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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王国维于 1927 年完成的《南宋人所传蒙古史料考》一文是我国北方民族史研究领域的一篇重要作品。然而该文提出的“金熙宗时期蒙金之间无大战事”及“《行程录》《征蒙记》其书其事皆伪”两个结论都存在值得商榷之处。《行程录》及《征蒙记》二书绝不可等同而论。将《行程录》佚文与相关金朝史料、域外文献进行比对后,发现它们所记载的许多关键信息均可相互印证。据此可以断定,《行程录》绝不是一部伪书,它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
关键词 《行程录》,真伪,《南宋人所传蒙古史料考》
中图分类号 K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9)06-0061-12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引用金人王大观所作《行程录》片段,详细记录了金熙宗年间金出兵征讨蒙古之事。王国维撰《南宋人所传蒙古史料考》(下文简称《史料考》)一文考证《行程录》所记金蒙交兵之事为虚诞,进而斥《行程录》为无价值之伪书。然金熙宗年间的金蒙交兵情况尚有其他证据可资参考,其中不乏与《行程录》记载相印证者,因而对于王国维所作结论不可一概信之,对于《行程录》的史料价值,自应重新考察。
近三十年来,学界对于金蒙关系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关于金朝初年,尤其是金熙宗时期的金蒙关系研究却未能有所推进。对《行程录》这一重要材料进行再审视,或能够对此有所裨补。
史学界对于金初金蒙关系的研究,实由王国维之《萌古考》《史料考》二文所开创。在完成较晚的《史料考》中,王国维考证南宋史书所引《行程录》《征蒙记》《南迁录》等书内容与《金史》的记载存在龃龉,认为“二书之记事,乃全与史实不合”,①进而提出了两个重要观点:其一,金朝和蒙古在金熙宗时期并无长期交战的历史;其二,《行程录》《征蒙记》系宋人伪造,其所记之事“自无史学上之价值”。②
对于王国维的前一观点,学界认同者向来寥寥。日本学者外山军治已经在其1964年出版的专著《金朝史研究》中运用传世的《完颜希尹神道碑》(以下简称《神道碑》)碑文及《金史》中的部分记载对王国维这一观点进行了总结和批评,外山氏强调“蒙古部的入侵绝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它成为金的一大隐患”。③在这一问题上,后世研究者基本没有再走出外山军治设下的这一框架。田村实造、贾敬颜、程妮娜也都在各自的文章中为外山氏的这一意见添砖加瓦,提供更为详实的史料依据。
对于王国维的第二个观点,學界前贤则多表示赞同。外山军治在其书中特别申明:“如上所述,因笔者与王氏相反,重视熙宗时蒙古入侵一事,也许使人产生支持王氏斥之为伪作的《行程录》、《征蒙记》的印象。其实,笔者也完全赞同以上二书不足凭信的王氏的主张……”①贾敬颜在分析《金史》之中关于金朝北征、榷场、宴赐的记载之后称“它们大概是可信的”,并提出“书伪而事不伪,也有事伪而书不伪,或者书事俱伪,情况不可一概而论”。②然而贾敬颜对于《行程录》真伪问题的态度仍显暧昧,似并不愿意予以直接的评价。刘浦江在研究宇文虚中案时,也认为王国维对《行程录》《征蒙记》所作的评判“早已成为定论”。③近来,赵宇撰写了《再论〈征蒙记〉与〈行程录〉的真伪问题——王国维〈南宋人所传蒙古史料考〉补正》(下文简称《再论》)一文,从作者身份、成书年代入手,对《行程录》《征蒙记》的真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支持了王国维的“伪书说”。④许多学者在研究金代北部边疆史、蒙元开国史及蒙金关系史时也对金朝初年的蒙金关系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一些研究者开始征引域外文献证明金初确有蒙金交兵之事。⑤这些研究虽然拓展了运用史料的广度、提出了支持《行程录》记载的一些证据,但却一致回避了王国维对《行程录》所记史事价值的否定结论。虽然众多的赞同声音将王国维的“伪书说”推为公论,但依然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质疑。如周良霄曾撰文考察《行程录》与《征蒙记》的史料价值问题,认为“南宋初的有关蒙古史料,在某些情节上有传闻失误、有存心夸张之处,但大体上来说,绝不能认为是向隅虚构”。⑥周文在广泛考察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王国维的论断提出了质疑,为学界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此后程妮娜也有文章讨论相关问题,称《行程录》《征蒙记》二书中“虽然存在一些谬误和夸大其词的部分,但并非捏造史实,其中存在一些近乎历史真相的记载”。⑦由此可见,如何看待王国维对《行程录》真伪的判断,怎样评判《行程录》的史学、文献学价值,是北方民族史研究者必须要直面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拟从反思王国维对《行程录》记载所作考辨入手,参考金朝史料、域外文献记载,重新考察《行程录》记载的史学和文献学价值,以期推动学界关于《行程录》真伪问题的研究。
在《史料考》一文中,王国维首先搜集《要录》《旧闻证误》征引《行程录》内容七条,以《记闻》《金史》不载完颜昌有子胜花都,否认《行程录》所记胜花都通蒙之事,并参用《松漠记闻》《大金国志》《伪齐录》《会编》《金史》等文献指出《行程录》的记载存在着“征蒙本事无根”“宗弼卒年歧误”“人名官名附会”等三个显著错误。之后,王国维又从《会编》中辑出《征蒙记》文本两条,辅以《金虏节要》《金史》进行考察,认为《征蒙记》在职官、封号、系年上错漏百出,其所记“挞懒父子北走”“宗弼死后追赠”“张刘韩岳例有不协”等事均与事实不符。基于上述研究,王国维断言“二书互相羽翼”“二书之记事,乃全与史实不合”。⑧笔者在反复阅读《史料考》之后,认为王国维对史料的处理和运用存在着一些问题。下文将一一进行说明。
(一)错误等同
这里所说的错误等同,是指将《行程录》与《征蒙记》二书的内容和性质混为一谈。王国维在《史料考》中明确指出属二书“相表里”的内容仅有“宗弼卒年歧误”一事,此外别无论证,但《史料考》反复强调二书“事事相合”,或以其为不言自明之论。王氏在分析宋人作伪书之原因时,也将《行程录》与《征蒙记》合而论之,称“凡此,皆当时不满于和议之所为也”。①赵宇在《再论》一文中制作表格“比较两书近似记事之异同”,得出了和王国维一致的结论,认为“其中已有多处互为表里,尤其是某些传讹竞也雷同”。②在讨论《行程录》和《征蒙记》性质时,赵宇因袭了王国维的思路,认定二者皆为伪书,是“南宋前期知识水平不高的书坊商贾”为“迎合当时境内对和议强烈不满的气氛,以广其书销路”③而作。 笔者十分认同王国维和赵宇认为《征蒙记》系宋人伪作的观点。但是,《行程录》和《征蒙记》两书的内容有多少吻合之处,需要细致地比对后方可断言。至于《行程录》是否与《征蒙记》一样为宋人伪作,更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考察。据笔者整理,《要录》《旧闻证误》提及《行程录》共计7处,其所记之事不外金朝两次北征蒙古的部分具体情况及宇文虚中谋反事状。《会编》所引《征蒙记》计有2条,其所记之事共计3项,即“宗弼谋诛挞懒”事、“宗弼回忆南征”事以及“宗弼临终遗策”事。《要录》引《征蒙记》计5条,较《会编》所引《征蒙记》多出李成任官情况、宇文虚中被诛二事。赵珙《蒙鞑备录》中还存有一条《征蒙记》对蒙酋称帝建元之事的记载。笔者比对《行程录》和《征蒙记》的文本之后发现,其记载重合之处仅有“挞懒父子事迹”“蒙酋称帝建元”及“宇文虚中案件”3项。④从篇幅上看,《征蒙记》存世约1700字,重合处约120字,《行程录》存世约400字(另有王大观事迹90字也当出自《行程录》),重合处不到50字。这一情况显然无法证明《行程录》与《征蒙记》“互相羽翼”。
具体而言,王国维对“挞懒父子事迹”“蒙酋称帝建元”与“宗弼卒年歧误”等两书“相表里”的事件所作考辨均难以成立,⑤赵宇对金蒙和议赔款事项的质疑有待商榷,王国维和赵宇对宋人伪造《行程录》动机的分析也存在問题。此外,王国维将《大金国志》所记“呼沙呼北征蒙古”事误为《行程录》所记,也需要作出说明。笔者拟在下文分六个小节分别进行讨论。
1.宗弼卒年问题
王国维在《史料考》中称宗弼卒年之歧误“实本于《征蒙记》及此录”。⑥按《要录》记:“是月,金太师、尚书左丞相兼侍中、监修国史院、元帅、梁国王宗弼卒。宗弼且死,语其徒以本朝军势强盛,宜益加和好,俟十余年后南军衰老,然后可为寇江之计云。”其后注称“此以李大谅《征蒙记》修入”。⑦又《会编》记“金人兀术殂”,观其后引文可知,徐梦莘此说也源自李大谅之《征蒙记》。⑧显然,并无任何证据表明《要录》《会编》对宗弼卒年的误记是从《行程录》得来的。
事实上,《要录》及《旧闻证误》所引《行程录》无一字提及宗弼卒年。王国维以《要录》《会编》误记宗弼卒年“本于此录”,主要针对《要录》卷155“金都元帅宗弼之未卒也”一句而言。按照王国维的理解,这种表述蕴含的意思是完颜宗弼已于皇统六年(1146年)八月前去世,笔者认为不然。《要录》中与之类似的用法尚有以下三处:“金主旻之未死也,议取燕北人民”;⑨“初刘汲之未死也,檄承事郎裴祖德权通判府事。祖德时丁母忧,默奏起复”;⑩“桑仲之未死也,遣镇抚司书写机宜文字、左承事郎潭志来告,以愿宣力取京师乞朝廷出兵淮南,以为声援”。{11}根据这三则记载,我们可归纳出“之未卒也”“之未死也”的两层含义:其一,强调死者与作者所记之事存在密切联系;其二,死者已于作者记述之前去世。明确这一问题之后,重新审视《要录》卷155引《行程录》原文,其文曰:“金都元帅宗弼之未卒也,自将中原所教神臂弓弩手八万人讨蒙古。因连年不能克,是月遣领汴京行台尚书省事萧博硕诺与蒙古议和……”①按其系于绍兴十六年(1146年)八月之事实为“遣萧保寿奴与蒙古议和”一项,前之宗弼“将八万神臂弓手讨蒙古,连年不克”事当为和议背景,与宗弼之死没有直接联系。王国维于《史料考》中加一“八月”于“宗弼之未卒也”之前,有曲解文意之嫌。
