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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老年,身体出现了许多组织结构与功能的改变。据研究,65岁以上老年人的脑重量是30岁健康人脑重量的56%,脑血流量为80%,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的功能明显下降,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硬化和心脏病等躯体疾病也越来越多,同时高龄老人的生活方式渐趋单调,孤独寂寞感增多,在以上诸多因素的作用下,老年人容易发生器质性或功能性精神障碍。
家属要密切观察发生精神障碍的老年人,做到早期发现、干预和治疗。老年人群抗抑郁药的应用要坚持“起始剂量低、目标剂量低、加药幅度小、加药周期长”的原则,并特别注意联合用药时药物的配伍禁忌。另外,及早治疗、及早治愈是精神疾病康复的关键。
首先考虑用药安全
由于老年人胃肠道血流减少,造成药物达到治疗浓度的时间延长,在体内代谢的时间也相应延长;另外老年人脂肪含量增加,药物在体内分布的容积增大;肾功能从大约20岁起开始缓慢减弱,到50岁和75岁分别降低约25%和50%,肾小球滤过能力的衰退引起经肾脏排泄药物的能力下降;肝功能减退也可导致药物排泄能力下降和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增加;老年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更加敏感,不良反应明显增加,如苯二氮卓类药物在老年人中更易引起精神错乱。由于老年人常伴有躯体疾病而服用其他药物,各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更加突出。因此,老年患者药物治疗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与药物不良反应的问题,其次才是疗效问题。
老年人用药五原则
(1)应用抗精神病药、抗抑郁剂和镇静催眠药等药物时应从小剂量开始,以成人起始剂量的半量缓慢加量,并密切观察患者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各种不良反应。加药间隔的时间要长。
(2)尽可能避免使用具有镇静或抗胆碱能作用的药物,避免引起思睡、意识模糊及感知紊乱,注意严防由于使用药物导致血压下降而引起的跌倒。
(3)尽可能避免多药合用。如须联合用药,在其过程中,要考虑到药物间的交互反应、药物联用时可能引起的毒性增强,以及长时间用药可能导致的蓄积现象。
(4)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常可加重或诱发老年精神障碍的症状。
(5)最好使用服用方法简单的药物。
类型不同 各自注意
老年期抑郁障碍
在大于60岁或65岁的情感障碍患者中,焦虑、心境恶劣、抑郁是常见的症状。目前SSRIs(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和NaSSA(去甲肾上腺素和特异性5-羟色胺能抗抑郁药)类的米氮平和SNRIs(选择性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类的文拉法辛是老年期抑郁的一线用药,原因是该类药物安全性高、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药物相互作用相对较少。SSRIs最大的优点在于抗胆碱能作用及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轻微,老年患者易耐受,可以长期维持治疗。老年抑郁患者常伴有多脏器的疾病,对抗抑郁剂较敏感,且耐受性差,可能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用药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药物剂量。此外,老年患者的肾脏排泄能力下降,剂量应为成人剂量的1/2~1/3为宜。
有文献报道,60岁以上的老年抑郁患者,第一次发病后24个月内的复发率高达70%,发作次数越多缓解期也逐渐缩短。发病年龄越大,复发次数越多,再次复发的危险性也越高。因此多数专家主张对60岁以上第一次起病的抑郁患者,在达到临床痊愈后至少应维持治疗一年,若出现复发,则维持治疗两年或更长。
老年痴呆
因痴呆病因不明,尚无特效疗法。目前治疗主要是针对痴呆的精神行为症状(BPSD)和认知功能的改善。药物治疗BPSD必须遵循几条原则:(1)针对“靶症状”治疗,即痴呆症状中对患者和家属生活质量影响最突出的症状,也是医学干预最有可能奏效的症状,如睡眠节律紊乱及随之而来的无目的行为或破坏行为、攻击行为(可能伤害看护者或自伤)等;(2)以最低有效剂量进行治疗;(3)根据病情变化动态调整调整剂量,如症状加重适当加药、症状减轻或消失则适当减量或酌情停药;(4)起始剂量宜小、剂量调整的幅度宜小、剂量调整间隔的时间宜长;(5)始终警惕药物的不良反应以及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其它老年期精神障碍
其它由青壮年时期发病延续至老年期的精神障碍,原则上维持既往的治疗,但要注意老年期的生理生化特点,及时调整药物剂量。
联合用药需要注意
合并躯体疾病时,更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合并用药。必须合并用药时,每种药物的剂量要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以最大程度的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所有药物治疗都需要定期抽血监测血常规、血生化和心电图等,如果有条件尽可能抽血监测血液中的药物浓度。
