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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足球裁判员是足球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足球裁判员的培养则是维持比赛公平的保障。本文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执法能力进行分析。了解当前体育教育学生裁判员执法能力研究现状,研究发现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员专业理论知识薄弱,对规则理解不透彻。学生裁判员临场判罚能力较低,大部分忽视个人素质的训练,缺少主动针对性的练习,学生足球裁判抗干扰能力不足。
关键词:体育教育;足球专业;执法能力
一、 前言
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先生说过,足球场上有三支队伍,运动员、教练员,还有一只默默无闻的裁判员队伍。好的体育比赛必须有素质良好、富有竞争心的运动员,有纵观全局、运筹帷幄、指挥若定的教练员,还有共同遵守的比赛规则以及监督这些规则执行的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只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然而,运动员的个人能力是核心,教练员的临场指挥是把握制胜规律的抉择,而裁判对比赛的掌控能力则是关键。足球比赛当中裁判的判罚对比赛顺利的进行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决定球队的命运,还能影响到这个联赛的水平高低。在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中培养裁判员有利于提高对足球裁判执法能力的认知水平,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在足球裁判员培养方面,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有着专业的基础知识,更加接近了足球裁判员的培养。那么,足球比赛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裁判员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 结果与分析
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执法能力的现状:
(一) 学生裁判员对规则的掌握能力
研究结果显示,学生对规则理解程度准确的仅占23%,基本理解的占65%,含糊不清的占11%。这是因为学生只停留在校学习和今后多个正好找工作这样的层面上,学习目的和自身兴趣发生改变,对于规则的学习仅停留在书本的基础上,没有深刻的理解规则本身的意义。
(二) 学生裁判员的临场执法能力
足球裁判员培养的教学时数和执法频率有限,而且学生裁判执裁的几率也小,但这并没有妨碍到一些学生对裁判员工作的热爱。通过调查问卷发现有一部分学生在课余时间执法的频率达到了每半个月一场,大部分都是在一至两个月之间执法一场比赛,这样的执法频率还是达不到裁判员能力培养的标准,如果学生每周都能执法一场比赛,那么对他们今后执法更高的比赛有很大的帮助。
(三) 学生裁判员的个人素质能力
河西学院体育学院足球专业必修教学中,课时多数用于基本技、战术的学习与锻炼,对道德素质培养安排较少,这样学生在加强道德素质培养方面显得比较落后,不能使自己的思想得到有效的完善。缺少自主理解事物的能力,不能为裁判员公正的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裁判员道德素质的培养一般都是在教师的引导和关心下慢慢加强的。教师应在必要的时间为学生讲解裁判员道德标准,从而使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与学习中规范自己。为学生裁判员奠定理解事物的能力,对今后在场上执法起到一定的作用。
裁判员临场执法能力的表现是自身的体能情况,只有好的体能才能完整地执法完一场比赛。通过调查分析,体能状况储备偏低,这是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一个通病,相比训练时间较短,学生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体能方面的训练并不少。有些学生还经常参加一些体育活动,因此体能测试应该不是最难通过的,然而结果却是最难通过的。应提高考核评定标准来更加严格地要求学生,提醒他们平时注意自身锻炼。
(四) 学生裁判员自身抗干扰能力
人才成长的外在因素是对于影响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而言的,所以,优秀足球裁判员的成才同样也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外部因素虽然是不可控制的因素,但它会给裁判员心理造有障碍,施加压力,影响裁判的注意力和抗干扰的能力,从而影响裁判的执法能力。
三、 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1.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员临场判罚能力较低。学生裁判的基本功较差;学生课余时间参与临场执裁的机会不多;缺少有组织的集体练习。
2.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大部分忽视对个人素质的训练,缺少主动针对性的练习。对学生裁判员的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较少,情绪不稳定、承受能力差等心理因素是影响学生实践执法能力的重要因素,有时忽视学生的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的培养。
3. 河西學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抗干扰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观众、队员、教练以及外部舆论压力给裁判带去的干扰,从而影响学生裁判员执裁能力。
(二) 建议
1. 针对性地建立培养目标,对不同水平学生进行分档培养,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应重视理论知识的培训,学校应积极开设有关足球裁判知识的讲座,拓宽学生视野,增加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2. 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员培养,教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解答学生的疑问和了解学生执法的情况,学校应加大开展足球比赛的深度,增加学生的锻炼机会,提高执法水平。
3. 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执法能力的培养应选择那些热爱裁判工作、有良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加强学生裁判员对身体、心理素质的训练,巩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足球竞赛规则.中国足球协会审定[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2]曹镜鉴,何志林.足球裁判必读[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3]王猛.关于培养河南省大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可行性研究[J].高校视窗,2010,12.
[4]谭天.高校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地位的重要性[J].经济研究导刊,2011,9.
[5]刘常林.培养足球裁判能力的探索[J].中国科技信息,2005年第17期:217-218.
