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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8个月拉锯战式的谈判,微软与雅虎终于达成网络搜索合作交易。按照双方拟定的协议:雅虎将负责网络广告的销售工作。微软将获得雅虎的用户信息。这是一场业界罕见的漫长的合作谈判,从2008年2月1日,微软正式提出以446亿美元洽购雅虎开始,双方你来我往,几经周折,最终于2009年7月29日达成合作协议,其间经历了整整18个月的时间。
合作
18个月的经历,足可写成一本详实的商战教科书,讨价与还价,计谋与反问。一场旷日持久的利益与智力的大比拼。2008年2月1日,微软对外宣布洽购决定;2月11日。雅虎正式宣布拒绝微软的收购价;4月6B,微软发出“最后通碟”,要求雅虎在3周内“缴械投降”;4月7日,雅虎态度坚决地表示“绝不低头”;随后情形发生出人意料的转变,5月4日。微软宣布放弃收购,转为合作谈判,但谈判进程并不理想,雅虎于6月13日宣布放弃与微软的所有谈判。
进入2009年,情形再次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强硬的态度都有所收敛,彼此的关系显得越来越“暧昧”:2009年2月25日,微软再次提出收购意愿,次日。雅虎快速回应,称不反对向微软出售搜索业务;5月29日,微软推出全新搜索品牌Bing(必应);7月24日,微软三大高管造访雅虎;7月29日,双方合作协议正式对外公布。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份历时18个月。艰难达成的协议中究竟包含了哪些具体的要点,是什么样的利益促使双方最终走到了一起。
1,合作协议期限为10年,微软将获得雅虎核心搜索技术的10年时间独家授权,并且微软有权将雅虎搜索技术整合入自己的现有网络搜索平台;
2,微软的Bing将成为雅虎网站独家算法搜索和付费搜索平台;
3,在雅虎业务的其他领域,比如日益提高的显示广告技术,雅虎将继续使用它的技术和数据;
4,雅虎将负责两家公司高级搜索广告主的全球独家合作销售,两家公司的自助广告业务都将通过微软AclCenter平台进行,所有搜索广告的价格将继续由AdCenter的自动拍卖流程决定;
5,两家公司将分别保留各自的显示广告业务和销售团队,
6,雅虎将对自己的互联网资产进行创新,并“保留”用户体验,包括搜索引擎的用户体验,即使该搜索引擎将采用微软技术;
7,微软将通过营收分享协议向雅虎提供报酬,双方将分享由雅虎拥有和运营的网站及附属网站流量带来的营收;
8,在协议前5年,微软将最初向雅虎支付88%来自雅虎拥有和运营网站的搜索广告营收;
9,雅虎将继续保留现有的搜索业务合作伙伴;
10,对于双方执行这一协议的每个国家,微软将在前18个月在该国保障雅虎拥有和运营网站的搜索营收;
11,当这一协议全面执行后(预计将在监管部门批准之后24个月内),根据目前的营收和运营费用水平,雅虎估计这一协议将带来每年约5亿美元的美国会计准则运营利润,并节约2亿美元的资本支出,雅虎同时预计,这一协议将带来每年约2.75亿美元的运营现金流;
12,协议将保护消费者隐私,将两家公司之间的数据共享限制到最小,仅用于保障运营及合并后搜索平台的改进,协议将限制两家公司之间共享搜索数据的使用,协议将维持两家公司目前采用的、行业领先的隐私保护措施。
目标
通过该协议的以上要点我们不难看出,协议没有涵盖微软和雅虎的互联网资产和产品,电子邮件、即时通信,显示广告。以及两家公司业务的其他方面。在这些领域中,两家公司将继续保持积极的竞争。换言之。双方合作协议的主要侧重点在于搜索引擎的业务整合。更具体点说,微软以Bing为基础,从技术上整合了雅虎的搜索引擎,而雅虎则重点开展搜索引擎的营销活动。
毫无疑问。双方找准了各自的优势切入点,无人可及的技术力量使微软有足够的信心将Binq打造成超一流的搜索引擎。而精于营销的雅虎则能够保证该平台的顺畅运转,并且不再受技术方面的限制。
