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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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从我十二岁的那年开始。在那之前,童年的一切都是平静而模糊的。我在内布拉斯加州一个叫贝克的小镇长大。我们叫它“小镇”,但其实,这里才住了不到两百人。尽管有时候,一些陌生人会把车停在谷物升降机旁的加油站,或是在咖啡馆吃点东西,但贝克镇终究还是30号高速公路旁散布的零星小点之一,人们甚至不会为之踩一下刹车。在小镇边上,我的父母开了一家叫“十字路口”的酒吧,我们就住在酒吧后面的小屋里。屋后是垃圾场,再往后,是一路延伸至远方的悬崖和荒山、满是丝兰花和响尾蛇的麦田。
  那时,我花了很多时间,在脑海中建造了一座城市。城市就在远方的那些山坡上。这个想象中的地方也叫“贝克”,但却是个有着百万人口的大都市。州际公路旁的山坡上建着一些豪宅,在豪宅里,住着智慧却胆小的市长,还有顽固的、像罗斯福总统一样的警察局长温斯洛普·戈尔丁。沿着断崖,一路都是维多利亚式的古老豪宅,里面住着其他有錢有势的人。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怀揣着可怕的秘密,或者通过种种方式,卷入贝克市强大的黑社会势力之中。市民卡拉法先生有钱又备受尊敬,却被发现是个狼人,专门对纯洁可爱的初中女生下手。他把这些女生折磨得面目全非,直到我用一颗银制子弹击中了他。我是市里的侦探先生,不过每每怀才不遇。因为观念偏激,我面临着被胆小的市长开除的风险。警察局长总是为我说话,即使我那些不同寻常的方法有时会激怒他。
  他相信我的人品。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想象中的城市里度过了多少童年岁月。八岁那年,我已经成为了想象中的侦探先生;不久,我又开始绘制这座大都市的地图。搬离贝克镇的时候,我有一本六英尺厚的文件夹,里面全是街道指南、建筑和地铁班次表。在现实中,人们觉得我是一个怪孩子,自言自语,四处游荡。老人们发现我在他们的后院,就会从屋里出来,对我大喊大叫。孩子们看到我玩他们的秋千,便出来挑衅,而我也只能跑开。我逮住别人家的猫,捆住它们的四肢,粗暴地刑讯逼供。因为没人锁门,我还溜进别人家里偷些能当作线索的东西,幻想着它们能破解我手头的谜团。
  每个人在我的幻想城市里都有一个秘密身份。比如,我父母是房东夫妇,住在我简陋的一室公寓楼下。他们人很好,但没什么想象力,我对他们也算客气。在我设计的一系列搞笑情节中,好管闲事的房东夫人还要被愚弄一番,受点打击。我的哥哥马克是当地的检察官,也是我的死对头,妹妹黛比则成了我的秘书黛比小姐。有时我很爱她。如果我不是这样独来独往的话,我会跟她结婚的。
  在家人眼里,我也有我的角色。我对这个角色太过熟悉,只需要时而扮演一下就行。如今他们已离我远去,而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又如此之少,这常让我难过。有时我觉得,如果没人认识你,那你就谁也不是。
  十二岁那年的春天,一个男人搬进了街角的房子。那里曾住着位老太太,在她死后,房屋被装修一新,但也数年未曾出租。直到她的继承人来把房产清偿完毕,卖掉旧家具,打扫干净后,房子才终于被挂牌出售。我就是把猫带到这里来的。我躲在这里,听它们哀嚎着招供。之后,这幢房子总算被清理干净,那个男人也住了进来。
  我应该是在五月末第一次见到他的。他前院里的丁香盛开,繁茂的心形叶子间夹杂着清香的花簇。我经过的时候他正在修剪草坪。我停下来,盯着他。
  我立刻发现他有些地方很眼熟——黑色的卷发和阴郁的眼睛,圆圆的脸和有酒窝的下巴。一开始,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电视上见过他。然后,我注视着他,反应过来了:他长得像我自己!或者说,他长得像一个年纪更大的我——一个长大后的我。等他推着割草机走近时,我发现连我们的眼睛都是一样的灰色,奇特又苍白,我们鼻梁上的雀斑都长在一样的位置,手指一样又短又粗。走到草坪边上时,他凝重地抬起手,我也举起了自己对应的那只手。在这一刻,我们就像彼此的镜子。我猛地一激灵,赶紧跑回家了。
