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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如果说绿色是浙江丽水高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的象征,那么红色则是这座城市的精神底色。
1927年1月,浙西南第一个党支部在丽水遂昌建立。周恩来、刘英、粟裕等老一辈革命家和无数革命先烈都曾在丽水留下战斗足迹,缔造了“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这是省内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类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守好红色根脉、传承红色基因奠定了法治基石。
观时而制法,追寻秀山丽水间的红色记忆
丽水是浙江省唯一的所有县(市、区)都是革命老根据地县的设区的市。根据党史研究机构普查,全市现有革命遗址533处。
遗憾的是,除了其中86处文物受到文物保护法及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保护,其他多数非文物保护单位,普遍存在保护资金不足、责任主体不明、保护制度不健全、维修管理不力等问题。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革命遗址保护面临新要求、新挑战,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革命遗址是革命精神的物质载体。如果物质实体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么精神也将无所依附。”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仰勇表示,期望通过立法守护革命遗址,传承革命精神。
以开展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为契机,2020年1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成立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为法规案提请主体。市党委党史研究室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边调研、边起草、边研究、边修改”,并在革命遗址集中的村镇设立5家动态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遂昌王村口、龙泉住龙等地开展多轮调研,摸清各地红色资源保护状况,对立法中涉及的革命遗址概念界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分析和研究,针对条例草案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场,参会400余人次,征集到意见、建议2500余条。
科学民主立法,注重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
条例以“保护为主、统筹管理、合理利用”为原则,共计六章三十八条,就革命遗址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科学、民主、精准的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力求体现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 。
条例明确法律适用的革命遗址,是“见证新民主主义革命,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斗争,反映革命历程和革命文化,并列入市人民政府革命遗址保护名录的旧址、遗迹及纪念设施”。
仅此项定义,即是多次调研、多方论证的结果。
革命遗址的范围怎么确定?是僅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还是包含其他革命遗址?起初,各方存在不同看法。
“例如章乃器等爱国民主人士,对中国革命的帮助很大。其故居也是革命历史的重要见证。”陈仰勇说,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决定“突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时兼顾具有进步意义的其他革命遗址”。这既是对进步民主人士历史功绩的尊重,也是中国共产党海纳百川胸怀的体现。
地方立法要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条例针对大多数革命遗址为非文物的实际情况,对属于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作了转致规定;根据建筑类、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类、题刻和标语类等不同遗址的形态特点,进行分类保护。
关于保护利用经费,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改变保护经费不足的现状。
理顺职责关系,是对非国有革命遗址保护难题的积极回应。条例规定了保护管理人制度。根据革命遗址产权性质,给予非国有革命遗址保护管理人保护补助、修缮补助。如非国有革命遗址有损毁危险,保护管理人又不具备修缮能力,则由政府兜底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在参考《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条例合理划定革命遗址保护范围,不强制设置建设控制地带等保护措施,意在减少对红色建筑内现有居民生活的打扰,在遗址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间达成平衡。
突出立法引领,用活革命遗址生动教材
革命遗址不仅要保护好,更要用起来。对此,丽水已经作出不少探索。
丽水青田县万山乡万山村坳门底半山腰,有一棵空心古树,当地人称之为“藏枪树”。1947年,7位党员将手枪、长枪、子弹等武器,及有关文件、革命书刊藏在古树空心洞里,成功躲过国民党反动派多次进山搜查。
苍虬古树所在地,现为丽水市“红色基因”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丽水市党史教育基地、丽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红色资源带动绿色发展。革命老区万山乡为革命遗址立碑、挂牌,讲好红色故事,打造一系列红色旅游精品路线,赋能乡村振兴。
条例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鼓励和支持建立革命文化和浙西南革命精神教育实践基地,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利用革命遗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陈仰勇指出,条例不仅从实体层面对革命遗迹进行保护,更从精神层面对革命精神谱系进行传承弘扬。如,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与浙西南革命精神有关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创作文学、影视、音乐、美术及其他艺术作品,促进革命文化、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宣传;鼓励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将革命文化和浙西南革命精神纳入校本课程,融入日常教学活动等。
