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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信息时代背景下的民粹是当代社会的思想潮流与网络发展相结合的产物,是在特定社会转型时期受多重因素影响而衍生一种政治与经济理念。具有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等特征的网络民粹主义代表着弱势民众群体的愿望与诉求。具有极端平民化倾向、反体制、反对社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然而,网络民粹主义对社会发展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要提高公民明辨是非能力,消除网络民粹主义基础;加强网络空间巡警制度,构建和谐网络环境;加强对国外敌对渗透势力的防范,注重青少年意识形态教育。
关键词:民粹;网络;信息时代
网络民粹主义是中国民粹主义思潮在网络信息时代条件下产生的,主张对精英阶层的反抗,代表弱势民众群体的愿望与诉求。民粹主义思潮在当今的社会治理中备受关注,这种关注到2016年的时候达到之最。曾有社会机构针对中国公民的民粹化作了一份调查,其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调查者具有此特征,其中约31%的人属于显著群体。
在一些公共事件引发社会舆情时,网络民粹主义成为这些事件持续发酵的推手,将问题扩大扭曲,阻碍事态朝着正常方向发展。因此,民粹主义正日益受到研究者的關注,其潜在地影响也正日趋突出。
1 网络民粹主义的成因
网络民粹主义作为传统民粹主义的一种衍生类型,自然有着一切民粹主义所共有的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等显著特征。网络的民粹主义是普通民众的内心情绪与诉求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不能得到实现进而转移到网络虚拟空间。当今互联网的虚拟性、匿名性、开放性、平等性等特征及其对现实社会的影响,都表征其后现代性的特殊构造意义,互联网的发展为网络民粹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要素。但是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也使网络民粹主义与传统民粹主义相比,有了自身所独有的特性,即直接参与性、失真的“人民至上性”、群体极化性、话语霸权性、虚拟现实性以及网络所共有的匿名性、自由性、平等性等。当今不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中国社会的网络民粹主义,它们的诞生是民粹主义思潮与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数据化等发展过程相结合的产物。网络中的民粹主义与现实中的民粹主义也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所以民粹主要的特质本质上就是对当前政府和精英阶层的反对与不信任。郭夏苗把中国的网络民粹主义大体上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00年至2005年国内互联网还是初始阶段,只是局限在少数知识分子内部,表现形态为网络民族民粹主义。
第二阶段是2005年至2008年国内的互联网社会基本已经成熟,网络民粹主义的非理性特征在此时也表现得很突出,对网络上一些事件的讨论已经不再局限在知识精英小范围内,普通的网民反而作为了网络舆论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
第三是阶段从2008年至今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出现的高峰期,大量涉及阶层矛盾、贫富分化、腐败贪污的网络热点事件层出不穷。
网络民粹主义不断成功地干预现实,这就会误导广大网民,让他们以为所有的矛盾和问题都能够通过对抗法律、对抗政府和“人民审判”的方式得到解决。在社会矛盾突出时,民粹主义的对抗,最能造成社会撕裂,形成社会对立,最终造成民粹运动,直接挑战国家的稳定和权威。
2 网络民粹主义的激荡与合流
网络民粹主义具有极端平民化、反精英、反体制和非理性等特点,并有与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合流的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尤其是在政治发展方面。然而,网络民粹主义的某些方面也是社会转型期群众的自身的声音与诉求,也是社会中频发的腐败风气、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丢失以及加剧的贫富差距等社会的丑恶现象的直接批判。因而,笔者认为网络民粹主义不应被直接贴上反动、暴力的标签,网络民粹主义在凸显社会矛盾与冲突、关注底层民众利益、监督精英和社会权威机构以及调动民众政治参与意识等方面是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1 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性
全球性的民粹主义事件,对社会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其中不乏言语暴力、煽动性话语甚至人身攻击和鼓动群体性事件。网络民粹主义对当代中国社会各个领域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如下几点:
第一,误导网民并使网络充斥不理性。这样的言论不仅会压迫和排斥理性的正当言论观点,还会误导网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正确的思维方式。网络民粹主义只是简单地看待问题,忽视事件的复杂性,并且对待问题目光短。故网络民粹对社会问题所主张的解决方法通常过激和过急,就如针对当下社会中比较突出的贫富不平等、医患纠纷等问题,它的处理主张粗暴且一刀切。因此,网络民粹主义在对待某些社会问题时,过于理想化,并且表现出非理智、充满仇视、贴标签、裹挟群体意见等特征。
第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网络民粹主义能够影响官民互信,习惯于用少数的腐败分子来否定整个官员群体。进而导致网民形成“无官不贪”的潜意识的错误逻辑观点,这使得在现实中的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这就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降低了官民之间的互信度,事件发生时容易造成民不信官的潜意识,导致官民对立的语言体系的产生。