  那天晚上,我回想着我们的相遇,不知道那个男人是否就是我本人。我仔细思索了我所知道的关于时光旅行的一切,心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年长的自己,为了某些不为人知的目的回到了过去——或许,他想防止我犯错,或许他想警告我些什么。或许,他正在逃避未来的一些灾难,希望回来改变整个事件的走向。
  我想你已经能明白我小时候是什么样了,但这些不过是我最早的念头。我深信时光旅行会在不久后成为现实,就像我也相信飞碟、第六感和大脚野人。我曾非常认真地担心过,人类能不能跟恐龙存在得一样久。如果我们只是地球发展史上短暂的一个阶段呢?我深深觉得,我们应该探索其他的太阳系,建立起殖民地。于我而言,人类的存活事关重大。
  也许这都是因为我开始写日记了。我刚读了《安妮日记》。你的一小部分,你在一页纸上写下的字,可以在你死后继续存在于世间,而我被这个念头深深打动了。我想象着,在一场核武器浩劫之后,一个外星男孩可能发现了我的日记。它漂浮在一块块陨石之间,周遭还有曾经属于地球,如今已成碎片的建筑物和家具。外星男孩会翻译我的日记,在他的星球上,我的日记成为了畅销书。最终,外星人之间因为我的日记爆发了巨大的骚乱,最后不得不终止了这场星际大战,达成休战协议。
  在这些日记里,我经常给自己写信。我把收信人称作“长大的我”,或是“未来的我”。如今作为收信人读这些日记时,我试着不生气,因为曾经的我总在不停地劝着现在的我。“我希望你不是个失败的人”,他写道,“我希望你快乐。”
  我试着去回忆十二岁时发生的一切。哥哥马克说,那是他这辈子最糟的一年了。他记得那年爸爸妈妈吵得相当厉害。“他们每天晚上都会喝醉,大喊大叫,一直到凌晨三四点才停下来。你还记得妈妈开车撞树的那个夜晚吗?”
  我不记得了。我觉得他们快乐地在一起,跟情景喜剧里的夫妻一样互相挖苦,开开玩笑,仿佛在他们发挥出最高水平羞辱对方后,还会响起一段录好的笑声。我不记得他们这么醉过,酒吧的生意也一直很好,总是满座——尽管在我十三岁后不久,他们就破产了。
  马克说他在那年试着自杀了。我连这也想不起来,但我的确记得他在医院住了几天。在我的记忆中,他总是靠在沙发上,庄严又消沉地读着《我很好,你也很好》之类的书,做一些判定他是不是个正常人的问卷。   事实上,我主要能记得的还是侦探先生。搬到附近的神秘陌生人引起了侦探先生的兴趣。我后来才知道,这个陌生人要教七年级的科学课。在一场大型比赛后,著名的女篮教练、科学老师卡拉法先生因心脏病猝死,这两个职位将由陌生人取代。这个陌生人叫路易斯·米克尔森,从芝加哥或是奥马哈这样的大城市搬来贝克镇。“他看上去是个孤独的人,”有一次,母亲这样说道。
  “你是说一个怪人吧?”父亲回答说。
  我知道怎么进米克尔森的房子。我曾躲在那里,知道很多秘密入口:松动的窗,地窖的门,后门锁还可以被我用借书卡的薄边撬开。
  米克尔森先生不是个很有条理的人。或者说,他只是变化无常。房子里堆满了箱子,有封好的,也有拆开的。家具随意地放在屋里,好像搬家工人把家具放在哪儿,米克尔森就把它们留在哪儿了。在各个角落里,都有他整理到一半就扔在一边的东西:空书架旁摞着一叠倾斜的书,橱柜上是一排排整理好的银餐具,衣橱旁的地上堆放着冬天穿的大衣。那些箱子看上去被仔细地分了类。比如,他的床边放着袜子——内裤——白色T恤——每样都在单独的箱子里,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一个没有抽屉的五斗柜边。那些抽屉则被放到了地上,里面是一大堆他留下的杂志。一个抽屉装着《大众科学》,一个装着《艾萨克·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说杂志》,还有一个里面是《花花公子》,不过那些色情图片已经被一丝不苟地剪掉了。
  你可以想象得到,这里对我来说就是个奇妙的洞穴,堆满了宝藏,堆满了线索,每个箱子都在神秘地颤动。那儿有一大堆廉价珠宝、古董硬币和钥匙;这儿有他以前的教案和成绩册,每一栏里都用铅笔写下了过去学生的名字,旁边是他们的出勤、成绩和短评(“乱糟糟”;“懒”;“有潜力!”)。这儿还有照片和信件:这是一座金矿!
