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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传统美育思想发展至春秋战国的动荡时代,随着学术与教育的下移,以及礼崩乐坏带来的百家争鸣,开始走向成熟,出现了儒、道、法、墨诸家有影响的美育理论,它们奠定了中国传统美育的基本价值观念与思想方法。
关键词:美育观孔子孟子
一、孔子的美育思想
西周以“六艺之教”为中心的美育,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教育思想与实践中得到了贯彻与发展。孔子(前551-前479),是宋国贵族微子启的后裔。孔子对文学艺术,特别是诗歌与音乐有很深的造诣,他大约从三十岁开始教学生涯。孔子在他的教育历程中,一直将礼乐作为教育学生的重要内容,视为达到最高人格境界的途径。
人格主义是儒学的中心环节。这是因为中国早期儒学的核心首先是远古以来氏族社会中血缘亲情观念的延续。而孔子的功绩,就在于他在春秋战国时代重新改造并弘扬了这种血缘亲情观念,并将这种远古氏族社会中的人道主义雏形推广为人格主义,而美育,则是达到这种非功利的高尚人格境界的必备途径。孔子认为,所谓人格,意味着人性的自我体悟与自我超越,他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
孔子明确地在这里将道德的境界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知晓,开始喜欢,乐以为之王个层而。这实质上涉及到了人之所以区别动物的根本之处,即人类建立在自我意识之上的道德观念可以升华,正是在这一点上,“仁”具备了美的境界与层次。孔子曾赞扬其大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孔子赞美颜回的贤达高亮,在于颜回的道德境界已经超越了一般外在约束,而趋于内心的自我满足与愉快。而美育,正是培养这种高尚人性与自觉人格的最好方式。孔子为此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的著名观点。邢爵注日:“此章论人立身成德之法也。兴,起也,言人修身当先学起于诗也。立身先须学礼,成性在于学乐。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既学诗礼,然后乐可以成之也。”(《论语集解疏》)从这段解说中可以看出,孔子将《诗经》这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视为修身成性的教科书。孔子明确地将诗乐教育置于礼义教育之前,并将它们视为达到礼义教育的工具。《礼记·仲尼燕居》假托孔子的话说明了这一点:“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在孔子看来,乐是较诸诗更高级的一种艺术教育与美育的途径。黑格尔的《美学》曾认为在所有的艺术种类之中,音乐是人性的最高审美表达方式,是主观精神的集中表现。孔子也看到了音乐这种艺术种类和合人心、升华情感的作用。所谓“成于乐”,是指音乐可以深入到人性的最高层次,即人性的自由自觉境界,这也是道德的最高层次,即孔安国所谓“乐所以成性”,而“成性亦修身也”(刘宝楠《论语正义》引)。
孔子在其他地方,也提到了道德的最高层次在于自由与快乐的实践与自我满足之中。他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孔子认为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君子,首先要树立远大的志向,遵守道德,胸怀仁义,最后还要游习于各种各样的技艺之中。这里所说的“艺”,也就是礼乐书数射御之“六艺”。孔子将“游于艺”置于“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这三种道德教育之上,一方面有将“六艺之教”作为道德教育手段的意思在内,同时也包含着将艺术与技艺作为消融、升华德育途径的意思。
在孔子看来,对学生的教育与启发必须有一套与之相副的途径与方式。而在当时传播媒介惟有书简的情况下,孔子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书本美育方式,通过阅读来开发学生的美育潜力。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
这是孔子对用美育手段教育学生的总概括。“兴”指欣赏中的“感发志意”,“观”指认知功能,“群”指文学调和功能,“怨”是指诗的宣泄功能。这四种功能大致涵括了文艺的审美、认识与教育功能,与我们今天对文艺功能的界定相去无几。孔子立场明确地将学诗作为事父事君的教育手段;其次,这种教育手段又必须建立在艺术鉴赏的规律之上,通过对诗的独特把握来进行。孔子认为诗的这四种功能可以使人“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虫鱼之名”,即通过美育的功能,来为其礼治服务。“兴观群怨”说后来在中国影响甚大,可以说是孔子美育观中的津梁。
追求人格的尽善尽美、文质统一,是孔予教育的最终目标。《论语·宪问》中记载:子路问成人。子日:“若威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
