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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土地占有制度及缺陷 发展中国家的土地占有制度是多种多样的,但就大地产而言,一般可归为三种形式: 1.租佃制(tenancy)这种形式在西欧比较普遍,其特点是:使用权与占有权完全分离,地主拥有土地,但不直接经营,而把土地分成小块租给佃农耕种。佃农按事先订好的契约向地主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地租数额往往要占收成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