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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隐性传销的兴起与当下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精神面貌的关系密不可分,作为受这种社会思潮影响相对直接的大学生,其价值观的异化也成为必然。异化的价值观被隐性传销影响,又进一步推动了隐性传销的扩张,形成一条循环往复的闭环。以隐性传销作为突破点观察大学生异化价值观的现状并提出解决方法,成为遏止隐性传销扩张、大学生价值观异化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隐性传销;大学生价值观;价值观塑造
一、隐性传销的定义
传销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自我国兴起,不久后,由于其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逐步被国家禁止,进而转入地下。直至如今,原本的传销模式已经脱胎换骨,不少传销人员将传销的内核从传统传销的模式中分离,套上精心粉饰后的外壳,将罪恶之手伸向金钱价值观尚不完善的大学生,从而达到一整条欺骗链,也即我们今日所说的“隐性传销”。
隐性传销一词至今尚无明确的官方定义,亦未为大众所熟知,因而我们在此,根据传销的判断标准及其新型变种形态为其定义。
首先,隐性传销也属于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所作定义,可以基本概括传销的内核,即:以缴纳入门费为基础,发展下线为手段,层层收割人头费为牟利模式,所进行的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其次,再来分析传销的新型变种,即隐性传销的外壳。隐性传销主要出现在大学周边,通常针对大学生这一目标群体,其包装模式大多为兼职平台或中介、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这些兼职平台或教育机构徒有其表,内在实为空壳公司。其在“天眼查”等网站并没有相关信息的收录,机构地址也只是挂牌,或假借其他公司名号。
综上,我们可以这样定义隐形传销: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受骗人信任,收取各种形式包装的所谓“入门费”,兼以发展下线为手段,以层层收割人头费为主要盈利模式,不提供其所主张宣传的实际内容的特殊的传销模式。目前,这种隐形传销正侵蚀着大学生群体。
二、隐性传销影响下的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现状
隐性传销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群体,现今已经蔓延至各大学校周边地区,以湖南科技大学为例,学校周边不正规的兼职平台、培训机构比比皆是,学生受骗率也不低。
笔者及其研究小组所设计调查的问卷中,在有过兼职经历和接触中介机构的同学里,遇到“中介机构收费”的情况占据56.79%,而对“中介机构的满意程度”中,60分及以下的人数占据总人数的70.97%。培训机构方面,满意程度中,60分及以下的人数占据了50%,性价比中,60分及以下的人数也达到了64.86%。从上述数据中不难看出,大学生对此类机构的整体满意程度并不高,考虑到大众对隐瞒、欺骗等词汇较为敏感,笔者与研究小组成员并未直截了当提出“受骗”等字样,这也使得问卷的具體针对性不够,但我们从中也足以对相关机构的行为窥见一斑。
在问卷中,笔者设置的特殊问题“您愿意将此中介平台推荐给其他人以赚取报酬或抵偿自己支出的意愿指数有多高呢?”与“您有多想将此份工作/技能学习推荐给其他人以赚取一些辛苦费(用以减少自己的损失或增加额外报酬)呢?”两问中,中间值3分和5、6分占据各评分总人数的28.26%和33.33%,不愿意1—2分和1—4分的人数分别占据41.30%和22.22%,愿意4—5分和7—10分的人数占比为30.43%和44.44%。
别占据41.30%和22.22%,愿意4—5分和7—10分的人数占比为30.43%和44.44%。
基于调查问卷所显示的结果,当“愿意推荐”指数远大于“性价比”“满意度”指数时,即可初步认为该数据符合我们所说的“利己价值观”。通过上述数据不难发现:“隐性传销”机构广泛存在;大学生自身的金钱观、价值观参照传统发生了从利他价值观向利己价值观的变异,同时这种“利己价值观”是广泛存在于大学生群体之中的。
在“利己价值观”和当下社会主流的“金钱至上论”双重作用下,部分大学生形成了“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隐性传销组织利用这种扭曲、异化的价值观,以高收益低付出为宣传点,诱惑大学生缴纳费用、发展下线,从而疯狂蔓延、压榨大学生群体,从而形成一整条“渴望”“受骗”“施骗”的隐性传销链,其间的每一处连接点都是“受害者(精神上或财产上)”,而顶点处的收益者才是最终赢家。
从大学生本身来看,该类组织的出现似乎正是对部分大学生还未成型甚至已经有些“金钱本位化”的价值观的一种窥伺,针对大学生对获得金钱的焦虑感,利用有些看起来“不劳而获”的报酬诱骗其进入圈套,一环扣一环地洗脑,很多人即便发现了其传销的本质,也往往因为“想弥补损失”而诱导下一批受骗者。可以说,大学生这种并不坚定的价值观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焦虑,为隐性传销提供了发展的根基。