  一天下午,我跪在他的一箱子信前,忽然听见了前门打开的声音。我自然是一动不动。我听见前门被关上,然后是米克尔森先生低声地自言自语。我紧张地听他说道:“好的,好吧,没关系。”然后他又用一种戏剧化的鼻音,大声读着一些收到的垃圾邮件:“‘为您附上一份特殊的礼物!’多可爱啊!”他嘲弄道。我趴在他的纸箱上,看着一张大概是1952年的照片。在那上面,童年时代的他和应该是他姐妹的人,坐在戴着假胡子的圣诞老人的膝盖上。在他打开冰箱拿东西出来的时候我听见他轻声笑了。然后他打开客厅里的电视,声音向我袭来。
  我从不觉得危险。我坚信自己拥有秘密的隐身能力。他没法看见我,因为那不属于我给自己讲述的故事:我是侦探先生!我感到肚子上有块地方冰冷而空洞,但当他坐在La-Z-Boy躺椅上,盯着电视发出的蓝光收看新闻时,我可以轻松地溜走。在我的黑影从他身后闪过时他没有动弹一下。他没法看见我,除非我自己决定能被看见。
  离开米克尔森家的那天,就在我从他身后溜走、爬出后门的不久后,我第一次昏迷了。我不知道“昏迷”是不是最好的词,毕竟它沾染了酗酒和精神病的气息,但我也不确定还能用什么来形容了。我还记得自己走进后院,小心沿着杂草丛生的花坛朝通往小巷的门走去。我带着那张圣诞老人的照片,盯着它看。这也可能是我五岁时的照片。怪诞的相似感让我不寒而栗。在我面前,一只肥胖的杂色猫沿着小巷奔跑,然后,又消失在其他人家后院边的树篱丛中。
  几秒钟后,我发现自己坐在厨房餐桌前,和家人一起吃晚饭。我正将一根黄油玉米送入口中,感觉就像从睡梦中醒来,只是速度更快,似乎在一瞬间我就从一处被转移到了另一处。我的家人看上去没注意到我的离开。他们都在吃饭,安静而严肃,好像一切都很正常。父亲在切一块肉,紧紧咬住牙关,母亲注视着盘子,仿佛在看一台圆形小电视。没人被我的突然出现吓到。
  这多少有些惊人。起先,我只是觉得有些奇怪——就好像,“啊,我怎么来的这儿?”
  但之后,我越是回想此事,越是毛骨悚然。我抬头看着厨房墙上的钟。一只咧嘴笑的黑猫,肚子是钟面,尾巴是钟摆,每滴答一声,猫眼就从左边转到右边。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很长一段时间了——起码半小时,或者四十五分钟。我能清楚记得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盯着那张照片——米克尔森先生或者就是我自己,坐在圣诞老人的膝盖上。然后,不知何故,我就离开了我的身体。我坐在那里,仔细思索,却连一点点模糊的回忆都没有。只有一个盲点。
  我曾试着跟妻子说起过这件事。
  “一个盲点?”她说,声音变得严肃而关切,像是我发现皮肤下长了个瘤一样。“你是说你昏迷了?你有昏迷症吗?”
  “不,不,”我回答道,试着对她安心地微笑。“不完全是这样。”
  “你什么意思?”她问道。“听着,安迪,”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有时候会……失去了时间……你难道不会担心吗?你不会想让我去看下医生吗?”
  “你太夸张了”,我说,“不是那样的。”然后我想告诉她,在第一次意外发生后的几周、几个月间,侦探先生读到的东西——恍惚又超然的状态,星体投射和灵魂出体旅行。但我什么都没说。
  “我没事,”我说着舒服地伸了下胳膊。“我感觉很好,”我说,“那挺像做白日梦的。只有——一点点不同。”
  但她还是担忧。“你不用瞒着我,”她说,“我只是关心你,仅此而已。”
  “我知道,”我说。她的目光从我脸上掠过,我对着她微笑。“这没什么的,”我说,“只是点奇怪小事!”这也是我所深信不疑的。即使我爱的人们有时会笑话我的走神,我的健忘,但他们的取笑也是溫情的。没有什么大的意外发生过。唯一让我担忧的是我独自一人时,当我在一条街上开车时昏迷,又在另一条街上醒来。但即使是在这种时候,我也确信没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有时我用手掌搓着方向盘。我总是毫发无损。远处没有尖叫,也没有警报。不过是点奇怪小事!
  但在那时,第一次时,我是害怕的。我还记得自己问母亲,一个人怎么才能知道自己得了脑瘤。
  “你没得脑瘤,”她焦躁地说,“该睡了。”
  过了一会儿,她可能有些愧疚了,带了阿司匹林和水上楼来到我的房间。   “宝贝,你头痛吗?”