显而易见,这份协议直接针对着现今搜索引擎中的王者谷歌,在现在的搜索引擎市场上,谷歌的市场额在65%以上。而雅虎则仅有25%。据业界预测。在微软与雅虎展开合作后,Binq期望达到30%的市场份额。以微软的“个性”以及协议的发展目标及方向而言,微软显然不是要吃掉本属于雅虎的份额,而是寄希望于通过双方的“强强联手”侵吞谷歌的地盘。
搜索引擎本身的技术不完善使得人们在互联网发展早期对其的依赖远不如现在,雅虎是领军者,却并非唯一,许多的搜索引擎都不紧不慢地跟随其后,这才使得后起之秀的谷歌能够脱颖而出,因为人们实在有太多的选择,不管是思维还是使用惯性上都尚未定型,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但现在。经过一轮轮的“血洗”,谷歌已经牢牢把握住了主导权。虽然称不上一统江湖,但其他搜索引擎均对其构不成直接的威胁。提到搜索引擎,人们首先反应在脑海中的便是谷歌,在某种意义来看,谷歌已经成为搜索引擎的代名词。
受益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可以很惊奇地发现,对微软与雅虎的合作应该表示热烈欢迎的似乎不是用户,反而是谷歌。双方的合作使得微软与雅虎的搜索引擎在市场上形成合并,以后将统一以Bing的面貌出现,对谷歌来说,不是多了一个对手,而是少了一个敌人。对于用户而言,反而是少了一个选择,如果不用谷歌,或者谷歌的搜索结果令人不满意,过去用户还可以分别尝试雅虎和Bing,那么以后则只能选择Bing,除非Bing的搜索结果远远强于谷歌。
雅虎的用户是否就能够全部自然地过渡到Bing?恐怕未必。由此看来,在历经18个月的艰难谈判后,谷歌竟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微软与雅虎的一纸合作协议使谷歌的市场地位更牢固了几分。
在谷歌高大的背影下,任何搜索引擎都希望能够以集体的力量进行抗衡。以求扩大各自的市场份额,但微软与雅虎的合作并不是这一精神的体现,双方的合作是以雅虎出售核心技术。退出一线战斗为代价,这种1加1的效果并不等于2,仅仅是Bing接过了雅虎的接力棒而已。用户需要的是更多的选择,需要的是有更多能够与谷歌直接对抗的产品。更改门庭式的合作,可以增强微软Bing的竞争力。却无法对谷歌形成打击。
雅虎将全身的真气输送给微软。并不能让Bing具备打败谷歌的功力,只不过让其可以多经受一阵对方的猛击罢了。
合作
18个月的经历,足可写成一本详实的商战教科书,讨价与还价,计谋与反问。一场旷日持久的利益与智力的大比拼。2008年2月1日,微软对外宣布洽购决定;2月11日。雅虎正式宣布拒绝微软的收购价;4月6B,微软发出“最后通碟”,要求雅虎在3周内“缴械投降”;4月7日,雅虎态度坚决地表示“绝不低头”;随后情形发生出人意料的转变,5月4日。微软宣布放弃收购,转为合作谈判,但谈判进程并不理想,雅虎于6月13日宣布放弃与微软的所有谈判。
进入2009年,情形再次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强硬的态度都有所收敛,彼此的关系显得越来越“暧昧”:2009年2月25日,微软再次提出收购意愿,次日。雅虎快速回应,称不反对向微软出售搜索业务;5月29日,微软推出全新搜索品牌Bing(必应);7月24日,微软三大高管造访雅虎;7月29日,双方合作协议正式对外公布。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份历时18个月。艰难达成的协议中究竟包含了哪些具体的要点,是什么样的利益促使双方最终走到了一起。
1,合作协议期限为10年,微软将获得雅虎核心搜索技术的10年时间独家授权,并且微软有权将雅虎搜索技术整合入自己的现有网络搜索平台;
2,微软的Bing将成为雅虎网站独家算法搜索和付费搜索平台;
3,在雅虎业务的其他领域,比如日益提高的显示广告技术,雅虎将继续使用它的技术和数据;
4,雅虎将负责两家公司高级搜索广告主的全球独家合作销售,两家公司的自助广告业务都将通过微软AclCenter平台进行,所有搜索广告的价格将继续由AdCenter的自动拍卖流程决定;
5,两家公司将分别保留各自的显示广告业务和销售团队,
