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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暮色还未完全降临,我想给你讲一段青春往事。
那时候的我和你一样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姑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没有手机和网络,县城里电视还未普及,电影也不是天天有。年轻人喜欢社交,闲暇时间看电影、郊游,或三五成群打那种街道上的露天台球、喝酒、吹牛,还有一种最时尚的娱乐方式就是参加舞会。
有一段时间弹丸大的县城有十几家舞场。一过晚上八九点,舞场乐曲悠扬,彩灯迷离,挤满了“嘭擦擦”和“嘭擦嘭擦”的俊男美女。痴迷的舞者一场下来会赶赴另一场,一个晚上能磨坏一块鞋底上的马蹄铁,老十字路口钉鞋掌的生意格外好。
那时我刚从学校毕业走上社会,在学校学习一般,除了在图书馆看小说,最大的收获就是和宿舍的同伴学会了跳舞,三步、四步、探戈、伦巴都不在话下,迪斯科也能应付,步履花哨的“三十二步”“四十二步”也能踏上节奏。宿舍里窄窄的水泥过道上,被我们磨出了一溜沟。
舞会有正式营业的,也有单位内部举行的,还有那种同事或好友生日时在家里举行的,饭罢酒酣,桌椅拉开,只要有个能转开身子的场地,再有一套稍好的音响,随时随地都能舞起来。
当然最好的场子是那种营业性的,像县城的工人文化宫,可以称得上舞厅,上千平方米的场地,老板承包后购入了进口的音响设备和旋转的镭射灯,标准的舞池,有的时候还肯花钱请市上的乐队现场伴奏。每场都爆满,前面的小红沙发坐满了人,两侧的硬座椅上也挤满人,四周站着的也不少。
姑娘和小伙们有谁不喜欢跳舞呀!为一场舞会勒紧腰带从嘴巴里省钱去购置服装,为了一双鞋从年初就开始谋划。女孩要有几身裙子,最好有一条阔口大摆的喇叭裙,跳三步时能旋转开,像翅膀飞舞。男孩要有套像样的西装,皮鞋要擦得锃亮。所有的一切都不能与书里描写的舞会相比,没有贵妇和骑士,更没有亲王驾到,不需要珠宝和蕾丝,但是每个人都会尽心尽力呈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男孩衣装整洁,彬彬有礼,女孩子优雅、矜持,骄傲地散发着青春的光芒。
再小的舞会上也有闪亮的明星。比如,金丝古丽,很少有人可以像金丝古丽那样出场。她的出现能让喧闹的舞厅安静下来,灯光闪烁中拥挤的人群会闪出一条路,神秘的紫色丝绒礼服裙是县城里最时尚的,外面加披一件同色曳地披风,小巧的黑色礼帽上有刚好遮住乌发和眉毛的纱网,腰身苗条,步态袅娜,就像后来流行的影视明星在走红毯。只有她可以有这种奇异夸张的装扮,因为她刚刚在一场服装设计大赛上得了好名次。金丝古丽绝对是舞会上的明星,在她走过的人群里,只能听见潮汐般起伏的呼吸。
跟她跳第一支舞的是马大华,很多年前是县文工团的台柱子,曾经号称“县城第一美男子”,在样板戏《沙家浜》里演过男一号郭建光,他的大跳不一般,从舞台这头到另一头,别人五跳,他只要三跳。那样的传说,我们也没有看过,只知道他的三步也是最棒的,“马三步”是他当时的绰号。虽然已经四十好几,微胖的身材依然笔挺,小腹收得很紧,西装革履,大背头锃亮起着波纹。他对舞伴的挑剔也是出名的,一场舞会下舞池绝对不会超过四次,第一支舞是和金丝古丽的快三步,下一支是和范红梅的伦巴,然后是和林玲的慢四,最后一支是舞会接近尾声时,大概是经过挑剔以后才会选定的新舞伴,似乎这一支舞是对整场舞会中优秀者的奖赏。我说的这些人,金丝古丽、范姐、林姐和马三步都是前排红沙发里的贵宾。其他人,比如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多半会像扎堆的小麻雀挤在两侧的硬椅子上,才学会打领带、梳背头或中分的少年,羞涩地站在走道或墙边。