老年人要多动脑,多运动,以降低患身心疾病的几率。家人如果发现老年人有情绪压抑、社会交往减少、总是愁眉不展、唉声叹气,经常感到闷闷不乐、高兴不起来,总是感觉累、不想动等表现,则需提高对其患上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警惕,本人或家人可通过PHQ-9及GAD-7评估量表等对抑郁症状自行排查,发现问题尽早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及时服用SSRI类以及SNRI类等新型抗抑郁药物。
家属要密切观察发生精神障碍的老年人,做到早期发现、干预和治疗。老年人群抗抑郁药的应用要坚持“起始剂量低、目标剂量低、加药幅度小、加药周期长”的原则,并特别注意联合用药时药物的配伍禁忌。另外,及早治疗、及早治愈是精神疾病康复的关键。
首先考虑用药安全
由于老年人胃肠道血流减少,造成药物达到治疗浓度的时间延长,在体内代谢的时间也相应延长;另外老年人脂肪含量增加,药物在体内分布的容积增大;肾功能从大约20岁起开始缓慢减弱,到50岁和75岁分别降低约25%和50%,肾小球滤过能力的衰退引起经肾脏排泄药物的能力下降;肝功能减退也可导致药物排泄能力下降和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增加;老年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更加敏感,不良反应明显增加,如苯二氮卓类药物在老年人中更易引起精神错乱。由于老年人常伴有躯体疾病而服用其他药物,各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更加突出。因此,老年患者药物治疗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与药物不良反应的问题,其次才是疗效问题。
老年人用药五原则
(1)应用抗精神病药、抗抑郁剂和镇静催眠药等药物时应从小剂量开始,以成人起始剂量的半量缓慢加量,并密切观察患者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各种不良反应。加药间隔的时间要长。
(2)尽可能避免使用具有镇静或抗胆碱能作用的药物,避免引起思睡、意识模糊及感知紊乱,注意严防由于使用药物导致血压下降而引起的跌倒。
(3)尽可能避免多药合用。如须联合用药,在其过程中,要考虑到药物间的交互反应、药物联用时可能引起的毒性增强,以及长时间用药可能导致的蓄积现象。
(4)注意药物不良反应常可加重或诱发老年精神障碍的症状。
(5)最好使用服用方法简单的药物。
类型不同 各自注意
老年期抑郁障碍
在大于60岁或65岁的情感障碍患者中,焦虑、心境恶劣、抑郁是常见的症状。目前SSRIs(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和NaSSA(去甲肾上腺素和特异性5-羟色胺能抗抑郁药)类的米氮平和SNRIs(选择性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类的文拉法辛是老年期抑郁的一线用药,原因是该类药物安全性高、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药物相互作用相对较少。SSRIs最大的优点在于抗胆碱能作用及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轻微,老年患者易耐受,可以长期维持治疗。老年抑郁患者常伴有多脏器的疾病,对抗抑郁剂较敏感,且耐受性差,可能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用药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药物剂量。此外,老年患者的肾脏排泄能力下降,剂量应为成人剂量的1/2~1/3为宜。
有文献报道,60岁以上的老年抑郁患者,第一次发病后24个月内的复发率高达70%,发作次数越多缓解期也逐渐缩短。发病年龄越大,复发次数越多,再次复发的危险性也越高。因此多数专家主张对60岁以上第一次起病的抑郁患者,在达到临床痊愈后至少应维持治疗一年,若出现复发,则维持治疗两年或更长。
老年痴呆
因痴呆病因不明,尚无特效疗法。目前治疗主要是针对痴呆的精神行为症状(BPSD)和认知功能的改善。药物治疗BPSD必须遵循几条原则:(1)针对“靶症状”治疗,即痴呆症状中对患者和家属生活质量影响最突出的症状,也是医学干预最有可能奏效的症状,如睡眠节律紊乱及随之而来的无目的行为或破坏行为、攻击行为(可能伤害看护者或自伤)等;(2)以最低有效剂量进行治疗;(3)根据病情变化动态调整调整剂量,如症状加重适当加药、症状减轻或消失则适当减量或酌情停药;(4)起始剂量宜小、剂量调整的幅度宜小、剂量调整间隔的时间宜长;(5)始终警惕药物的不良反应以及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其它老年期精神障碍
其它由青壮年时期发病延续至老年期的精神障碍,原则上维持既往的治疗,但要注意老年期的生理生化特点,及时调整药物剂量。
联合用药需要注意
合并躯体疾病时,更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合并用药。必须合并用药时,每种药物的剂量要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以最大程度的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所有药物治疗都需要定期抽血监测血常规、血生化和心电图等,如果有条件尽可能抽血监测血液中的药物浓度。
老年人要多动脑,多运动,以降低患身心疾病的几率。家人如果发现老年人有情绪压抑、社会交往减少、总是愁眉不展、唉声叹气,经常感到闷闷不乐、高兴不起来,总是感觉累、不想动等表现,则需提高对其患上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警惕,本人或家人可通过PHQ-9及GAD-7评估量表等对抑郁症状自行排查,发现问题尽早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及时服用SSRI类以及SNRI类等新型抗抑郁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