在孔子看来,即使有各种具体的智勇德,但是没有相应的礼乐之饰,还不能脱离粗鲁的资质,只有备了礼乐与文明的谈吐修养,才能称得上文质兼备,尽善尽美,这是理想的人格。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文”在这里指君子所应具备的各种各样的文化修养,而这种美的文化修养又是通过“六艺之教”的途径获得的。孔子认为,文不仅仅是君子之实的藻饰,而且可以升华君子的内在道德修养,是道德修养的集中显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于礼,亦可以弗畔矣乎”。(《论语·雍也》)与文质这对范畴相对应的是美与善这对范畴。毫无疑问,孔子认为善是应该置于美之上的。他说的美有时就是指善,如“里仁为美”(《论语·里仁》),“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君子成人之美”(《论语·颜渊》),但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有所分别的。礼仪与音乐,如果与人的内在品质相比的话,前者是属于善的范畴,而后者则是属于美饰的范畴。故孔子说文质彬彬,在一定程度上又与尽善尽美的观点互相印证。孔子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这是孔子对《韶》与《武》这两部大型乐舞的评价。旧注认为《韶》乐表现了尧舜以圣德禅让的德行,故尽善,在艺术上又尽美。而《武》乐则表现的是周武王以暴力推翻殷纣王的事迹。孔子从为政以德与君臣之义的角度出发,对《武》这部乐舞是有所保留的。从这一评价可以见出,孔子对美与善是作为不同的两个范畴来对待的,他最推崇的还是尽善与尽美相副的《韶》这部大型乐舞。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起码的仁义之心,尽管这样的人很有权势与钱财,可以附庸风雅,也是徒然的,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孔子认为,所有的乐教与诗教,终极目的是为了造就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的理想人格,这种人格,从哲学上来说,就是允执其中,两者兼顾;从行事方式与社会规范来说,就是追求不偏不倚的“中庸”之德。可见,孔子的美育观念,带有许多保守落后的成分,他所要培养的人材,是从属于他的理想人格模式的。他的美育思想对后来的积极与消极的影响也是很明显的。
二、孟子论人格与美育
孟子(约前390-前305),是继孔子之后又一位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孟子的美育思想,最为典型地反映出中国传统美育将人格主题置于首位的特点。
面对当时物欲横流、崇尚权势的社会,孟子弘扬了孔子的士人精神。将士的独立精神上参天地,下傲王侯,使之具有人格美的光耀: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孟子·梁惠王上》)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赋不能移援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盂子·滕文公下》)
这种人格由于具有仁义之心与博大情怀,与天地并参。子则强调人性的天赋良知的一面,将仁义说成是人天生就有的禀赋,人性无分贵贱。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止,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旱四端者,犹其有四肢也。”(《孟子·公孙丑上》)如何将这种存于内心的良知激发出来呢?孔子比较重视外部的教化,主张通过“六艺之教”来提升,并对这种教化方案作了各种设定,有一套比较系统的教学方法。孟子则强调人性的自我完善,他说:“凡有四者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燃,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道德的完善,在孟子看来,主要是自我提升。
孟子从以仁为本出发,推导出了他的人格本体论美说。《孟子·尽心下》记载了孟子与他的学生浩生不害的一段对话:“浩生不害问日:‘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日:‘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日:‘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这是孟子与他的学生评论人物时一段著名的话。孟子将人格境界分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层次。首先,他将“美”与“善”、“信”分别对待。“善”、“信”只是以自己道德中的本性去做人,而美则不然,它是在自我觉悟情况下的提升,它在人格修养中使人性中固有的善良得以升华,变成内在的人性闪光;在它之上,还有大、圣、神几个层次,所谓“大”也就是一种崇高之美;“圣”则是一种使人景仰的人格美;而“神”则是表现了对伟大人物人格力量的顶礼膜拜,如后人对尧、舜、禹、周公一类人物的赞叹。孟子以人格塑造为美的教育思想与伦理观念,对后世的文艺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人们将那种伟大超凡的人物称为“圣人”,将艺术作品中的上品称为“圣品”、“神品”。如东晋书法家王羲之被称作为“书圣”;唐代画家吴道子被称作为“画圣”。唐代书论家张怀瑾最早将书法艺术分为“神”、“妙”、“能”三品,宋代画论家黄休复在此基础上踵事增华,又以“逸”品置于三品之上,表现了新的美学观念。
总之,在孟子那里,美育与人格建设的联系较诸孔子是更为直接了。它们奠定了中国传统美育的基本价值观念与思想方法。
参考文献:
[1]谭杰,论孔子的"中和"美育观,理论导报,2006年第11期
[2]于建福,孔子的中和美育观,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2卷第5期
[3]陈鸿英,论孔子美育思想的"和谐"特质,语文学刊,2007年第1期
[4]左蕾,孔子美育思想的现代阐释,齐鲁艺苑,2004年第2期