能坐在红沙发上是舞场上许多姑娘的幻想。由男人围着聊天,喝着杯子里的粉色起泡酒,舞曲响起来时,男人会络绎不绝地鞠躬邀请,红沙发里的女人也许会款款起身,也可以优雅又不失礼貌地拒绝——你知道拒绝比接受更能满足女人的虚荣心。局促地坐在舞池两侧长椅上的姑娘们,像一排排包装很紧的、色彩鲜艳的等待顾客挑选的硬糖果,胸罩扣太紧、鞋子夹脚,红着脸微笑,假装不在意身边走过的男子,心里却紧张得要死,害怕被剩在一排椅子的正中间。尽管有这样那样的担心,舞池和音乐吸引着我们,像一块巨大的马蹄磁铁吸引着一圈铁屑。
圣诞节的假面舞会是一年中所有舞者的期待。在这个舶来的洋节日里,举办一场神秘的假面舞会激起了许多青年男女的兴致和幻想。和以往相比,工人文化宫假面舞会的入场券就不是简单地能用钱买来的了。一旦得到入场券,就要精心准备,除了衣裙和鞋子,还需要一个奇特的面具,每个人都会为之绞尽脑汁。女孩子装扮成埃及女王、皇室贵妇、白雪公主,男孩子多半会假扮成王子、骑士、魔鬼、独眼的佐罗之类的。那年我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买了红色的小牛皮短靴,新做了棕色暗格子毛呢连衣裙,裙摆已放大到极致。还有用彩色羽毛制成的面具,带上它就像一个热带岛国的公主。
面具是个奇特的东西,许多年以后我读了芥川龙之介的《火男面具》,文中描述的平吉平日老实木讷,戴上面具后荒诞放肆得如同另一个人。书中说,如同人有了两个脑袋,你不知道哪个是真实的哪个是假的。我总想,面具与其说是人们挂在脸上的谎言,更像是一种保护,它既可以让人荒诞,也可以让人真实。
的确,戴了面具的人和以往有许多不同,金丝古丽带上贵妇的面具后更加妖娆,范红梅打扮成吉卜赛女郎后,热情中释放出性感,马三步大概想模仿中世纪的法官,假头套和涂粉的面孔,僵硬的表情有些呆滞。不过人们太熟悉红沙发里的客人,无论如何装扮大家一眼就分辨出了谁还是谁。我们这些平日不起眼的小麻雀在面具的掩护下放纵、快活得不行,心脏怦怦亂跳,彼此新奇地打量着,猜想着面具后面的种种,行动和话语比起以往更自在、大胆。
假面舞会的气氛空前热烈。音乐响起,年轻人已经按捺不住了,三步并两地转进了舞场。马三步的发挥不如往常,他似乎被那件肥大的法官袍子绊住了双脚,还有那顶摇摇欲坠的假发套,画在脸上的油彩也在汗水中渐渐融化,金丝古丽也被长裙拖曳着失去了往日的轻妙,动作僵硬,像一对假人在跳皮影。平日平凡的年轻人成了舞场的新秀,双双起舞像初次飞翔的鸟雀,步履急切、轻快,带着莽撞和无惧。 我的面具粘满了五彩羽毛,遮掩了半张面孔,露出一对明亮闪烁的大眼睛,像热带鹦鹉的头冠一般,漂亮又活泼,红色的牛皮靴子吱吱作响,束紧腰身的裙子像风中的悬铃花。面具让我忘记了羞怯。那晚,我跳了许多支曲子,几乎没有停止,和王子跳了,和魔鬼跳了,甚至和圣诞老人共舞一曲,从来也没有的欢畅和放纵。后半场,马三步显然被那身糟糕的衣袍破坏了心情,他久久地坐着,脸上泛出汗渍,神情倦怠,忧郁地喝着一瓶廉价汽水。
《维也纳森林圆舞曲》,我一直在等这只曲子,每一次舞会接近尾声时都会播放。我喜欢圆舞曲,那支盛大到能摧毁一切的舞曲,钢琴、圆号、竖琴、提琴,迥异的器乐和谐在一起,时而宁静悠远,时而热烈奔放,反复回旋的节奏一步步将一切推向无法企及的高度,然后是戛然而止,庄严中喧哗归于寂然。妙不可言的音乐能在空中构筑起一座座辉煌的殿堂,能让简陋的舞池变成水晶龙宫,也能让平凡的舞者迈出皇族一般的步履……音乐奏响,两支圆号嘹亮地吹起,双簧管和单簧管加入,声音从遥远的旷野传来,像是一首牧歌,长笛那般美妙,羽毛一样撩动着我的心房。