第三,撕裂社会,激化矛盾,造成对立。网络民粹主义的不当言论很容易破坏公共舆论,消除各个阶层的共识,并加深阶层对立矛盾、破坏社会的团结与稳定。不仅如此,网络民粹主义还会导致级联放大效应,导致现实社会产生共振继而引发群体性对抗事件,这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的理性自制机制的作用。
第四,阻碍政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网络民粹主义对政府政策的影响是多方面、多角度的,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有事严重阻碍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网络民粹主义长期影响国家政府政策的制定,尤其在民意收集、意见辩论和政策方案的选择等环节。政府在制定决策时,其过程往往是需要依据真实民意而制定的,当真实的民意无处表达时,就会被部分别有用心的团体利用,夸大其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借助互联网炒作舆论,以“真实民意”自居从而来影响政府决策,进而达到其目的。 2.2 网络民粹主义的积极性
在网络时代,民粹主义具有泛道德化的特征,通常强调对底层民众的极度美化和对权贵、精英的极度丑化。但也不能否认民粹主义对社会发展过程的一些积极作用。具体如下几点:
第一,网络民粹主义阵地在网络平台,群众基础是大量网民,更关注弱势群体,更注重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公平性和正义。网络民粹主义对各层级政府的政策制定有一定的正面驱动性。这样,在一个现代化民主国家中,网络民粹主义在政策制定方面更能体现绝大多数民众的意志,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二,网络民粹主义能够关注弱势群体。通过网络途径,能够使成千上万的底层民众快速的聚合起来,他们站在同一战线,具备了人多势众的巨大优势,并通过网络曝光、网民关注、扩大影响、相关部门介入、真相大白的线路在网络上具有极大的优势,使得弱势群体能够快速得到支援并消除不公。
第三,网络民粹主义对社会精英的監督与警示。网络民粹主义的矛头通常直指各阶层的精英,对他们的政治立场不鉴定、奢靡的生活作风、科研学术不端以及经济上贪污腐败等问题进行极其严厉的批判,这对社会精英们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有利于约束、扭转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并引导社会潮流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
3 信息时代网络民粹主义对社会发展的响应
3.1 提高公民明辨是非能力,消除网络民粹主义基础
我国在前两年公布的:“谣言入刑”“转发谣言达到500 次判刑”等法规,对网络舆论的约束产生了良好的积极效应,使得网络民粹主义分子得以收敛。网络民粹主义想要得到消解,要取决于公民素质的提高。可以通过培养现代公民意识,针对普通民众实施必要的公民教育。这部分内容应当从中小学就开始,从小培育百姓的公民意识。此外,各个社会团体组织要有目的和有计划地培养人们正确、理性、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的习惯,使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正确的政治思维,并做出合理的政治行为。最后,国家社会治理部门可以利用多种多样的多媒体形式宣教,使网民在互联网中也能形成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及文明的氛围。
3.2 加强网络空间巡警制度,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我们党中央对网络空间矗立的问题也格外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对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精确的方向引导和计划指导,强调秉着对人民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网络安全和文明管理,在网络内容建设方面做到内容正面健康积极向上,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培育人类历史及未来的优秀文明果实,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给青少年。针对网络热点事件,一方面需要积极与社会的网络意见领袖沟通、谈判、交流;另一方面,要培养党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意见领袖,在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上灵活地评论,能用专业有效的意见合理引导网络民意。
3.3 防范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注重青少年意识形态的教育
近年来,国外敌对势力对青少年意识形态的渗透主要通过新兴媒体,以炒作社会敏感与热点问题作为煽动的基本手段,在网络上高喊“自由”“民主”的口号,实则是网络民粹主义的一种隐藏表现形式。因此,我国政府、社会,特别是高校要注重加强对青少年大学生意识形态的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一代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因此更要防范国外敌对势力通过利用新兴媒体,以网络民粹主义为手段对我国的青年一代进行渗透,这将危害国家民族的未来与根本。
参考文献
[1]郭中军.价值观与经验现象:民粹主义概念的尴尬及其重构[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1(01):147-156.
[2]刘小龙.从管制到治理:网络民粹主义治理的内涵,目标与机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8,20(03):105-114.
[3]沈丹丹.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2012.
[4]郭夏苗.中国网络民粹主义一形态、根源与消解[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5.
[5]赵若含,张红茹.网络民粹主义形成机制与社会威胁——从哈尔滨杀医事件到李某某案[J].今传媒,2014,(1):64-66.
[6]雒有谋,李霞.激荡与合流: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J].绥化学院学报,2018,38(11):49-52.
[7]陈尧.网络民粹主义的躁动:从虚拟集聚到社会运动[J].学术月刊,2011,(6):24-29.