2.挞懒之子通蒙叛乱问题
《要录》引《行程录》称:“初鲁国王昌既诛,其子胜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与蒙古通。”②又《会编》引《征蒙记》称:“又都元帅长男胜都化,引大族下骑兵及万户北入沙漠部去省亲。恐副元帅北征,相遇未便……次年,皇统元年,副元帅诏至行府,数都元帅鲁国挞懒南和宋好,包逆甚明,已将全贼诛废。外有长男胜都化知罪惧诛,掠骑北遁,分遣精骑追袭捕杀。”③王国维以洪皓《松漠记闻》不载而否认胜花都的存在,以“挞懒获罪后未尝北至沙漠”而否认胜花都“入沙漠省亲”和“叛乱北逃”的可能性。根据笔者的研究,完颜挞懒在天眷二年(1139年)被罢免后作乱北逃之说难以成立,而其南逃祁州之说合情合理、当属无疑。胜花都通蒙叛乱之事虽只有孤证可资,但细考其动机及条件皆成立,事理亦颇通,不应横加否定。笔者另有专文单独讨论这一问题,兹不赘述。
3.蒙古首领称帝建元问题
关于蒙古首领称帝建元一事,《要录》卷156引《行程录》曰“蒙酋敖罗孛极烈乃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赵珙在《蒙鞑备录》中也有“按李谅《征蒙记》曰:‘蒙人尝改元天兴,自称太祖元明皇帝’”之语。④这里首先要解决“祖元皇帝”“太祖元明皇帝”何者为是的问题。初看这两个称号时,或会将“祖元皇帝”视作“太祖元明皇帝”的简称。但“太祖”为庙号,即便在少数民族政权中我们也从未见过以庙号自称的统治者。因此相比于“太祖元明皇帝”而言,蒙古首领更可能使用“祖元皇帝”这一称号。
然而,同时代的其他文献材料均不能直接印证这一记载。⑤“称帝建元”是意义重大的事件,却几乎没有在文献记载中留下痕迹,因此许多学者怀疑其事属伪造。但结合蒙古高原彼时的政局进行分析,“称帝建元”其实投射出蒙古建立国家的尝试,⑥很可能是存在的。而这个“国家”最终湮没无闻的原因,可能正如赵珙所分析的那样“盖北方之国,或方千里,或方百里,兴衰起灭无常”。⑦
4.呼沙呼北征问题
王国维在《史料考》中集录《要录》与《旧闻证误》《行程录》内容七条时,已经发现《要录》卷133所记“呼沙呼北征”之事并未注明出处。但王国维却以“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所记之事“相为首尾”为理由,判断其与《行程录》同出一书,此后的研究者如外山军治、赵宇也未再深究这一问题。但笔者认为,王国维的这一判断证据不足,我们应当重新考察这则记载的出处和性质。
《要录》卷133曰:“女真万户呼沙呼北攻蒙古部,粮尽而还。蒙古追袭之,至上京之西北,大败其众于海岭。”⑧与此同源的记载还有《大金国志》卷10“遣万户湖沙虎伐蒙兀部,粮尽而还。蒙兀追袭之,至上京之西北,大败其众于海岭”,⑨及卷12 “女真万户湖沙虎北攻盲骨子,粮尽而还。为盲骨子袭之,至上京之西北,大败于海岭”⑩两处。崔文印在校证《大金国志》时已经指出这两处“所记显系一事”。①这三处记载所涉人物、地名一致,句式几乎完全相同,显然出自同一文本系统。但是,不论《要录》还是《大金国志》,均未揭示这一记载的出处。虽然李心传《旧闻证误》卷4记金蒙皇统七年和议事也未注明出处,但《要录》卷156正文及小注已经明确揭示,二者均出自《行程录》,系互见之文。由此可见,“呼沙呼北征”记载的来源是存在疑窦的。 《要录》卷148引《行程录》云:“是月(绍兴十三年四月),蒙古复叛……初,鲁国王昌既诛,其子胜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与蒙古通。蒙古由是强取二十余团寨,金人不能制。”②又据《金史》,挞懒伏诛之事在天眷二年八月。故《行程录》其实已经明确记载了金蒙之间在天眷二年前后爆发过战争之事。但即便如此,“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的记载文字不合、关键内容也有不符之处,这里可以举出三个例证。首先,《行程录》并未记载金军的主将是何人,也未交代金蒙交兵的战场在何处。其次,两条记载对战争结果的描述并不一致,《行程录》略云“金人不能制”,显然表明金军北征受挫,而《大金国志》则称“大败其众于海岭”,其意义反倒转变为金军取胜了。③其三,《要录》
卷148、卷155、卷156三处引《行程录》,李心传明确标注了其间关系称“某年某月所书可考”,盖由于这三处记载事关同一次北征的不同方面,若呼沙呼北讨蒙古事出自《行程录》,李心传也应有同样的标注才是。由此可见,“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的记载缺乏相印证之处,更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二者“同出一书”。因此,应将“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视为彼此独立的两个文本系统。
5.对于宋人作伪动机的分析
以上所举三例,皆为王国维在《史料考》中所指明的二书“互为表里”的内容。但是经过仔细分析之后不难发现,王国维对《行程录》记载的质疑是牵强的。而王国维对宋人伪造两书动机的分析,同样存在着与事实不符的地方。
王国维对宋人伪造《行程录》《征蒙记》的动机所作出的分析如下:“缘南渡之初,庙算与国论恒立于相反之地位……逮和议既成,则国论屈于庙算,而人心之激昂则或倍于前。……一面造作蒙古寇金事,以示金人在北方常有后顾之忧;一面造作兀术诸书,以证明金人虚声恫喝之故技及南征狼狈之状。凡此,皆当时不满于和议之所为也。”④但是,这一分析的成立必须要基于一个前提,即对《行程录》《征蒙记》二书的成书时间的确定。需要指出的是,成书于绍熙五年(1194年)⑤前后的《会编》只收录了《征蒙记》一书,反倒是成书于嘉定初年(1208—1210年)⑥的《要录》中兼采《行程录》《征蒙记》两书。这一情况无疑表明在《会编》成书之时,《行程录》或未成书,或未传至南宋,又或在南宋流传不广、影响极小。而根据王国维“南渡之初”“和议既成”的表述可知,王氏认为《行程录》与《征蒙记》系绍兴十一年之后不久成书于南宋境内。显然,王国维没有注意到《行程录》独见于《要录》的情况,故忽视了《行程录》成书时间的其他可能性,其分析多系猜测之词,难以成立。
赵宇论证这一问题时,一方面称“《征蒙记》成书于南宋高、孝之际;《行程录》的成书时间虽难精确,但也介于高宗朝后期至宁宗朝前期之间”,另一方面依然认为“南宋前期知识水平不高的书坊商贾,其伪作《征蒙记》与《行程录》当是希望通过迎合当时境内对和议强烈不满的气氛”。⑦可是,即便高宗后期至宁宗朝前期的宋人对“隆兴和议”“嘉定和议”不满,这种不满又岂是通过编造金朝在几十年前被蒙古打败的故事就能平息的呢?如果南宋书商果真认为这样的题材有利于“广其书销路”,那么《行程录》“流行程度似乎远不及《征蒙记》”①的情况又是怎么产生的呢?显然,赵文所给出的解释在逻辑上难以自洽,无法令人信从。
根据上文所作考察,笔者推测《行程录》作者身份可能有两种情况:其一,作者确为金人;其二,作者为归正人,其知晓金蒙战事,假托王大观之名。若《行程录》作者为金人,则其成书时间应当远早于其被收入《要录》的时间,但成书后很长一段时间只在金朝境内流传,直到光宗、宁宗年间才传至江南而为人所知。刘浦江早已指出,金朝典籍自民间渠道流入宋朝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②因此“金人说”在逻辑上能够成立。若《行程录》作者为了解金朝北征蒙古情况的归正人,其必于绍熙五年之后尚在人世,考虑到这位作者在皇统时期可能比较年轻,身份不著(下详),则这一推论也能够成立。若一定要说宋人伪造《行程录》一书旨在为北伐造势或迎合舆论,实在太过勉强。
6.和议赔款问题
赵宇在《再论》一文中曾以“进纳名单中竞有大量的绢、棉、米豆,这些物资全不符合当时蒙古的游牧习性,倒更像是汉人政权所需求的”③为由,质疑《行程录》的记载。然而早在《史记》中就有汉朝以“絮缯酒米食物”④为条件同匈奴订立和议的例证。正如贾敬颜所说:“他们的所有物不过牲畜与畜产品而已,因此需要交换,需要通过市场交换到生活必需品和生产必需品”,⑤中国古代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没有大量生产织物、米谷的条件,但绝不意味着游牧民族不需要这些物资。
(二)史料误读
王国维对史料的误读,主要体现在他对于洪皓相关言论和海陵王宣谕的具体分析上。王氏认为“洪忠宣之言亦不过一时折秦桧之辞”,并借《金史》无载来质疑《松漠记闻》中“盲骨子渡江南寇”的说法。王氏还提出,“金亮宣谕之文,乃因背盟事决,故藉北征蒙鞑之名,以拒宋使入境,本不可据为典要”。⑥外山军治在其著作中反驳了王国维对洪皓言论的定性,认为洪皓“彼方困于蒙古”的话语“是坦率的说法”。⑦笔者非常认同外山氏的看法,在此仅作两点补充。
其一,王國维在面对《记闻》中“(盲骨子)与金人隔一江,常渡江之南为寇,御之则反,无如之何”⑧这一关键性记载时,仅仅以“而已”“小小侵盗”之语一笔带过。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王国维将“常渡江之南为寇”误为“尝渡江之南为寇”。⑨“常”字在古文中有“经常”意,又可通“尝”作“曾经”解。但是“尝”的形容词、副词义只有“曾经”一项,这显然影响了王国维结论的准确性。此外,这则记载前后的叙述对象并不一致。“与金人隔一江”“常渡江之南为寇”的主语显然是“盲骨子”,而“御之则反”一句则显然不再以蒙古为主语。“御”即防御、抵抗,前文言蒙古人渡江为寇,那么此处“御”的主语只可能是金。由此看来,后一部分的大意应当是金朝方面抵挡住了蒙古的攻势,迫使其撤军,但却无力反击蒙古。《记闻》中的这则记载明显是为了凸显其时蒙古给金带来了沉重的边防压力,也能够和洪皓归宋后“彼方困于蒙古”的言论相契合。 其二,关于《会编》中所载绍興三十一年金使韩汝嘉向宋人宣谕的内容,其文曰:
