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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来信:我们公司有集团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集团公司在上海,全国各地另设子公司。一员工2008年4月进入我集团下属北京销售公司工作,2010年9月转入集团公司,工作至今。两次合同分别和两家公司签订,若该员工在12年6月请病假15天,那么他的病假工资是落在60%(不满2年)一档,还是80%(满4年到6年)一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