实际上,在隐性传销模式下,受害者受骗的主要原因的是难以抵抗 “高额利润回报”与“不劳而获”的诱惑。金钱本位的价值观强化了大学生对金钱的渴望与迫切获取金钱的心理。同时又因为本身能力不足,赚钱的渠道有限且需要付出大量时间、精力,而被扭曲、异化价值观支配的大学生排斥“付出”“劳动”,被隐性传销的“高收益”“少付出”的谎言欺骗也就是必然。同时,该类大学生所付出的入会费大多在几百元左右,为了尽快弥补自己的损失或赚取更高额回报(无论察觉与否自己是否受骗)会急切引诱其他渴望 “不劳而获”的大学生,从而一直循环欺骗,这才会使得这种组织的人员不断增长,发展迅速,甚至隐隐有向“正规”机构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大学生的异化价值观使得大学生被隐性传销蒙骗,也正是这种价值观催生了隐性传销永不止息的欺骗诱导之路。
当代大学生已经异化的金钱观、价值观是导致大学生受骗的直接原因,也是导致隐性传销滋长迅速的主要原因,同时隐性传销所宣扬的 “不劳而获”“抵偿心理”也在进一步危害大学生的价值观。
三、防范隐性传销的对策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较为清楚的了解到隐性传销发展的现状及原因,也意识到大学生已经异化的价值观以及二者互相推动的现状。毫无疑问,隐性传销是一种有害行为,其在扰乱经济的同时,又诱导了大学生的价值观。因而,怎样合理规范相关机构和如何正确塑造价值观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针对隐性传销层面,社会联系学校对隐性传销机构进行整治、规范,是非常必要的。这需要警方及社会提起重视,时时关注传销的新型变种;社会相关部门加紧对这类隐性传销组织的排查;学校进行多方位宣传;受骗者留存好相关证据。规范好隐性传销,是规范大学生失衡价值观的起手点,从社会中减少这类组织的数量,能有效防范大学生的价值观异化。
在上述对隐性传销组织规范的同时,还应该做好对大学生已经缺失、异化价值观的重构工作。而针对一些还未受害的大学生,更应该做好对其价值观异化或缺失的预防。
首先要引导大学生进行对金钱的理性思考。对金钱的理性思考实际上也是大学生进行自我设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理性思考。在对金钱作用的理性认知下才能进行自主意识支配下的自我规范。这需要大学生有相对明确的资金计划、理财计划,对金钱的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从而减少其受“不劳而获”思想侵害的可能性。
其次,还要加强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前文提到,当代大学生的利己主义价值观也存在许多问题,与利己相反的集体主义价值观,正是当前大学生所缺乏并需要培养的。当前价值观教育的重点,是要帮助大学生认清并掌握集体主义价值观所具有的新的时代特点———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一致的、统一的;集体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集体成员的正当的个人利益;在道德实践中必须把履行道德义务与谋求个人正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1]。这不仅需要高校加强德育课程的宣讲,还要求大学生自身投入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实践活动。这需要学校沟通学生、联系社会,做好学生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对接工作。
另外,还需要通过大学生接触到的平台对大学生进行潜移默化地引导。对于大学生,要不断提高网络媒介素养[2]。在网络媒体环境下,大学生获取知识与能力更多时候是通过一些网络媒体、社交平台,在这类社交媒体上进行价值观引导、宣传,通过丰富的形式对大学生的价值观进行规范,在潜移默化中让大学生的思想发生改变。这种行为便捷高效,更具有新时代特色,让规范、合理的价值观逐步从认知构建层面对大学生的价值观进行引导、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销模式越发多种多样,隐性传销的产生既是社会中“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催生出来的必然产物,也是大学生尚不完善、有所异变的价值观给了隐性传销可乘之机,使其可以肆意发展,难以受到重视。因而,对隐性传销的分析、解剖,也是对大学生价值观现状的一次分析,通过隐性传销挖掘大学生存在的价值观的缺失和异化,相对更具有现实意义。
大学生价值观的塑造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只有培育好大学生的金钱观、价值观,才能更好的为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理想信念,进而使大学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劳动者与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出自雷江梅、杨万庆2005年发表的《中西方价值观冲突对大学生人格塑造的影响》一文。
[2]源自刘丽霞、刘凤梅于2016年发表的《“微时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塑造》一文。
关键词:隐性传销;大学生价值观;价值观塑造
一、隐性传销的定义