韩汝嘉带金牌到来,欲与本朝国信使、副宣谕公文。……宣谕云:“向来北边有蒙古、鞑靼等,从东昏王数犯边境,自朕即位,久已宁息。近准边将屡申此辈,又复作过,比之以前保聚尤甚。众至数十万,或说仍与西夏通好,镇戍突厥、奚、契丹人等力不能加,曾至失利,若不即行诛灭,恐致滋蔓。重念祖宗山陵,尽在中都西北,密迩彼界,是以朕心不安。以承平岁久,全无得力宿将可委专征,须朕亲往以平寇乱。”⑩
王国维和外山军治均认为这条宣谕中关于蒙古寇边的内容纯系金人为拒绝宋朝使臣入境所捏造。然而,细读《会编》所录海陵王宣谕不难发现其中所提到的蒙金关系问题其实包括历史和现实两个层面的内涵:其一,蒙古、鞑靼曾在金熙宗时期“数犯边境”;其二,蒙金双方到了宣谕发出之时可能会爆发新的军事冲突。若按照王国维的思路进行分析,我们至多只能怀疑金朝可能在第二层面上作了假,而对于其前一层面之中所蕴含的历史背景,在没有明确证据可以证伪的情况下,我们断不可凭主观想象而贸然加以否定。在这一点上,王氏和外山氏所论皆有未当之处。
(三)史料遗漏
王国维在撰写《史料考》时,似未参考出自金朝官方系统的史料,学界前辈已对此做过充分的批评和补充,简述如下。
外山军治首先指出《完颜希尹神道碑》中“萌古新扰边,王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之……”①之文字“无可辩驳地记述了熙宗时代蒙古入侵以及金的防御措施、讨伐行动等事实”,他同时提出《金史·乌林答晖传》“从宗弼北征”,②《金史·完颜襄传》“父阿鲁带,皇统初北伐有功”③中的“北征”“北伐”就是《行程录》所记宗弼征蒙之事。④贾敬颜在外山氏的基础上补充了《金史·耶律怀义传》之“改中京留守。从宗弼过乌纳水,还中京”,⑤《金史·完颜彀英传》之“从宗弼巡边”,⑥《金史·完颜守贞传》之“自明昌初北边屡有警……上固论守御之法。守贞曰:‘惟有皇统以前故事,舍此无法尔’”,⑦和《金史·移剌窝斡传》之“昔谷神丞相,贤能人也,尝说他日西北部族当有事”⑧四则材料。⑨此外,陈德洋还增补了《金史·移剌温传》之“会宗弼巡边,温从军,不之官”。⑩
(四)《行程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笔者在上文对王国维的考辨提出了诸多异议,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行程录》的记载的确存在着一些难解之惑。如王国维指出《行程录》记载“出兵日期迁延”及“金蒙和议赔款数额”两项均存在问题。出兵日期迁延之事不可解,赔款数额问题则尚可申说。此外,刘浦江也曾撰文指出过《行程录》所记宇文虚中死节一事为杜撰的问题,{11}笔者认为,这可能与《行程录》作者的身份有关。
李心传在《要录》中对王大观的生平事迹有所介绍,称“先是,都元帅、越国王宗弼疑知亳州王彦先至南朝,常泄其国中阴事,乃徙彦先知澶州,而调其子保义郎大观从军北讨,实质之也。大观者,年二十余,骁猛善骑射,以事刘麟击鞠得官。宗弼以为保义校尉”。{12}赵宇在考察《行程录》作者之时,也并未发现李心传的这则记载存在什么明显错谬。按,《要录》系此条于绍兴十三年四月下,可知王大观当是皇统四年跟从宗弼北伐蒙古的随军军校,这也是《行程录》书名不著“奉使”字样的原因。又据《金史》,保义校尉官阶为正九品上,①可见虽然王大观为王彦先之子,但在这次从军出征时仅仅是一个下层军官,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为何《行程录》在记述一些机密内容(如和议条款)时存在夸张失实、类似坊间传闻的情况。正如周良霄所说:“即使如洪皓那样的经历,亦难免于有传闻失实之处”,②更何况《行程录》作者不过一下层军官而已。他亲身经历了胶着的战事与来之不易的和平,但由于身份所限,缺乏获得消息的渠道及辨别的能力,因此在记载一些超出自身经验的事件时,很可能会不自觉地受到民间传言的影响。故笔者相信王大观确有其人,其身份是金朝的一名下级军官,《行程录》之书也的确出自其手,成书时间当在皇统八年以后不久。③
此外,可确证有误的《行程录》记载,皆是在枝节处产生了错谬,无碍于其书之宏旨,这与《征蒙记》的情况截然不同。今见《会编》《要录》所引《征蒙记》主要描绘金朝贵族的权力斗争,无一字涉及金朝北征蒙古的具体内容,加之其中错谬又颇多,被王国维斥为伪书并不冤枉。察《征蒙记》《行程录》两书所记史事,重合之处甚少。仅凭一些模糊的证据来否认《行程录》的史学价值,实有因噎废食之嫌。
笔者上文所作论述表明,目前学界对于《行程录》为伪书的质疑均难以成立,这是因为仅从逻辑上反驳“伪书说”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行程录》的真伪问题。而要解决这一疑案,应如钟焓所说,需要借助于王国维“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之方法,④考察其中有哪些难以作伪的共通之处。具体到《行程录》的真伪问题而言,所谓“异族之故书”当包括与《行程录》成书时代相近,且同属南宋“异族”的金朝官方史料和波斯文、阿拉伯文文献。
《要录》卷96引《行程录》记述了完颜宗磐北伐之事,其称:
是冬,金主亶以蒙古叛,遣领三省事、宋国王宗磐提兵破之。⑤
这次北征的相关信息又可见于前述之《神道碑》,其碑文曰:
萌古斯扰边,王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之□(阙文,下同)□其□落□□□□□□□以□□□入而奏捷。⑥
虽然这两则记载都较为简略,但有三项核心内容完全吻合。首先是关于此次北征的时间。《要录》系此事于绍兴五年(1135年,金天会十三年)冬。《神道碑》未系年,据外山军治考证,金朝此次征讨蒙古的时间在天会十三年十一月以后,应当属实。显然,《行程录》与《神道碑》所记北征时间一致。其次是关于此次北征的领兵之将。《行程录》仅提到有完颜宗磐一人,而《神道碑》则称“王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之”,⑦两书均以宗磐为主将。第三是关于此次北征的结果。《行程录》曰“提兵破之”,《神道碑》云“入而奏捷”,其意相同,即金军成功地抵御了蒙古的进犯。从这条记载的准确程度来看,《行程录》的信息来源显然是亲历者的回忆或金朝官方档案,南宋人作伪的可能性不高。 《旧闻证误》卷4引《行程录》曰:
皇统四年秋,元帅遣使报监军(小注:时监军者讨蒙古)曰:“南宋以重兵逼胁,和约大定,除措置备御,早晚兵到矣。”至次年冬十月,元帅亲统十万众,水陆并集。⑧
李心传已经指出此条所记宗弼遣使所报监军之口信内容不实,无需赘言。但这一记载还蕴含了另一项重要信息,即完颜宗弼本人此时有其他要务,无法脱身。关于宗弼在皇统元年宋金和议达成之后的活动,史籍均语焉不详,考证存在难度。幸运的是,《大金集礼》卷3保存了三则珍贵的记载,据这些记载显示,宗弼在皇统五年九月至闰十一月期间参与了为金朝太祖、祖宗上尊号、谥号之礼,①这与《行程录》所反映的基本情况一致。从《要录》《会编》的记载来看,宋人并不熟悉绍兴和议之后宗弼在金朝境内的活动,《要录》更以为宗弼在绍兴十五年十月便已去世,②要让他们伪造出准确反映皇统五年宗弼活动情况的记载,难度很大。
《要录》卷156引《行程录》记载金蒙于皇统七年议和之事,文曰:
是月,金人与蒙古始和,岁遗牛羊、米豆、绵绢之属甚厚,于是蒙酋敖罗孛极烈乃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金人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分据要害而还。③
《旧闻证误》卷4也记载道:
皇统七年春三月国使还,蒙古许依所割地界,牛羊倍增。金国许赐牛羊各二十五万口,今又倍之,每岁仍赂绢三十万疋,绵三十万两,许从和约。④
虽然《行程录》是唯一一部明确记载金蒙议和时间的文献,但程妮娜的研究⑤提示笔者,或可以从金蒙议和后金朝对有功之臣的封赏入手,来考察和议达成的时间。
《金史》中保存下来的、可确知与此次北征有关的升迁记录计有两条。其一为宗室乌林答晖,他因跟随宗弼北征,由正五品下的明威将军升为正五品上的广威将军。⑥同样得到升迁的还有完颜彀英,他在“从宗弼巡边”之后,由正四品或正五品的行台工部侍郎升任刑部尚书。⑦另有一则颇有嫌疑的升迁记载,其对象是完颜宗弼本人,曰:“(皇统七年九月)以都元帅宗弼为太师、领三省事,都元帅、行台尚书省事如故……”⑧宗弼虽贵为皇室宗亲,但据现存史料记载看来,金熙宗对其封赏却从不逾矩。考察金熙宗时期宗弼之加封轨迹,无不与金之内外大势相干。如天会十四年(1136年)十月“宗弼(为)右副元帅,封潘王”⑨是金熙宗为了制衡宗磐、宗隽一派的势力所做出的举措。天眷二年七月“右副元帅宗弼为都元帅,进封越国王”⑩则是由于宗弼在诛杀挞懒的过程中立有大功之故。天眷三年正月至皇统元年七月间金熙宗共计三次封赏宗弼,时值宋金交兵,而金军战事不利,盖金熙宗以三次封赏示宗弼以盐梅之寄。及至皇统七年九月,宗弼进封“太师、领三省事、都元帅、行台尚书省事如故”,{11}其荣宠在金代可谓空前绝后。从金熙宗的角度来看,若非实有大功于国,否则此等规格的加封断无必要。此外,宗弼既受加封,则彼时金蒙和议必已达成,北征之军亦班师回朝,这与《行程录》所记载的“皇统七年春三月国使还”是完全吻合的。
根据《行程录》的记载,金朝在皇统年间的北征始于皇统四年“蒙古复叛”,{12}以皇统七年蒙金议和宣告结束。拉施特著《史集》对金蒙双方交兵的前因后果多有记载,其中有一处提到了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文曰:
当(俺巴孩合罕遇害的)消息传到他们那里时,合丹太师、秃带和也速该把阿秃儿同各部落和人数众多的蒙古兀鲁思一起,举行了出兵为俺巴孩合罕报血仇的会议。他们拥戴忽图剌合罕登上了汗位,将全部军队交给他统辖,向乞台进军。他们到了那里,厮杀起来,击溃了阿勒坛汗的军队,歼灭了大量乞台人,并进行了劫掠。夺得的无数战利品在军队之间进行分配后,他们便回来了。{13}