男孩子笔直地走了过来。也许是紧张,起初看起来他的姿态僵硬得有些可笑。穿过昏暗的舞池,镭射灯投出的一束束光影从地面旋转到棚顶,照亮了他:穿着一身深色的西装,头发一半向后梳着,一半遮在眼前。他没有戴假面,不,应该说有面具,是那种用油彩直接画上去的脸谱,半边是白色的,半边是红色的,白的一侧很俊美,红的一侧虽然有头发遮挡,却透出几分狰狞和怪异。我被他怪异的面具震慑了,想着前面为什么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猜测他在扮演什么角色,我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经走到我面前,鞠躬邀請,一切没有容我过多反应后整个人已经随他滑进了舞池。他跳得有多好,不必详细描述,只是那短短的几分钟里我似乎失去了双腿,随着他飞翔、飘起、降落,快速地旋转、摆动、反身、起伏,我听不见音乐在奏响,整个身体已经融入舞曲,化作一只飞扬的音符。我有几次慌乱地打量他,他尽量地给了侧面,俊美白净的一侧,像个忧郁的王子,另一面隐藏在暗影里,瞬间闪现出一丝凄厉和寒冷的目光,闪电一样。我猜这一定是他化妆所要达到的效果。我兴奋地猜想他是一个冰火王子。
舞蹈的时间那么短暂,我没有注意到舞池里的变化——并没有几对舞者。我也没有注意到四周诡异的气氛,那些密密的低语和窥视的眼睛隐藏在波澜壮阔的圆舞曲里。舞曲在高潮时结束,像是法师的魔法也被解除,并不光鲜的舞池,面露平庸的舞者,他的身体迅速恢复了僵硬,只是没有忘记礼貌地向我弯腰致谢。我看见他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和嚅动的嘴角,听见他轻声地说了谢谢,然后转过身向舞场出口方向走去。
“是那个人吗?”
“是啊,吓人呀!”
“他怎么来了?”
“好多年都没见过了,有人说他已经死了!”
我不知道人们在议论什么,低沉的声音里有惊异、不解,甚至是厌恶。我呆呆地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
散场时下雪了。雪花总在不引人注目时飞临大地,像趁着一首无声的圆舞曲盘旋着飘落,染白整座城池。狂热的舞会散去后冰冷的雪地上只留下人们茫然四散的脚印。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有?夜晚,在路灯的光晕里雪花是彩色的,像婚礼上撒下的彩花。我看见过。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了七彩的雪花在路灯的光晕里上下旋转,好像它们的舞会才刚刚开始。几个男孩正在路灯下推搡。经常有这样的事情,男孩之间为了争抢舞伴打架。三四个男孩将另一个男孩推倒在地上,还用脚踹,嘴里似乎说着“不要再出来吓人”之类的话。倒在地上的男孩,西装已被扯开。他挣扎着坐起来,抓起一把雪擦洗脸上的血渍,连同脸上的油彩,擦得很仔细,卸妆一样。那是冰火王子,白色和红色的油彩都快擦掉了,路灯下七彩雪花还在舞蹈,像萤火虫一般飞舞着乱了步伐。他露出一张烧伤的面孔。
……
故事结束了。我压低声音喘息着,大致讲得还算完整,当然没有完全表达出来,比如和那男孩子跳舞时的美妙,比如路灯下才有的童话般的七彩雪花,还有一直萦绕在心里的圆舞曲……完整生动地讲清一件事情对我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并不是因为我身体的疾病,就算能够正常讲述,对语言我总是充满怀疑,所有内心的感受只要一说出口,必须用那些固定的词语表达时,意义就消失了一半。
美月一定厌烦了我磕磕绊绊的讲述,她停下手里擦拭灰尘的活儿,倒了一杯温开水放在我抖动不已的手里。
“姑姑,今天为什么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她没有被故事打动,只有无奈和失望,看我的眼神充满了责怪和不忍。
从去年起,美月每周来一趟,接替他父亲开始照顾我,一周为我打扫一次屋子,洗洗衣物,买点吃的放在冰箱里。照顾一个残疾人,在她这个年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这是我父母亲的遗愿,作为美月的父亲,我的哥哥要照顾我直到我死去。
美月手脚麻利地走来走去,掸去家具上的尘土,收拾起封套磨损的满是划痕的旧唱片,还有那些随意摆放的餐具、报纸、数不清的药品盒,包括卫生间溢在地上的垃圾。如果她不来,我会被垃圾埋起来。
