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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乌撒政权从麦遮俄索建立纪俄勾地方政权到1664年吴三桂平定乌撒,经历了独立的方国政权、羁縻时期的乌撒部政权以及被中央王朝正式册封的土司制政权等。乌撒部实行君、臣、师、匠为一体的政权结构,创造了独特的政权和社会组织形式,如宗法、则溪、毕摩、婚姻、勾则防范等诸种制度和职业社区制度等,影响较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