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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弗米尔提出的目的论指出,在翻译过程中翻译策略的选择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这不仅弥补了传统翻译理论的缺陷,而且为儿童文学翻译提供了理论基础。文章以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为例,在目的论视角下对两个汉译本进行对比分析,探索翻译目的论对儿童文学翻译的指导性作用。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 儿童文学 汤姆·索亚历险记 对比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4-0036-02
一、翻译目的论
目的论是由德国翻译理论家弗米尔在20世纪70年代末创立的,他打破了传统对等理论的枷锁。弗米尔认为翻译行为是一种有目的的人类行为,并且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目的论认为翻译行为应遵守以下三个法则:
(一)目的法则
在翻译过程中,翻译策略不是由以“忠诚”和“对等”为核心概念的传统翻译理论决定的,不是由原文读者的反应决定的,而是由译文所要实现的功能决定的,被称为目的。目的是由译文读者和大多数译文读者所处的情境决定的。“翻译目的可分为三种:1.译者的翻译目的。2.译文的交际目的。3.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弗米尔提出了目的法则,并认为目的法则是翻译行为要遵循的首要法则。
儿童文学译作的读者是儿童。因此,根据儿童自身的特点,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翻译策略对原文进行调整来满足儿童读者的需求。
(二)连贯法则
连贯法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要求,也就是说,译文应当符合译文读者所处的情境。译者应考虑译文读者的社会和文化背景等因素,使译文语义连贯,具有可读性并且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易于理解和接受。因此,儿童文学翻译应具有可读性,并且能够取悦儿童。
(三)忠实法则
忠实法则强调原文和译文之间的语际连贯,即在满足目的法则和连贯法则的条件下,译者如何解释原文并且最大限度地忠实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取决于译者对于翻译目的和原文的理解。
在目的论三法则中,目的法则是首要法则,即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必须服从于目的法则,而连贯法则又要服从于忠实法则。在20世纪90年代,功能派理论的代表人物诺德对该理论的各个学说进行了梳理,并提出译者应遵循“功能加忠诚”原则,从而完善了目的论。
二、《汤姆·索亚历险记》两个译本的介绍
语言是文学的媒介,不同类型的文学形式应采用不同形式的语言。儿童心理和生理等方面发育尚未健全,社会经历和常识有限等诸多因素的存在使儿童文学翻译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文学翻译。《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儿童文学宝库的一枚瑰宝,也是译者竞相翻译的文学作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张友松在1960年出版的译本(简称张译)和范纯海、夏旻在2007年出版的译本(简称范夏合译)。
由于目的论在上世纪80年代才传入中国,张译本并非在目的论指导下完成,而主要采用归化为主异化为辅的翻译策略。根据对原著的理解、中美文化的认知,以及儿童自身特点的认识,张译本的语言流畅优美、充满文学魅力,符合当时的语言习惯和社会背景。张译本不仅达到了愉悦儿童﹑教育儿童的效果,而且也深受广大成年人青睐。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张友松已经不自觉地体现了目的论的基本原则。
范夏合译本比张译本大约晚半个世纪。考虑到当今文化、儿童的阅读兴趣和语言习惯等因素,范夏合译在翻译目的论的指导下,采用了更为口语化和大众化的语言。为了不让儿童在阅读上出现障碍,他们还摒弃了晦涩难懂的词汇。范夏合译主要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不仅能使读者欣赏到原著的写作风格和特色,而且还能领略到汉语的魅力。
张译本和范夏合译本具有相似的翻译目的。弗米尔认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整个行为过程”。但在时代、文化和社会背景等因素的影响下,译者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译文也不尽相同。
三、《汤姆·索亚历险记》两个汉译本的对比分析
(一)语言方面
