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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以“创强”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教育科学发展
在比省定目标提前2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基础上,肇庆市委、市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于2010年提出了“要在2012年把肇庆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发展目标。两年来,全市各地以教育“创强”为抓手,统筹教育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推进城乡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党政重视,强力推进“创强”工作
2010年5月,肇庆市高规格召开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市长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责任书》。同时,制定出台了《肇庆市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决定》和《肇庆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创强”的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是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为推进“创强”提供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肇庆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一名市委常委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全市“创强”工作。各县(市、区)把“创强”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相应“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在“创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二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强”工作落实。市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调研,靠前指挥,多次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创强”乡镇(街道)和中小学校现场办公,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场研究解决,使各“创强”乡镇(街道)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校舍项目建设等主要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各地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创建“教育强市”和提升教育综合实力的重大意义,努力使教育“创强”这一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创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各地形成了以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为主的教育“创强”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抓投入、抓建设、抓质量,加速推进“创强”工作,为“创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县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强”资金
肇庆市政府加大对“创强”工作的资金投入,各县(市、区)积极履行“创强”经费投入“以县为主”的工作责任,多形式、多途径筹措资金投入“创强”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从2010年起到2014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以奖代拨方式对如期完成“创强”工作目标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进行奖励。两年来,市财政本级累计已划拨教育“创强”奖补资金总额达到5470万元,为各地教育“创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为了破解山区县“创强”经费缺口问题,市政府积极争取省农村信用社肇庆办事处的支持,由市财政贴息2926万元,为广宁、德庆、封开、怀集4个山区县争取到贷款2.2亿元,专门用于教育“创强”。各县(市、区)政府在财政资金吃紧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安排资金投入“创强”工作。高要市坚持“以县为主、镇级补充”的资金分担原则,累计已投入“创强”资金3.16亿元,成为到目前为止投入“创强”资金最多的县(市、区);四会市各镇“创强”的基建投入和配置教学仪器设备资金投入全额由市财政负责;广宁县在地方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为每个乡镇安排了500万元“创强”启动资金,并对通过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乡镇给予200-300万元的奖励,为各“创强”镇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二是广开渠道筹集资金。各“创强”乡镇党委、政府摒弃“等、靠、要”的消极思想,通过充分挖掘潜力、积极盘活资产、吸引民资、发动社会捐资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投入教育强镇创建工作。2010年以来,全市社会机构及个人为“创强”捐资总额达1.2亿元,为顺利完成“创强”工作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部门联动,形成“创强”工作合力
肇庆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创强”工作。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积极履行“创强”工作“总参谋部”和“作战指挥部”的职责,积极协调县(市、区)、镇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创强”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及时为“创强”安排了专项资金;国土、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项目落实了优惠政策,为项目审批创设了“绿色通道”。为了加快新建校舍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市住建局与市教育局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校舍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在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审图单位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确保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以上的学校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及以下的学校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作,为教育“创强”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为了减轻各“创强”乡镇的经费压力,从2012年起,各地新建校舍项目的建筑施工图审查费用统一由市统筹安排解决。全市各政府职能部门在事权范围内对校舍建设项目报建相关规费进行了减免,两年来全市累计减免中小学校舍基建项目各类规费达4100多万元,提高了“创强”资金的使用效益。住建、质监、消防等部门,在学校校舍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认真抓好安全施工和建设质量。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程、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顺利推进,为如期完成“创强”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茂名:积极创新教育创强工作思路