[6]孙超,房丽飞.浅谈大学生足球裁判能力的培养[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
[7]王巍,王凤文.对体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能力的培养[J].高师理科学刊,2007年11月第6期:106-1.
作者简介:
梁丽红,四川省成都市,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体育教育;足球专业;执法能力
一、 前言
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先生说过,足球场上有三支队伍,运动员、教练员,还有一只默默无闻的裁判员队伍。好的体育比赛必须有素质良好、富有竞争心的运动员,有纵观全局、运筹帷幄、指挥若定的教练员,还有共同遵守的比赛规则以及监督这些规则执行的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只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然而,运动员的个人能力是核心,教练员的临场指挥是把握制胜规律的抉择,而裁判对比赛的掌控能力则是关键。足球比赛当中裁判的判罚对比赛顺利的进行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决定球队的命运,还能影响到这个联赛的水平高低。在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中培养裁判员有利于提高对足球裁判执法能力的认知水平,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在足球裁判员培养方面,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有着专业的基础知识,更加接近了足球裁判员的培养。那么,足球比赛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裁判员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 结果与分析
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执法能力的现状:
(一) 学生裁判员对规则的掌握能力
研究结果显示,学生对规则理解程度准确的仅占23%,基本理解的占65%,含糊不清的占11%。这是因为学生只停留在校学习和今后多个正好找工作这样的层面上,学习目的和自身兴趣发生改变,对于规则的学习仅停留在书本的基础上,没有深刻的理解规则本身的意义。
(二) 学生裁判员的临场执法能力
足球裁判员培养的教学时数和执法频率有限,而且学生裁判执裁的几率也小,但这并没有妨碍到一些学生对裁判员工作的热爱。通过调查问卷发现有一部分学生在课余时间执法的频率达到了每半个月一场,大部分都是在一至两个月之间执法一场比赛,这样的执法频率还是达不到裁判员能力培养的标准,如果学生每周都能执法一场比赛,那么对他们今后执法更高的比赛有很大的帮助。
(三) 学生裁判员的个人素质能力
河西学院体育学院足球专业必修教学中,课时多数用于基本技、战术的学习与锻炼,对道德素质培养安排较少,这样学生在加强道德素质培养方面显得比较落后,不能使自己的思想得到有效的完善。缺少自主理解事物的能力,不能为裁判员公正的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裁判员道德素质的培养一般都是在教师的引导和关心下慢慢加强的。教师应在必要的时间为学生讲解裁判员道德标准,从而使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与学习中规范自己。为学生裁判员奠定理解事物的能力,对今后在场上执法起到一定的作用。
裁判员临场执法能力的表现是自身的体能情况,只有好的体能才能完整地执法完一场比赛。通过调查分析,体能状况储备偏低,这是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员的一个通病,相比训练时间较短,学生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体能方面的训练并不少。有些学生还经常参加一些体育活动,因此体能测试应该不是最难通过的,然而结果却是最难通过的。应提高考核评定标准来更加严格地要求学生,提醒他们平时注意自身锻炼。
(四) 学生裁判员自身抗干扰能力
人才成长的外在因素是对于影响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而言的,所以,优秀足球裁判员的成才同样也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外部因素虽然是不可控制的因素,但它会给裁判员心理造有障碍,施加压力,影响裁判的注意力和抗干扰的能力,从而影响裁判的执法能力。
三、 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1.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员临场判罚能力较低。学生裁判的基本功较差;学生课余时间参与临场执裁的机会不多;缺少有组织的集体练习。
2.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大部分忽视对个人素质的训练,缺少主动针对性的练习。对学生裁判员的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较少,情绪不稳定、承受能力差等心理因素是影响学生实践执法能力的重要因素,有时忽视学生的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的培养。
3. 河西學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抗干扰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观众、队员、教练以及外部舆论压力给裁判带去的干扰,从而影响学生裁判员执裁能力。
(二) 建议
1. 针对性地建立培养目标,对不同水平学生进行分档培养,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应重视理论知识的培训,学校应积极开设有关足球裁判知识的讲座,拓宽学生视野,增加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2. 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员培养,教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解答学生的疑问和了解学生执法的情况,学校应加大开展足球比赛的深度,增加学生的锻炼机会,提高执法水平。
3. 河西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执法能力的培养应选择那些热爱裁判工作、有良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加强学生裁判员对身体、心理素质的训练,巩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足球竞赛规则.中国足球协会审定[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2]曹镜鉴,何志林.足球裁判必读[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
[3]王猛.关于培养河南省大学生足球裁判员的可行性研究[J].高校视窗,2010,12.
[4]谭天.高校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地位的重要性[J].经济研究导刊,2011,9.
[5]刘常林.培养足球裁判能力的探索[J].中国科技信息,2005年第17期:217-218.
[6]孙超,房丽飞.浅谈大学生足球裁判能力的培养[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
[7]王巍,王凤文.对体育专业学生足球裁判能力的培养[J].高师理科学刊,2007年11月第6期:106-1.
作者简介:
梁丽红,四川省成都市,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