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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把声乐划分为三种唱法,即欧洲传统唱法(中国称它为美声唱法)、中国民族唱法、欧美流行唱法(中国称它为通俗唱法)。
有些人至今认为,只有欧洲传统美声才是科学的,其他唱法都不科学,甚至提出:中国民族歌唱演员、流行歌唱的歌手一定要学美声唱法,那样才能把民歌和流行歌曲唱好。这种观点本身就是毫无根据的,提法是不科学的,是一种盲目崇拜西洋唱法而派生出来的。在中国大陆,民歌唱法开始洋化了,那种要求什么声音都要“竖”起来,声音要大幅度颤动的唱法,已经破坏了许多民歌歌唱者的民族风格。
从生理上分析,三种唱法在声带的要求上是相同的,都要求具有两种混声的机能,不然就没有高音。但是对声道的调节是有区别的:西洋美声要求喉咙充分打开,而中国民族唱法和欧美流行唱法只要求声道不堵塞,即使为效果需要而打开,一般也只用前后打开。中国民族唱法和欧美流行唱法在唱高音时,不强调喉头向下;在用气上,传统美声出于音量的要求,使用上下腹的对抗较大。而在中国民族唱法和欧美流行唱法中,只要求气息通畅即可。在吐字上,传统美声是服从共鸣前提下的吐字,是吐字服从于发音。而中国民族唱法是发音服从于吐字,特别强调吐字,字准腔圆是把“字准”放在“腔圆”的前面。因此,中国民族声乐在其唱法上的首要的审美标准,就是歌唱语言清晰准确。因为,语言才是形成歌唱的民族风格的主要特征。而以声韵(五音、四呼)、调(四声)为特点的汉语发音规则,是形成中国民族唱法的特殊韵味、美感和风采的主要因素。
声乐艺术有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通过人的语言来表达歌曲情感的。因此,清晰的语言应当是听者听懂歌曲内容并与演唱者产生共鸣、产生情感交流的关键。
中国历代的声乐家们对民族声乐唱法的特点和规律都曾有过精辟的论述,这些论述都从各种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中国民族唱法对歌唱的咬字吐音,歌唱的呼吸、发音、共鸣、润腔及情感的表现等的要求,对当今的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宋代张炎在《词源》中说:“腔平字测莫参商,先须道字后还腔。”也就是说,唱歌的声音和歌唱咬字吐字的关系是不能分离的,但在二者之间,咬清字应当先于唱好声音。明代魏良辅在所著的《曲律》中说:“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这里的“绝”是指歌唱的绝技,他把“字清”放在三绝之首,不无道理。又如清代的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学唱之人,勿论巧拙,只看有口无口,听曲之人,慢讲精粗,先问有字无字,字从口出,有字即有口,如出口不分明,有字若无字,是说话有口,唱曲无口,与哑人何异?”生动而具体地说明了歌唱吐字的重要性。
那么,如何能够在歌唱中做到“清晰地吐字”呢?清代徐人椿在《乐府传声》中说:“人之声,喉、舌、齿、牙、唇谓之五音,开、齐、撮、合谓之四呼,欲正五音,而不于喉舌齿牙处著力,则其音必不真;欲准四呼,而不习开齐撮合之势,则其呼必不准。所以欲辩真音,先学口法。口法真,则其学无不真矣。”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之声音的喉音、舌音、齿音、牙音、唇音称为五音(指咬字吐字的字头部分,即声母的发音的五大类);开、齐、撮、合称为四呼(指字腹部分即韵母发音的四大类)。要想准确地念好归类于五音所有字的字头,却不在喉舌齿牙唇各个发音部位用上力气,那么发音肯定不准确;要想念准所有四大类的字腹,而不学好不掌握开口呼、齐齿呼、撮口呼、合口呼的发音口形势态,那么四呼肯定也是不清楚的。所以,要准确地辨别字的读音,一定要先学习咬字吐字的方法,方法准确了,咬字吐字就不会不准确。声音艺术是用语言演唱发音来表达情感情绪的,歌唱就应该清晰、明朗,让听的人明白唱的是什么内容,一定要将字唱得清晰响亮。然而,有的人声音是很响亮,但是别人还是听不懂他唱什么,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因为歌唱语言交代得不清楚、不明确。那么,怎样来唱清楚呢?每个字的读音,都有字头、字腹、字尾,必须把字的头腹尾都完全发音了结,然后才能唱下面的一个字,这样每个字才能交代得清清楚楚。一个字的字音还没有唱了结,或者唱完了但收尾不准、收得不足;或收尾虽然准足,却与下一字的字头衔接处粘连在一起,中间没有断开;或虽然断开了,但下一个字的字头唱得不准确,喷口没用力,这些都属于咬字吐字交代得不清楚。