6,雅虎将对自己的互联网资产进行创新,并“保留”用户体验,包括搜索引擎的用户体验,即使该搜索引擎将采用微软技术;
7,微软将通过营收分享协议向雅虎提供报酬,双方将分享由雅虎拥有和运营的网站及附属网站流量带来的营收;
8,在协议前5年,微软将最初向雅虎支付88%来自雅虎拥有和运营网站的搜索广告营收;
9,雅虎将继续保留现有的搜索业务合作伙伴;
10,对于双方执行这一协议的每个国家,微软将在前18个月在该国保障雅虎拥有和运营网站的搜索营收;
11,当这一协议全面执行后(预计将在监管部门批准之后24个月内),根据目前的营收和运营费用水平,雅虎估计这一协议将带来每年约5亿美元的美国会计准则运营利润,并节约2亿美元的资本支出,雅虎同时预计,这一协议将带来每年约2.75亿美元的运营现金流;
12,协议将保护消费者隐私,将两家公司之间的数据共享限制到最小,仅用于保障运营及合并后搜索平台的改进,协议将限制两家公司之间共享搜索数据的使用,协议将维持两家公司目前采用的、行业领先的隐私保护措施。
目标
通过该协议的以上要点我们不难看出,协议没有涵盖微软和雅虎的互联网资产和产品,电子邮件、即时通信,显示广告。以及两家公司业务的其他方面。在这些领域中,两家公司将继续保持积极的竞争。换言之。双方合作协议的主要侧重点在于搜索引擎的业务整合。更具体点说,微软以Bing为基础,从技术上整合了雅虎的搜索引擎,而雅虎则重点开展搜索引擎的营销活动。
毫无疑问。双方找准了各自的优势切入点,无人可及的技术力量使微软有足够的信心将Binq打造成超一流的搜索引擎。而精于营销的雅虎则能够保证该平台的顺畅运转,并且不再受技术方面的限制。
显而易见,这份协议直接针对着现今搜索引擎中的王者谷歌,在现在的搜索引擎市场上,谷歌的市场额在65%以上。而雅虎则仅有25%。据业界预测。在微软与雅虎展开合作后,Binq期望达到30%的市场份额。以微软的“个性”以及协议的发展目标及方向而言,微软显然不是要吃掉本属于雅虎的份额,而是寄希望于通过双方的“强强联手”侵吞谷歌的地盘。
搜索引擎本身的技术不完善使得人们在互联网发展早期对其的依赖远不如现在,雅虎是领军者,却并非唯一,许多的搜索引擎都不紧不慢地跟随其后,这才使得后起之秀的谷歌能够脱颖而出,因为人们实在有太多的选择,不管是思维还是使用惯性上都尚未定型,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
但现在。经过一轮轮的“血洗”,谷歌已经牢牢把握住了主导权。虽然称不上一统江湖,但其他搜索引擎均对其构不成直接的威胁。提到搜索引擎,人们首先反应在脑海中的便是谷歌,在某种意义来看,谷歌已经成为搜索引擎的代名词。
受益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可以很惊奇地发现,对微软与雅虎的合作应该表示热烈欢迎的似乎不是用户,反而是谷歌。双方的合作使得微软与雅虎的搜索引擎在市场上形成合并,以后将统一以Bing的面貌出现,对谷歌来说,不是多了一个对手,而是少了一个敌人。对于用户而言,反而是少了一个选择,如果不用谷歌,或者谷歌的搜索结果令人不满意,过去用户还可以分别尝试雅虎和Bing,那么以后则只能选择Bing,除非Bing的搜索结果远远强于谷歌。
雅虎的用户是否就能够全部自然地过渡到Bing?恐怕未必。由此看来,在历经18个月的艰难谈判后,谷歌竟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微软与雅虎的一纸合作协议使谷歌的市场地位更牢固了几分。
在谷歌高大的背影下,任何搜索引擎都希望能够以集体的力量进行抗衡。以求扩大各自的市场份额,但微软与雅虎的合作并不是这一精神的体现,双方的合作是以雅虎出售核心技术。退出一线战斗为代价,这种1加1的效果并不等于2,仅仅是Bing接过了雅虎的接力棒而已。用户需要的是更多的选择,需要的是有更多能够与谷歌直接对抗的产品。更改门庭式的合作,可以增强微软Bing的竞争力。却无法对谷歌形成打击。
雅虎将全身的真气输送给微软。并不能让Bing具备打败谷歌的功力,只不过让其可以多经受一阵对方的猛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