《汤姆·索亚历险记》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语言轻松幽默、通俗易懂、富有生活气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从词语的选择、语法的转换和修辞的运用着手,旨在为小读者们呈现原著中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和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
1.词汇的选择
词汇的选择不仅要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同时也应符合中国儿童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成功的译文应能准确地表达原著的亮点,并且能使汤姆的形象贴近小读者们,使之产生共鸣。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儿童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也在不断变化。因此,译者应选择符合时代特征和文化背景的词汇,唤起小读者们的兴趣,使译文达到最佳效果。
例1:
Some of’s em’s(di’monds)worth twenty dollars a piece. …,but’s worth six bits or a dollar.(马克·吐温,1995:162)
钻石有的每颗要值20美元呢。很少有低于六分钱或者一美元的钻石。(范夏合译, 2007: 167)
有些宝石一颗就值二十块钱哩——差不多至少也得六七毛钱或是一块大洋。(张译,1960:164)
张把“di’monds, dollars”和“bits”等译成“宝石、块钱、毛钱、大洋”等,符合上世纪50年代儿童的认知水平,易于小读者们的理解。而范夏合译本是在2007年出版的,这个时代的孩子们对于美元、钻石等并不陌生,范夏合译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使译文忠实于原文。因此,翻译策略应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这样才能让不同时期的读者领略到原文中的美。
例2:
His hand wondered into his pocket and his face lit up with a glow of gratitude that was prayer…(马克·吐温,1995:79) 他把手伸进口袋,脸上立刻露出兴奋的光芒,就像个祈祷者……(范夏合译,2007:79)
他的手东摸西摸摸到口袋里去了,于是他脸上忽然露出欢喜的光彩,好像谢天谢地的神气……(张译,1960:54)
张把“wondered into his pocket”译成“手东摸西摸摸到口袋里去了”。“东摸西摸”生动地描写出汤姆想找点乐子,并且对自由﹑刺激的生活充满渴望。而范夏合译则译成“把手伸进口袋”。范夏合译尽管表达出了原文的含义,但译文过于平淡。对于“his face lit up with a glow of gratitude”,范夏合译成“脸上立刻露出兴奋的光芒”,比张译的“脸上忽然露出欢喜的光彩”更准确。因为“光芒”更能表达出汤姆的兴奋和快乐。
根据上述例句的分析可知,英语单词通常包含很多含义,译者应分析原文中词语的含义,从而找到最适合译文读者阅读和理解的词汇。译者应通过恰当的词汇把原文的语言特色,写作风格表现出来。
2.语法的转换
英语和汉语在语法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在翻译过程中,如果忽视语法的差异,不仅会使译文平淡无奇,也会造成歧义和误解。因此,译者应根据翻译目的重新选择句式来准确地表达原文的含义。
例1:
Tom…snatched a boy’s cap, hurled it…,…almost upsetting her…(马克·吐温,1995:86)
汤姆抢了个男孩的帽子大叫着跑了过去,还把帽子朝各个方向乱扔,抛向教室的天花板,……把他们横七竖八的推倒在地上,……也把她卷了进来,……(范夏合译,2007:92)
汤姆抢过一个孩子的帽子,把它丢到校舍的屋顶上去……,把他们撞得往四面八方倒,……差点把她撞倒了,…… (张译,1960:91)
“把”字句在汉语中是最为广泛使用而且最易于儿童接受的句式。“把”字能把宾语提置于动词之前,以强调行为结果或行为方式。两个译文均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把”字句的连续使用使读者置身于混乱的场景当中,并强调了汤姆行为的结果。其中范夏合译更符合当今儿童的阅读习惯。
例2:
Where’d you get the blue ticket? (马克·吐温, 1995: 42)
你那张蓝条儿是哪里弄来的?(张译,1960:41)
你从哪弄的蓝票? (范夏合译, 2007: 45)
张采用宾语提前的形式强调“蓝条”来引起读者的注意。在翻译过程中,根据故事情节和语言习惯的需要,译者应灵活运用句式。
3.修辞的运用
英语和汉语词汇都包含不同的感情色彩。译者应准确掌握原文的人物特点,选择最恰当的词汇表达原文的含义。
例:
He worshipped this new angel with furtive eye,…,and began to “show off” in all sorts of absurd boyish ways… (马克·吐温,1995:7)
他窥视着这个新天使,目光里充满了爱慕,……。然后便以男孩子特有的种种荒唐举动“卖弄”自己。(范夏合译,2007:19)