这则记载明确告诉我们,也速该曾经参与了忽图剌领导的征讨乞台之战。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也速该的卒年入手,考察这次军事行动发生的大致時间。
学界普遍认为铁木真生于1162年前后,①若按《蒙古秘史》,也速该在铁木真九岁时被塔塔儿人毒杀,②那么我们可知其卒年约为1170年。然而《史集》却以成吉思汗降生于1155年,又称“成吉思汗十三岁时丧父”,③则也速该去世时约为1169年。由此可见,两书对于也速该卒年的记载大体上是相合的。而《史集》又说“但史册上有如下记载:‘也速该把阿秃儿在青年时代死去后,泰亦赤兀惕部落起来反对成吉思汗……’”④也速该死时既为“青年时代”,那么其年龄应不满四十岁,由此逆推,其生年当在1130年前后。由于《史集》与《秘史》都明确记载也速该参与了忽图剌所组织的对乞台的复仇行动,那么其时也速该的年龄至少应为十余岁,⑤则这次复仇的时间当在1145年以后,⑥这一时间恰好能够和《行程录》中所记宗弼北征对应起来。⑦这显然证明了《行程录》的记载具有相当的可靠性。
存世《行程录》佚文当中,争议最多也最扑朔迷离的记载出自《要录》卷155,其称:
金都元帅宗弼之未卒也,自将中原所教神臂弓弩手八万人讨蒙古,因连年不能克。是月,遣领汴京行台尚书省事萧保寿奴与蒙古议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团寨与之,岁遗牛羊、米豆,且命册其酋敖罗孛极烈为蒙古国王,蒙人不肯。⑧
同书卷156引《行程录》云:
是月,金人与蒙古始和,岁遗牛羊、米豆、绵绢之属甚厚,于是蒙酋敖罗孛极烈乃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金人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分据要害而还。⑨
此外,《大金国志》卷12的记载也应出自《行程录》,其文字曰:
(皇统七年)是岁,朦骨国平。初挞懒既诛,其子胜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与朦骨通。兀术之未死也,自将中原所教神臂弓手八万人讨之,连年不能克。皇统之六年八月,复遣萧保寿奴与之议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团塞与之,岁遗牛羊米豆,且册其酋长熬罗孛极烈为朦辅国主。至是始和,岁遗甚厚。于是熬罗孛极烈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大金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分据要害而还。⑩ 以上材料历来因其内容独特、无从考证而饱受争议。由于这些争议对于论证《行程录》记事的价值帮助不大,笔者无意在此对其进行述评。下文拟选取以上材料中两个值得注意的名词,着重论述其与域外史料的相通之处。
(一)“敖罗孛极烈”与早期金蒙关系
《行程录》所记“敖罗孛极烈”所指何人、词义如何,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焦点问题。但笔者认为,在思考“敖罗孛极烈”的词源词义时,我们不能忽视这个封号本身所包含的一些信息。正如伯希和分析的那样,“孛极烈”即“勃极烈”,①是金初贵族所享有的高级官号。《金史》中所记担任诸勃极烈之人无一例外,皆为女真贵族或皇室宗亲,而《行程录》却称一蒙古酋长为“勃极烈”,这是一个非常令人疑惑的现象。并且,天眷官制颁行之后,“勃极烈”之名即遭废弃,②《行程录》在皇统六年仍称蒙古首领“敖罗孛极烈”而略去其本名,这很可能表明金蒙双方在此次和议之前有过和平尝试。
在域外文献所呈现的早期蒙金关系图景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合不勒与金朝皇帝的会面。《多桑蒙古史》记叙相关事件称:“相传此汗曾入朝女真皇帝,女真帝惊其食量过人。一日合不勒汗酒醉,捋帝须,酒醒请罪,金主笑释不问,厚为之礼而归之。”③《史集》则称阿勒坛汗同合不勒会面是由于“在阿勒坛汗心目中[合不勒汗]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伟人,所以他想同他接近,想在双方之间开辟出一条团结友好的大道……他命人从国库里取来许多金子、宝石和衣服赐给他(按:指合不勒汗)(这些东西堆在一起,有他的身子那么高),极其尊敬和彬彬有礼地将他送了回去”。④尽管《史集》的描写有矫饰之嫌,却也无疑表明金蒙双方在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之前,的确有过和平相处的尝试。此外,金朝皇帝在这次会面中还赏赐给合不勒许多财宝,虽然《史集》并未提到非物质性的封赏,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否认“敖罗孛极烈”存在的依据。据《金史》记载,金太宗天会三年三月辛巳日“以谋葛失来附,请授印绶”。⑤既有印绶,则必亦有官制之封,这是常识。因此,《行程录》所记“敖罗孛极烈”之号的記载完全吻合早期金蒙关系的基本状况,断不可能为南宋人所伪造。
(二)“蒙古国王”的史相与史实
除了“敖罗孛极烈”之外,上引《要录》《大金国志》中的《行程录》佚文中还出现了一个引人注意的称谓:朦辅国主(或作蒙古国王)。据四库本《大金国志》卷41《译改国语解》显示,此处本作“朦辅”,清人改译为“莽布”。⑥今本《要录》于此俱作“蒙古”,显然也是清人篡改所致。遍检诸书可以发现,《行程录》佚文中的“朦辅国主”一名乃蒙古作为国号之首见,恐非虚构。⑦前文已经考证《行程录》成书之时间在皇统八年以后不久,彼时铁木真尚未降生,一统草原的“大蒙古国”更无从谈起,若说王大观凭空臆造出了一个“恰巧”与未来历史发展结果相吻合的国家和国名,实在太过玄虚,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当时的蒙古诸部确实做出了建立国家的尝试。
而这一问题的落实需要结合蒙古高原此时的政治情况进行分析。俄国学者蒙库耶夫曾注意到《史集》和《蒙古秘史》中出现的“合木黑(qamuγ)蒙古”⑧一词,他认为“合木黑蒙古”应该被视作一个以“蒙古-泰亦赤兀惕”为核心的,存在于合不勒、俺巴孩和忽图剌三人在位时期的氏族部落联盟。⑨笔者完全赞同这一观点,但是,这其实是我们以现代社会科学的标准为其所作的注脚罢了,在当时的蒙古人的观念里,“部落联盟”和“国家”之间的界限很可能是泯然的。⑩因此,我们不能断然否认蒙古诸部在忽图剌时代尝试建立国家的可能性。从这一层面来看,《行程录》的记载与《史集》《秘史》等域外史料是相符的。而在《要录》成书以前的南宋人著作之中,我们看不到任何将蒙古视作“国家”的记载,{11}故此记绝无可能出自南宋人之手。
行文至此,笔者认为可以就《行程录》的真伪问题做一个基本的判断:这是一部由金人王大观编撰的,记录金朝初年金蒙交战史事的珍贵文献。前辈学者如王国维和赵宇虽然一致认定《行程录》是出自南宋人之手的伪书,但他们的论证在逻辑和事实层面均存在一定问题。诚然,《行程录》的记载中存在着不合事实的谬误之处,但是我们不应该把目光局限在这些枝节性的问题上,而是更应该看到,在存世不多的《行程录》佚文中有许多可以征诸金朝史料和域外文献的关键性记载。这些记载的准确性让我们相信,《行程录》不可能出自于南宋人之手,因为仅凭一腔爱国热血和凭空生出的臆想,无法“恰巧”准确地捏造出这些记载。
【作者简介】李寒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史。
【责任编辑:王湉湉】
A Re-research on the Authenticity of Xingchenglu
Abstract: Wang Guowei’s Textual Criticism of Mongolia Historical Data Circulates by Southern Song Dynasty, completed in 1927, is an important article in the research field of Mongolian-Yuan Dynasty’s History. However, Wang Guowei’s two major conclusions in the article, that is “there is no war betweem Mongolia and Jin Dynasty during Emperor Jin Xizong’s reign” and “Xingchenglu and Zhengmengji are pseudograph while the records in these books are unbelievable”, are debatable. Xingchenglu and Zhengmengji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equally in historical studies. After comparing Xingchenglu with the related historical materials and foreign literatures, it is found that many of the key information recorded in them can be mutually confirmed. According to this, it can be concluded that is by no means a pseudo-book, which has important historical value.