  我摇摇头。她关上床头灯。“漫画书看得太多了”,她边说边对我夸张地微笑。她有时就会这样,仿佛我还是个婴儿。“小家伙,任何人看太多漫画书都会觉得脑袋怪怪的!”她低下头,用力地看着我的双眼,冰冷干燥的指尖碰上我的额头。她神色忧伤,俯身用手掌抚摸我的脸颊时她有些失去平衡。“没什么不对劲的 ,”她低声说:“明早就都会好起来。”
  那天晚上,我坐着给长大的我写信:我希望你还活着。我在日记里写道。我希望你读到信时,我还没死。
  那篇日记总能引起我的哲思。我不确定童年的自己在给谁写信,在想象着未来怎样的一个人。我不知道未来的那个人是死是活。我们可以成为太多不同的人,从青春期走到二十多岁,我们在身后留下了一路的尸体,其中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们?这些年来,我们抛弃了多少版本的自己?又有多少个自己几乎被忘却?他们住在意识世界的公寓里,就像那些遭受致命肺病折磨的年迈亲戚一般,喃喃自语,大口喘气。
  就像侦探先生。晚上在城郊的大房子里徘徊时,我能听见他在身后喘息,还在低声说着不可名状的秘密。他依然守在那里。
  我的妻子蜷缩在沙发上,小口喝着熱巧克力,看着书。当她抬起头时她害羞地笑了。“你在盯着什么看呢?”她说。现在她对这种事已经习惯了——我想她觉得这很可爱。她是个亲切又实际的女人。许许多多过去的自己像飞蛾一样拍打着我的脑袋,而我很怀疑她对此能有什么兴趣。
  她解开睡袍。“看到什么你喜欢的了吗?”她问道。我回以微笑。
  “偷看而已”,我愉快地说。年轻时的自己不会认出现在的我,我很确定。
  我的疑惑在于:在惊人的相似之下,我在米克尔森身上看到了什么?即使从日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一心沉浸在这个念头里,但现在的我还是不大能记得自己的思路。当中的一些想法很显然是在跟自己演戏,但也有一些并不是。在米克尔森身上,有什么引起了我的共鸣。
  也许仅仅是这样——7月13日:如果米克尔森就是你的未来,那你一定在哪里出了岔子。他身上有阴险的一面!他可能是潜逃中的罪犯!他很疯狂。你必须从现在起改变你的生活!别对妈妈、爸爸甚至马克动坏心思。每天做一件好事。
  那段时间,我去他家去得相当频繁。我有本笔记本,里面贴着圣诞老人的照片,对他笔迹的模仿和他梳子上的一点头发。我试着写下一切有潜在重要性的东西:线索,证据。但我也不知道它们能证明什么。他的橱柜上有一大堆啤酒罐,有时呈几何状分布。箱子被拆开,再被装好。还有信件:“我累了,难以置信的累,我对跟你兜圈子感到疲惫”,一个署名“凯莉”的女人写道,“起码在我看来,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为什么你就不能做个决定,然后坚持到底?”我把这句话抄在了我那本侦探先生的笔记本里。
  在他的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块小牌子。这是块长方形深色木板,一张四周烧焦的油纸被印在上面。在油纸上,有用花体小心写下的字:
  “我戴着
  我在生命中
  锻造的
  枷锁”
  这看上去像一条机密信息。我想他也许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
  我躲在树篱后,从远处打量米克尔森的房子。他通常不会在早上十点前出现。他会穿着浴袍,突然从前门冒出来,迅速地扫视一圈,好像察觉到有人在看他。然后,他会一把抓起门口台阶上的报纸。有时,他似乎发现了我在看他。
  我知道我必须小心。一定不能让米克尔森猜到自己在被调查。我努力提高戒备。为了避免吸引眼球,我不再戴最爱的侦探帽。一大早,我就穿过他的车库,因为我非常确定他这时还在睡觉。即便这样,在一个七月的早晨,我还是被迫钻进厚密的树篱之下。那天早上八点,米克尔森家的后门突然开了,他拖着步子走出小巷,把袋子里的东西往垃圾桶里倒。幸好我穿着棕色和绿色的衣服,能融入到灌木之中。我躺在那儿,趴在泥土之上,盯着他赤裸的脚和长满毛的脚踝。他只穿了一条平角短裤。在他的衣服之下,我能看见一大堆让人有些作呕的深色体毛;他的背上居然也有点儿!我最近刚看了《经典名著漫画》系列的漫画版《化身博士》,还能记得里面用“隐居者”来形容反派海德。我曾在词典里查这个词,而如今,这个词正适用于把袋子里的东西倒进垃圾桶的米克尔森。我刚刚开始长了一些体毛,想到自己最后会变成这样,我就浑身发冷。我听见啤酒罐的撞击声。然后,他走远了,留下我心神不宁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在家的时候,我会在晚饭后坐在卧室里,困惑地读着我的笔记。我翻阅着列表,试图找到可以联系在一起的线索。我会在雪茄盒里挑挑拣拣,那里面放满了我从他家带走的东西:照片,钥匙,一把瑞士军刀,一张有他签名的支票存根——我把他的签名和自己的作了比较。但我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他是神秘的,这是我所知道的一切。他怀藏着某个秘密。
  那个夏天的一个深夜,我觉得自己听到父母在议论我。我正看着书,听到自己的名字前,他们的交谈也不过是个忽高忽低的背景音。“安德鲁……他怎么会是……对任何人都不公平!”破碎的词语,从含糊不清的语句中跳脱而出,先是父亲在说,然后是母亲。紧接着,大声的一句:“他会出什么事?”
