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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日本政党领导人频发腐败丑闻,但政府却拥有一支清廉的公务员队伍,这要归功于日本“党政分开”的体制。
3月6日晚间,前原诚司宣布辞去日本外务大臣职务,原因是他在过去4年内陆续接受过一位在日韩国人总额为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000元)的政治献金。
虽然这笔钱比起日本政坛的贪腐前辈们动辄上亿的黑金来说,实在算不上多,但由于前原“里通外国”,收了外国人的钱,正好撞上了《政治资金规正法》严禁接受外国人政治捐款的法律红线。如果能够确认他此前知晓捐献人的外籍身份,那么前原还将面临三年有期徒刑及剥夺五年公民权的指控。
翻开史册,如前原诚司一般身陷贪腐丑闻的日本政要比比皆是。
早在1914年,时任首相的山本权兵卫海军大将,就因为海军后辈们采购“金刚号”战列舰时收受巨额回扣引咎辞职。用后来的甲级战犯嫌疑人德富苏峰的话来形容就是:“想起山本就想起回扣。”
当该丑闻见诸报端后,人数高达4000名的警察也无法控制住包围国会和海军省的示威群众,最终出动了陆军才将局势平定下来。
二战结束后,更是有田中角荣、铃木善幸、竹下登、中曾根康弘、海部俊树等多位首相被卷入腐败丑闻,涉案金额也从山本一案的数十万元跃升至数亿元。而在2007年5月,日本农林水产大臣松冈利胜甚至因为涉嫌多起经济丑闻选择了自杀,成为了首位在任期内自杀的内阁大臣。
日本政要腐败发生频率之高,在发达国家中实属罕见。但日本还有着与这幅灰色图景截然不同的一面:权威的国际性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于2010年10月26日发布的2010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显示,日本“清廉度”在17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7,在亚太区排名第3,仅次于新加坡与香港,超过了排第22位的美国。
为何会出现“领导贪腐、政府清廉”这一二律背反现象?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长期采用选举制,深谙政治离不开金钱的道理。而日本又长期采用政府导向、官商合作的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负责制订经济计划,然后通过政府补贴、政府合同、授权许可等方式诱导企业按既定路线发展。企业为获得政府补贴、政府合同、许可证、特殊政策等,自然有充分动机向具有话语权的政坛领袖们提供金钱,购买政治影响。
这一模式既有官民合作发展经济的优势,但也为公权力寻租提供了巨大空间,这也是日本政要“前腐后继”的根本原因。此外,日本在对政党资金的募集和使用上,也有意无意地留下了不少漏洞,助长了腐败交易的产生。
尽管日本政党领导人频发腐败丑闻,但政府却拥有一支清廉的公务员队伍,这要归功于日本“党政分开”的体制。这一体制使负责政府实际事务的公务员较少受到政党腐败风气的干扰。
具体而言,在日本近500万公务员(日本法院、学校、医院及其他国营单位雇员都算公务员)队伍中,因受贿而被起诉者在1969-1973年为每年平均396人,1974-1979年为273人,1981-1985年为203人,1986-1990年更降至130人。从数据中可以看到,日本能从二战废墟中崛起,是同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分不开的。
如果看到上述数字太少,认为是因为日本对贪腐的包容度太高导致入罪数量太低,那就大错特错了。早在1907年,日本就在第一部刑法典中设立了反贪污贿赂罪专章,并先后进行13次大大小小的修改,对贪腐之重视可见一斑。
二战后,日本当局又在美军刺刀下出台了沿用至今的《国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约束。之后可能是还嫌有地方没管到,当局又相继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惩诫规则》及《公务员伦理法》,对公务员进行了更细密的控制。
2008年,日本财务省就曝出丑闻:数百名公务员因长期加班至深夜,赶不上地铁末班车,当然也没有公车可坐,只得集体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为了争夺客源,就向他们提供饮料、小吃、代金券等礼品,最终酿成一起反腐风暴