Key Words: Xingchenglu, Authenticity, Textual Criticism of Mongolia Historical Data Circulates by Southern Song Dynasty
关键词 《行程录》,真伪,《南宋人所传蒙古史料考》
中图分类号 K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9)06-0061-12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引用金人王大观所作《行程录》片段,详细记录了金熙宗年间金出兵征讨蒙古之事。王国维撰《南宋人所传蒙古史料考》(下文简称《史料考》)一文考证《行程录》所记金蒙交兵之事为虚诞,进而斥《行程录》为无价值之伪书。然金熙宗年间的金蒙交兵情况尚有其他证据可资参考,其中不乏与《行程录》记载相印证者,因而对于王国维所作结论不可一概信之,对于《行程录》的史料价值,自应重新考察。
近三十年来,学界对于金蒙关系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关于金朝初年,尤其是金熙宗时期的金蒙关系研究却未能有所推进。对《行程录》这一重要材料进行再审视,或能够对此有所裨补。
史学界对于金初金蒙关系的研究,实由王国维之《萌古考》《史料考》二文所开创。在完成较晚的《史料考》中,王国维考证南宋史书所引《行程录》《征蒙记》《南迁录》等书内容与《金史》的记载存在龃龉,认为“二书之记事,乃全与史实不合”,①进而提出了两个重要观点:其一,金朝和蒙古在金熙宗时期并无长期交战的历史;其二,《行程录》《征蒙记》系宋人伪造,其所记之事“自无史学上之价值”。②
对于王国维的前一观点,学界认同者向来寥寥。日本学者外山军治已经在其1964年出版的专著《金朝史研究》中运用传世的《完颜希尹神道碑》(以下简称《神道碑》)碑文及《金史》中的部分记载对王国维这一观点进行了总结和批评,外山氏强调“蒙古部的入侵绝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它成为金的一大隐患”。③在这一问题上,后世研究者基本没有再走出外山军治设下的这一框架。田村实造、贾敬颜、程妮娜也都在各自的文章中为外山氏的这一意见添砖加瓦,提供更为详实的史料依据。
对于王国维的第二个观点,學界前贤则多表示赞同。外山军治在其书中特别申明:“如上所述,因笔者与王氏相反,重视熙宗时蒙古入侵一事,也许使人产生支持王氏斥之为伪作的《行程录》、《征蒙记》的印象。其实,笔者也完全赞同以上二书不足凭信的王氏的主张……”①贾敬颜在分析《金史》之中关于金朝北征、榷场、宴赐的记载之后称“它们大概是可信的”,并提出“书伪而事不伪,也有事伪而书不伪,或者书事俱伪,情况不可一概而论”。②然而贾敬颜对于《行程录》真伪问题的态度仍显暧昧,似并不愿意予以直接的评价。刘浦江在研究宇文虚中案时,也认为王国维对《行程录》《征蒙记》所作的评判“早已成为定论”。③近来,赵宇撰写了《再论〈征蒙记〉与〈行程录〉的真伪问题——王国维〈南宋人所传蒙古史料考〉补正》(下文简称《再论》)一文,从作者身份、成书年代入手,对《行程录》《征蒙记》的真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支持了王国维的“伪书说”。④许多学者在研究金代北部边疆史、蒙元开国史及蒙金关系史时也对金朝初年的蒙金关系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一些研究者开始征引域外文献证明金初确有蒙金交兵之事。⑤这些研究虽然拓展了运用史料的广度、提出了支持《行程录》记载的一些证据,但却一致回避了王国维对《行程录》所记史事价值的否定结论。虽然众多的赞同声音将王国维的“伪书说”推为公论,但依然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质疑。如周良霄曾撰文考察《行程录》与《征蒙记》的史料价值问题,认为“南宋初的有关蒙古史料,在某些情节上有传闻失误、有存心夸张之处,但大体上来说,绝不能认为是向隅虚构”。⑥周文在广泛考察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王国维的论断提出了质疑,为学界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此后程妮娜也有文章讨论相关问题,称《行程录》《征蒙记》二书中“虽然存在一些谬误和夸大其词的部分,但并非捏造史实,其中存在一些近乎历史真相的记载”。⑦由此可见,如何看待王国维对《行程录》真伪的判断,怎样评判《行程录》的史学、文献学价值,是北方民族史研究者必须要直面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拟从反思王国维对《行程录》记载所作考辨入手,参考金朝史料、域外文献记载,重新考察《行程录》记载的史学和文献学价值,以期推动学界关于《行程录》真伪问题的研究。
在《史料考》一文中,王国维首先搜集《要录》《旧闻证误》征引《行程录》内容七条,以《记闻》《金史》不载完颜昌有子胜花都,否认《行程录》所记胜花都通蒙之事,并参用《松漠记闻》《大金国志》《伪齐录》《会编》《金史》等文献指出《行程录》的记载存在着“征蒙本事无根”“宗弼卒年歧误”“人名官名附会”等三个显著错误。之后,王国维又从《会编》中辑出《征蒙记》文本两条,辅以《金虏节要》《金史》进行考察,认为《征蒙记》在职官、封号、系年上错漏百出,其所记“挞懒父子北走”“宗弼死后追赠”“张刘韩岳例有不协”等事均与事实不符。基于上述研究,王国维断言“二书互相羽翼”“二书之记事,乃全与史实不合”。⑧笔者在反复阅读《史料考》之后,认为王国维对史料的处理和运用存在着一些问题。下文将一一进行说明。
(一)错误等同
这里所说的错误等同,是指将《行程录》与《征蒙记》二书的内容和性质混为一谈。王国维在《史料考》中明确指出属二书“相表里”的内容仅有“宗弼卒年歧误”一事,此外别无论证,但《史料考》反复强调二书“事事相合”,或以其为不言自明之论。王氏在分析宋人作伪书之原因时,也将《行程录》与《征蒙记》合而论之,称“凡此,皆当时不满于和议之所为也”。①赵宇在《再论》一文中制作表格“比较两书近似记事之异同”,得出了和王国维一致的结论,认为“其中已有多处互为表里,尤其是某些传讹竞也雷同”。②在讨论《行程录》和《征蒙记》性质时,赵宇因袭了王国维的思路,认定二者皆为伪书,是“南宋前期知识水平不高的书坊商贾”为“迎合当时境内对和议强烈不满的气氛,以广其书销路”③而作。 笔者十分认同王国维和赵宇认为《征蒙记》系宋人伪作的观点。但是,《行程录》和《征蒙记》两书的内容有多少吻合之处,需要细致地比对后方可断言。至于《行程录》是否与《征蒙记》一样为宋人伪作,更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考察。据笔者整理,《要录》《旧闻证误》提及《行程录》共计7处,其所记之事不外金朝两次北征蒙古的部分具体情况及宇文虚中谋反事状。《会编》所引《征蒙记》计有2条,其所记之事共计3项,即“宗弼谋诛挞懒”事、“宗弼回忆南征”事以及“宗弼临终遗策”事。《要录》引《征蒙记》计5条,较《会编》所引《征蒙记》多出李成任官情况、宇文虚中被诛二事。赵珙《蒙鞑备录》中还存有一条《征蒙记》对蒙酋称帝建元之事的记载。笔者比对《行程录》和《征蒙记》的文本之后发现,其记载重合之处仅有“挞懒父子事迹”“蒙酋称帝建元”及“宇文虚中案件”3项。④从篇幅上看,《征蒙记》存世约1700字,重合处约120字,《行程录》存世约400字(另有王大观事迹90字也当出自《行程录》),重合处不到50字。这一情况显然无法证明《行程录》与《征蒙记》“互相羽翼”。
具体而言,王国维对“挞懒父子事迹”“蒙酋称帝建元”与“宗弼卒年歧误”等两书“相表里”的事件所作考辨均难以成立,⑤赵宇对金蒙和议赔款事项的质疑有待商榷,王国维和赵宇对宋人伪造《行程录》动机的分析也存在問题。此外,王国维将《大金国志》所记“呼沙呼北征蒙古”事误为《行程录》所记,也需要作出说明。笔者拟在下文分六个小节分别进行讨论。
1.宗弼卒年问题
王国维在《史料考》中称宗弼卒年之歧误“实本于《征蒙记》及此录”。⑥按《要录》记:“是月,金太师、尚书左丞相兼侍中、监修国史院、元帅、梁国王宗弼卒。宗弼且死,语其徒以本朝军势强盛,宜益加和好,俟十余年后南军衰老,然后可为寇江之计云。”其后注称“此以李大谅《征蒙记》修入”。⑦又《会编》记“金人兀术殂”,观其后引文可知,徐梦莘此说也源自李大谅之《征蒙记》。⑧显然,并无任何证据表明《要录》《会编》对宗弼卒年的误记是从《行程录》得来的。
事实上,《要录》及《旧闻证误》所引《行程录》无一字提及宗弼卒年。王国维以《要录》《会编》误记宗弼卒年“本于此录”,主要针对《要录》卷155“金都元帅宗弼之未卒也”一句而言。按照王国维的理解,这种表述蕴含的意思是完颜宗弼已于皇统六年(1146年)八月前去世,笔者认为不然。《要录》中与之类似的用法尚有以下三处:“金主旻之未死也,议取燕北人民”;⑨“初刘汲之未死也,檄承事郎裴祖德权通判府事。祖德时丁母忧,默奏起复”;⑩“桑仲之未死也,遣镇抚司书写机宜文字、左承事郎潭志来告,以愿宣力取京师乞朝廷出兵淮南,以为声援”。{11}根据这三则记载,我们可归纳出“之未卒也”“之未死也”的两层含义:其一,强调死者与作者所记之事存在密切联系;其二,死者已于作者记述之前去世。明确这一问题之后,重新审视《要录》卷155引《行程录》原文,其文曰:“金都元帅宗弼之未卒也,自将中原所教神臂弓弩手八万人讨蒙古。因连年不能克,是月遣领汴京行台尚书省事萧博硕诺与蒙古议和……”①按其系于绍兴十六年(1146年)八月之事实为“遣萧保寿奴与蒙古议和”一项,前之宗弼“将八万神臂弓手讨蒙古,连年不克”事当为和议背景,与宗弼之死没有直接联系。王国维于《史料考》中加一“八月”于“宗弼之未卒也”之前,有曲解文意之嫌。
2.挞懒之子通蒙叛乱问题