他偷偷地望着这个新天使,……就假装着不知道她在眼前,开始用可笑的孩子气的方式耍出各种花样,露一手给她看……(张译,1960:19)
“show off”意为“炫耀,卖弄;使显眼”,在汉语中常带有贬义色彩。但范夏合译使用了引号,强调了词语的不同色彩和含义。张把其译为“露一手”,生动地描写出汤姆争强好胜的性格。两种译文不仅都忠实原文,而且生动有趣。
(二)文化方面
翻译行为实际上是跨文化交际行为。文化是影响翻译行为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中,人们有着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译文只有在目标文化中有意义,才能向读者传递信息,并使读者了解西方文化。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译者应当了解原文的文化和社会背景,甚至包括作者的生活经历和价值观。在目的论的指导下,处理一些语言和文化差异等因素所引起的问题时,常常需要某些特殊的翻译策略。
例:
This final feather broke the camel’s back.(马克·吐温,1995:87)
这可是把骆驼脊背压断的那最后一根稻草。(范夏合译,2007:82)
这根最后的羽毛终于把骆驼背压坏了。*
*这是一句西方的成语,在这里的意思是汤姆的心情本来已经很痛苦,现在再加上这个刺激,他简直就支持不下去了。(张译,1960:81)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跨文化交际的例子。范夏合译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 把“This final feather”译成“最后一根稻草”。虽然与驼峰对比鲜明,活灵活现,但对于来自于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的中国儿童来说,很难理解作者的意图。而张在译文后面添加了注释,消除了跨文化交际的障碍,同时也体现了目的论的忠实原则。
四、结语
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应采用恰当的翻译策略,最大限度地展现外国语言和文化的特点。儿童文学翻译由于其读者的特殊性,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考量目标语儿童的语言习惯及其心理行为,再现原文的童趣和风格。翻译目的论自从引入中国以来,对中国翻译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翻译实践中,目的论是文学翻译评价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也适用于儿童文学翻译,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时刻谨记译文的受众是儿童。总之,翻译目的论为跨文化交际开拓了崭新的视角,对儿童文学翻译具有指导性作用。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 儿童文学 汤姆·索亚历险记 对比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4-0036-02
一、翻译目的论
目的论是由德国翻译理论家弗米尔在20世纪70年代末创立的,他打破了传统对等理论的枷锁。弗米尔认为翻译行为是一种有目的的人类行为,并且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目的论认为翻译行为应遵守以下三个法则:
(一)目的法则
在翻译过程中,翻译策略不是由以“忠诚”和“对等”为核心概念的传统翻译理论决定的,不是由原文读者的反应决定的,而是由译文所要实现的功能决定的,被称为目的。目的是由译文读者和大多数译文读者所处的情境决定的。“翻译目的可分为三种:1.译者的翻译目的。2.译文的交际目的。3.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弗米尔提出了目的法则,并认为目的法则是翻译行为要遵循的首要法则。
儿童文学译作的读者是儿童。因此,根据儿童自身的特点,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翻译策略对原文进行调整来满足儿童读者的需求。
(二)连贯法则
连贯法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要求,也就是说,译文应当符合译文读者所处的情境。译者应考虑译文读者的社会和文化背景等因素,使译文语义连贯,具有可读性并且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易于理解和接受。因此,儿童文学翻译应具有可读性,并且能够取悦儿童。
(三)忠实法则
忠实法则强调原文和译文之间的语际连贯,即在满足目的法则和连贯法则的条件下,译者如何解释原文并且最大限度地忠实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取决于译者对于翻译目的和原文的理解。
在目的论三法则中,目的法则是首要法则,即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必须服从于目的法则,而连贯法则又要服从于忠实法则。在20世纪90年代,功能派理论的代表人物诺德对该理论的各个学说进行了梳理,并提出译者应遵循“功能加忠诚”原则,从而完善了目的论。
