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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完汪曾祺的《金岳霖先生》,我就对其中的金先生念念不忘。这位原本对我来说很陌生的人,似乎一下子变成了我的老朋友,他那有趣而率真的形象活灵活现地存到了我的心里。汪曾祺是怎么把金先生写得如此有灵气呢?
我想,也许是出色的细节描写让人物显得更加传神吧。汪曾祺在此文中典型而真实的人物细节描写让金先生在平淡而朴实的语言中活了起来。我觉得,此文的外貌描写非常出色,值得深入揣摩。
一、外貌特征突出而鲜明
汪曾祺把外貌描写放在全文的开端部分,这很符合读者的认知规律。但这并不意味着凡是写人就必须要描写外貌。这决定于该人物的外貌有没有鲜明的特征,有没有能体现文章主旨的特征。汪曾祺是写作高手,当然会考虑到这点。尽管他与金先生并不熟悉,但金先生留给他的外在印象非常深刻,并且能充分体现文章的主旨:“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一位。”在外貌描写中,汪曾祺说:“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这就是金先生的外貌特征,而他的这种“怪”也正是他“有趣”的一种表现。所以,他选择了对金先生的外貌加以描写,并且写得特征突出而鲜明。
“有点怪”具体表现在“呢帽…‘眼镜…‘走路姿态”和衣着上:“他常年戴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他的帽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尽管他常解释自己是因为眼睛的问题才常年戴“呢帽”的,但像他这样走到哪里都不脱帽的人在当时恐怕也绝无仅有了。“眼镜”就更奇怪了,竟然“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戴这样眼镜的更没有第二人了。因为眼睛不好,又戴着压得比较低的帽子,所以走起路来“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还有衣着,在西南联大,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面只有他一人穿夹克。这都是金岳霖先生的与众不同之处,也就是这个人身上突出的外貌特征。
汪曾祺紧紧抓住了金先生的这些特征,抓得很准,描写得也很鲜明。描绘外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鲁迅说过:“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外貌,最好的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画了全副的头发,即使画的逼真,也毫无意思。”当然,鲁迅说的“画眼睛”其实是一种比喻,应该是指要善于细腻地描绘人物外貌最具特征的方面,同时舍弃那些毫无特点的,也不能体现人物性格、精神、心理的方面。祥林嫂的眼睛、闰土的手、孔乙己的破旧长衫、金先生的眼镜,都是该人物身上最具特征的地方,也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眼睛”。如果不能准确地抓住人物特征去描写,就可能会出现“千人一面”、公式化、脸谱化的毛病。这也正是很多高中生在描写人物外貌时容易出现的通病。
二、外貌描写有条不紊
为了表现金先生的“怪”,汪曾祺从头上的“帽子”写起,依次向下写了“眼镜”“身材”“衣着”,顺序井然,表述十分顺畅。并且,在最后还用一句总结性的话概括了金先生的整体形象:“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这是一种“分—总”的描写顺序,也就是先描写各个部位细小的外貌特征,然后再概括人物的总貌。这样写会让读者感觉语言表述清晰,读起来舒服顺畅。当然,还有一种描写顺序跟这种恰恰相反:先总后分,即先概括人物总貌,再具体描写各个部位的细致特征。为什么汪曾祺要选择前一种顺序呢?我想,他应该是想特别突出金先生在“呢帽”“眼镜”“走路姿态”和衣着方面的特征吧。大概因为这几处特征特别能凸显金先生的外貌形象吧。当作者特别想要突出人物的某些外貌特征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些方面当做外貌描写的重头戏放到前面,集中笔墨精心描绘,最后再把人物的总貌概括一下,这样往往能写出新意。这种描写外貌的顺序重点突出、值得借鉴。
三、外貌描写凸显个性
经过汪曾祺的这番外貌描写,我们看到了一位有趣而不修边幅的教授。他不介意呢帽一直戴在头上是否影响形象,不介意一只黑镜片、一只白镜片的眼镜是否会被人笑话,也不介意穿夹克是否贬低他教授的身份。我们看得出来,金先生是一个不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的人。他“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西南联大日日奔走,肯定是为了更本质的、内在的东西,比如他喜爱的哲学事业,他爱读的书籍,他热爱的生活和他深爱的人们。作者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们金先生的性格,但他通过外貌描写展示给我们看了。外貌描写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写出人物的性格、品质,这才是一个人的本质。如果仅绘其外貌穿着,丝毫不能体现人物的性格品质,那不成了一个套着衣服的衣架子吗?哪还算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只有个性突出,才是真实的、活灵活现的人物。