《要录》引《行程录》称:“初鲁国王昌既诛,其子胜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与蒙古通。”②又《会编》引《征蒙记》称:“又都元帅长男胜都化,引大族下骑兵及万户北入沙漠部去省亲。恐副元帅北征,相遇未便……次年,皇统元年,副元帅诏至行府,数都元帅鲁国挞懒南和宋好,包逆甚明,已将全贼诛废。外有长男胜都化知罪惧诛,掠骑北遁,分遣精骑追袭捕杀。”③王国维以洪皓《松漠记闻》不载而否认胜花都的存在,以“挞懒获罪后未尝北至沙漠”而否认胜花都“入沙漠省亲”和“叛乱北逃”的可能性。根据笔者的研究,完颜挞懒在天眷二年(1139年)被罢免后作乱北逃之说难以成立,而其南逃祁州之说合情合理、当属无疑。胜花都通蒙叛乱之事虽只有孤证可资,但细考其动机及条件皆成立,事理亦颇通,不应横加否定。笔者另有专文单独讨论这一问题,兹不赘述。
3.蒙古首领称帝建元问题
关于蒙古首领称帝建元一事,《要录》卷156引《行程录》曰“蒙酋敖罗孛极烈乃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赵珙在《蒙鞑备录》中也有“按李谅《征蒙记》曰:‘蒙人尝改元天兴,自称太祖元明皇帝’”之语。④这里首先要解决“祖元皇帝”“太祖元明皇帝”何者为是的问题。初看这两个称号时,或会将“祖元皇帝”视作“太祖元明皇帝”的简称。但“太祖”为庙号,即便在少数民族政权中我们也从未见过以庙号自称的统治者。因此相比于“太祖元明皇帝”而言,蒙古首领更可能使用“祖元皇帝”这一称号。
然而,同时代的其他文献材料均不能直接印证这一记载。⑤“称帝建元”是意义重大的事件,却几乎没有在文献记载中留下痕迹,因此许多学者怀疑其事属伪造。但结合蒙古高原彼时的政局进行分析,“称帝建元”其实投射出蒙古建立国家的尝试,⑥很可能是存在的。而这个“国家”最终湮没无闻的原因,可能正如赵珙所分析的那样“盖北方之国,或方千里,或方百里,兴衰起灭无常”。⑦
4.呼沙呼北征问题
王国维在《史料考》中集录《要录》与《旧闻证误》《行程录》内容七条时,已经发现《要录》卷133所记“呼沙呼北征”之事并未注明出处。但王国维却以“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所记之事“相为首尾”为理由,判断其与《行程录》同出一书,此后的研究者如外山军治、赵宇也未再深究这一问题。但笔者认为,王国维的这一判断证据不足,我们应当重新考察这则记载的出处和性质。
《要录》卷133曰:“女真万户呼沙呼北攻蒙古部,粮尽而还。蒙古追袭之,至上京之西北,大败其众于海岭。”⑧与此同源的记载还有《大金国志》卷10“遣万户湖沙虎伐蒙兀部,粮尽而还。蒙兀追袭之,至上京之西北,大败其众于海岭”,⑨及卷12 “女真万户湖沙虎北攻盲骨子,粮尽而还。为盲骨子袭之,至上京之西北,大败于海岭”⑩两处。崔文印在校证《大金国志》时已经指出这两处“所记显系一事”。①这三处记载所涉人物、地名一致,句式几乎完全相同,显然出自同一文本系统。但是,不论《要录》还是《大金国志》,均未揭示这一记载的出处。虽然李心传《旧闻证误》卷4记金蒙皇统七年和议事也未注明出处,但《要录》卷156正文及小注已经明确揭示,二者均出自《行程录》,系互见之文。由此可见,“呼沙呼北征”记载的来源是存在疑窦的。 《要录》卷148引《行程录》云:“是月(绍兴十三年四月),蒙古复叛……初,鲁国王昌既诛,其子胜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与蒙古通。蒙古由是强取二十余团寨,金人不能制。”②又据《金史》,挞懒伏诛之事在天眷二年八月。故《行程录》其实已经明确记载了金蒙之间在天眷二年前后爆发过战争之事。但即便如此,“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的记载文字不合、关键内容也有不符之处,这里可以举出三个例证。首先,《行程录》并未记载金军的主将是何人,也未交代金蒙交兵的战场在何处。其次,两条记载对战争结果的描述并不一致,《行程录》略云“金人不能制”,显然表明金军北征受挫,而《大金国志》则称“大败其众于海岭”,其意义反倒转变为金军取胜了。③其三,《要录》
卷148、卷155、卷156三处引《行程录》,李心传明确标注了其间关系称“某年某月所书可考”,盖由于这三处记载事关同一次北征的不同方面,若呼沙呼北讨蒙古事出自《行程录》,李心传也应有同样的标注才是。由此可见,“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的记载缺乏相印证之处,更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二者“同出一书”。因此,应将“呼沙呼北征”与《行程录》视为彼此独立的两个文本系统。
5.对于宋人作伪动机的分析
以上所举三例,皆为王国维在《史料考》中所指明的二书“互为表里”的内容。但是经过仔细分析之后不难发现,王国维对《行程录》记载的质疑是牵强的。而王国维对宋人伪造两书动机的分析,同样存在着与事实不符的地方。
王国维对宋人伪造《行程录》《征蒙记》的动机所作出的分析如下:“缘南渡之初,庙算与国论恒立于相反之地位……逮和议既成,则国论屈于庙算,而人心之激昂则或倍于前。……一面造作蒙古寇金事,以示金人在北方常有后顾之忧;一面造作兀术诸书,以证明金人虚声恫喝之故技及南征狼狈之状。凡此,皆当时不满于和议之所为也。”④但是,这一分析的成立必须要基于一个前提,即对《行程录》《征蒙记》二书的成书时间的确定。需要指出的是,成书于绍熙五年(1194年)⑤前后的《会编》只收录了《征蒙记》一书,反倒是成书于嘉定初年(1208—1210年)⑥的《要录》中兼采《行程录》《征蒙记》两书。这一情况无疑表明在《会编》成书之时,《行程录》或未成书,或未传至南宋,又或在南宋流传不广、影响极小。而根据王国维“南渡之初”“和议既成”的表述可知,王氏认为《行程录》与《征蒙记》系绍兴十一年之后不久成书于南宋境内。显然,王国维没有注意到《行程录》独见于《要录》的情况,故忽视了《行程录》成书时间的其他可能性,其分析多系猜测之词,难以成立。
赵宇论证这一问题时,一方面称“《征蒙记》成书于南宋高、孝之际;《行程录》的成书时间虽难精确,但也介于高宗朝后期至宁宗朝前期之间”,另一方面依然认为“南宋前期知识水平不高的书坊商贾,其伪作《征蒙记》与《行程录》当是希望通过迎合当时境内对和议强烈不满的气氛”。⑦可是,即便高宗后期至宁宗朝前期的宋人对“隆兴和议”“嘉定和议”不满,这种不满又岂是通过编造金朝在几十年前被蒙古打败的故事就能平息的呢?如果南宋书商果真认为这样的题材有利于“广其书销路”,那么《行程录》“流行程度似乎远不及《征蒙记》”①的情况又是怎么产生的呢?显然,赵文所给出的解释在逻辑上难以自洽,无法令人信从。
根据上文所作考察,笔者推测《行程录》作者身份可能有两种情况:其一,作者确为金人;其二,作者为归正人,其知晓金蒙战事,假托王大观之名。若《行程录》作者为金人,则其成书时间应当远早于其被收入《要录》的时间,但成书后很长一段时间只在金朝境内流传,直到光宗、宁宗年间才传至江南而为人所知。刘浦江早已指出,金朝典籍自民间渠道流入宋朝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②因此“金人说”在逻辑上能够成立。若《行程录》作者为了解金朝北征蒙古情况的归正人,其必于绍熙五年之后尚在人世,考虑到这位作者在皇统时期可能比较年轻,身份不著(下详),则这一推论也能够成立。若一定要说宋人伪造《行程录》一书旨在为北伐造势或迎合舆论,实在太过勉强。
6.和议赔款问题
赵宇在《再论》一文中曾以“进纳名单中竞有大量的绢、棉、米豆,这些物资全不符合当时蒙古的游牧习性,倒更像是汉人政权所需求的”③为由,质疑《行程录》的记载。然而早在《史记》中就有汉朝以“絮缯酒米食物”④为条件同匈奴订立和议的例证。正如贾敬颜所说:“他们的所有物不过牲畜与畜产品而已,因此需要交换,需要通过市场交换到生活必需品和生产必需品”,⑤中国古代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没有大量生产织物、米谷的条件,但绝不意味着游牧民族不需要这些物资。
(二)史料误读
王国维对史料的误读,主要体现在他对于洪皓相关言论和海陵王宣谕的具体分析上。王氏认为“洪忠宣之言亦不过一时折秦桧之辞”,并借《金史》无载来质疑《松漠记闻》中“盲骨子渡江南寇”的说法。王氏还提出,“金亮宣谕之文,乃因背盟事决,故藉北征蒙鞑之名,以拒宋使入境,本不可据为典要”。⑥外山军治在其著作中反驳了王国维对洪皓言论的定性,认为洪皓“彼方困于蒙古”的话语“是坦率的说法”。⑦笔者非常认同外山氏的看法,在此仅作两点补充。
其一,王國维在面对《记闻》中“(盲骨子)与金人隔一江,常渡江之南为寇,御之则反,无如之何”⑧这一关键性记载时,仅仅以“而已”“小小侵盗”之语一笔带过。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王国维将“常渡江之南为寇”误为“尝渡江之南为寇”。⑨“常”字在古文中有“经常”意,又可通“尝”作“曾经”解。但是“尝”的形容词、副词义只有“曾经”一项,这显然影响了王国维结论的准确性。此外,这则记载前后的叙述对象并不一致。“与金人隔一江”“常渡江之南为寇”的主语显然是“盲骨子”,而“御之则反”一句则显然不再以蒙古为主语。“御”即防御、抵抗,前文言蒙古人渡江为寇,那么此处“御”的主语只可能是金。由此看来,后一部分的大意应当是金朝方面抵挡住了蒙古的攻势,迫使其撤军,但却无力反击蒙古。《记闻》中的这则记载明显是为了凸显其时蒙古给金带来了沉重的边防压力,也能够和洪皓归宋后“彼方困于蒙古”的言论相契合。 其二,关于《会编》中所载绍興三十一年金使韩汝嘉向宋人宣谕的内容,其文曰:
韩汝嘉带金牌到来,欲与本朝国信使、副宣谕公文。……宣谕云:“向来北边有蒙古、鞑靼等,从东昏王数犯边境,自朕即位,久已宁息。近准边将屡申此辈,又复作过,比之以前保聚尤甚。众至数十万,或说仍与西夏通好,镇戍突厥、奚、契丹人等力不能加,曾至失利,若不即行诛灭,恐致滋蔓。重念祖宗山陵,尽在中都西北,密迩彼界,是以朕心不安。以承平岁久,全无得力宿将可委专征,须朕亲往以平寇乱。”⑩
