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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李贽是明末力倡男女平等的先驱者。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1]中,李贽通过思辨和实证的方法对当时盛行的“妇人见短,不堪学道”的道学观点进行有力的辩驳,提出女子和男子同样具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身体力行,实践自己男女平等的理念。他对妇女问题上的主张至今仍具有借鉴的价值。
关键词: 《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 李贽 男女平等 理学
妇女问题在文化史上一直是令人瞩目的社会问题。古往今来的很多思想家都试图对其作出探索。然而,由于以男性为中心的价值观、历史观、文化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妇女一直处于卑贱的地位。不过,尊重妇女、力倡男女平等的例子也不绝史书,明末思想家李贽就是典型代表。
一、传统封建礼教对女子的看法
中国传统文化把对男女性别角色关系的认识寓于乾坤、阴阳等本体论的思想中,形成了乾坤——阴阳——男女关系说。其逻辑前提是天经地义的天尊地卑、阳主阴次,这就是“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礼教形成的理论基础。[2]《周易》奠定了我国传统的性别哲学。“乾坤者,阴阳之根本,万物之祖宗也。”“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3]后代学者不断加以阐发:“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4]男刚女柔是就男女的生理、心理及性格特征而言的,男尊女卑、男贵女贱是就男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而言的,前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别差异,后者是社会文化层次上的所谓社会性别差异。后来又形成“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男强女弱”等一系列传统观念。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孔子将人划分为“圣人”、“凡人”、“君子”、“小人”等,认为圣人、君子等天生是“上智”。凡人或小人被划入了天生的“下愚”。孔子又提出了“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样,女子就被划到了“下愚”的行列。韩非子表述了“三纲”的观点,“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5]《仪礼·丧服·子夏传》中提及,“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6]《周礼·天·官内宰》中提到“四德”,即“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7]“三从四德”这种以男性为主宰的父权制文化压抑着妇女,使其地位越来越低下。封建制在确立男性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剥夺了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表现智能的机会,女性被限于家庭四壁之内,其人生价值几乎全部体现在婚姻家庭中,其主要作用是为丈夫传宗接代、以织助耕、料理家务、相夫教子和维系家庭家族稳定等。女性只能做男性的依附,不可具有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不可有家庭以外的诉求。封建伦理思想从形成直到明中叶,夫权不断强化、扩大;与此同时,妇女则不断被封建礼教压在了社会的最底层。宋代理学家继承了前人对女子的看法。如程颢、程颐提出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到了明代,理学家又提出了“妇女见短,不堪学道”的观点。由此可见,在中国,封建儒学对女子的看法一脉相承,对女子是极为贬斥的。在中国伦理学史上,最早对这种极度束缚女子的封建礼教进行猛烈抨击、深入批判的,当数明末进步思想家李贽。
二、李贽对“妇女见短、不堪学道”的驳斥
李贽(1527-1602年),原名载贽,号卓吾,福建泉州人,晚年削发为僧,故又名“颓翁”,是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思想丰富、学识渊博、著述较多,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音乐、自然等方面都有论述。他作风正派,洁身自好。其高尚品格为同时代学者所称道。袁中道称赞他“清节凛凛”、“不入季女之室,不登冶童之床”,如此品德“吾辈”未必能做到。正是这样一位学者,以其深邃的目光和极大的同情心,注视着妇女问题,为女子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尊重而极力论争。在我国古代思想家中,像李贽这样强烈地关注妇女问题,却为不多见的。李贽的妇女观与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因此,这个“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中最敏感、最进步、闪耀着新时代火花的思想家”[8]被视为“异端”,最终入狱而死。