“我听我爸说过,你年轻时是参加过一个舞会,好像是一次假面舞会,我爸为了给你做羽毛面具拆了家里唯一的鸡毛掸子,奶奶熬夜为你赶制了一条裙子。我听说只去过一次,你和我爸害羞地一直躲在角落里,一支舞也没有跳。嘻——怎么可能跳呢,那个时候疾病已经发作了,不是吗?你总是在编一些可笑的故事。”美月从洗衣机里掏出甩干的衣服,抖开,晾在阳台上。她漂亮的小脸因为生气而严肃起来。
我没有马上解释。窗外,暮色完全降临了,远处积雪的山峰,只能在晴日里偶尔看见,像一个幻影悬浮在城市上空,现在已经完全消失了。二十年前,暮色和傍晚可以延续很久,舞会也延续着不散场。我吃力地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像在找寻什么。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不骗你,我最近常常——”我突然加重了语气,肯定地说,“梦见那个男孩,在路灯下的男孩。”我的梦总和现实混淆在一起。我相信梦是真的,是现实的一部分,就像白天和黑夜构成完整的一天。“梦里我每一次都会鼓起勇气,走上前去扶起他,拂去他身上的雪花。”我喃喃地补充自己的故事,像修补一件千疮百孔的衣服。 “呵,见鬼了吧。姑姑,我可没时间听你瞎掰了。对了,我忘了,大夫说你这个病会出现幻觉和妄想。现在我得走了,时间怕来不及了。”她抬起手腕查看手表。“汤已经熬好了,你可以下点面条当晚饭。还有,药要按时吃,这样混乱的念头会少一些。”
“去跳舞吗?”我直勾勾地盯着她问。已经是晚上八点了。街上华灯初上的时刻,舞会就要开场了。
“什么年代了,哪里还有你说的那种舞会?”她看了我一眼,匆忙地披上外套,抓起手机和提包出门了。那表情似乎是不屑再跟我多说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编了这样一个故事。美月离开后,如水的夜色漫进屋子,让人惆怅,让人窒息。楼道里传来邻家炒菜的味道,电视机里说唱的声音也格外嘹亮。
外面黑透時,我拄了拐下楼去。虽然我行动极其不便,但也不像别人想的那样寸步难行。我十七八岁时就发病了,时好时坏,这几年更加严重了。这个病会让脑神经受损,思维日益混乱且狂躁不安,最明显的症状是身体关节变形,走路姿势极其难看。我一步步地挨着前行,一、二、三,倔强地使出全部气力,重复着,整个身体像被沉重的躯壳向后扯动,好像前面有一个透明的阻力,为了冲破阻力,手臂会不由自主地挥舞、划动,那扭曲的步态很吓人,包括我的五官也会跟着扭曲挣扎,说话有时会变得结结巴巴。也许是上天的惩罚,给一个躁动的灵魂穿上一双铁靴,再放进丑陋的躯壳里。有一次我在前面走着,一个牵着大人手的小男孩在我身后叫道:“你看,这个阿姨在跳舞。”是的,人们叫它“亨庭顿舞蹈症”,多好的名字,第一次听它就让我联想起一场宫廷舞会,音乐、灯光、香粉、珠宝、绸缎、俊男、美女,世间所有的美好拥挤在一个空间里,让人透不过气。
我已经对疾病带来的痛苦,身体的、精神的,越来越迟钝了,我知道早早晚晚,对,早早晚晚,只要咬紧了牙关,我会走到它前面去,摆脱这个沉重的肉体,摘下难看的面具。
我偶尔会在晚上行人稀少时出门走一走。一步一步地,手划开沥青一样浓稠的夜幕笨拙地舞蹈。挪进楼后一个偏僻的没有路灯的小巷子里。那是一片没有被拆迁的民房,隐藏在高楼的缝隙里,保留了不多的几家独门小院。巷子尽头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灯火通明,诱人的货架上整齐地码放了生活用品和美味小吃,冰柜里有一种很好吃的双皮奶,洁白鲜嫩的奶冻上面撒了红豆。我跟美月提起过,可她总忘记买,她只记得给我买鸡蛋、挂面和卫生纸。
走到超市还要经过一家小院落,一扇半掩的黑色铁门,一堵花墙泻出几块菱形的灯光。有一个男孩,也许是个成年男子,身材瘦弱但很挺拔,夜色里他一个人孤单地倚门而立,我听见他哼唱着一支熟悉的圆舞曲。那是《维也纳森林圆舞曲》,五首小圆舞曲中的一节,轻柔,幽静,像一个人在森林小径上徘徊。那几句反复重叠的音符,多少隐藏着忧愁和失落。
