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文教学在整个教学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为作文是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但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在小学阶段的表达中却通篇避开了“作文”这两个字,在第一学段中称之为“写话”.在第二、三学段中称之为“习作”。这不仅仅是文字上的变更。而是更深层次地体现了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它要求教师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那么,在习作教学中如何把这一鲜活的理念应用到实践中呢?我想,在教学中应以新“课标”为依托,以新教材为载体,努力培养习作兴趣,从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