[5]王珍珍,“正名”与孔子美学思想,中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22卷第3期
关键词:美育观孔子孟子
一、孔子的美育思想
西周以“六艺之教”为中心的美育,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教育思想与实践中得到了贯彻与发展。孔子(前551-前479),是宋国贵族微子启的后裔。孔子对文学艺术,特别是诗歌与音乐有很深的造诣,他大约从三十岁开始教学生涯。孔子在他的教育历程中,一直将礼乐作为教育学生的重要内容,视为达到最高人格境界的途径。
人格主义是儒学的中心环节。这是因为中国早期儒学的核心首先是远古以来氏族社会中血缘亲情观念的延续。而孔子的功绩,就在于他在春秋战国时代重新改造并弘扬了这种血缘亲情观念,并将这种远古氏族社会中的人道主义雏形推广为人格主义,而美育,则是达到这种非功利的高尚人格境界的必备途径。孔子认为,所谓人格,意味着人性的自我体悟与自我超越,他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
孔子明确地在这里将道德的境界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知晓,开始喜欢,乐以为之王个层而。这实质上涉及到了人之所以区别动物的根本之处,即人类建立在自我意识之上的道德观念可以升华,正是在这一点上,“仁”具备了美的境界与层次。孔子曾赞扬其大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孔子赞美颜回的贤达高亮,在于颜回的道德境界已经超越了一般外在约束,而趋于内心的自我满足与愉快。而美育,正是培养这种高尚人性与自觉人格的最好方式。孔子为此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的著名观点。邢爵注日:“此章论人立身成德之法也。兴,起也,言人修身当先学起于诗也。立身先须学礼,成性在于学乐。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既学诗礼,然后乐可以成之也。”(《论语集解疏》)从这段解说中可以看出,孔子将《诗经》这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视为修身成性的教科书。孔子明确地将诗乐教育置于礼义教育之前,并将它们视为达到礼义教育的工具。《礼记·仲尼燕居》假托孔子的话说明了这一点:“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在孔子看来,乐是较诸诗更高级的一种艺术教育与美育的途径。黑格尔的《美学》曾认为在所有的艺术种类之中,音乐是人性的最高审美表达方式,是主观精神的集中表现。孔子也看到了音乐这种艺术种类和合人心、升华情感的作用。所谓“成于乐”,是指音乐可以深入到人性的最高层次,即人性的自由自觉境界,这也是道德的最高层次,即孔安国所谓“乐所以成性”,而“成性亦修身也”(刘宝楠《论语正义》引)。
孔子在其他地方,也提到了道德的最高层次在于自由与快乐的实践与自我满足之中。他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孔子认为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君子,首先要树立远大的志向,遵守道德,胸怀仁义,最后还要游习于各种各样的技艺之中。这里所说的“艺”,也就是礼乐书数射御之“六艺”。孔子将“游于艺”置于“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这三种道德教育之上,一方面有将“六艺之教”作为道德教育手段的意思在内,同时也包含着将艺术与技艺作为消融、升华德育途径的意思。
在孔子看来,对学生的教育与启发必须有一套与之相副的途径与方式。而在当时传播媒介惟有书简的情况下,孔子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书本美育方式,通过阅读来开发学生的美育潜力。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
这是孔子对用美育手段教育学生的总概括。“兴”指欣赏中的“感发志意”,“观”指认知功能,“群”指文学调和功能,“怨”是指诗的宣泄功能。这四种功能大致涵括了文艺的审美、认识与教育功能,与我们今天对文艺功能的界定相去无几。孔子立场明确地将学诗作为事父事君的教育手段;其次,这种教育手段又必须建立在艺术鉴赏的规律之上,通过对诗的独特把握来进行。孔子认为诗的这四种功能可以使人“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虫鱼之名”,即通过美育的功能,来为其礼治服务。“兴观群怨”说后来在中国影响甚大,可以说是孔子美育观中的津梁。
追求人格的尽善尽美、文质统一,是孔予教育的最终目标。《论语·宪问》中记载:子路问成人。子日:“若威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