  我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心脏狂跳。一定发生了什么,他们一定发现了什么。我很确定自己要被揭穿了:我的窥视,我的非法入室,我的盗窃。我安静而害怕地听了一阵,然后从床上起来,悄悄下楼。
  母亲和父亲坐在厨房的餐桌前。他们轻声说话,眼睛盯着中间塞满了烟头的烟灰缸。我进去时母亲抬头咬紧了牙。“啊,天啊,”她说,“安迪,现在是凌晨两点半!你为什么起来了?”
  我站在门口,犹豫不决。我希望自己重新成为一个小孩子,告诉她我很害怕。但我只是犹豫地站在那儿。“我睡不着”,我说。
  母亲皱起眉头。“好吧,再努力试一下,该死,”她说。
  我又站了一会儿。“妈妈?”我说。
  “去睡觉!”她瞪了我一眼。   我只是坐在那儿,满面通红。我突然想到,或许,即便我做了种种防范,米克尔森先生终归还是看到我了。“目不转睛的男孩”,他说。我试着去回想他是在什么时候发现我盯着他看的。有多少次了?我从远处看着自己,我观察着他的房子,但如今我也是被观察的那一个。这个念头让我的心中升起一阵难以平息的恐惧。我很感恩父亲在这时过来了,叫我儿子。“儿子,”他说,“为什么你不到外面去,找点事情做呢?你也可以在开学前享受点夏日的阳光。”
  “好的”,我说。我看到米克尔森还是满怀期望地对我咧着嘴笑。他的双眼空洞,一眨不眨,而我意识到他正复制着我自己的表情——目不转睛的男孩,遇见了目不转睛的男人。我试着小心地从高脚凳上下来,但还是磕磕绊绊,差点跌倒。
  “哎呀——糟糕!”米克尔森先生说。父亲狠狠地看了他一眼,用愤怒的眼神审视着米克尔森先生的笑容。他耸耸肩。
  “啊,孩子们啊,孩子们”,他一脸信任地对父亲说,我则匆忙往门跑去。离开时,我听见父亲开始尖利地说话,但我也不敢再逗留一下听听他说了些什么。
  相反,我沿着酒吧外墙,蹑手蹑脚地走着;我盯着米克尔森老旧的大众汽车,发现它被锁上了。酒吧里没有窗户,所以我紧贴在墙上,努力听着。我努力思索要在笔记本里写什么:他看我的眼神;他咧着嘴笑,模仿我的凝视。我当然晓得你,他说:他到底晓得些什么?
  然后我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笔记本去哪了?此时,我想象自己把它忘在了那里,就在吧台上,在我的杯子旁边。在我脑中,有一幅让人毛骨悚然的画面——米克尔森先生的目光落到了笔记本上,主题封面上画着装饰性的问号,还有我写下的字:安迪·奥戴的神秘故事集第67章:侦探先生遇见了可怕的复制人!我看见他对着笔记本笑了。他打开笔记本。看见自己的照片被贴在第一页时,他眯起了眼。
  但笔记本不在酒吧。我很确定,因为我记得进酒吧时没带着它。我知道自己没带着它。我开始回忆,一点一点,从斯蒂庞克到午餐时间到我的卧室。然后我看见它了。无论发生什么,我的记忆总是能完美无瑕地保持清晰;而笔记本也是如此清晰。
  我看见自己就在米克尔森的客厅里,跪在他的一箱子信前。我已经在笔记本里抄录了一些东西,然后把它放到了地上。它就在那里,就在箱子边上。我就像透过一扇窗那样看着它。我站在那儿,在脑海中观察着这个画面,然后我的母亲从附近走来,走进停车场里。
  “安迪!”她说,“我一直在喊你!你到底去哪了?”