王国维和外山军治均认为这条宣谕中关于蒙古寇边的内容纯系金人为拒绝宋朝使臣入境所捏造。然而,细读《会编》所录海陵王宣谕不难发现其中所提到的蒙金关系问题其实包括历史和现实两个层面的内涵:其一,蒙古、鞑靼曾在金熙宗时期“数犯边境”;其二,蒙金双方到了宣谕发出之时可能会爆发新的军事冲突。若按照王国维的思路进行分析,我们至多只能怀疑金朝可能在第二层面上作了假,而对于其前一层面之中所蕴含的历史背景,在没有明确证据可以证伪的情况下,我们断不可凭主观想象而贸然加以否定。在这一点上,王氏和外山氏所论皆有未当之处。
(三)史料遗漏
王国维在撰写《史料考》时,似未参考出自金朝官方系统的史料,学界前辈已对此做过充分的批评和补充,简述如下。
外山军治首先指出《完颜希尹神道碑》中“萌古新扰边,王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之……”①之文字“无可辩驳地记述了熙宗时代蒙古入侵以及金的防御措施、讨伐行动等事实”,他同时提出《金史·乌林答晖传》“从宗弼北征”,②《金史·完颜襄传》“父阿鲁带,皇统初北伐有功”③中的“北征”“北伐”就是《行程录》所记宗弼征蒙之事。④贾敬颜在外山氏的基础上补充了《金史·耶律怀义传》之“改中京留守。从宗弼过乌纳水,还中京”,⑤《金史·完颜彀英传》之“从宗弼巡边”,⑥《金史·完颜守贞传》之“自明昌初北边屡有警……上固论守御之法。守贞曰:‘惟有皇统以前故事,舍此无法尔’”,⑦和《金史·移剌窝斡传》之“昔谷神丞相,贤能人也,尝说他日西北部族当有事”⑧四则材料。⑨此外,陈德洋还增补了《金史·移剌温传》之“会宗弼巡边,温从军,不之官”。⑩
(四)《行程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笔者在上文对王国维的考辨提出了诸多异议,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行程录》的记载的确存在着一些难解之惑。如王国维指出《行程录》记载“出兵日期迁延”及“金蒙和议赔款数额”两项均存在问题。出兵日期迁延之事不可解,赔款数额问题则尚可申说。此外,刘浦江也曾撰文指出过《行程录》所记宇文虚中死节一事为杜撰的问题,{11}笔者认为,这可能与《行程录》作者的身份有关。
李心传在《要录》中对王大观的生平事迹有所介绍,称“先是,都元帅、越国王宗弼疑知亳州王彦先至南朝,常泄其国中阴事,乃徙彦先知澶州,而调其子保义郎大观从军北讨,实质之也。大观者,年二十余,骁猛善骑射,以事刘麟击鞠得官。宗弼以为保义校尉”。{12}赵宇在考察《行程录》作者之时,也并未发现李心传的这则记载存在什么明显错谬。按,《要录》系此条于绍兴十三年四月下,可知王大观当是皇统四年跟从宗弼北伐蒙古的随军军校,这也是《行程录》书名不著“奉使”字样的原因。又据《金史》,保义校尉官阶为正九品上,①可见虽然王大观为王彦先之子,但在这次从军出征时仅仅是一个下层军官,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为何《行程录》在记述一些机密内容(如和议条款)时存在夸张失实、类似坊间传闻的情况。正如周良霄所说:“即使如洪皓那样的经历,亦难免于有传闻失实之处”,②更何况《行程录》作者不过一下层军官而已。他亲身经历了胶着的战事与来之不易的和平,但由于身份所限,缺乏获得消息的渠道及辨别的能力,因此在记载一些超出自身经验的事件时,很可能会不自觉地受到民间传言的影响。故笔者相信王大观确有其人,其身份是金朝的一名下级军官,《行程录》之书也的确出自其手,成书时间当在皇统八年以后不久。③
此外,可确证有误的《行程录》记载,皆是在枝节处产生了错谬,无碍于其书之宏旨,这与《征蒙记》的情况截然不同。今见《会编》《要录》所引《征蒙记》主要描绘金朝贵族的权力斗争,无一字涉及金朝北征蒙古的具体内容,加之其中错谬又颇多,被王国维斥为伪书并不冤枉。察《征蒙记》《行程录》两书所记史事,重合之处甚少。仅凭一些模糊的证据来否认《行程录》的史学价值,实有因噎废食之嫌。
笔者上文所作论述表明,目前学界对于《行程录》为伪书的质疑均难以成立,这是因为仅从逻辑上反驳“伪书说”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行程录》的真伪问题。而要解决这一疑案,应如钟焓所说,需要借助于王国维“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之方法,④考察其中有哪些难以作伪的共通之处。具体到《行程录》的真伪问题而言,所谓“异族之故书”当包括与《行程录》成书时代相近,且同属南宋“异族”的金朝官方史料和波斯文、阿拉伯文文献。
《要录》卷96引《行程录》记述了完颜宗磐北伐之事,其称:
是冬,金主亶以蒙古叛,遣领三省事、宋国王宗磐提兵破之。⑤
这次北征的相关信息又可见于前述之《神道碑》,其碑文曰:
萌古斯扰边,王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之□(阙文,下同)□其□落□□□□□□□以□□□入而奏捷。⑥
虽然这两则记载都较为简略,但有三项核心内容完全吻合。首先是关于此次北征的时间。《要录》系此事于绍兴五年(1135年,金天会十三年)冬。《神道碑》未系年,据外山军治考证,金朝此次征讨蒙古的时间在天会十三年十一月以后,应当属实。显然,《行程录》与《神道碑》所记北征时间一致。其次是关于此次北征的领兵之将。《行程录》仅提到有完颜宗磐一人,而《神道碑》则称“王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之”,⑦两书均以宗磐为主将。第三是关于此次北征的结果。《行程录》曰“提兵破之”,《神道碑》云“入而奏捷”,其意相同,即金军成功地抵御了蒙古的进犯。从这条记载的准确程度来看,《行程录》的信息来源显然是亲历者的回忆或金朝官方档案,南宋人作伪的可能性不高。 《旧闻证误》卷4引《行程录》曰:
皇统四年秋,元帅遣使报监军(小注:时监军者讨蒙古)曰:“南宋以重兵逼胁,和约大定,除措置备御,早晚兵到矣。”至次年冬十月,元帅亲统十万众,水陆并集。⑧
李心传已经指出此条所记宗弼遣使所报监军之口信内容不实,无需赘言。但这一记载还蕴含了另一项重要信息,即完颜宗弼本人此时有其他要务,无法脱身。关于宗弼在皇统元年宋金和议达成之后的活动,史籍均语焉不详,考证存在难度。幸运的是,《大金集礼》卷3保存了三则珍贵的记载,据这些记载显示,宗弼在皇统五年九月至闰十一月期间参与了为金朝太祖、祖宗上尊号、谥号之礼,①这与《行程录》所反映的基本情况一致。从《要录》《会编》的记载来看,宋人并不熟悉绍兴和议之后宗弼在金朝境内的活动,《要录》更以为宗弼在绍兴十五年十月便已去世,②要让他们伪造出准确反映皇统五年宗弼活动情况的记载,难度很大。
《要录》卷156引《行程录》记载金蒙于皇统七年议和之事,文曰:
是月,金人与蒙古始和,岁遗牛羊、米豆、绵绢之属甚厚,于是蒙酋敖罗孛极烈乃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金人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分据要害而还。③
《旧闻证误》卷4也记载道:
皇统七年春三月国使还,蒙古许依所割地界,牛羊倍增。金国许赐牛羊各二十五万口,今又倍之,每岁仍赂绢三十万疋,绵三十万两,许从和约。④
虽然《行程录》是唯一一部明确记载金蒙议和时间的文献,但程妮娜的研究⑤提示笔者,或可以从金蒙议和后金朝对有功之臣的封赏入手,来考察和议达成的时间。
《金史》中保存下来的、可确知与此次北征有关的升迁记录计有两条。其一为宗室乌林答晖,他因跟随宗弼北征,由正五品下的明威将军升为正五品上的广威将军。⑥同样得到升迁的还有完颜彀英,他在“从宗弼巡边”之后,由正四品或正五品的行台工部侍郎升任刑部尚书。⑦另有一则颇有嫌疑的升迁记载,其对象是完颜宗弼本人,曰:“(皇统七年九月)以都元帅宗弼为太师、领三省事,都元帅、行台尚书省事如故……”⑧宗弼虽贵为皇室宗亲,但据现存史料记载看来,金熙宗对其封赏却从不逾矩。考察金熙宗时期宗弼之加封轨迹,无不与金之内外大势相干。如天会十四年(1136年)十月“宗弼(为)右副元帅,封潘王”⑨是金熙宗为了制衡宗磐、宗隽一派的势力所做出的举措。天眷二年七月“右副元帅宗弼为都元帅,进封越国王”⑩则是由于宗弼在诛杀挞懒的过程中立有大功之故。天眷三年正月至皇统元年七月间金熙宗共计三次封赏宗弼,时值宋金交兵,而金军战事不利,盖金熙宗以三次封赏示宗弼以盐梅之寄。及至皇统七年九月,宗弼进封“太师、领三省事、都元帅、行台尚书省事如故”,{11}其荣宠在金代可谓空前绝后。从金熙宗的角度来看,若非实有大功于国,否则此等规格的加封断无必要。此外,宗弼既受加封,则彼时金蒙和议必已达成,北征之军亦班师回朝,这与《行程录》所记载的“皇统七年春三月国使还”是完全吻合的。
根据《行程录》的记载,金朝在皇统年间的北征始于皇统四年“蒙古复叛”,{12}以皇统七年蒙金议和宣告结束。拉施特著《史集》对金蒙双方交兵的前因后果多有记载,其中有一处提到了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文曰:
当(俺巴孩合罕遇害的)消息传到他们那里时,合丹太师、秃带和也速该把阿秃儿同各部落和人数众多的蒙古兀鲁思一起,举行了出兵为俺巴孩合罕报血仇的会议。他们拥戴忽图剌合罕登上了汗位,将全部军队交给他统辖,向乞台进军。他们到了那里,厮杀起来,击溃了阿勒坛汗的军队,歼灭了大量乞台人,并进行了劫掠。夺得的无数战利品在军队之间进行分配后,他们便回来了。{13}
这则记载明确告诉我们,也速该曾经参与了忽图剌领导的征讨乞台之战。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也速该的卒年入手,考察这次军事行动发生的大致時间。