茂名市自2011底开始,市、县两级由常委直接分管教育工作,党委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2012年7月和8月,茂名市先后召开全市创强动员会和加温会;2012年底,出台市级教育创强资金奖补方案,市财政投入3.7亿元奖补教育创强;首次实行公选校长,采取新录用教师抽签定校、重奖名师等举措,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13年1月,出台《关于加快市直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建立起创强绿色通道。2013年1月25日,罗伟其厅长在该市创强工作简报上批示:“茂名的教育工作全部实现由常务副市长、副县(市、区)长分管以来很有成效,很得人心。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及时推广。” 投入3.7亿元奖补教育创强
2012年底,茂名市出台了《茂名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资金奖补方案》,投入资金3.7亿多元对“创强”镇(街)和县(市、区)进行奖补。
该市根据2012至2016年“创强”规划,按照“创强”镇(街)人口比例安排奖补资金。一类镇(街):10万人口以上(含10万人)的镇(街),每个镇(街)奖补400万元;二类镇(街):5万人口以上(含5万人)至10万人口(不含10万人)的镇(街),每个镇(街)奖补300万元;三类镇(街):5万人口(不含5万人)以下的镇(街),每个镇(街)奖补200万元。对今年第一批“创强”镇(街),每个镇(街)加奖30万元;每超额完成一个规划进度达标任务镇(街)的县(市、区),加奖200万元;未按计划完成年度“创强”任务的县(市、区),每少一个镇(街)扣减奖补资金100万元。奖补资金年初预付50%,当年验收通过后,再发放50%。当年验收未通过的,扣减奖补总额20%。同时,对按创建规划通过省教育强县(市、区)的,强县(市)每个奖补1500万元,强区每个奖补800万元。根据这一方案,茂名市本级共计划投入资金3.7亿多元,从2012年起至2016年,平均每年安排7400多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市级财政。
茂名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加大教育投入,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创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心,此举必将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镇(街)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步伐。
为教育创强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茂名市把教育创强建设项目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工作试点,为教育创强开设“绿色通道”。2013年1月28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市直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审批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校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加快校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汇聚更多财力物力,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校舍建设审批时限压缩到43个工作日以下,切实加快校舍建设步伐,推进全市教育创强工作。同时,《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制定适合当地的审批意见,审批总时限不得超过市规定的时限。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优化工程报建程序,加快项目报批。在确保安全施工,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各项审批。严格做到先勘探,后设计,再施工。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图设定的审批事项限时办结。流程图上未列的事项一律不再审批,原来作为下一事项前置条件的,在下一事项审批时视为通过。把强力推进基建项目并联审批作为先行先试的突破口,确保审批时限压缩到43个工作日以下。
二是规范资料的报送和减免收费。严格按照审批资料清单收件。同一部门相同资料只能要求业主提供一次(可一次多份),由本部门发出但要作为下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的,不能要求业主提供,只能使用部门留存的资料作为依据。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按《茂名市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试行办法》减免幅度收取。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要足额、及时下拨市直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报建等相关资金,确保学校建设项目不因资金问题而延误。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求各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报建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并负责组织报建人员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学习报建业务。各级政管办要委托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学校的报批业务,并派出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时办结的及时进行查处。
开展“教育创强、走听看想”活动
近期,茂名市开展了“教育创强、走听看想”活动,促进各县(市、区)和镇(乡、街道)相互交流,比学赶超,效果良好。
“走”是指走基层,实地察看当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听”是指听汇报,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教育“创强”的工作汇报,了解推进“创强”的工作措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的办法;“看”是指看现场看进度,掌握“创强”基建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想”是指对照先进镇和县(市、区),想一想本县本镇的差距,想一想应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展,迎头赶上。通过走听看想,学经验,找不足,明思路,在全市营造创强工作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各地教育创强工作。
茂名市“教育创强、走听看想”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每次一天,现场察看一个县(市、区)。具体做法:一是随机选点。现场察看的县(市、区)、镇(街道)、学校均为随机点抽,目的是全面、真实了解教育创强情况。二是针对选人。有针对性确定参与活动的人员,由市领导带队,市教育、财政、政管、督查等部门领导,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和教育、财政等部门领导,以及2013 年53 个创强目标镇(街道)的党委书记参加。三是注重实效。要求被察看的镇(街道)安排党委书记现场汇报创强工作进展情况和介绍创强工作经验;现场察看结束时召开点评会,由县(市、区)领导作介绍,市有关领导作点评。
清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随着我省各地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市区、城镇转移,导致城区学位日益紧张,农村生源逐年下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在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提质与保障农村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之间取得平衡,有效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成为全省各地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亟待解决的问题。2012年底,清远市政府出台《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一方面,实施“创强争先”战略,努力实现市中心区域教育扩容提质,解决好市中心区域“有书读,读好书”问题;另一方面,实施教育资源向农村下移战略,积极推进教育资源从相对集中城区向乡镇下移,从相对集中乡镇向农村下移,大力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这种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路径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思路与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在比省定目标提前2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基础上,肇庆市委、市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于2010年提出了“要在2012年把肇庆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发展目标。两年来,全市各地以教育“创强”为抓手,统筹教育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推进城乡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党政重视,强力推进“创强”工作