在李贽生活的时代,程朱理学极力宣扬压迫和歧视妇女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企图把妇女禁锢在封建道德规范里。“妇人见短,不堪学道”是当时盛行的一个道学观点。认为妇女目光浅,见识短,没有资格读书讲学。李贽对这种道学观点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一文中,李贽一针见血、开篇立论地指出女子短见的原因:“谓妇人见短,不堪学道。诚然哉!诚然哉!夫妇人不出阃城,而男子则桑弧蓬矢以射四方,见有长短,不待言也。”接着,李贽分析了何谓“长”和“短”:“但所谓短见者,谓所见不出闺阁之间;而远见者则深察乎昭旷之原也。短见者只见得百年之内,或近而子孙,又近而一身而已;远见则超于形骸之外,出乎死生之表,极于百千万亿劫不可算数譬喻之域是已。短见者只听得街谈巷议,市井小儿之语;而远见则能深畏乎大人,不敢侮于圣言,更不惑于流俗憎爱之口也。”李贽认可人有男女之分、见识也有长短之分的说法。但他创造性地提出,见识长短并非性别所致,女子并非天生就是见识短浅。女子总体而言见识短浅乃后天因素、社会环境不公正所致,尤其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教条使许多妇女丧失了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权利和机会,其活动范围仅限于闺阁庭院,见得少,识的也就自然少。所以,他极具勇气地否定回答了“谓见有男女可乎?”、“谓男子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的疑惑。言下之意,即女子和男子具有相同的认识能力,在智力上没有什么差别。如果说有差别的话,也是由于后天的环境所形成的。并且推论说:“设使女人其身而男子其见,乐闻正论而知俗语之不足听,乐学出世而知浮世之不足恋,则恐当世男子视之,皆当羞愧流汗,不敢出声矣。”处于封建时代的李贽能从见多则识广这一朴素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出发,有力论证男女在智力上是平等的,其变现出来的见识长短不同,乃与后天教育有关,实属难得。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他不仅从思辨的角度论证女子学道的合理性,还从实证角度出发,为当世者列举出连道学家们也公认的历史上见识“长”的女子来增强其论证说服力。“以一妇人而足九人之数,不妨其与周、召、太公之流并列为十乱”的邑姜、“以一圣女而正《二南》之风,不嫌其与散宜生、太颠之辈并称为四友”的文母、“因走笔作《四友赞》以答其意,微之果大服”的薛涛,她们的才情、见识确实令那些主张妇女见短的理学家们哑口无言。因此,他严厉驳斥道学家,如果认为女子都为短见而男子都为远见,则能说这些优秀的女子是“女人其身而男子其见”吗?李贽愤怒抨击对待妇女“责以窥观之见,索以利女之贞”的封建妇道,认为指出这种妇道的人,不是什么“大人君子”,而不过是一班“市井小儿而已”。由此,他认为,“妇女见短,不堪学道”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三、李贽对支持女子“学道”的实践
李贽在女子是否学道的问题上,不仅彻底反对“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而且提出前无古人的卓越见解,认为女子和男子一样具有学道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他言行一致、始终如一地实践着对女子学道的支持。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李贽宣扬女子和男子具有一样的智力、一样的读书受教育的权利的主张。显而易见,李贽希望中国的女性也能获得如同“士”阶层的男性一样的智力和情感的发展,并且通过“才智过人、识见绝甚”的女性来改变中国“士”阶层的男性庸懦卑琐的性格。[9]因此,他不顾世俗的非议,在招收门生时不限男女,公然招收女弟子。当时向李贽问道的妇女当中,以麻城梅衡湘之女澹然最为出色,李贽称赞她为“出世丈夫”。他的著作《观音问》便是为澹然写的,另有《答澹然师》一函,文章讨论的主要问题是佛门之事。他们之间的师生关系是平等的,李贽说澹然“以师称我,我亦以澹然师答其称,……不独师而彼此皆以师称,亦异矣!”[10]从中可看出李贽对女弟子是非常尊重和关爱的。他给予妇女与男子同样的学习机会,对女弟子不讲师道尊严,而以平等相待,这在封建社会里是十分难得的。不仅如此,李贽为了鼓励尊重妇女的正义之举,还专门在《初潭集》卷二《才识》里列举评点了25位才智过人的女子,称“此二十五位夫人,才智为人,识见绝甚,中间信有可为干城腹心之托者,其政事何如也。”赞扬她们“是真男子!真男子!已而又叹曰:男子不如也!”[11]
李贽的这种“异端”做法,惹得封建“正统”卫道者们暴跳如雷、惊恐万状,他们到处造谣生事,诬蔑李贽道德败坏、有伤风化,甚至给他扣上“妖人”的罪名。尽管如此,李贽却横眉冷对、毫不畏惧,情愿终生受卫道者们的种种责难,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行事。卫道者们最终不得不勾结地方官以“逐游僧、毁淫寺”、“维持风化”为名驱逐李贽,并奏疏逮捕李贽。1902年3月15日,76岁的李贽被迫害死于狱中。李贽为争取妇女解放、维护妇女权益献出了他的一切,包括生命。
李贽思想中包括支持女子学道主张在内的妇女观,使世人脑海中根深蒂固的封建理学“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正统”男尊女卑思想被打上了永远被怀疑的问号,进而引起人们对整个社会意识形态合理性的怀疑。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转型的开端,其思想和主张无论在思想落后的当时还是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选自李贽著.焚书续焚书.中华书局,1975:59-60.
[2]王传满.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历史变迁[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8,(5).
[3]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M].济南:齐鲁书社,1986
[4][宋]司马光.家范:卷八[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
[5]韩非子·忠孝[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9.
[6][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
[7][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03.
[8]苏双碧.李贽思想新探[J].山东社会科学,1988,(4).