在孔子看来,即使有各种具体的智勇德,但是没有相应的礼乐之饰,还不能脱离粗鲁的资质,只有备了礼乐与文明的谈吐修养,才能称得上文质兼备,尽善尽美,这是理想的人格。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文”在这里指君子所应具备的各种各样的文化修养,而这种美的文化修养又是通过“六艺之教”的途径获得的。孔子认为,文不仅仅是君子之实的藻饰,而且可以升华君子的内在道德修养,是道德修养的集中显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于礼,亦可以弗畔矣乎”。(《论语·雍也》)与文质这对范畴相对应的是美与善这对范畴。毫无疑问,孔子认为善是应该置于美之上的。他说的美有时就是指善,如“里仁为美”(《论语·里仁》),“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君子成人之美”(《论语·颜渊》),但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有所分别的。礼仪与音乐,如果与人的内在品质相比的话,前者是属于善的范畴,而后者则是属于美饰的范畴。故孔子说文质彬彬,在一定程度上又与尽善尽美的观点互相印证。孔子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这是孔子对《韶》与《武》这两部大型乐舞的评价。旧注认为《韶》乐表现了尧舜以圣德禅让的德行,故尽善,在艺术上又尽美。而《武》乐则表现的是周武王以暴力推翻殷纣王的事迹。孔子从为政以德与君臣之义的角度出发,对《武》这部乐舞是有所保留的。从这一评价可以见出,孔子对美与善是作为不同的两个范畴来对待的,他最推崇的还是尽善与尽美相副的《韶》这部大型乐舞。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起码的仁义之心,尽管这样的人很有权势与钱财,可以附庸风雅,也是徒然的,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孔子认为,所有的乐教与诗教,终极目的是为了造就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的理想人格,这种人格,从哲学上来说,就是允执其中,两者兼顾;从行事方式与社会规范来说,就是追求不偏不倚的“中庸”之德。可见,孔子的美育观念,带有许多保守落后的成分,他所要培养的人材,是从属于他的理想人格模式的。他的美育思想对后来的积极与消极的影响也是很明显的。
二、孟子论人格与美育
孟子(约前390-前305),是继孔子之后又一位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孟子的美育思想,最为典型地反映出中国传统美育将人格主题置于首位的特点。
面对当时物欲横流、崇尚权势的社会,孟子弘扬了孔子的士人精神。将士的独立精神上参天地,下傲王侯,使之具有人格美的光耀: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孟子·梁惠王上》)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赋不能移援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盂子·滕文公下》)
这种人格由于具有仁义之心与博大情怀,与天地并参。子则强调人性的天赋良知的一面,将仁义说成是人天生就有的禀赋,人性无分贵贱。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止,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旱四端者,犹其有四肢也。”(《孟子·公孙丑上》)如何将这种存于内心的良知激发出来呢?孔子比较重视外部的教化,主张通过“六艺之教”来提升,并对这种教化方案作了各种设定,有一套比较系统的教学方法。孟子则强调人性的自我完善,他说:“凡有四者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燃,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道德的完善,在孟子看来,主要是自我提升。
孟子从以仁为本出发,推导出了他的人格本体论美说。《孟子·尽心下》记载了孟子与他的学生浩生不害的一段对话:“浩生不害问日:‘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日:‘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日:‘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这是孟子与他的学生评论人物时一段著名的话。孟子将人格境界分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层次。首先,他将“美”与“善”、“信”分别对待。“善”、“信”只是以自己道德中的本性去做人,而美则不然,它是在自我觉悟情况下的提升,它在人格修养中使人性中固有的善良得以升华,变成内在的人性闪光;在它之上,还有大、圣、神几个层次,所谓“大”也就是一种崇高之美;“圣”则是一种使人景仰的人格美;而“神”则是表现了对伟大人物人格力量的顶礼膜拜,如后人对尧、舜、禹、周公一类人物的赞叹。孟子以人格塑造为美的教育思想与伦理观念,对后世的文艺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人们将那种伟大超凡的人物称为“圣人”,将艺术作品中的上品称为“圣品”、“神品”。如东晋书法家王羲之被称作为“书圣”;唐代画家吴道子被称作为“画圣”。唐代书论家张怀瑾最早将书法艺术分为“神”、“妙”、“能”三品,宋代画论家黄休复在此基础上踵事增华,又以“逸”品置于三品之上,表现了新的美学观念。
总之,在孟子那里,美育与人格建设的联系较诸孔子是更为直接了。它们奠定了中国传统美育的基本价值观念与思想方法。
参考文献:
[1]谭杰,论孔子的"中和"美育观,理论导报,2006年第11期
[2]于建福,孔子的中和美育观,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2卷第5期
[3]陈鸿英,论孔子美育思想的"和谐"特质,语文学刊,2007年第1期
[4]左蕾,孔子美育思想的现代阐释,齐鲁艺苑,2004年第2期
[5]王珍珍,“正名”与孔子美学思想,中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22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