2010年5月,肇庆市高规格召开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市长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责任书》。同时,制定出台了《肇庆市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决定》和《肇庆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创强”的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是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为推进“创强”提供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肇庆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一名市委常委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全市“创强”工作。各县(市、区)把“创强”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相应“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在“创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二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强”工作落实。市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调研,靠前指挥,多次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创强”乡镇(街道)和中小学校现场办公,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场研究解决,使各“创强”乡镇(街道)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校舍项目建设等主要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各地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创建“教育强市”和提升教育综合实力的重大意义,努力使教育“创强”这一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创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各地形成了以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为主的教育“创强”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抓投入、抓建设、抓质量,加速推进“创强”工作,为“创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县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强”资金
肇庆市政府加大对“创强”工作的资金投入,各县(市、区)积极履行“创强”经费投入“以县为主”的工作责任,多形式、多途径筹措资金投入“创强”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从2010年起到2014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以奖代拨方式对如期完成“创强”工作目标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进行奖励。两年来,市财政本级累计已划拨教育“创强”奖补资金总额达到5470万元,为各地教育“创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为了破解山区县“创强”经费缺口问题,市政府积极争取省农村信用社肇庆办事处的支持,由市财政贴息2926万元,为广宁、德庆、封开、怀集4个山区县争取到贷款2.2亿元,专门用于教育“创强”。各县(市、区)政府在财政资金吃紧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安排资金投入“创强”工作。高要市坚持“以县为主、镇级补充”的资金分担原则,累计已投入“创强”资金3.16亿元,成为到目前为止投入“创强”资金最多的县(市、区);四会市各镇“创强”的基建投入和配置教学仪器设备资金投入全额由市财政负责;广宁县在地方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为每个乡镇安排了500万元“创强”启动资金,并对通过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乡镇给予200-300万元的奖励,为各“创强”镇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二是广开渠道筹集资金。各“创强”乡镇党委、政府摒弃“等、靠、要”的消极思想,通过充分挖掘潜力、积极盘活资产、吸引民资、发动社会捐资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投入教育强镇创建工作。2010年以来,全市社会机构及个人为“创强”捐资总额达1.2亿元,为顺利完成“创强”工作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部门联动,形成“创强”工作合力
肇庆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创强”工作。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积极履行“创强”工作“总参谋部”和“作战指挥部”的职责,积极协调县(市、区)、镇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创强”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及时为“创强”安排了专项资金;国土、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项目落实了优惠政策,为项目审批创设了“绿色通道”。为了加快新建校舍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市住建局与市教育局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校舍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在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审图单位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确保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以上的学校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及以下的学校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作,为教育“创强”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为了减轻各“创强”乡镇的经费压力,从2012年起,各地新建校舍项目的建筑施工图审查费用统一由市统筹安排解决。全市各政府职能部门在事权范围内对校舍建设项目报建相关规费进行了减免,两年来全市累计减免中小学校舍基建项目各类规费达4100多万元,提高了“创强”资金的使用效益。住建、质监、消防等部门,在学校校舍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认真抓好安全施工和建设质量。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程、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顺利推进,为如期完成“创强”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茂名:积极创新教育创强工作思路
