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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考试对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发挥重要作用。本文详细介绍了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现有的三种考试制度,分析了各种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改进学院的考试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独立学院 考试制度 存在问题 建议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河北联合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目前有在校生14180余人,共有期末考试、补考、清考三种考试制度。
一、现行考试制度的详细介绍
1.正常结课课程的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是针对课程属性内所含正常结课的考生的考试,不涉及重修考生,且我院没有重修制度。我院期末考试形式多样,分开卷、闭卷、口试、论文、机考等多种形式。
(1)闭卷考试。大多数课程采用此种传统形式。该形式适合多人同时考试,效率高,测试环境比较容易控制,题型多、覆盖面大。
(2)开卷考试。教师需提交开卷考试申请报告,由考试管理人员对试卷进行重点检查。开卷考试的试题要求是必须综合性强,书本上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并且不得包含具有记忆性和说明性的内容。此种考核方式可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课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口试。专业外语类科目常采用此种方式。口试的最大特点是应试者在提问范围和所创设的考试环境中,需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由抒发见解,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
(4)成果性考试。如综合文献调研报告、设计项目训练、作品展示等,我院艺术类专业较多采用。其优点是能够较好地激发学生兴趣,培养科研能力,同时能有效考查学生查阅资料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计算机考试。目前我院的大型基础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等,均采用机考形式。这种方式不但可用于对学生认知领域的考核,还可考核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在信息化社会大力开发和利用计算机考试,将更有利于锻炼学生的能力。
2.学期初组织的上学期末未通过课程的补考。
期末考试不合格或办理过缓考的考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参加学院组织的补考,多数院校都有此种考试。关于补考,我院有了更大的补充,就是二次补考和重考的添加。参加过补考但是仍未通过科目考试的考生,如果在校期间某学期有该科目的补考,就可自愿报名参加二次补考,二次补考实际可为第二次补考、第三次补考,统称为二次补考,二次补考计分同补考,考生若通过考试,成绩计60。若考生已通过该课程考试,但认为成绩不理想的,则在校期间某学期有该课程的补考科目时,可自愿报名参加重考,重考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计。我院的补考实际包括正常补考、二次补考、重考三种形式。
3.毕业生离校前所有未通过科目的清考。
如果补考还不合格,学院就会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组织一次所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通过科目的清考,清考通过者以60计分。清考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考试机会,清考能否通过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拿到学校的毕业证书。在清考的基础上,我院也有了补充,对于绩点不合格的学生,其已通过的课程,若清考科目中涉及该课程,考生就可自愿申报重考,考试若通过,则成绩以实际成绩计。
二、考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前文介绍了我院目前执行的三种考试制度,相信这三种考试在同等院校中多有涉及。经过多年考试的实践,作为考试科的一名管理人员,我现将学院考试制度在实际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考试考核方式单一。
在我院的积极鼓励下,部分教师主动申请考试改革。但在目前的考核中,依然存在闭卷多,开卷少;笔试多,口试、答辩少;理论考试多,实践能力考查少;一次考试定论多,数次考试综合评价少的现象[1]。由于没有体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查,使得记忆力成为考试成功与否的基本要素,造成学生中普遍存在“平时松、考前紧、考后忘”的现象。
2.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重。
考试内容大多局限于教材、笔记中的基本知识和老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有些甚至围绕老师在教材中划定的重点范围,为学生考试作弊创造了条件,造成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重。
3.忽视对学生平时学习的考核。
高校课程考试都集中在每个学期末,采用期末总结性考核方式,学生的成绩主要取决于期末考试的成绩。过于注重期末考试,忽视了对学生平时学习的考核和检查,助长了学生忽视平时学习、期末围绕教师划定的重点范围突击复习的学习风气。
4.忽视考试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考试结束后,多数教师阅完试卷,就标志着期末考试活动的终结、课程的结束。教师并没有坐下来认真地分析试卷质量,分析考试的难度、信度、效度和区分度,无法根据考试结果反馈信息,对发现的问题无法补救,难以全面发挥考试的功能和作用。
5.二次补考、重考产生负面影响。
学院设置二次补考及重考制度的主旨是想尽可能多地给予学生考试机会,减轻考生毕业前的压力,但无形中造成了考试机会多、学生不再重视每一次考试的负面影响,总是抱着这次不过还有下次、下次再努力的思想,每次报名二次补考的人数都非常多。另外,我在考试中发现,有的考生通过报考重考的方式,与补考考生“互帮互助”,为此我院在排考场时做了改进,将同一科目的补考同重考分开,减少作弊几率。
三、关于考试制度改进的思考
1.灵活选取最适合、最有效的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性质不同。我认为首先应根据所开设科目的具体情况,灵活采取最合适、最有效的考核方式,或在考核时将多种方式相结合。目前我院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改革,或口试笔试相结合,或论文机考相结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改变考试理念,实行真正考试。
考试不应只注重对书本知识的掌握,只满足于应试教育,而应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科学的考试不仅是检查教学的效果,更要重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树立真正的科学考试理念。
3.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无论是授课、出卷还是判卷,都必然通过教师实施完成。教师对考试的认识水平直接影响考试的最终结果。同时,在考试改革中,教师对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观性评价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比如采取口试、成果性考试等方式时,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对教师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2]。
四、结语
如何采取更好的考试制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何利用考试的考核方式,让学生真正学以致用,将是我院和各大院校长期的研究目标。
参考文献:
[1]汤秉遵.高校考试制度改革探讨[J].中南论坛,2010(2).