[9][10]董明.李贽妇女观解析[J].陇东学院学报,2011,(22).
[11]林庆.李贽妇女观述评[J].大理学院学报,2003,(2).
关键词: 《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 李贽 男女平等 理学
妇女问题在文化史上一直是令人瞩目的社会问题。古往今来的很多思想家都试图对其作出探索。然而,由于以男性为中心的价值观、历史观、文化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妇女一直处于卑贱的地位。不过,尊重妇女、力倡男女平等的例子也不绝史书,明末思想家李贽就是典型代表。
一、传统封建礼教对女子的看法
中国传统文化把对男女性别角色关系的认识寓于乾坤、阴阳等本体论的思想中,形成了乾坤——阴阳——男女关系说。其逻辑前提是天经地义的天尊地卑、阳主阴次,这就是“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礼教形成的理论基础。[2]《周易》奠定了我国传统的性别哲学。“乾坤者,阴阳之根本,万物之祖宗也。”“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3]后代学者不断加以阐发:“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4]男刚女柔是就男女的生理、心理及性格特征而言的,男尊女卑、男贵女贱是就男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而言的,前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别差异,后者是社会文化层次上的所谓社会性别差异。后来又形成“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男强女弱”等一系列传统观念。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孔子将人划分为“圣人”、“凡人”、“君子”、“小人”等,认为圣人、君子等天生是“上智”。凡人或小人被划入了天生的“下愚”。孔子又提出了“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样,女子就被划到了“下愚”的行列。韩非子表述了“三纲”的观点,“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5]《仪礼·丧服·子夏传》中提及,“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6]《周礼·天·官内宰》中提到“四德”,即“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7]“三从四德”这种以男性为主宰的父权制文化压抑着妇女,使其地位越来越低下。封建制在确立男性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剥夺了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表现智能的机会,女性被限于家庭四壁之内,其人生价值几乎全部体现在婚姻家庭中,其主要作用是为丈夫传宗接代、以织助耕、料理家务、相夫教子和维系家庭家族稳定等。女性只能做男性的依附,不可具有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不可有家庭以外的诉求。封建伦理思想从形成直到明中叶,夫权不断强化、扩大;与此同时,妇女则不断被封建礼教压在了社会的最底层。宋代理学家继承了前人对女子的看法。如程颢、程颐提出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到了明代,理学家又提出了“妇女见短,不堪学道”的观点。由此可见,在中国,封建儒学对女子的看法一脉相承,对女子是极为贬斥的。在中国伦理学史上,最早对这种极度束缚女子的封建礼教进行猛烈抨击、深入批判的,当数明末进步思想家李贽。
二、李贽对“妇女见短、不堪学道”的驳斥
李贽(1527-1602年),原名载贽,号卓吾,福建泉州人,晚年削发为僧,故又名“颓翁”,是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思想丰富、学识渊博、著述较多,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音乐、自然等方面都有论述。他作风正派,洁身自好。其高尚品格为同时代学者所称道。袁中道称赞他“清节凛凛”、“不入季女之室,不登冶童之床”,如此品德“吾辈”未必能做到。正是这样一位学者,以其深邃的目光和极大的同情心,注视着妇女问题,为女子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尊重而极力论争。在我国古代思想家中,像李贽这样强烈地关注妇女问题,却为不多见的。李贽的妇女观与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因此,这个“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中最敏感、最进步、闪耀着新时代火花的思想家”[8]被视为“异端”,最终入狱而死。
在李贽生活的时代,程朱理学极力宣扬压迫和歧视妇女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企图把妇女禁锢在封建道德规范里。“妇人见短,不堪学道”是当时盛行的一个道学观点。认为妇女目光浅,见识短,没有资格读书讲学。李贽对这种道学观点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一文中,李贽一针见血、开篇立论地指出女子短见的原因:“谓妇人见短,不堪学道。诚然哉!诚然哉!夫妇人不出阃城,而男子则桑弧蓬矢以射四方,见有长短,不待言也。”接着,李贽分析了何谓“长”和“短”:“但所谓短见者,谓所见不出闺阁之间;而远见者则深察乎昭旷之原也。短见者只见得百年之内,或近而子孙,又近而一身而已;远见则超于形骸之外,出乎死生之表,极于百千万亿劫不可算数譬喻之域是已。短见者只听得街谈巷议,市井小儿之语;而远见则能深畏乎大人,不敢侮于圣言,更不惑于流俗憎爱之口也。”