月色很好时,可以看到他的面孔上有凹凸不平的烧伤的疤痕,就像月亮的脸。
那时候的我和你一样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姑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没有手机和网络,县城里电视还未普及,电影也不是天天有。年轻人喜欢社交,闲暇时间看电影、郊游,或三五成群打那种街道上的露天台球、喝酒、吹牛,还有一种最时尚的娱乐方式就是参加舞会。
有一段时间弹丸大的县城有十几家舞场。一过晚上八九点,舞场乐曲悠扬,彩灯迷离,挤满了“嘭擦擦”和“嘭擦嘭擦”的俊男美女。痴迷的舞者一场下来会赶赴另一场,一个晚上能磨坏一块鞋底上的马蹄铁,老十字路口钉鞋掌的生意格外好。
那时我刚从学校毕业走上社会,在学校学习一般,除了在图书馆看小说,最大的收获就是和宿舍的同伴学会了跳舞,三步、四步、探戈、伦巴都不在话下,迪斯科也能应付,步履花哨的“三十二步”“四十二步”也能踏上节奏。宿舍里窄窄的水泥过道上,被我们磨出了一溜沟。
舞会有正式营业的,也有单位内部举行的,还有那种同事或好友生日时在家里举行的,饭罢酒酣,桌椅拉开,只要有个能转开身子的场地,再有一套稍好的音响,随时随地都能舞起来。
当然最好的场子是那种营业性的,像县城的工人文化宫,可以称得上舞厅,上千平方米的场地,老板承包后购入了进口的音响设备和旋转的镭射灯,标准的舞池,有的时候还肯花钱请市上的乐队现场伴奏。每场都爆满,前面的小红沙发坐满了人,两侧的硬座椅上也挤满人,四周站着的也不少。
姑娘和小伙们有谁不喜欢跳舞呀!为一场舞会勒紧腰带从嘴巴里省钱去购置服装,为了一双鞋从年初就开始谋划。女孩要有几身裙子,最好有一条阔口大摆的喇叭裙,跳三步时能旋转开,像翅膀飞舞。男孩要有套像样的西装,皮鞋要擦得锃亮。所有的一切都不能与书里描写的舞会相比,没有贵妇和骑士,更没有亲王驾到,不需要珠宝和蕾丝,但是每个人都会尽心尽力呈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男孩衣装整洁,彬彬有礼,女孩子优雅、矜持,骄傲地散发着青春的光芒。
再小的舞会上也有闪亮的明星。比如,金丝古丽,很少有人可以像金丝古丽那样出场。她的出现能让喧闹的舞厅安静下来,灯光闪烁中拥挤的人群会闪出一条路,神秘的紫色丝绒礼服裙是县城里最时尚的,外面加披一件同色曳地披风,小巧的黑色礼帽上有刚好遮住乌发和眉毛的纱网,腰身苗条,步态袅娜,就像后来流行的影视明星在走红毯。只有她可以有这种奇异夸张的装扮,因为她刚刚在一场服装设计大赛上得了好名次。金丝古丽绝对是舞会上的明星,在她走过的人群里,只能听见潮汐般起伏的呼吸。
跟她跳第一支舞的是马大华,很多年前是县文工团的台柱子,曾经号称“县城第一美男子”,在样板戏《沙家浜》里演过男一号郭建光,他的大跳不一般,从舞台这头到另一头,别人五跳,他只要三跳。那样的传说,我们也没有看过,只知道他的三步也是最棒的,“马三步”是他当时的绰号。虽然已经四十好几,微胖的身材依然笔挺,小腹收得很紧,西装革履,大背头锃亮起着波纹。他对舞伴的挑剔也是出名的,一场舞会下舞池绝对不会超过四次,第一支舞是和金丝古丽的快三步,下一支是和范红梅的伦巴,然后是和林玲的慢四,最后一支是舞会接近尾声时,大概是经过挑剔以后才会选定的新舞伴,似乎这一支舞是对整场舞会中优秀者的奖赏。我说的这些人,金丝古丽、范姐、林姐和马三步都是前排红沙发里的贵宾。其他人,比如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多半会像扎堆的小麻雀挤在两侧的硬椅子上,才学会打领带、梳背头或中分的少年,羞涩地站在走道或墙边。
能坐在红沙发上是舞场上许多姑娘的幻想。由男人围着聊天,喝着杯子里的粉色起泡酒,舞曲响起来时,男人会络绎不绝地鞠躬邀请,红沙发里的女人也许会款款起身,也可以优雅又不失礼貌地拒绝——你知道拒绝比接受更能满足女人的虚荣心。局促地坐在舞池两侧长椅上的姑娘们,像一排排包装很紧的、色彩鲜艳的等待顾客挑选的硬糖果,胸罩扣太紧、鞋子夹脚,红着脸微笑,假装不在意身边走过的男子,心里却紧张得要死,害怕被剩在一排椅子的正中间。尽管有这样那样的担心,舞池和音乐吸引着我们,像一块巨大的马蹄磁铁吸引着一圈铁屑。
