理批评、历史批评、修辞批评、文类批评、诠释学、四层面批评等许多因素,试图建立一种多角度、全方位的批评体系。可以说,《剖析》是一个标志,从此结束了“新批评”独霸文坛的局面,而出现了多种文学批评流派共存共荣的势态;也结束了各批评流派绝对地互相排斥的情况,而开创了在把已有经验作为共同财富的基础上的互相渗透、融合的新格局。它既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方文艺批评的系统总结,也是此后西方文学批评新动向的明确宣言。
总体来看,布罗姆的这篇序言,对《剖析》既“解析”其缺陷和局限,又充分肯定其成就和历史贡献,还是比较公允的。但叫我感到遗憾的,就是布氏忽略了其师长的一个重要的优点,即要以开放宽阔的胸怀,客观地对待各种“异己”的学派。他似乎对这点也加以“解构”,背其道而行之,发明了一个怪异的名称“愤激的学派”(The School of Resentment),专用来指称一些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背离西方文学正统的文艺思潮,如女权主义、文化批评学派、新历史主义批评、后结构主义等,当然还包括英美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布罗姆认为这些学派,只重视文学作品中政治的、社会的或哲学的观念,却忽视其审美价值。他强调审美评价的重要性,或许也隐含有对弗莱的批评,因为他的这位师长的理论的最大局限就在于不包含审美评价。然而为此就对上述如此众多的学派全盘否定,就有欠公允而显偏激了。难道以弗·詹明信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批评没有强调审美评价的重要性?难道女权主义批评等流派就是全然不讲艺术美的?布氏对女权主义的成见最大,短短一篇序言中就借机发挥,对该派满是讥讽之声。连女权主义批评从历史的尘封中重新发掘出一些女作家,如马格丽特·卡文迪什(Margaret Cavendish)、纽卡斯尔公爵夫人(Duchess of Newcastle,1623-1673,英国诗人、小说家、哲学家)、玛丽·查德利夫人(Lady Mary Chudleigh,1656-1710,英国诗人、散文家)等,布氏对此也表示了极大的不安。其实公平地说,上述三位确实是十七世纪英国多才多艺的才女,尤其是查德利夫人,其作品中竟具有初步的女权主义意识,是难能可贵的。重新赋予她们应有的历史地位,并不会影响弥尔顿等男性大诗人的经典作品的艺术价值。还是弗莱说得好,毕加索和欧洲旧石器时代的绘画,虽然技巧不同,但都是人类文化遗产和艺术的瑰宝。女权主义批评的兴起,为文艺批评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是社会进步和学术发展的必然。师长要拆除围栅,可是布氏这位高徒又要树起新的围栅,可见弗莱提出的要破门户之见的任务在西方文坛上也远未完成,由此也可见《剖析》这样的著作,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没有“结构”,何来“解构”?它们本是一对矛盾。解构主义是结构主义的继承和必然发展,又是其对立面。“结构”要注意相对性,“解构”则要讲条件。庖丁解牛,痛快淋漓;但刀也得小心,否则碰上硬骨头,那么被解构的可能是刀。从布氏的新序言中我们可以看到结构主义批评和解构式批评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它们的相互撞击及相应的经验教训。
(《批评的剖析》,[加]诺思洛普·弗莱著,陈慧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