茂名市自2011底开始,市、县两级由常委直接分管教育工作,党委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2012年7月和8月,茂名市先后召开全市创强动员会和加温会;2012年底,出台市级教育创强资金奖补方案,市财政投入3.7亿元奖补教育创强;首次实行公选校长,采取新录用教师抽签定校、重奖名师等举措,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13年1月,出台《关于加快市直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建立起创强绿色通道。2013年1月25日,罗伟其厅长在该市创强工作简报上批示:“茂名的教育工作全部实现由常务副市长、副县(市、区)长分管以来很有成效,很得人心。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及时推广。” 投入3.7亿元奖补教育创强
2012年底,茂名市出台了《茂名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资金奖补方案》,投入资金3.7亿多元对“创强”镇(街)和县(市、区)进行奖补。
该市根据2012至2016年“创强”规划,按照“创强”镇(街)人口比例安排奖补资金。一类镇(街):10万人口以上(含10万人)的镇(街),每个镇(街)奖补400万元;二类镇(街):5万人口以上(含5万人)至10万人口(不含10万人)的镇(街),每个镇(街)奖补300万元;三类镇(街):5万人口(不含5万人)以下的镇(街),每个镇(街)奖补200万元。对今年第一批“创强”镇(街),每个镇(街)加奖30万元;每超额完成一个规划进度达标任务镇(街)的县(市、区),加奖200万元;未按计划完成年度“创强”任务的县(市、区),每少一个镇(街)扣减奖补资金100万元。奖补资金年初预付50%,当年验收通过后,再发放50%。当年验收未通过的,扣减奖补总额20%。同时,对按创建规划通过省教育强县(市、区)的,强县(市)每个奖补1500万元,强区每个奖补800万元。根据这一方案,茂名市本级共计划投入资金3.7亿多元,从2012年起至2016年,平均每年安排7400多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市级财政。
茂名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加大教育投入,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创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心,此举必将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镇(街)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步伐。
为教育创强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茂名市把教育创强建设项目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工作试点,为教育创强开设“绿色通道”。2013年1月28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市直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审批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校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加快校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汇聚更多财力物力,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校舍建设审批时限压缩到43个工作日以下,切实加快校舍建设步伐,推进全市教育创强工作。同时,《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制定适合当地的审批意见,审批总时限不得超过市规定的时限。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优化工程报建程序,加快项目报批。在确保安全施工,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各项审批。严格做到先勘探,后设计,再施工。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图设定的审批事项限时办结。流程图上未列的事项一律不再审批,原来作为下一事项前置条件的,在下一事项审批时视为通过。把强力推进基建项目并联审批作为先行先试的突破口,确保审批时限压缩到43个工作日以下。
二是规范资料的报送和减免收费。严格按照审批资料清单收件。同一部门相同资料只能要求业主提供一次(可一次多份),由本部门发出但要作为下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的,不能要求业主提供,只能使用部门留存的资料作为依据。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按《茂名市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试行办法》减免幅度收取。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要足额、及时下拨市直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报建等相关资金,确保学校建设项目不因资金问题而延误。
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求各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报建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并负责组织报建人员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学习报建业务。各级政管办要委托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学校的报批业务,并派出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时办结的及时进行查处。
开展“教育创强、走听看想”活动
近期,茂名市开展了“教育创强、走听看想”活动,促进各县(市、区)和镇(乡、街道)相互交流,比学赶超,效果良好。
“走”是指走基层,实地察看当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听”是指听汇报,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教育“创强”的工作汇报,了解推进“创强”的工作措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的办法;“看”是指看现场看进度,掌握“创强”基建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想”是指对照先进镇和县(市、区),想一想本县本镇的差距,想一想应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展,迎头赶上。通过走听看想,学经验,找不足,明思路,在全市营造创强工作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各地教育创强工作。
茂名市“教育创强、走听看想”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每次一天,现场察看一个县(市、区)。具体做法:一是随机选点。现场察看的县(市、区)、镇(街道)、学校均为随机点抽,目的是全面、真实了解教育创强情况。二是针对选人。有针对性确定参与活动的人员,由市领导带队,市教育、财政、政管、督查等部门领导,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和教育、财政等部门领导,以及2013 年53 个创强目标镇(街道)的党委书记参加。三是注重实效。要求被察看的镇(街道)安排党委书记现场汇报创强工作进展情况和介绍创强工作经验;现场察看结束时召开点评会,由县(市、区)领导作介绍,市有关领导作点评。
清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随着我省各地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市区、城镇转移,导致城区学位日益紧张,农村生源逐年下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在推进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提质与保障农村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之间取得平衡,有效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成为全省各地尤其是粤东西北地区亟待解决的问题。2012年底,清远市政府出台《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一方面,实施“创强争先”战略,努力实现市中心区域教育扩容提质,解决好市中心区域“有书读,读好书”问题;另一方面,实施教育资源向农村下移战略,积极推进教育资源从相对集中城区向乡镇下移,从相对集中乡镇向农村下移,大力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这种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路径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思路与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