在美声唱法中,吐字首先强调“元音”,它是一种服从共鸣需要的吐字。而在中国民族唱法中就没有必要去改变“元音”性质。“腔圆”的“腔”字,可以理解为“腔体”(共鸣腔),也可以解释为戏曲中的“行腔”、“转腔”,由于这个名词出于戏曲,似乎后者的理解较为合理,如用声乐术语来讲,就是“旋律线”。从声音的角度来讲,“腔体”是决定元音性质的关键之一。中国民族唱法与西洋传统美声唱法最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它始终是“开放”的。民族唱法的高音区不需要把AH元音带上00的色彩,生理原因使美声唱法进入高声区的时候,声道和声带都发生变化,而民族唱法只需要声带产生变化,声道不需要作太大的改变,这一点从喉头的位置就可以说明。因此,民族唱法的吐字就比美声唱法容易做到字“正”和字“清”。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的民歌风格上的不同,吐字中对于字头和辅音的强调,程度上是不同的。
中国民族声乐不仅讲究“字”的美,而且讲究声音的美。怎样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发生和共鸣的技法,来获得优美动听的歌声,是十分重要的。要使歌唱的声音饱满圆润,就必须十分注意运用好呼吸技巧,讲究气息要绰绰有余,不能让人听起来有力竭之感。同时又要求用气的节省适当,用最少的气息达到最好的声音效果。中国古代就对歌唱的呼吸、发声、共鸣就有很好的研究。如《唱论》说:“凡一曲中,有偷气、取气、换气、竭气、就气。”《词林须知》说:“唱若游云之非太空,上下无碍,悠悠扬扬,出其自然,使人听之,可以顿解烦闷,和悦性情,得者以之。故曰:‘一声唱到融神处,毛骨悚然六月寒。’”
综上所述,中国民族声乐在唱歌的吐字、呼吸、发声、共鸣等技巧上都有独到的见解和研究,在声乐艺术上是极具珍贵价值的。那种认为民族唱法只讲“字”和“情”,没有发声技巧可学的观点,显然是片面和错误的。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国民族声乐的探讨和研究,在吸收和继承外来养分的同时,使中国民族声乐这枝奇葩开出更美、生命力更强的花朵。
有些人至今认为,只有欧洲传统美声才是科学的,其他唱法都不科学,甚至提出:中国民族歌唱演员、流行歌唱的歌手一定要学美声唱法,那样才能把民歌和流行歌曲唱好。这种观点本身就是毫无根据的,提法是不科学的,是一种盲目崇拜西洋唱法而派生出来的。在中国大陆,民歌唱法开始洋化了,那种要求什么声音都要“竖”起来,声音要大幅度颤动的唱法,已经破坏了许多民歌歌唱者的民族风格。
从生理上分析,三种唱法在声带的要求上是相同的,都要求具有两种混声的机能,不然就没有高音。但是对声道的调节是有区别的:西洋美声要求喉咙充分打开,而中国民族唱法和欧美流行唱法只要求声道不堵塞,即使为效果需要而打开,一般也只用前后打开。中国民族唱法和欧美流行唱法在唱高音时,不强调喉头向下;在用气上,传统美声出于音量的要求,使用上下腹的对抗较大。而在中国民族唱法和欧美流行唱法中,只要求气息通畅即可。在吐字上,传统美声是服从共鸣前提下的吐字,是吐字服从于发音。而中国民族唱法是发音服从于吐字,特别强调吐字,字准腔圆是把“字准”放在“腔圆”的前面。因此,中国民族声乐在其唱法上的首要的审美标准,就是歌唱语言清晰准确。因为,语言才是形成歌唱的民族风格的主要特征。而以声韵(五音、四呼)、调(四声)为特点的汉语发音规则,是形成中国民族唱法的特殊韵味、美感和风采的主要因素。
声乐艺术有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通过人的语言来表达歌曲情感的。因此,清晰的语言应当是听者听懂歌曲内容并与演唱者产生共鸣、产生情感交流的关键。
中国历代的声乐家们对民族声乐唱法的特点和规律都曾有过精辟的论述,这些论述都从各种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中国民族唱法对歌唱的咬字吐音,歌唱的呼吸、发音、共鸣、润腔及情感的表现等的要求,对当今的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宋代张炎在《词源》中说:“腔平字测莫参商,先须道字后还腔。”也就是说,唱歌的声音和歌唱咬字吐字的关系是不能分离的,但在二者之间,咬清字应当先于唱好声音。明代魏良辅在所著的《曲律》中说:“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这里的“绝”是指歌唱的绝技,他把“字清”放在三绝之首,不无道理。又如清代的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学唱之人,勿论巧拙,只看有口无口,听曲之人,慢讲精粗,先问有字无字,字从口出,有字即有口,如出口不分明,有字若无字,是说话有口,唱曲无口,与哑人何异?”生动而具体地说明了歌唱吐字的重要性。