李贽认可人有男女之分、见识也有长短之分的说法。但他创造性地提出,见识长短并非性别所致,女子并非天生就是见识短浅。女子总体而言见识短浅乃后天因素、社会环境不公正所致,尤其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教条使许多妇女丧失了参与社会政治活动的权利和机会,其活动范围仅限于闺阁庭院,见得少,识的也就自然少。所以,他极具勇气地否定回答了“谓见有男女可乎?”、“谓男子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的疑惑。言下之意,即女子和男子具有相同的认识能力,在智力上没有什么差别。如果说有差别的话,也是由于后天的环境所形成的。并且推论说:“设使女人其身而男子其见,乐闻正论而知俗语之不足听,乐学出世而知浮世之不足恋,则恐当世男子视之,皆当羞愧流汗,不敢出声矣。”处于封建时代的李贽能从见多则识广这一朴素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出发,有力论证男女在智力上是平等的,其变现出来的见识长短不同,乃与后天教育有关,实属难得。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他不仅从思辨的角度论证女子学道的合理性,还从实证角度出发,为当世者列举出连道学家们也公认的历史上见识“长”的女子来增强其论证说服力。“以一妇人而足九人之数,不妨其与周、召、太公之流并列为十乱”的邑姜、“以一圣女而正《二南》之风,不嫌其与散宜生、太颠之辈并称为四友”的文母、“因走笔作《四友赞》以答其意,微之果大服”的薛涛,她们的才情、见识确实令那些主张妇女见短的理学家们哑口无言。因此,他严厉驳斥道学家,如果认为女子都为短见而男子都为远见,则能说这些优秀的女子是“女人其身而男子其见”吗?李贽愤怒抨击对待妇女“责以窥观之见,索以利女之贞”的封建妇道,认为指出这种妇道的人,不是什么“大人君子”,而不过是一班“市井小儿而已”。由此,他认为,“妇女见短,不堪学道”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三、李贽对支持女子“学道”的实践
李贽在女子是否学道的问题上,不仅彻底反对“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而且提出前无古人的卓越见解,认为女子和男子一样具有学道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他言行一致、始终如一地实践着对女子学道的支持。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李贽宣扬女子和男子具有一样的智力、一样的读书受教育的权利的主张。显而易见,李贽希望中国的女性也能获得如同“士”阶层的男性一样的智力和情感的发展,并且通过“才智过人、识见绝甚”的女性来改变中国“士”阶层的男性庸懦卑琐的性格。[9]因此,他不顾世俗的非议,在招收门生时不限男女,公然招收女弟子。当时向李贽问道的妇女当中,以麻城梅衡湘之女澹然最为出色,李贽称赞她为“出世丈夫”。他的著作《观音问》便是为澹然写的,另有《答澹然师》一函,文章讨论的主要问题是佛门之事。他们之间的师生关系是平等的,李贽说澹然“以师称我,我亦以澹然师答其称,……不独师而彼此皆以师称,亦异矣!”[10]从中可看出李贽对女弟子是非常尊重和关爱的。他给予妇女与男子同样的学习机会,对女弟子不讲师道尊严,而以平等相待,这在封建社会里是十分难得的。不仅如此,李贽为了鼓励尊重妇女的正义之举,还专门在《初潭集》卷二《才识》里列举评点了25位才智过人的女子,称“此二十五位夫人,才智为人,识见绝甚,中间信有可为干城腹心之托者,其政事何如也。”赞扬她们“是真男子!真男子!已而又叹曰:男子不如也!”[11]
李贽的这种“异端”做法,惹得封建“正统”卫道者们暴跳如雷、惊恐万状,他们到处造谣生事,诬蔑李贽道德败坏、有伤风化,甚至给他扣上“妖人”的罪名。尽管如此,李贽却横眉冷对、毫不畏惧,情愿终生受卫道者们的种种责难,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行事。卫道者们最终不得不勾结地方官以“逐游僧、毁淫寺”、“维持风化”为名驱逐李贽,并奏疏逮捕李贽。1902年3月15日,76岁的李贽被迫害死于狱中。李贽为争取妇女解放、维护妇女权益献出了他的一切,包括生命。
李贽思想中包括支持女子学道主张在内的妇女观,使世人脑海中根深蒂固的封建理学“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正统”男尊女卑思想被打上了永远被怀疑的问号,进而引起人们对整个社会意识形态合理性的怀疑。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转型的开端,其思想和主张无论在思想落后的当时还是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选自李贽著.焚书续焚书.中华书局,1975:59-60.
[2]王传满.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历史变迁[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8,(5).
[3]徐志锐.周易大传新注[M].济南:齐鲁书社,1986
[4][宋]司马光.家范:卷八[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
[5]韩非子·忠孝[M].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9.
[6][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
[7][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03.
[8]苏双碧.李贽思想新探[J].山东社会科学,1988,(4).
[9][10]董明.李贽妇女观解析[J].陇东学院学报,2011,(22).
[11]林庆.李贽妇女观述评[J].大理学院学报,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