  她正沉浸在某种情绪中。“我真是受够了!”她说着抓起我的胳膊,狠狠地一摇。“你们这些懒得要死的小孩,一天到晚都觉得自己能想怎样就怎样!这房子就是个猪圈,你们没一个人会动动手指把脏衣服捡起来,更别提去洗个盘子。”她咬紧牙关,声音发颤,猛地冲进家里。马克正在家里擦地,黛比站在水槽边,洗着盘子。马克抬起头瞪我。哭泣、仇恨和自怨自艾让他的双眼通红。我知道等母亲一走,马克就会来打我。“打扫干净,你们这些该死的小孩!”母亲大喊道,“我要去工作了,我希望这个家在我回来时闪闪发光!”她穿着镶花边的衬衫,化着打理酒吧时的妆容,美貌动人,面色发红,目光严厉。“我再也不要这样过了。我不会过这样的生活的!”
  “她是个有毒的家长”,现在,在我们少有的电话交流中,马克这样说道。“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你知道,我们经历的这些该死的事,到现在还阴魂不散地缠着我。就像生活在恐惧之屋里,你懂吗?就像,你知道,一种独裁之类的。最可怕的部分在于,你永远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有些时候,我感觉自己实在受不了了。我真的想去死。”我听着,他边说边抽了口烟,然后再吐出,把渗入他嗓音的烦躁怨气也一并吐出。“你记不得的。总是落到我头上,不管是什么事。他們觉得你那么可爱又呆滞,所以你总是待在虚幻的乐园里,而所有的东西都冲着我来。”
  我听着,但没听进去。我拿着手机,斜靠在屋后的露台边,看我的女儿们从洒水器上跃过。阳光满溢,四处是葱郁一片,而我或许也在看一个演员,演绎着我人生这场电影的圆满结局。我从未告诉他我的昏迷。即使最近昏迷的事情又开始困扰我,我现在也不会跟他说。我能想到他会说什么:神游状态,被压抑的记忆,多重人格。荒唐的东西。
  “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遥远了。”我对马克说。这其实不完全是真的,但如今,这也属于我多年来扮演的角色。“我不大想这件事了。”
  这句倒是真的:我几乎不记得那晚发生了什么。孩子们的争吵和打扫声、母亲日常的不快,这些无聊的琐碎,我并不是它们的一部分。我是侦探先生!——开着我闪亮的斯蒂庞克,驶过贝克镇的街道。我很不安,但无所畏惧;我急躁而紧张,但还是为我坚定的目标做着打算:笔记本!必须找回笔记本!其他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我全神贯注地离开家了。
  肯定已经快十一点了。马克一直特别邪恶而警觉。直到他拿着一大碗冰淇淋坐在电视前,我才终于能假装去睡觉。
  到外面去,出门,沿着小巷走:我似乎应该感到害怕,但我能记得的,多半是肾上腺素的起伏,是我的决心,是笔记本的无比重要,是找回它的那种迫切。这就是属于我的故事。
  米克尔森房子里的灯是亮着的。这是个不好的信号,但我还是往前走去,走入他院内浓稠而潮湿的阴影里。蟋蟀此起彼伏地叫着。我伸出手,抓住他后门的把手。
  门没锁。甚至不用撬锁,我的手一用力,它就屈服了。一股细小的、触电般的颤栗在我的皮肤上蔓延。门平稳地打开了,没有一丝声响,而我像一团阴影那样,溜进通向厨房的狭窄后厅。屋内一片寂静,在那一刻,我确信米克尔森睡着了。但我还是小心前行。他的厨房带着明快的花香,塞满了啤酒罐和没洗的碗碟。我踩着每一块瓷砖,顺着墙一步步向前。一阵安静。接着,米克尔森的声音突然响起。先是低声的喃喃自语,然后是更有力的一句,好像他在反驳自己。我心头一紧。现在该怎么办?我一边挪动到接近客厅的位置,一边想道。
  米克尔森瘫坐在椅子上,一只脚暴躁地抖动着。我听见翻书的声音就像风吹船帆。我都不需要看一眼,就知道笔记本正被他抓在手上。我站在那里,他又咕哝了起来。我一阵眩晕。笔记本!我一边想着一边倚靠到墙上。我感到自己的头撞上了什么,然后,米克尔森先生的木牌歪了,再然后,它掉了下来。我摸索了一会儿,才找到它。   但这声音让米克尔森转身了。我就在那里,沉默地拿着那片木头,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他的脸上闪烁着惊讶;然后是恐惧;然后是愤怒——最后则停留在一种空虚的愉悦上。他清了清嗓子。