[8]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J].人民检察,2013,(23):22-27.
[9]连子强,郝玲.两岸民间新媒体交流中的民粹主义[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5):144-152.
[10]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J].中国应急管理,2016,(4):12-16.
关键词:民粹;网络;信息时代
网络民粹主义是中国民粹主义思潮在网络信息时代条件下产生的,主张对精英阶层的反抗,代表弱势民众群体的愿望与诉求。民粹主义思潮在当今的社会治理中备受关注,这种关注到2016年的时候达到之最。曾有社会机构针对中国公民的民粹化作了一份调查,其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调查者具有此特征,其中约31%的人属于显著群体。
在一些公共事件引发社会舆情时,网络民粹主义成为这些事件持续发酵的推手,将问题扩大扭曲,阻碍事态朝着正常方向发展。因此,民粹主义正日益受到研究者的關注,其潜在地影响也正日趋突出。
1 网络民粹主义的成因
网络民粹主义作为传统民粹主义的一种衍生类型,自然有着一切民粹主义所共有的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等显著特征。网络的民粹主义是普通民众的内心情绪与诉求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不能得到实现进而转移到网络虚拟空间。当今互联网的虚拟性、匿名性、开放性、平等性等特征及其对现实社会的影响,都表征其后现代性的特殊构造意义,互联网的发展为网络民粹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要素。但是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也使网络民粹主义与传统民粹主义相比,有了自身所独有的特性,即直接参与性、失真的“人民至上性”、群体极化性、话语霸权性、虚拟现实性以及网络所共有的匿名性、自由性、平等性等。当今不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中国社会的网络民粹主义,它们的诞生是民粹主义思潮与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数据化等发展过程相结合的产物。网络中的民粹主义与现实中的民粹主义也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所以民粹主要的特质本质上就是对当前政府和精英阶层的反对与不信任。郭夏苗把中国的网络民粹主义大体上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00年至2005年国内互联网还是初始阶段,只是局限在少数知识分子内部,表现形态为网络民族民粹主义。
第二阶段是2005年至2008年国内的互联网社会基本已经成熟,网络民粹主义的非理性特征在此时也表现得很突出,对网络上一些事件的讨论已经不再局限在知识精英小范围内,普通的网民反而作为了网络舆论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
第三是阶段从2008年至今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出现的高峰期,大量涉及阶层矛盾、贫富分化、腐败贪污的网络热点事件层出不穷。
网络民粹主义不断成功地干预现实,这就会误导广大网民,让他们以为所有的矛盾和问题都能够通过对抗法律、对抗政府和“人民审判”的方式得到解决。在社会矛盾突出时,民粹主义的对抗,最能造成社会撕裂,形成社会对立,最终造成民粹运动,直接挑战国家的稳定和权威。
2 网络民粹主义的激荡与合流
网络民粹主义具有极端平民化、反精英、反体制和非理性等特点,并有与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合流的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尤其是在政治发展方面。然而,网络民粹主义的某些方面也是社会转型期群众的自身的声音与诉求,也是社会中频发的腐败风气、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丢失以及加剧的贫富差距等社会的丑恶现象的直接批判。因而,笔者认为网络民粹主义不应被直接贴上反动、暴力的标签,网络民粹主义在凸显社会矛盾与冲突、关注底层民众利益、监督精英和社会权威机构以及调动民众政治参与意识等方面是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1 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性
全球性的民粹主义事件,对社会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其中不乏言语暴力、煽动性话语甚至人身攻击和鼓动群体性事件。网络民粹主义对当代中国社会各个领域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如下几点:
第一,误导网民并使网络充斥不理性。这样的言论不仅会压迫和排斥理性的正当言论观点,还会误导网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正确的思维方式。网络民粹主义只是简单地看待问题,忽视事件的复杂性,并且对待问题目光短。故网络民粹对社会问题所主张的解决方法通常过激和过急,就如针对当下社会中比较突出的贫富不平等、医患纠纷等问题,它的处理主张粗暴且一刀切。因此,网络民粹主义在对待某些社会问题时,过于理想化,并且表现出非理智、充满仇视、贴标签、裹挟群体意见等特征。
第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网络民粹主义能够影响官民互信,习惯于用少数的腐败分子来否定整个官员群体。进而导致网民形成“无官不贪”的潜意识的错误逻辑观点,这使得在现实中的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这就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降低了官民之间的互信度,事件发生时容易造成民不信官的潜意识,导致官民对立的语言体系的产生。
第三,撕裂社会,激化矛盾,造成对立。网络民粹主义的不当言论很容易破坏公共舆论,消除各个阶层的共识,并加深阶层对立矛盾、破坏社会的团结与稳定。不仅如此,网络民粹主义还会导致级联放大效应,导致现实社会产生共振继而引发群体性对抗事件,这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的理性自制机制的作用。