总的来说,汪曾祺对金先生的外貌描写抓住了鲜明特征,描写有所侧重,突出了人物性格,描寫出了有深度的人物形象,是一段非常成功的人物外貌描写。这样的细节,是文章的精魂。
我想,也许是出色的细节描写让人物显得更加传神吧。汪曾祺在此文中典型而真实的人物细节描写让金先生在平淡而朴实的语言中活了起来。我觉得,此文的外貌描写非常出色,值得深入揣摩。
一、外貌特征突出而鲜明
汪曾祺把外貌描写放在全文的开端部分,这很符合读者的认知规律。但这并不意味着凡是写人就必须要描写外貌。这决定于该人物的外貌有没有鲜明的特征,有没有能体现文章主旨的特征。汪曾祺是写作高手,当然会考虑到这点。尽管他与金先生并不熟悉,但金先生留给他的外在印象非常深刻,并且能充分体现文章的主旨:“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一位。”在外貌描写中,汪曾祺说:“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这就是金先生的外貌特征,而他的这种“怪”也正是他“有趣”的一种表现。所以,他选择了对金先生的外貌加以描写,并且写得特征突出而鲜明。
“有点怪”具体表现在“呢帽…‘眼镜…‘走路姿态”和衣着上:“他常年戴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他的帽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尽管他常解释自己是因为眼睛的问题才常年戴“呢帽”的,但像他这样走到哪里都不脱帽的人在当时恐怕也绝无仅有了。“眼镜”就更奇怪了,竟然“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戴这样眼镜的更没有第二人了。因为眼睛不好,又戴着压得比较低的帽子,所以走起路来“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还有衣着,在西南联大,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面只有他一人穿夹克。这都是金岳霖先生的与众不同之处,也就是这个人身上突出的外貌特征。
汪曾祺紧紧抓住了金先生的这些特征,抓得很准,描写得也很鲜明。描绘外貌,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鲁迅说过:“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外貌,最好的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画了全副的头发,即使画的逼真,也毫无意思。”当然,鲁迅说的“画眼睛”其实是一种比喻,应该是指要善于细腻地描绘人物外貌最具特征的方面,同时舍弃那些毫无特点的,也不能体现人物性格、精神、心理的方面。祥林嫂的眼睛、闰土的手、孔乙己的破旧长衫、金先生的眼镜,都是该人物身上最具特征的地方,也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眼睛”。如果不能准确地抓住人物特征去描写,就可能会出现“千人一面”、公式化、脸谱化的毛病。这也正是很多高中生在描写人物外貌时容易出现的通病。
二、外貌描写有条不紊
为了表现金先生的“怪”,汪曾祺从头上的“帽子”写起,依次向下写了“眼镜”“身材”“衣着”,顺序井然,表述十分顺畅。并且,在最后还用一句总结性的话概括了金先生的整体形象:“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这是一种“分—总”的描写顺序,也就是先描写各个部位细小的外貌特征,然后再概括人物的总貌。这样写会让读者感觉语言表述清晰,读起来舒服顺畅。当然,还有一种描写顺序跟这种恰恰相反:先总后分,即先概括人物总貌,再具体描写各个部位的细致特征。为什么汪曾祺要选择前一种顺序呢?我想,他应该是想特别突出金先生在“呢帽”“眼镜”“走路姿态”和衣着方面的特征吧。大概因为这几处特征特别能凸显金先生的外貌形象吧。当作者特别想要突出人物的某些外貌特征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些方面当做外貌描写的重头戏放到前面,集中笔墨精心描绘,最后再把人物的总貌概括一下,这样往往能写出新意。这种描写外貌的顺序重点突出、值得借鉴。
三、外貌描写凸显个性
经过汪曾祺的这番外貌描写,我们看到了一位有趣而不修边幅的教授。他不介意呢帽一直戴在头上是否影响形象,不介意一只黑镜片、一只白镜片的眼镜是否会被人笑话,也不介意穿夹克是否贬低他教授的身份。我们看得出来,金先生是一个不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的人。他“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西南联大日日奔走,肯定是为了更本质的、内在的东西,比如他喜爱的哲学事业,他爱读的书籍,他热爱的生活和他深爱的人们。作者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们金先生的性格,但他通过外貌描写展示给我们看了。外貌描写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写出人物的性格、品质,这才是一个人的本质。如果仅绘其外貌穿着,丝毫不能体现人物的性格品质,那不成了一个套着衣服的衣架子吗?哪还算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只有个性突出,才是真实的、活灵活现的人物。
总的来说,汪曾祺对金先生的外貌描写抓住了鲜明特征,描写有所侧重,突出了人物性格,描寫出了有深度的人物形象,是一段非常成功的人物外貌描写。这样的细节,是文章的精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