  “我一定在家里看见了一个小人,”他说。我几乎要晕厥了。我能感觉到侦探先生正在离开我,瘪了气,轰然倒地,只留下一套旧衣服;贝克城在远处分崩离析,街道像古老的河床一样干涸,高楼像远洋的邮轮,沉入到麦田里。我浑身僵直,他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一个鬼魂一样的小人”,他满意地说。他起来站了一会儿,来回徘徊,然后又跌跌撞撞地回来靠着椅子,脸上凝固着自尊受辱的表情。我一动不动。
  “很好,很好,”他说,“我怎么敢认为,在我面前的就是这个的作者——”然后他暧昧地挥了挥我的笔记本。“——这份文件?”接着他停了一下,用一种默剧般夸张的姿势翻了翻它。“嗯,”他含糊不清地说,几乎是在低吟了,“如此——有想象力!以及——里面——有一种——魅力——我是这样觉得的。”然后他朝我靠过来。“所以最终,我们相遇了,奥戴侦探!”他用低沉的嗓音说道,“你可以喊我莫里亚蒂教授!”他做出一个奇怪的嘴型,轻轻地笑了——并不是阴险的,而是在沉思,就好像他刚跟自己说了一个绝妙的笑话,我不知怎么也参与到了其中。
  “为什么这么安静?”他大喊道,向我摇了摇笔记本,“年轻的侦探先生,你不是来找你的未来的吗?”我看着他用手指按住太阳穴,就像演戏一样。“嗯”,他说,然后他挥动着胳膊和手指,让它们像漂浮的水草一样移动。这看上去像在施魔法,又像是在跳草裙舞。“寻找着他的未来,”他说,“等待着安迪·奥戴的会是什么呢?我常常问自己这个问题。长大后他会不会成为……”——然后他在这里大声念出了我日记里的话——“‘隐居者’和‘罪人’?他会逃离侦探先生那悲伤又孤独的生活吗?还是会一直在贝克城无情而凋败的街道上徘徊,直到生命尽头?”
  他停了一下,从我的日记上抬起目光。在一瞬間,我曾想到如果我扑过去的话,就可以把笔记本从他手里抢过来,即使如今我写下的东西已显得卑鄙又可怜。我想要说:“把笔记本还给我!”但其实我再也不想要它了。我只是站在那里,看米克尔森一页页翻阅。他朝我靠过来,身体摇摆。他并不是真的在盯着我看,而是看着我的额头,或者肩膀,或者头发。他微笑了,再次努力平衡了一下身体。然后他改主意了。“还有什么将会发生在安迪·奥戴身上呢?”他又一次沉思着说道,“这真是个吸引人的问题,一个非常可爱的问题。而我可以告诉你答案。因为,你看到了,我穿过时光旅行机来警告你!我要给你一个来自未来的,特别的消息。你想知道是什么吗?”
  “不要。”我终于回答道。我的声音浑浊,含糊不定。
  “哦,安迪,”他似乎非常失望地说,“安迪,安迪。看!我就在这里!”他张开双臂,好像我会朝他怀里跑去。“你可怕的复制人!”我看着他挺直身体,让自己不要慢慢歪倒。“我了解你”,米克尔森先生说道。他低下头,但还是用一只眼看着我。“你一定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吧?”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我甚至无法去想象,而我感到——这不是最后一次——我站在荒凉而空旷的草原,田野沿着各个方向从我脚下铺开。悠长的风穿过我的头发。
  “你不想知道一个秘密吗?”他说,“过来,我在你耳边悄悄告诉你。”
  在那一刻,我觉得他的确知道一个秘密。我觉得他就要告诉我很可怕的事情,我不想听到的事情。我看着他合上我的笔记本,把它整齐地放在咖啡色茶几上的电视指南边。他摇晃着站起来,向我探身。“别动,”他喃喃道,“我要悄悄说了。”
  我转过身跑开了。
  我曾试着把这件事说给妻子听,但她似乎不大明白。她点了点头,好像这事只是有点奇怪,只是令人费解。嗯,她说。别的事情我很少能记得,这件事却能牢牢记得,我想或许,这真的有些奇怪。我如此频繁地想起米克尔森先生,这真的有些荒唐。
  “他只是个醉汉,”我的妻子说道,“或许有一些疯狂,但……”然后她看向我的脸,嘴噘了起来。“他没有……没对你做什么吧,对吗?”她尴尬地问道,我摇了摇头。
  “没有——没有,”我说。然后我告诉她,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米克尔森先生。当然,那晚之后,我就躲开那幢房子,开学时也不是他来教七年级的科学课。我们被随意地通知说,他有点“意外”,已经被叫走了,而当几周后他还没回来时,一位年长的女士就一声不吭地顶替了他的职位。她用轻快的、讲故事一样的语调,为我们读课本《生物的世界》,再后来,她看着我们解剖蚯蚓,把蚯蚓钉到软木板上,露出它们那么多的心脏。我们从未知道米克尔森先生去了哪里。
  “他可能在戒毒,”妻子理智地说道,“或者被收到福利院里去了。你父亲说得对。他只是个怪人。对我来说,没那么神秘。”