圣诞节的假面舞会是一年中所有舞者的期待。在这个舶来的洋节日里,举办一场神秘的假面舞会激起了许多青年男女的兴致和幻想。和以往相比,工人文化宫假面舞会的入场券就不是简单地能用钱买来的了。一旦得到入场券,就要精心准备,除了衣裙和鞋子,还需要一个奇特的面具,每个人都会为之绞尽脑汁。女孩子装扮成埃及女王、皇室贵妇、白雪公主,男孩子多半会假扮成王子、骑士、魔鬼、独眼的佐罗之类的。那年我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买了红色的小牛皮短靴,新做了棕色暗格子毛呢连衣裙,裙摆已放大到极致。还有用彩色羽毛制成的面具,带上它就像一个热带岛国的公主。
面具是个奇特的东西,许多年以后我读了芥川龙之介的《火男面具》,文中描述的平吉平日老实木讷,戴上面具后荒诞放肆得如同另一个人。书中说,如同人有了两个脑袋,你不知道哪个是真实的哪个是假的。我总想,面具与其说是人们挂在脸上的谎言,更像是一种保护,它既可以让人荒诞,也可以让人真实。
的确,戴了面具的人和以往有许多不同,金丝古丽带上贵妇的面具后更加妖娆,范红梅打扮成吉卜赛女郎后,热情中释放出性感,马三步大概想模仿中世纪的法官,假头套和涂粉的面孔,僵硬的表情有些呆滞。不过人们太熟悉红沙发里的客人,无论如何装扮大家一眼就分辨出了谁还是谁。我们这些平日不起眼的小麻雀在面具的掩护下放纵、快活得不行,心脏怦怦亂跳,彼此新奇地打量着,猜想着面具后面的种种,行动和话语比起以往更自在、大胆。
假面舞会的气氛空前热烈。音乐响起,年轻人已经按捺不住了,三步并两地转进了舞场。马三步的发挥不如往常,他似乎被那件肥大的法官袍子绊住了双脚,还有那顶摇摇欲坠的假发套,画在脸上的油彩也在汗水中渐渐融化,金丝古丽也被长裙拖曳着失去了往日的轻妙,动作僵硬,像一对假人在跳皮影。平日平凡的年轻人成了舞场的新秀,双双起舞像初次飞翔的鸟雀,步履急切、轻快,带着莽撞和无惧。 我的面具粘满了五彩羽毛,遮掩了半张面孔,露出一对明亮闪烁的大眼睛,像热带鹦鹉的头冠一般,漂亮又活泼,红色的牛皮靴子吱吱作响,束紧腰身的裙子像风中的悬铃花。面具让我忘记了羞怯。那晚,我跳了许多支曲子,几乎没有停止,和王子跳了,和魔鬼跳了,甚至和圣诞老人共舞一曲,从来也没有的欢畅和放纵。后半场,马三步显然被那身糟糕的衣袍破坏了心情,他久久地坐着,脸上泛出汗渍,神情倦怠,忧郁地喝着一瓶廉价汽水。
《维也纳森林圆舞曲》,我一直在等这只曲子,每一次舞会接近尾声时都会播放。我喜欢圆舞曲,那支盛大到能摧毁一切的舞曲,钢琴、圆号、竖琴、提琴,迥异的器乐和谐在一起,时而宁静悠远,时而热烈奔放,反复回旋的节奏一步步将一切推向无法企及的高度,然后是戛然而止,庄严中喧哗归于寂然。妙不可言的音乐能在空中构筑起一座座辉煌的殿堂,能让简陋的舞池变成水晶龙宫,也能让平凡的舞者迈出皇族一般的步履……音乐奏响,两支圆号嘹亮地吹起,双簧管和单簧管加入,声音从遥远的旷野传来,像是一首牧歌,长笛那般美妙,羽毛一样撩动着我的心房。
男孩子笔直地走了过来。也许是紧张,起初看起来他的姿态僵硬得有些可笑。穿过昏暗的舞池,镭射灯投出的一束束光影从地面旋转到棚顶,照亮了他:穿着一身深色的西装,头发一半向后梳着,一半遮在眼前。他没有戴假面,不,应该说有面具,是那种用油彩直接画上去的脸谱,半边是白色的,半边是红色的,白的一侧很俊美,红的一侧虽然有头发遮挡,却透出几分狰狞和怪异。我被他怪异的面具震慑了,想着前面为什么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猜测他在扮演什么角色,我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经走到我面前,鞠躬邀請,一切没有容我过多反应后整个人已经随他滑进了舞池。他跳得有多好,不必详细描述,只是那短短的几分钟里我似乎失去了双腿,随着他飞翔、飘起、降落,快速地旋转、摆动、反身、起伏,我听不见音乐在奏响,整个身体已经融入舞曲,化作一只飞扬的音符。我有几次慌乱地打量他,他尽量地给了侧面,俊美白净的一侧,像个忧郁的王子,另一面隐藏在暗影里,瞬间闪现出一丝凄厉和寒冷的目光,闪电一样。我猜这一定是他化妆所要达到的效果。我兴奋地猜想他是一个冰火王子。