日本政府按《国家公务员法》对这群打车族予以严惩,1人停职、11人减薪、21人受到公开谴责,连财务大臣也差点丢官。
3月6日晚间,前原诚司宣布辞去日本外务大臣职务,原因是他在过去4年内陆续接受过一位在日韩国人总额为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000元)的政治献金。
虽然这笔钱比起日本政坛的贪腐前辈们动辄上亿的黑金来说,实在算不上多,但由于前原“里通外国”,收了外国人的钱,正好撞上了《政治资金规正法》严禁接受外国人政治捐款的法律红线。如果能够确认他此前知晓捐献人的外籍身份,那么前原还将面临三年有期徒刑及剥夺五年公民权的指控。
翻开史册,如前原诚司一般身陷贪腐丑闻的日本政要比比皆是。
早在1914年,时任首相的山本权兵卫海军大将,就因为海军后辈们采购“金刚号”战列舰时收受巨额回扣引咎辞职。用后来的甲级战犯嫌疑人德富苏峰的话来形容就是:“想起山本就想起回扣。”
当该丑闻见诸报端后,人数高达4000名的警察也无法控制住包围国会和海军省的示威群众,最终出动了陆军才将局势平定下来。
二战结束后,更是有田中角荣、铃木善幸、竹下登、中曾根康弘、海部俊树等多位首相被卷入腐败丑闻,涉案金额也从山本一案的数十万元跃升至数亿元。而在2007年5月,日本农林水产大臣松冈利胜甚至因为涉嫌多起经济丑闻选择了自杀,成为了首位在任期内自杀的内阁大臣。
日本政要腐败发生频率之高,在发达国家中实属罕见。但日本还有着与这幅灰色图景截然不同的一面:权威的国际性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于2010年10月26日发布的2010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显示,日本“清廉度”在17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7,在亚太区排名第3,仅次于新加坡与香港,超过了排第22位的美国。
为何会出现“领导贪腐、政府清廉”这一二律背反现象?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长期采用选举制,深谙政治离不开金钱的道理。而日本又长期采用政府导向、官商合作的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负责制订经济计划,然后通过政府补贴、政府合同、授权许可等方式诱导企业按既定路线发展。企业为获得政府补贴、政府合同、许可证、特殊政策等,自然有充分动机向具有话语权的政坛领袖们提供金钱,购买政治影响。
这一模式既有官民合作发展经济的优势,但也为公权力寻租提供了巨大空间,这也是日本政要“前腐后继”的根本原因。此外,日本在对政党资金的募集和使用上,也有意无意地留下了不少漏洞,助长了腐败交易的产生。
尽管日本政党领导人频发腐败丑闻,但政府却拥有一支清廉的公务员队伍,这要归功于日本“党政分开”的体制。这一体制使负责政府实际事务的公务员较少受到政党腐败风气的干扰。
具体而言,在日本近500万公务员(日本法院、学校、医院及其他国营单位雇员都算公务员)队伍中,因受贿而被起诉者在1969-1973年为每年平均396人,1974-1979年为273人,1981-1985年为203人,1986-1990年更降至130人。从数据中可以看到,日本能从二战废墟中崛起,是同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分不开的。
如果看到上述数字太少,认为是因为日本对贪腐的包容度太高导致入罪数量太低,那就大错特错了。早在1907年,日本就在第一部刑法典中设立了反贪污贿赂罪专章,并先后进行13次大大小小的修改,对贪腐之重视可见一斑。
二战后,日本当局又在美军刺刀下出台了沿用至今的《国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约束。之后可能是还嫌有地方没管到,当局又相继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惩诫规则》及《公务员伦理法》,对公务员进行了更细密的控制。
2008年,日本财务省就曝出丑闻:数百名公务员因长期加班至深夜,赶不上地铁末班车,当然也没有公车可坐,只得集体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为了争夺客源,就向他们提供饮料、小吃、代金券等礼品,最终酿成一起反腐风暴
日本政府按《国家公务员法》对这群打车族予以严惩,1人停职、11人减薪、21人受到公开谴责,连财务大臣也差点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