第四,阻碍政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网络民粹主义对政府政策的影响是多方面、多角度的,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有事严重阻碍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网络民粹主义长期影响国家政府政策的制定,尤其在民意收集、意见辩论和政策方案的选择等环节。政府在制定决策时,其过程往往是需要依据真实民意而制定的,当真实的民意无处表达时,就会被部分别有用心的团体利用,夸大其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借助互联网炒作舆论,以“真实民意”自居从而来影响政府决策,进而达到其目的。 2.2 网络民粹主义的积极性
在网络时代,民粹主义具有泛道德化的特征,通常强调对底层民众的极度美化和对权贵、精英的极度丑化。但也不能否认民粹主义对社会发展过程的一些积极作用。具体如下几点:
第一,网络民粹主义阵地在网络平台,群众基础是大量网民,更关注弱势群体,更注重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公平性和正义。网络民粹主义对各层级政府的政策制定有一定的正面驱动性。这样,在一个现代化民主国家中,网络民粹主义在政策制定方面更能体现绝大多数民众的意志,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二,网络民粹主义能够关注弱势群体。通过网络途径,能够使成千上万的底层民众快速的聚合起来,他们站在同一战线,具备了人多势众的巨大优势,并通过网络曝光、网民关注、扩大影响、相关部门介入、真相大白的线路在网络上具有极大的优势,使得弱势群体能够快速得到支援并消除不公。
第三,网络民粹主义对社会精英的監督与警示。网络民粹主义的矛头通常直指各阶层的精英,对他们的政治立场不鉴定、奢靡的生活作风、科研学术不端以及经济上贪污腐败等问题进行极其严厉的批判,这对社会精英们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有利于约束、扭转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并引导社会潮流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
3 信息时代网络民粹主义对社会发展的响应
3.1 提高公民明辨是非能力,消除网络民粹主义基础
我国在前两年公布的:“谣言入刑”“转发谣言达到500 次判刑”等法规,对网络舆论的约束产生了良好的积极效应,使得网络民粹主义分子得以收敛。网络民粹主义想要得到消解,要取决于公民素质的提高。可以通过培养现代公民意识,针对普通民众实施必要的公民教育。这部分内容应当从中小学就开始,从小培育百姓的公民意识。此外,各个社会团体组织要有目的和有计划地培养人们正确、理性、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的习惯,使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正确的政治思维,并做出合理的政治行为。最后,国家社会治理部门可以利用多种多样的多媒体形式宣教,使网民在互联网中也能形成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及文明的氛围。
3.2 加强网络空间巡警制度,构建和谐网络环境
我们党中央对网络空间矗立的问题也格外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对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精确的方向引导和计划指导,强调秉着对人民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网络安全和文明管理,在网络内容建设方面做到内容正面健康积极向上,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培育人类历史及未来的优秀文明果实,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给青少年。针对网络热点事件,一方面需要积极与社会的网络意见领袖沟通、谈判、交流;另一方面,要培养党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意见领袖,在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上灵活地评论,能用专业有效的意见合理引导网络民意。
3.3 防范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注重青少年意识形态的教育
近年来,国外敌对势力对青少年意识形态的渗透主要通过新兴媒体,以炒作社会敏感与热点问题作为煽动的基本手段,在网络上高喊“自由”“民主”的口号,实则是网络民粹主义的一种隐藏表现形式。因此,我国政府、社会,特别是高校要注重加强对青少年大学生意识形态的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一代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因此更要防范国外敌对势力通过利用新兴媒体,以网络民粹主义为手段对我国的青年一代进行渗透,这将危害国家民族的未来与根本。
参考文献
[1]郭中军.价值观与经验现象:民粹主义概念的尴尬及其重构[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1(01):147-156.
[2]刘小龙.从管制到治理:网络民粹主义治理的内涵,目标与机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8,20(03):105-114.
[3]沈丹丹.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2012.
[4]郭夏苗.中国网络民粹主义一形态、根源与消解[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5.
[5]赵若含,张红茹.网络民粹主义形成机制与社会威胁——从哈尔滨杀医事件到李某某案[J].今传媒,2014,(1):64-66.
[6]雒有谋,李霞.激荡与合流: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J].绥化学院学报,2018,38(11):49-52.
[7]陈尧.网络民粹主义的躁动:从虚拟集聚到社会运动[J].学术月刊,2011,(6):24-29.
[8]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J].人民检察,2013,(23):22-27.
[9]连子强,郝玲.两岸民间新媒体交流中的民粹主义[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5):144-152.
[10]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J].中国应急管理,2016,(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