舞蹈的时间那么短暂,我没有注意到舞池里的变化——并没有几对舞者。我也没有注意到四周诡异的气氛,那些密密的低语和窥视的眼睛隐藏在波澜壮阔的圆舞曲里。舞曲在高潮时结束,像是法师的魔法也被解除,并不光鲜的舞池,面露平庸的舞者,他的身体迅速恢复了僵硬,只是没有忘记礼貌地向我弯腰致谢。我看见他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和嚅动的嘴角,听见他轻声地说了谢谢,然后转过身向舞场出口方向走去。
“是那个人吗?”
“是啊,吓人呀!”
“他怎么来了?”
“好多年都没见过了,有人说他已经死了!”
我不知道人们在议论什么,低沉的声音里有惊异、不解,甚至是厌恶。我呆呆地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
散场时下雪了。雪花总在不引人注目时飞临大地,像趁着一首无声的圆舞曲盘旋着飘落,染白整座城池。狂热的舞会散去后冰冷的雪地上只留下人们茫然四散的脚印。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有?夜晚,在路灯的光晕里雪花是彩色的,像婚礼上撒下的彩花。我看见过。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了七彩的雪花在路灯的光晕里上下旋转,好像它们的舞会才刚刚开始。几个男孩正在路灯下推搡。经常有这样的事情,男孩之间为了争抢舞伴打架。三四个男孩将另一个男孩推倒在地上,还用脚踹,嘴里似乎说着“不要再出来吓人”之类的话。倒在地上的男孩,西装已被扯开。他挣扎着坐起来,抓起一把雪擦洗脸上的血渍,连同脸上的油彩,擦得很仔细,卸妆一样。那是冰火王子,白色和红色的油彩都快擦掉了,路灯下七彩雪花还在舞蹈,像萤火虫一般飞舞着乱了步伐。他露出一张烧伤的面孔。
……
故事结束了。我压低声音喘息着,大致讲得还算完整,当然没有完全表达出来,比如和那男孩子跳舞时的美妙,比如路灯下才有的童话般的七彩雪花,还有一直萦绕在心里的圆舞曲……完整生动地讲清一件事情对我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并不是因为我身体的疾病,就算能够正常讲述,对语言我总是充满怀疑,所有内心的感受只要一说出口,必须用那些固定的词语表达时,意义就消失了一半。
美月一定厌烦了我磕磕绊绊的讲述,她停下手里擦拭灰尘的活儿,倒了一杯温开水放在我抖动不已的手里。
“姑姑,今天为什么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她没有被故事打动,只有无奈和失望,看我的眼神充满了责怪和不忍。
从去年起,美月每周来一趟,接替他父亲开始照顾我,一周为我打扫一次屋子,洗洗衣物,买点吃的放在冰箱里。照顾一个残疾人,在她这个年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这是我父母亲的遗愿,作为美月的父亲,我的哥哥要照顾我直到我死去。
美月手脚麻利地走来走去,掸去家具上的尘土,收拾起封套磨损的满是划痕的旧唱片,还有那些随意摆放的餐具、报纸、数不清的药品盒,包括卫生间溢在地上的垃圾。如果她不来,我会被垃圾埋起来。
“我听我爸说过,你年轻时是参加过一个舞会,好像是一次假面舞会,我爸为了给你做羽毛面具拆了家里唯一的鸡毛掸子,奶奶熬夜为你赶制了一条裙子。我听说只去过一次,你和我爸害羞地一直躲在角落里,一支舞也没有跳。嘻——怎么可能跳呢,那个时候疾病已经发作了,不是吗?你总是在编一些可笑的故事。”美月从洗衣机里掏出甩干的衣服,抖开,晾在阳台上。她漂亮的小脸因为生气而严肃起来。
