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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在处理经济活动往来和一般的民事行为中,往往都会以签订各种文件、合同、票据、字条等形式来约定诸多事项或以此作为凭证.而中性笔具有书写流畅、价格低廉、易于携带等众多优点而被选作书写工具,其中又多以黑色中性笔居多.因此,在日益增多的经济领域犯罪和民事纠纷案件中,对可疑文件上黑色字迹的(除了常规的同一性鉴定要求)形成方式、形成时间、是否有添加涂改的鉴定要求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