  是的。我点点头,想要放弃这个话题。我没法很好地解释当我走进教室、想到他可能坐在桌后等我时,那种虚空的渴望,那种贯彻我全身的热切和恐惧。这讲不通,我想,我没法解释。我没法解释,当我和家人穿越乡村时,为什么他还留在我的脑海中。我更没法解释,即便是现在,当我想起他们时,他也在那儿:马克,又胖又偏执,在他的船屋里;母亲在墨西哥,喝着鸡尾酒,昏昏欲睡;黛比待在福利院房间的角落,盯着一只蜘蛛,目光呆滞;肝脏衰竭时,父亲害怕地给我打电话,在爱达荷州一座我从未造访的小小坟墓里,他的身体正在分解。米克尔森似乎掌控着这些念头,在它们边上徘徊,像我脑后的舞台剧导演一样露出微笑,仿佛帮了我的忙。而我又要如何解释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想起他们时,他会浮现在我脑中。正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我说谎,他似乎也会出现。我就是能感知到他。是的,当我告诉大学里的朋友我的父亲是住在秘鲁的建筑师,母亲曾是演员时,他窃窃私语;是的,当我跟父亲说了有关卡特里娜的谎言时,他喃喃地说;是的,当我对妻子编借口,当我号称自己在和客户吃晚餐但其实在走完全不同的一条路——尾随漫步穿过公园的一户年轻家庭,尾随一位也许是我父亲的、吹着口哨的老头子,或者尾随一个身材娇小、步伐轻快的女人。如果卡特里娜不是我编出来的话,这个女人可能长得就像卡特里娜。我怎么才能解释,我尾随这个卡特里娜一样的女人走过许多街区,我过着不同的生活,吹着我老头子的小调?   我不能。我没法解释。我也不能承认我还留着米克尔森的木牌,就像他可能也还留着我的笔记本。我更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会把那块木牌从桌子最底下的抽屉里拿出来,拆开我包在上面的纸,像读机密信息一样读那上面刻的字:“我戴着我在生命中打造的枷锁。”我知道,这不过是拙劣地引用了一句狄更斯,但它仍然看上去意义重大。
  我能听见他说:“别动。我要悄悄说了。”
  嗯,我的妻子会说。她会困惑,或许还会有些心烦。她是个现实的女人,所以我什么也没说。她别再多考虑这件事,这或许就是最好的安排。当昏迷降临之前,黑暗用双手环抱住我的眼,而我总能感到一阵隐秘的温暖。这样更好——我们两人都很开心。当我醒来时,我很高兴等着我的还有我的妻子,我正常的生活。还有我美丽的女儿们,她们也都睁大着眼,凝望着我。
  “嗨?”我的妻子会说。然后她轻轻推我,我则会微笑。
  “你在吗?”她会悄悄说。
  《小说界》×丹·肖恩
  Q:你是如何构思《大大的我》的?
  A:故事中的很多内容,都和我的早期童年经历有相似之处。比方说,我和故事中的主角一样,也在内布拉斯加长大。还有,当然了,跟他一样,我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身份和自我的问题感到困惑。在一个人的身份中,哪一部分是天生的,哪一部分是自创的,这个问题让我着迷。
  Q:在你的作品中,身份和领养的主题是很突出的特点……
  A:我自己是被领养的。在那时的美国,非婚生育的孩子大都被送走,让人领养。这当然有一种耻辱感。孩子的亲生父母的身份通常被秘密地掩盖,我们也从不能打听他们,或者打听为什么他们丢下我们。这是我在成长中一直对自己的家庭出身和自我认同感到困惑的原因。成长过程中,我思考了很多基因、命数、心理学等等的问题。但当我成熟之后,我从文学中寻求疗愈,而不是科学。
  在我的經历中,被领养的孩子总要试不同的衣服,希望能有一件合身。于我而言,我的两个家庭(亲生的和领养的)都住在内布拉斯加的乡下。我的两个父亲都是建筑工人。即使他们非常相似,我还是感觉自己生错了巢。所以长大后,在决定用从事艺术和文学来寻找另一种身份之后,我想要离开自己的家庭环境。我想离开内布拉斯加的乡下。我想转变到一种学术的城市文化中,离开我的根。我这样做,也因为我跟家人之间有文化观念上的不快。比如我的妻子是犹太人,我的家人却是非常保守的基督徒。那些不快让我确切地感觉到,离开是正确的。
  Q:有没有哪部中国作家的作品是你特别喜欢的?
  A;《红高粱》(我1990年读的),残雪的《边疆》,以及格非的《隐身衣》。
  (译/张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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