我没有马上解释。窗外,暮色完全降临了,远处积雪的山峰,只能在晴日里偶尔看见,像一个幻影悬浮在城市上空,现在已经完全消失了。二十年前,暮色和傍晚可以延续很久,舞会也延续着不散场。我吃力地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像在找寻什么。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不骗你,我最近常常——”我突然加重了语气,肯定地说,“梦见那个男孩,在路灯下的男孩。”我的梦总和现实混淆在一起。我相信梦是真的,是现实的一部分,就像白天和黑夜构成完整的一天。“梦里我每一次都会鼓起勇气,走上前去扶起他,拂去他身上的雪花。”我喃喃地补充自己的故事,像修补一件千疮百孔的衣服。 “呵,见鬼了吧。姑姑,我可没时间听你瞎掰了。对了,我忘了,大夫说你这个病会出现幻觉和妄想。现在我得走了,时间怕来不及了。”她抬起手腕查看手表。“汤已经熬好了,你可以下点面条当晚饭。还有,药要按时吃,这样混乱的念头会少一些。”
“去跳舞吗?”我直勾勾地盯着她问。已经是晚上八点了。街上华灯初上的时刻,舞会就要开场了。
“什么年代了,哪里还有你说的那种舞会?”她看了我一眼,匆忙地披上外套,抓起手机和提包出门了。那表情似乎是不屑再跟我多说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编了这样一个故事。美月离开后,如水的夜色漫进屋子,让人惆怅,让人窒息。楼道里传来邻家炒菜的味道,电视机里说唱的声音也格外嘹亮。
外面黑透時,我拄了拐下楼去。虽然我行动极其不便,但也不像别人想的那样寸步难行。我十七八岁时就发病了,时好时坏,这几年更加严重了。这个病会让脑神经受损,思维日益混乱且狂躁不安,最明显的症状是身体关节变形,走路姿势极其难看。我一步步地挨着前行,一、二、三,倔强地使出全部气力,重复着,整个身体像被沉重的躯壳向后扯动,好像前面有一个透明的阻力,为了冲破阻力,手臂会不由自主地挥舞、划动,那扭曲的步态很吓人,包括我的五官也会跟着扭曲挣扎,说话有时会变得结结巴巴。也许是上天的惩罚,给一个躁动的灵魂穿上一双铁靴,再放进丑陋的躯壳里。有一次我在前面走着,一个牵着大人手的小男孩在我身后叫道:“你看,这个阿姨在跳舞。”是的,人们叫它“亨庭顿舞蹈症”,多好的名字,第一次听它就让我联想起一场宫廷舞会,音乐、灯光、香粉、珠宝、绸缎、俊男、美女,世间所有的美好拥挤在一个空间里,让人透不过气。
我已经对疾病带来的痛苦,身体的、精神的,越来越迟钝了,我知道早早晚晚,对,早早晚晚,只要咬紧了牙关,我会走到它前面去,摆脱这个沉重的肉体,摘下难看的面具。
我偶尔会在晚上行人稀少时出门走一走。一步一步地,手划开沥青一样浓稠的夜幕笨拙地舞蹈。挪进楼后一个偏僻的没有路灯的小巷子里。那是一片没有被拆迁的民房,隐藏在高楼的缝隙里,保留了不多的几家独门小院。巷子尽头有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灯火通明,诱人的货架上整齐地码放了生活用品和美味小吃,冰柜里有一种很好吃的双皮奶,洁白鲜嫩的奶冻上面撒了红豆。我跟美月提起过,可她总忘记买,她只记得给我买鸡蛋、挂面和卫生纸。
走到超市还要经过一家小院落,一扇半掩的黑色铁门,一堵花墙泻出几块菱形的灯光。有一个男孩,也许是个成年男子,身材瘦弱但很挺拔,夜色里他一个人孤单地倚门而立,我听见他哼唱着一支熟悉的圆舞曲。那是《维也纳森林圆舞曲》,五首小圆舞曲中的一节,轻柔,幽静,像一个人在森林小径上徘徊。那几句反复重叠的音符,多少隐藏着忧愁和失落。
月色很好时,可以看到他的面孔上有凹凸不平的烧伤的疤痕,就像月亮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