学界普遍认为铁木真生于1162年前后,①若按《蒙古秘史》,也速该在铁木真九岁时被塔塔儿人毒杀,②那么我们可知其卒年约为1170年。然而《史集》却以成吉思汗降生于1155年,又称“成吉思汗十三岁时丧父”,③则也速该去世时约为1169年。由此可见,两书对于也速该卒年的记载大体上是相合的。而《史集》又说“但史册上有如下记载:‘也速该把阿秃儿在青年时代死去后,泰亦赤兀惕部落起来反对成吉思汗……’”④也速该死时既为“青年时代”,那么其年龄应不满四十岁,由此逆推,其生年当在1130年前后。由于《史集》与《秘史》都明确记载也速该参与了忽图剌所组织的对乞台的复仇行动,那么其时也速该的年龄至少应为十余岁,⑤则这次复仇的时间当在1145年以后,⑥这一时间恰好能够和《行程录》中所记宗弼北征对应起来。⑦这显然证明了《行程录》的记载具有相当的可靠性。
存世《行程录》佚文当中,争议最多也最扑朔迷离的记载出自《要录》卷155,其称:
金都元帅宗弼之未卒也,自将中原所教神臂弓弩手八万人讨蒙古,因连年不能克。是月,遣领汴京行台尚书省事萧保寿奴与蒙古议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团寨与之,岁遗牛羊、米豆,且命册其酋敖罗孛极烈为蒙古国王,蒙人不肯。⑧
同书卷156引《行程录》云:
是月,金人与蒙古始和,岁遗牛羊、米豆、绵绢之属甚厚,于是蒙酋敖罗孛极烈乃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金人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分据要害而还。⑨
此外,《大金国志》卷12的记载也应出自《行程录》,其文字曰:
(皇统七年)是岁,朦骨国平。初挞懒既诛,其子胜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与朦骨通。兀术之未死也,自将中原所教神臂弓手八万人讨之,连年不能克。皇统之六年八月,复遣萧保寿奴与之议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团塞与之,岁遗牛羊米豆,且册其酋长熬罗孛极烈为朦辅国主。至是始和,岁遗甚厚。于是熬罗孛极烈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大金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分据要害而还。⑩ 以上材料历来因其内容独特、无从考证而饱受争议。由于这些争议对于论证《行程录》记事的价值帮助不大,笔者无意在此对其进行述评。下文拟选取以上材料中两个值得注意的名词,着重论述其与域外史料的相通之处。
(一)“敖罗孛极烈”与早期金蒙关系
《行程录》所记“敖罗孛极烈”所指何人、词义如何,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焦点问题。但笔者认为,在思考“敖罗孛极烈”的词源词义时,我们不能忽视这个封号本身所包含的一些信息。正如伯希和分析的那样,“孛极烈”即“勃极烈”,①是金初贵族所享有的高级官号。《金史》中所记担任诸勃极烈之人无一例外,皆为女真贵族或皇室宗亲,而《行程录》却称一蒙古酋长为“勃极烈”,这是一个非常令人疑惑的现象。并且,天眷官制颁行之后,“勃极烈”之名即遭废弃,②《行程录》在皇统六年仍称蒙古首领“敖罗孛极烈”而略去其本名,这很可能表明金蒙双方在此次和议之前有过和平尝试。
在域外文献所呈现的早期蒙金关系图景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合不勒与金朝皇帝的会面。《多桑蒙古史》记叙相关事件称:“相传此汗曾入朝女真皇帝,女真帝惊其食量过人。一日合不勒汗酒醉,捋帝须,酒醒请罪,金主笑释不问,厚为之礼而归之。”③《史集》则称阿勒坛汗同合不勒会面是由于“在阿勒坛汗心目中[合不勒汗]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伟人,所以他想同他接近,想在双方之间开辟出一条团结友好的大道……他命人从国库里取来许多金子、宝石和衣服赐给他(按:指合不勒汗)(这些东西堆在一起,有他的身子那么高),极其尊敬和彬彬有礼地将他送了回去”。④尽管《史集》的描写有矫饰之嫌,却也无疑表明金蒙双方在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之前,的确有过和平相处的尝试。此外,金朝皇帝在这次会面中还赏赐给合不勒许多财宝,虽然《史集》并未提到非物质性的封赏,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否认“敖罗孛极烈”存在的依据。据《金史》记载,金太宗天会三年三月辛巳日“以谋葛失来附,请授印绶”。⑤既有印绶,则必亦有官制之封,这是常识。因此,《行程录》所记“敖罗孛极烈”之号的記载完全吻合早期金蒙关系的基本状况,断不可能为南宋人所伪造。
(二)“蒙古国王”的史相与史实
除了“敖罗孛极烈”之外,上引《要录》《大金国志》中的《行程录》佚文中还出现了一个引人注意的称谓:朦辅国主(或作蒙古国王)。据四库本《大金国志》卷41《译改国语解》显示,此处本作“朦辅”,清人改译为“莽布”。⑥今本《要录》于此俱作“蒙古”,显然也是清人篡改所致。遍检诸书可以发现,《行程录》佚文中的“朦辅国主”一名乃蒙古作为国号之首见,恐非虚构。⑦前文已经考证《行程录》成书之时间在皇统八年以后不久,彼时铁木真尚未降生,一统草原的“大蒙古国”更无从谈起,若说王大观凭空臆造出了一个“恰巧”与未来历史发展结果相吻合的国家和国名,实在太过玄虚,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当时的蒙古诸部确实做出了建立国家的尝试。
而这一问题的落实需要结合蒙古高原此时的政治情况进行分析。俄国学者蒙库耶夫曾注意到《史集》和《蒙古秘史》中出现的“合木黑(qamuγ)蒙古”⑧一词,他认为“合木黑蒙古”应该被视作一个以“蒙古-泰亦赤兀惕”为核心的,存在于合不勒、俺巴孩和忽图剌三人在位时期的氏族部落联盟。⑨笔者完全赞同这一观点,但是,这其实是我们以现代社会科学的标准为其所作的注脚罢了,在当时的蒙古人的观念里,“部落联盟”和“国家”之间的界限很可能是泯然的。⑩因此,我们不能断然否认蒙古诸部在忽图剌时代尝试建立国家的可能性。从这一层面来看,《行程录》的记载与《史集》《秘史》等域外史料是相符的。而在《要录》成书以前的南宋人著作之中,我们看不到任何将蒙古视作“国家”的记载,{11}故此记绝无可能出自南宋人之手。
行文至此,笔者认为可以就《行程录》的真伪问题做一个基本的判断:这是一部由金人王大观编撰的,记录金朝初年金蒙交战史事的珍贵文献。前辈学者如王国维和赵宇虽然一致认定《行程录》是出自南宋人之手的伪书,但他们的论证在逻辑和事实层面均存在一定问题。诚然,《行程录》的记载中存在着不合事实的谬误之处,但是我们不应该把目光局限在这些枝节性的问题上,而是更应该看到,在存世不多的《行程录》佚文中有许多可以征诸金朝史料和域外文献的关键性记载。这些记载的准确性让我们相信,《行程录》不可能出自于南宋人之手,因为仅凭一腔爱国热血和凭空生出的臆想,无法“恰巧”准确地捏造出这些记载。
【作者简介】李寒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史。
【责任编辑:王湉湉】
A Re-research on the Authenticity of Xingchenglu
Abstract: Wang Guowei’s Textual Criticism of Mongolia Historical Data Circulates by Southern Song Dynasty, completed in 1927, is an important article in the research field of Mongolian-Yuan Dynasty’s History. However, Wang Guowei’s two major conclusions in the article, that is “there is no war betweem Mongolia and Jin Dynasty during Emperor Jin Xizong’s reign” and “Xingchenglu and Zhengmengji are pseudograph while the records in these books are unbelievable”, are debatable. Xingchenglu and Zhengmengji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equally in historical studies. After comparing Xingchenglu with the related historical materials and foreign literatures, it is found that many of the key information recorded in them can be mutually confirmed. According to this, it can be concluded that is by no means a pseudo-book, which has important historical value.
Key Words: Xingchenglu, Authenticity, Textual Criticism of Mongolia Historical Data Circulates by Southern Song Dyna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