那么,如何能够在歌唱中做到“清晰地吐字”呢?清代徐人椿在《乐府传声》中说:“人之声,喉、舌、齿、牙、唇谓之五音,开、齐、撮、合谓之四呼,欲正五音,而不于喉舌齿牙处著力,则其音必不真;欲准四呼,而不习开齐撮合之势,则其呼必不准。所以欲辩真音,先学口法。口法真,则其学无不真矣。”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之声音的喉音、舌音、齿音、牙音、唇音称为五音(指咬字吐字的字头部分,即声母的发音的五大类);开、齐、撮、合称为四呼(指字腹部分即韵母发音的四大类)。要想准确地念好归类于五音所有字的字头,却不在喉舌齿牙唇各个发音部位用上力气,那么发音肯定不准确;要想念准所有四大类的字腹,而不学好不掌握开口呼、齐齿呼、撮口呼、合口呼的发音口形势态,那么四呼肯定也是不清楚的。所以,要准确地辨别字的读音,一定要先学习咬字吐字的方法,方法准确了,咬字吐字就不会不准确。声音艺术是用语言演唱发音来表达情感情绪的,歌唱就应该清晰、明朗,让听的人明白唱的是什么内容,一定要将字唱得清晰响亮。然而,有的人声音是很响亮,但是别人还是听不懂他唱什么,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因为歌唱语言交代得不清楚、不明确。那么,怎样来唱清楚呢?每个字的读音,都有字头、字腹、字尾,必须把字的头腹尾都完全发音了结,然后才能唱下面的一个字,这样每个字才能交代得清清楚楚。一个字的字音还没有唱了结,或者唱完了但收尾不准、收得不足;或收尾虽然准足,却与下一字的字头衔接处粘连在一起,中间没有断开;或虽然断开了,但下一个字的字头唱得不准确,喷口没用力,这些都属于咬字吐字交代得不清楚。
在美声唱法中,吐字首先强调“元音”,它是一种服从共鸣需要的吐字。而在中国民族唱法中就没有必要去改变“元音”性质。“腔圆”的“腔”字,可以理解为“腔体”(共鸣腔),也可以解释为戏曲中的“行腔”、“转腔”,由于这个名词出于戏曲,似乎后者的理解较为合理,如用声乐术语来讲,就是“旋律线”。从声音的角度来讲,“腔体”是决定元音性质的关键之一。中国民族唱法与西洋传统美声唱法最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它始终是“开放”的。民族唱法的高音区不需要把AH元音带上00的色彩,生理原因使美声唱法进入高声区的时候,声道和声带都发生变化,而民族唱法只需要声带产生变化,声道不需要作太大的改变,这一点从喉头的位置就可以说明。因此,民族唱法的吐字就比美声唱法容易做到字“正”和字“清”。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的民歌风格上的不同,吐字中对于字头和辅音的强调,程度上是不同的。
中国民族声乐不仅讲究“字”的美,而且讲究声音的美。怎样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发生和共鸣的技法,来获得优美动听的歌声,是十分重要的。要使歌唱的声音饱满圆润,就必须十分注意运用好呼吸技巧,讲究气息要绰绰有余,不能让人听起来有力竭之感。同时又要求用气的节省适当,用最少的气息达到最好的声音效果。中国古代就对歌唱的呼吸、发声、共鸣就有很好的研究。如《唱论》说:“凡一曲中,有偷气、取气、换气、竭气、就气。”《词林须知》说:“唱若游云之非太空,上下无碍,悠悠扬扬,出其自然,使人听之,可以顿解烦闷,和悦性情,得者以之。故曰:‘一声唱到融神处,毛骨悚然六月寒。’”
综上所述,中国民族声乐在唱歌的吐字、呼吸、发声、共鸣等技巧上都有独到的见解和研究,在声乐艺术上是极具珍贵价值的。那种认为民族唱法只讲“字”和“情”,没有发声技巧可学的观点,显然是片面和错误的。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国民族声乐的探讨和研究,在吸收和继承外来养分的同时,使中国民族声乐这枝奇葩开出更美、生命力更强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