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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究竟好不好?这要有一个正确的回答。这个制度好不好,决定于是否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在我们国家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认为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是好的,它适合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但是否就永远是个好东西了呢?也不要把它说得那么绝对。现在我们对这个东西熟悉了,有了经验,证明它是个好东西。但是拿到别的国家去是否合适呢?不要认为把这个东西拿到任何国家去都合适。我们党从来没有这个意图,也从来没有把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贩卖”给别的国家,说我们这个制度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这个牛皮是吹不得的。把一个东西夸张到不恰当的地步,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老实说,我们的事业还很年轻,经验还不足,我们的制度还不完善。重要的是正确的要坚持,错误的要纠正,不完善的要补足。现在有人说工人委员会就是好,当然我们并不否定,但是,工人委员会不是制度,而是一种方法,一种制度的运用。不要把一长制、工人委员会和我们现在所提的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说成绝对好,也不要说成绝对坏,因为这些东西在某一个条件下是好的,在另一个条件下就是不好的。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强调搞一长制,应该说是好的,因为当时生产管理是极端混乱的,要强调集中,强调统一,强调纪律,在企业管理里强调一长制。如果苏联在那时采用工人委员会,如何建立起秩序呢?在当时,是一长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还是工人委员会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呢?当然是一长制。所以强调工人委员会任何时候都是好的,绝对好的,是不对的。苏联现在还在运用一长制,只要他们认为合适,就可以继续采用。总之,在具体制度上,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发挥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够监督和防止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什么制度合适,就采取什么制度。我们坚持八大上所确定的企业管理制度,它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企业管理没有厂长是不行的,但又是集体领导;另一方面是搞工人代表大会。这就是党的作用、群众的作用。
基本制度是好的,但还要注意调整。苏联的基本制度是好的,但是斯大林对应当调整的没有调整,他的错误也就在这里。比如在苏联,国内阶级已经消灭了,但是斯大林还强调阶级斗争,说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了,结果在肃反问题上犯了错误。又如在我们国家,革命胜利后不搞肃反斗争就不行,不把反革命的气焰打下去,人民就站不起来。人民站不起来,还能够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吗?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又得到一个教训,当反革命被大量肃清后,如十个指头肃清了九个指头,还剩一个指头的时候,我们就要做适当的调整。所以现在把死刑的决定权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不调整就要犯错误。
应该说,我们现在的制度是适合发展生產力的。如果和美国比,他们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我们比不上,苏联也比不上;但是我们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苏联和所有的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工业的发展速度都已经超过了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速度快慢,我们大家是看得见的,这一条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重要的是我们要经常取得教训,要看哪些是过去合理,现在不合理了,不合理就要纠正,就要补足;哪些是过去合理,现在还是合理的,就要坚持。只要我们采取了这种态度,我们就可能少犯错误;而有了错误就纠正,不致使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局部的错误变成全体的错误,暂时的错误变成长期的错误。
这是邓小平在清华大学师生大会上报告的节录。根据《邓小平文集(一九四九——一九七四年)》(中卷)刊印
在我们国家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认为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是好的,它适合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但是否就永远是个好东西了呢?也不要把它说得那么绝对。现在我们对这个东西熟悉了,有了经验,证明它是个好东西。但是拿到别的国家去是否合适呢?不要认为把这个东西拿到任何国家去都合适。我们党从来没有这个意图,也从来没有把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贩卖”给别的国家,说我们这个制度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这个牛皮是吹不得的。把一个东西夸张到不恰当的地步,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老实说,我们的事业还很年轻,经验还不足,我们的制度还不完善。重要的是正确的要坚持,错误的要纠正,不完善的要补足。现在有人说工人委员会就是好,当然我们并不否定,但是,工人委员会不是制度,而是一种方法,一种制度的运用。不要把一长制、工人委员会和我们现在所提的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说成绝对好,也不要说成绝对坏,因为这些东西在某一个条件下是好的,在另一个条件下就是不好的。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强调搞一长制,应该说是好的,因为当时生产管理是极端混乱的,要强调集中,强调统一,强调纪律,在企业管理里强调一长制。如果苏联在那时采用工人委员会,如何建立起秩序呢?在当时,是一长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还是工人委员会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呢?当然是一长制。所以强调工人委员会任何时候都是好的,绝对好的,是不对的。苏联现在还在运用一长制,只要他们认为合适,就可以继续采用。总之,在具体制度上,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发挥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够监督和防止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什么制度合适,就采取什么制度。我们坚持八大上所确定的企业管理制度,它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党委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企业管理没有厂长是不行的,但又是集体领导;另一方面是搞工人代表大会。这就是党的作用、群众的作用。
基本制度是好的,但还要注意调整。苏联的基本制度是好的,但是斯大林对应当调整的没有调整,他的错误也就在这里。比如在苏联,国内阶级已经消灭了,但是斯大林还强调阶级斗争,说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了,结果在肃反问题上犯了错误。又如在我们国家,革命胜利后不搞肃反斗争就不行,不把反革命的气焰打下去,人民就站不起来。人民站不起来,还能够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吗?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又得到一个教训,当反革命被大量肃清后,如十个指头肃清了九个指头,还剩一个指头的时候,我们就要做适当的调整。所以现在把死刑的决定权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不调整就要犯错误。
应该说,我们现在的制度是适合发展生產力的。如果和美国比,他们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我们比不上,苏联也比不上;但是我们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苏联和所有的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工业的发展速度都已经超过了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速度快慢,我们大家是看得见的,这一条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重要的是我们要经常取得教训,要看哪些是过去合理,现在不合理了,不合理就要纠正,就要补足;哪些是过去合理,现在还是合理的,就要坚持。只要我们采取了这种态度,我们就可能少犯错误;而有了错误就纠正,不致使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局部的错误变成全体的错误,暂时的错误变成长期的错误。
这是邓小平在清华大学师生大会上报告的节录。根据《邓小平文集(一九四九——一九七四年)》(中卷)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