二、《汤姆·索亚历险记》两个译本的介绍
语言是文学的媒介,不同类型的文学形式应采用不同形式的语言。儿童心理和生理等方面发育尚未健全,社会经历和常识有限等诸多因素的存在使儿童文学翻译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文学翻译。《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儿童文学宝库的一枚瑰宝,也是译者竞相翻译的文学作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张友松在1960年出版的译本(简称张译)和范纯海、夏旻在2007年出版的译本(简称范夏合译)。
由于目的论在上世纪80年代才传入中国,张译本并非在目的论指导下完成,而主要采用归化为主异化为辅的翻译策略。根据对原著的理解、中美文化的认知,以及儿童自身特点的认识,张译本的语言流畅优美、充满文学魅力,符合当时的语言习惯和社会背景。张译本不仅达到了愉悦儿童﹑教育儿童的效果,而且也深受广大成年人青睐。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张友松已经不自觉地体现了目的论的基本原则。
范夏合译本比张译本大约晚半个世纪。考虑到当今文化、儿童的阅读兴趣和语言习惯等因素,范夏合译在翻译目的论的指导下,采用了更为口语化和大众化的语言。为了不让儿童在阅读上出现障碍,他们还摒弃了晦涩难懂的词汇。范夏合译主要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不仅能使读者欣赏到原著的写作风格和特色,而且还能领略到汉语的魅力。
张译本和范夏合译本具有相似的翻译目的。弗米尔认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整个行为过程”。但在时代、文化和社会背景等因素的影响下,译者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译文也不尽相同。
三、《汤姆·索亚历险记》两个汉译本的对比分析
(一)语言方面
《汤姆·索亚历险记》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语言轻松幽默、通俗易懂、富有生活气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从词语的选择、语法的转换和修辞的运用着手,旨在为小读者们呈现原著中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和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
1.词汇的选择
词汇的选择不仅要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同时也应符合中国儿童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成功的译文应能准确地表达原著的亮点,并且能使汤姆的形象贴近小读者们,使之产生共鸣。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儿童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也在不断变化。因此,译者应选择符合时代特征和文化背景的词汇,唤起小读者们的兴趣,使译文达到最佳效果。
例1:
Some of’s em’s(di’monds)worth twenty dollars a piece. …,but’s worth six bits or a dollar.(马克·吐温,1995:162)
钻石有的每颗要值20美元呢。很少有低于六分钱或者一美元的钻石。(范夏合译, 2007: 167)
有些宝石一颗就值二十块钱哩——差不多至少也得六七毛钱或是一块大洋。(张译,1960:164)
张把“di’monds, dollars”和“bits”等译成“宝石、块钱、毛钱、大洋”等,符合上世纪50年代儿童的认知水平,易于小读者们的理解。而范夏合译本是在2007年出版的,这个时代的孩子们对于美元、钻石等并不陌生,范夏合译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使译文忠实于原文。因此,翻译策略应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这样才能让不同时期的读者领略到原文中的美。
例2:
His hand wondered into his pocket and his face lit up with a glow of gratitude that was prayer…(马克·吐温,1995:79) 他把手伸进口袋,脸上立刻露出兴奋的光芒,就像个祈祷者……(范夏合译,2007:79)
他的手东摸西摸摸到口袋里去了,于是他脸上忽然露出欢喜的光彩,好像谢天谢地的神气……(张译,1960:54)
张把“wondered into his pocket”译成“手东摸西摸摸到口袋里去了”。“东摸西摸”生动地描写出汤姆想找点乐子,并且对自由﹑刺激的生活充满渴望。而范夏合译则译成“把手伸进口袋”。范夏合译尽管表达出了原文的含义,但译文过于平淡。对于“his face lit up with a glow of gratitude”,范夏合译成“脸上立刻露出兴奋的光芒”,比张译的“脸上忽然露出欢喜的光彩”更准确。因为“光芒”更能表达出汤姆的兴奋和快乐。
