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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党内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写入党章,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当前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遵循,同时更是各级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的必然要求。高校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实处,必须从理论上弄清楚其提出的背景、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从而在工作实践中更好地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