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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概述
2005年4月22日23时20分左右,沈阳市第十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所属建筑工地,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汇宝国际商厦,在进行螺纹钢筋卸车作业时起重臂突然折断,造成一人重伤,塔式起重机报废的严重事故。
经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询问,现场作业人员陈述如下:当时正在进行螺纹钢筋卸车作业,当卸至只剩最后两捆螺纹钢筋时,现场指挥要求将其放在钢筋折弯作业现场附近。当变辐小车承载重物变辐致目的地附近时,突然失去控制加速前移。造成起重臂折断,导致事故发生。
经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察,勘察结果如下:
(1)塔机起重臂折断倒向正南方向,变辐小车滑至臂端处;
(2)重物甩至南面围墙板附近;
(3)塔帽严重变形;
(4)平衡臂由于塔帽变形而下垂,将上部标准节撞击变形。
2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过程
①吊重在没有到达目的地位置时已严重超载;
②当小车向外变幅时,由于超载而使起重臂向下倾斜造成小车失去控制前冲;
③由于小车继续前冲使得超载力矩急速加大,造成起重臂扭曲变形;
④由于起重力矩的突然失去造成平衡臂及配重块将塔帽拉弯砸向塔身标准节(见图1、图2、图3、图4)。
(2)形成原因分析
①根据现场平面图来看,当时装载钢筋的汽车距塔机15.5m,最后一吊目标位置距塔机28.5m,并塔机起重臂需转90°角才能到达目标位置。(见图5)
②吊物为二捆钢筋重为5.9吨。该塔机使用4倍率绳时最大起重量为10吨。经查阅该塔机的产品样本得出该塔机变幅小车位于起重臂23m处时最大起重量为5.9吨,位于起重臂28.5m处时最大起重量为4.625吨。
由(5.9-4.625)X100%/4.625=28%,得知位于起重臂28.5m处时5.9吨的载重量已超载28%。
③当时已是夜间23点20分,现场指挥人员及塔机司机忽视了最后一吊由于摆放位置不同而超载的问题。在15.5m处起吊5.9吨重物后塔机向目标回转,小车向外变幅,当变幅至23m处时力距限制器起作用。但这时因为变幅速度过快使得重物象秋千一样向外抛出,使变幅小车继续向外滑行,塔机处于超载状态致使塔身及起重臂变形加剧,造成变幅小车失控继续前冲,当冲至40m位置时超载以达100%致使起重臂扭曲变形。吊物落地,由于起重臂的突然卸载平衡臂和配重及塔身的反弹力共同构成使塔身向后仰的力,使塔身由前倾变为后仰, 平衡臂与塔帽之间的斜拉杆将塔帽拉弯变形,至使起重臂与平衡臂一同下落,起重臂臂端落地,平衡臂砸至塔身上部标准节。
3 结论
经过对上述情况的详细讨论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塔机司机及地面指挥人员忽视了最后一吊由于摆放位置不同造成塔机超载运行。
(2)塔机本身存在不安全因素,塔机变幅小车没能定期进行检查造成变幅达额定载荷后小车不能有效地制动。
2005年4月22日23时20分左右,沈阳市第十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所属建筑工地,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汇宝国际商厦,在进行螺纹钢筋卸车作业时起重臂突然折断,造成一人重伤,塔式起重机报废的严重事故。
经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询问,现场作业人员陈述如下:当时正在进行螺纹钢筋卸车作业,当卸至只剩最后两捆螺纹钢筋时,现场指挥要求将其放在钢筋折弯作业现场附近。当变辐小车承载重物变辐致目的地附近时,突然失去控制加速前移。造成起重臂折断,导致事故发生。
经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察,勘察结果如下:
(1)塔机起重臂折断倒向正南方向,变辐小车滑至臂端处;
(2)重物甩至南面围墙板附近;
(3)塔帽严重变形;
(4)平衡臂由于塔帽变形而下垂,将上部标准节撞击变形。
2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过程
①吊重在没有到达目的地位置时已严重超载;
②当小车向外变幅时,由于超载而使起重臂向下倾斜造成小车失去控制前冲;
③由于小车继续前冲使得超载力矩急速加大,造成起重臂扭曲变形;
④由于起重力矩的突然失去造成平衡臂及配重块将塔帽拉弯砸向塔身标准节(见图1、图2、图3、图4)。
(2)形成原因分析
①根据现场平面图来看,当时装载钢筋的汽车距塔机15.5m,最后一吊目标位置距塔机28.5m,并塔机起重臂需转90°角才能到达目标位置。(见图5)
②吊物为二捆钢筋重为5.9吨。该塔机使用4倍率绳时最大起重量为10吨。经查阅该塔机的产品样本得出该塔机变幅小车位于起重臂23m处时最大起重量为5.9吨,位于起重臂28.5m处时最大起重量为4.625吨。
由(5.9-4.625)X100%/4.625=28%,得知位于起重臂28.5m处时5.9吨的载重量已超载28%。
③当时已是夜间23点20分,现场指挥人员及塔机司机忽视了最后一吊由于摆放位置不同而超载的问题。在15.5m处起吊5.9吨重物后塔机向目标回转,小车向外变幅,当变幅至23m处时力距限制器起作用。但这时因为变幅速度过快使得重物象秋千一样向外抛出,使变幅小车继续向外滑行,塔机处于超载状态致使塔身及起重臂变形加剧,造成变幅小车失控继续前冲,当冲至40m位置时超载以达100%致使起重臂扭曲变形。吊物落地,由于起重臂的突然卸载平衡臂和配重及塔身的反弹力共同构成使塔身向后仰的力,使塔身由前倾变为后仰, 平衡臂与塔帽之间的斜拉杆将塔帽拉弯变形,至使起重臂与平衡臂一同下落,起重臂臂端落地,平衡臂砸至塔身上部标准节。
3 结论
经过对上述情况的详细讨论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塔机司机及地面指挥人员忽视了最后一吊由于摆放位置不同造成塔机超载运行。
(2)塔机本身存在不安全因素,塔机变幅小车没能定期进行检查造成变幅达额定载荷后小车不能有效地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