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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理论界主张取消对准备金支付利息的呼声很高,成为一种主流的观点。本文认为从国内外存款准备金制度实施的经验与教训看,对存款准备金支付适当的利息,有利于中央银行的货币与利率调控。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超额准备金利率成为货币市场利率的底线,对于防止利率过度“低调”具有其它工具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不应当取消存款准备金付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