[2]陈玉英,孙鹏.高校考试改革与人才培养[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7(6).
关键词: 独立学院 考试制度 存在问题 建议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河北联合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目前有在校生14180余人,共有期末考试、补考、清考三种考试制度。
一、现行考试制度的详细介绍
1.正常结课课程的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是针对课程属性内所含正常结课的考生的考试,不涉及重修考生,且我院没有重修制度。我院期末考试形式多样,分开卷、闭卷、口试、论文、机考等多种形式。
(1)闭卷考试。大多数课程采用此种传统形式。该形式适合多人同时考试,效率高,测试环境比较容易控制,题型多、覆盖面大。
(2)开卷考试。教师需提交开卷考试申请报告,由考试管理人员对试卷进行重点检查。开卷考试的试题要求是必须综合性强,书本上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并且不得包含具有记忆性和说明性的内容。此种考核方式可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课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口试。专业外语类科目常采用此种方式。口试的最大特点是应试者在提问范围和所创设的考试环境中,需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由抒发见解,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
(4)成果性考试。如综合文献调研报告、设计项目训练、作品展示等,我院艺术类专业较多采用。其优点是能够较好地激发学生兴趣,培养科研能力,同时能有效考查学生查阅资料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计算机考试。目前我院的大型基础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等,均采用机考形式。这种方式不但可用于对学生认知领域的考核,还可考核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在信息化社会大力开发和利用计算机考试,将更有利于锻炼学生的能力。
2.学期初组织的上学期末未通过课程的补考。
期末考试不合格或办理过缓考的考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参加学院组织的补考,多数院校都有此种考试。关于补考,我院有了更大的补充,就是二次补考和重考的添加。参加过补考但是仍未通过科目考试的考生,如果在校期间某学期有该科目的补考,就可自愿报名参加二次补考,二次补考实际可为第二次补考、第三次补考,统称为二次补考,二次补考计分同补考,考生若通过考试,成绩计60。若考生已通过该课程考试,但认为成绩不理想的,则在校期间某学期有该课程的补考科目时,可自愿报名参加重考,重考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计。我院的补考实际包括正常补考、二次补考、重考三种形式。
3.毕业生离校前所有未通过科目的清考。
如果补考还不合格,学院就会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组织一次所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通过科目的清考,清考通过者以60计分。清考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考试机会,清考能否通过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拿到学校的毕业证书。在清考的基础上,我院也有了补充,对于绩点不合格的学生,其已通过的课程,若清考科目中涉及该课程,考生就可自愿申报重考,考试若通过,则成绩以实际成绩计。
二、考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前文介绍了我院目前执行的三种考试制度,相信这三种考试在同等院校中多有涉及。经过多年考试的实践,作为考试科的一名管理人员,我现将学院考试制度在实际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考试考核方式单一。
在我院的积极鼓励下,部分教师主动申请考试改革。但在目前的考核中,依然存在闭卷多,开卷少;笔试多,口试、答辩少;理论考试多,实践能力考查少;一次考试定论多,数次考试综合评价少的现象[1]。由于没有体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查,使得记忆力成为考试成功与否的基本要素,造成学生中普遍存在“平时松、考前紧、考后忘”的现象。
2.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重。
考试内容大多局限于教材、笔记中的基本知识和老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有些甚至围绕老师在教材中划定的重点范围,为学生考试作弊创造了条件,造成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重。
3.忽视对学生平时学习的考核。
高校课程考试都集中在每个学期末,采用期末总结性考核方式,学生的成绩主要取决于期末考试的成绩。过于注重期末考试,忽视了对学生平时学习的考核和检查,助长了学生忽视平时学习、期末围绕教师划定的重点范围突击复习的学习风气。
4.忽视考试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考试结束后,多数教师阅完试卷,就标志着期末考试活动的终结、课程的结束。教师并没有坐下来认真地分析试卷质量,分析考试的难度、信度、效度和区分度,无法根据考试结果反馈信息,对发现的问题无法补救,难以全面发挥考试的功能和作用。
5.二次补考、重考产生负面影响。
学院设置二次补考及重考制度的主旨是想尽可能多地给予学生考试机会,减轻考生毕业前的压力,但无形中造成了考试机会多、学生不再重视每一次考试的负面影响,总是抱着这次不过还有下次、下次再努力的思想,每次报名二次补考的人数都非常多。另外,我在考试中发现,有的考生通过报考重考的方式,与补考考生“互帮互助”,为此我院在排考场时做了改进,将同一科目的补考同重考分开,减少作弊几率。
三、关于考试制度改进的思考
1.灵活选取最适合、最有效的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性质不同。我认为首先应根据所开设科目的具体情况,灵活采取最合适、最有效的考核方式,或在考核时将多种方式相结合。目前我院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改革,或口试笔试相结合,或论文机考相结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改变考试理念,实行真正考试。
考试不应只注重对书本知识的掌握,只满足于应试教育,而应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科学的考试不仅是检查教学的效果,更要重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树立真正的科学考试理念。
3.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无论是授课、出卷还是判卷,都必然通过教师实施完成。教师对考试的认识水平直接影响考试的最终结果。同时,在考试改革中,教师对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观性评价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比如采取口试、成果性考试等方式时,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对教师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2]。
四、结语
如何采取更好的考试制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何利用考试的考核方式,让学生真正学以致用,将是我院和各大院校长期的研究目标。
参考文献:
[1]汤秉遵.高校考试制度改革探讨[J].中南论坛,2010(2).
[2]陈玉英,孙鹏.高校考试改革与人才培养[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