下一步,市人大、市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推动革命遗址保护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1927年1月,浙西南第一个党支部在丽水遂昌建立。周恩来、刘英、粟裕等老一辈革命家和无数革命先烈都曾在丽水留下战斗足迹,缔造了“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浙西南革命精神。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这是省内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类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守好红色根脉、传承红色基因奠定了法治基石。
观时而制法,追寻秀山丽水间的红色记忆
丽水是浙江省唯一的所有县(市、区)都是革命老根据地县的设区的市。根据党史研究机构普查,全市现有革命遗址533处。
遗憾的是,除了其中86处文物受到文物保护法及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保护,其他多数非文物保护单位,普遍存在保护资金不足、责任主体不明、保护制度不健全、维修管理不力等问题。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革命遗址保护面临新要求、新挑战,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革命遗址是革命精神的物质载体。如果物质实体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么精神也将无所依附。”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仰勇表示,期望通过立法守护革命遗址,传承革命精神。
以开展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为契机,2020年1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成立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为法规案提请主体。市党委党史研究室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边调研、边起草、边研究、边修改”,并在革命遗址集中的村镇设立5家动态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遂昌王村口、龙泉住龙等地开展多轮调研,摸清各地红色资源保护状况,对立法中涉及的革命遗址概念界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分析和研究,针对条例草案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场,参会400余人次,征集到意见、建议2500余条。
科学民主立法,注重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
条例以“保护为主、统筹管理、合理利用”为原则,共计六章三十八条,就革命遗址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科学、民主、精准的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力求体现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 。
条例明确法律适用的革命遗址,是“见证新民主主义革命,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革命斗争,反映革命历程和革命文化,并列入市人民政府革命遗址保护名录的旧址、遗迹及纪念设施”。
仅此项定义,即是多次调研、多方论证的结果。
革命遗址的范围怎么确定?是僅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还是包含其他革命遗址?起初,各方存在不同看法。
“例如章乃器等爱国民主人士,对中国革命的帮助很大。其故居也是革命历史的重要见证。”陈仰勇说,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决定“突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时兼顾具有进步意义的其他革命遗址”。这既是对进步民主人士历史功绩的尊重,也是中国共产党海纳百川胸怀的体现。
地方立法要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条例针对大多数革命遗址为非文物的实际情况,对属于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作了转致规定;根据建筑类、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类、题刻和标语类等不同遗址的形态特点,进行分类保护。
关于保护利用经费,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改变保护经费不足的现状。
理顺职责关系,是对非国有革命遗址保护难题的积极回应。条例规定了保护管理人制度。根据革命遗址产权性质,给予非国有革命遗址保护管理人保护补助、修缮补助。如非国有革命遗址有损毁危险,保护管理人又不具备修缮能力,则由政府兜底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在参考《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条例合理划定革命遗址保护范围,不强制设置建设控制地带等保护措施,意在减少对红色建筑内现有居民生活的打扰,在遗址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间达成平衡。
突出立法引领,用活革命遗址生动教材
革命遗址不仅要保护好,更要用起来。对此,丽水已经作出不少探索。
丽水青田县万山乡万山村坳门底半山腰,有一棵空心古树,当地人称之为“藏枪树”。1947年,7位党员将手枪、长枪、子弹等武器,及有关文件、革命书刊藏在古树空心洞里,成功躲过国民党反动派多次进山搜查。
苍虬古树所在地,现为丽水市“红色基因”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丽水市党史教育基地、丽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红色资源带动绿色发展。革命老区万山乡为革命遗址立碑、挂牌,讲好红色故事,打造一系列红色旅游精品路线,赋能乡村振兴。
条例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鼓励和支持建立革命文化和浙西南革命精神教育实践基地,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利用革命遗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陈仰勇指出,条例不仅从实体层面对革命遗迹进行保护,更从精神层面对革命精神谱系进行传承弘扬。如,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与浙西南革命精神有关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创作文学、影视、音乐、美术及其他艺术作品,促进革命文化、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宣传;鼓励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将革命文化和浙西南革命精神纳入校本课程,融入日常教学活动等。
下一步,市人大、市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推动革命遗址保护理念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