根据上述例句的分析可知,英语单词通常包含很多含义,译者应分析原文中词语的含义,从而找到最适合译文读者阅读和理解的词汇。译者应通过恰当的词汇把原文的语言特色,写作风格表现出来。
2.语法的转换
英语和汉语在语法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在翻译过程中,如果忽视语法的差异,不仅会使译文平淡无奇,也会造成歧义和误解。因此,译者应根据翻译目的重新选择句式来准确地表达原文的含义。
例1:
Tom…snatched a boy’s cap, hurled it…,…almost upsetting her…(马克·吐温,1995:86)
汤姆抢了个男孩的帽子大叫着跑了过去,还把帽子朝各个方向乱扔,抛向教室的天花板,……把他们横七竖八的推倒在地上,……也把她卷了进来,……(范夏合译,2007:92)
汤姆抢过一个孩子的帽子,把它丢到校舍的屋顶上去……,把他们撞得往四面八方倒,……差点把她撞倒了,…… (张译,1960:91)
“把”字句在汉语中是最为广泛使用而且最易于儿童接受的句式。“把”字能把宾语提置于动词之前,以强调行为结果或行为方式。两个译文均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把”字句的连续使用使读者置身于混乱的场景当中,并强调了汤姆行为的结果。其中范夏合译更符合当今儿童的阅读习惯。
例2:
Where’d you get the blue ticket? (马克·吐温, 1995: 42)
你那张蓝条儿是哪里弄来的?(张译,1960:41)
你从哪弄的蓝票? (范夏合译, 2007: 45)
张采用宾语提前的形式强调“蓝条”来引起读者的注意。在翻译过程中,根据故事情节和语言习惯的需要,译者应灵活运用句式。
3.修辞的运用
英语和汉语词汇都包含不同的感情色彩。译者应准确掌握原文的人物特点,选择最恰当的词汇表达原文的含义。
例:
He worshipped this new angel with furtive eye,…,and began to “show off” in all sorts of absurd boyish ways… (马克·吐温,1995:7)
他窥视着这个新天使,目光里充满了爱慕,……。然后便以男孩子特有的种种荒唐举动“卖弄”自己。(范夏合译,2007:19)
他偷偷地望着这个新天使,……就假装着不知道她在眼前,开始用可笑的孩子气的方式耍出各种花样,露一手给她看……(张译,1960:19)
“show off”意为“炫耀,卖弄;使显眼”,在汉语中常带有贬义色彩。但范夏合译使用了引号,强调了词语的不同色彩和含义。张把其译为“露一手”,生动地描写出汤姆争强好胜的性格。两种译文不仅都忠实原文,而且生动有趣。
(二)文化方面
翻译行为实际上是跨文化交际行为。文化是影响翻译行为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中,人们有着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译文只有在目标文化中有意义,才能向读者传递信息,并使读者了解西方文化。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译者应当了解原文的文化和社会背景,甚至包括作者的生活经历和价值观。在目的论的指导下,处理一些语言和文化差异等因素所引起的问题时,常常需要某些特殊的翻译策略。
例:
This final feather broke the camel’s back.(马克·吐温,1995:87)
这可是把骆驼脊背压断的那最后一根稻草。(范夏合译,2007:82)
这根最后的羽毛终于把骆驼背压坏了。*
*这是一句西方的成语,在这里的意思是汤姆的心情本来已经很痛苦,现在再加上这个刺激,他简直就支持不下去了。(张译,1960:81)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跨文化交际的例子。范夏合译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 把“This final feather”译成“最后一根稻草”。虽然与驼峰对比鲜明,活灵活现,但对于来自于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的中国儿童来说,很难理解作者的意图。而张在译文后面添加了注释,消除了跨文化交际的障碍,同时也体现了目的论的忠实原则。
四、结语
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应采用恰当的翻译策略,最大限度地展现外国语言和文化的特点。儿童文学翻译由于其读者的特殊性,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考量目标语儿童的语言习惯及其心理行为,再现原文的童趣和风格。翻译目的论自从引入中国以来,对中国翻译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翻译实践中,目的论是文学翻译评价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也适用于儿童文学翻译,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时刻谨记译文的受众是儿童。总之,翻译目的论为跨文化交际开拓了崭新的视角,对儿童文学翻译具有指导性作用。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