传销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自我国兴起,不久后,由于其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逐步被国家禁止,进而转入地下。直至如今,原本的传销模式已经脱胎换骨,不少传销人员将传销的内核从传统传销的模式中分离,套上精心粉饰后的外壳,将罪恶之手伸向金钱价值观尚不完善的大学生,从而达到一整条欺骗链,也即我们今日所说的“隐性传销”。
隐性传销一词至今尚无明确的官方定义,亦未为大众所熟知,因而我们在此,根据传销的判断标准及其新型变种形态为其定义。
首先,隐性传销也属于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所作定义,可以基本概括传销的内核,即:以缴纳入门费为基础,发展下线为手段,层层收割人头费为牟利模式,所进行的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其次,再来分析传销的新型变种,即隐性传销的外壳。隐性传销主要出现在大学周边,通常针对大学生这一目标群体,其包装模式大多为兼职平台或中介、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这些兼职平台或教育机构徒有其表,内在实为空壳公司。其在“天眼查”等网站并没有相关信息的收录,机构地址也只是挂牌,或假借其他公司名号。
综上,我们可以这样定义隐形传销: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受骗人信任,收取各种形式包装的所谓“入门费”,兼以发展下线为手段,以层层收割人头费为主要盈利模式,不提供其所主张宣传的实际内容的特殊的传销模式。目前,这种隐形传销正侵蚀着大学生群体。
二、隐性传销影响下的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现状
隐性传销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群体,现今已经蔓延至各大学校周边地区,以湖南科技大学为例,学校周边不正规的兼职平台、培训机构比比皆是,学生受骗率也不低。
笔者及其研究小组所设计调查的问卷中,在有过兼职经历和接触中介机构的同学里,遇到“中介机构收费”的情况占据56.79%,而对“中介机构的满意程度”中,60分及以下的人数占据总人数的70.97%。培训机构方面,满意程度中,60分及以下的人数占据了50%,性价比中,60分及以下的人数也达到了64.86%。从上述数据中不难看出,大学生对此类机构的整体满意程度并不高,考虑到大众对隐瞒、欺骗等词汇较为敏感,笔者与研究小组成员并未直截了当提出“受骗”等字样,这也使得问卷的具體针对性不够,但我们从中也足以对相关机构的行为窥见一斑。
在问卷中,笔者设置的特殊问题“您愿意将此中介平台推荐给其他人以赚取报酬或抵偿自己支出的意愿指数有多高呢?”与“您有多想将此份工作/技能学习推荐给其他人以赚取一些辛苦费(用以减少自己的损失或增加额外报酬)呢?”两问中,中间值3分和5、6分占据各评分总人数的28.26%和33.33%,不愿意1—2分和1—4分的人数分别占据41.30%和22.22%,愿意4—5分和7—10分的人数占比为30.43%和44.44%。
别占据41.30%和22.22%,愿意4—5分和7—10分的人数占比为30.43%和44.44%。
基于调查问卷所显示的结果,当“愿意推荐”指数远大于“性价比”“满意度”指数时,即可初步认为该数据符合我们所说的“利己价值观”。通过上述数据不难发现:“隐性传销”机构广泛存在;大学生自身的金钱观、价值观参照传统发生了从利他价值观向利己价值观的变异,同时这种“利己价值观”是广泛存在于大学生群体之中的。
在“利己价值观”和当下社会主流的“金钱至上论”双重作用下,部分大学生形成了“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隐性传销组织利用这种扭曲、异化的价值观,以高收益低付出为宣传点,诱惑大学生缴纳费用、发展下线,从而疯狂蔓延、压榨大学生群体,从而形成一整条“渴望”“受骗”“施骗”的隐性传销链,其间的每一处连接点都是“受害者(精神上或财产上)”,而顶点处的收益者才是最终赢家。
从大学生本身来看,该类组织的出现似乎正是对部分大学生还未成型甚至已经有些“金钱本位化”的价值观的一种窥伺,针对大学生对获得金钱的焦虑感,利用有些看起来“不劳而获”的报酬诱骗其进入圈套,一环扣一环地洗脑,很多人即便发现了其传销的本质,也往往因为“想弥补损失”而诱导下一批受骗者。可以说,大学生这种并不坚定的价值观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焦虑,为隐性传销提供了发展的根基。
实际上,在隐性传销模式下,受害者受骗的主要原因的是难以抵抗 “高额利润回报”与“不劳而获”的诱惑。金钱本位的价值观强化了大学生对金钱的渴望与迫切获取金钱的心理。同时又因为本身能力不足,赚钱的渠道有限且需要付出大量时间、精力,而被扭曲、异化价值观支配的大学生排斥“付出”“劳动”,被隐性传销的“高收益”“少付出”的谎言欺骗也就是必然。同时,该类大学生所付出的入会费大多在几百元左右,为了尽快弥补自己的损失或赚取更高额回报(无论察觉与否自己是否受骗)会急切引诱其他渴望 “不劳而获”的大学生,从而一直循环欺骗,这才会使得这种组织的人员不断增长,发展迅速,甚至隐隐有向“正规”机构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大学生的异化价值观使得大学生被隐性传销蒙骗,也正是这种价值观催生了隐性传销永不止息的欺骗诱导之路。
当代大学生已经异化的金钱观、价值观是导致大学生受骗的直接原因,也是导致隐性传销滋长迅速的主要原因,同时隐性传销所宣扬的 “不劳而获”“抵偿心理”也在进一步危害大学生的价值观。
三、防范隐性传销的对策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较为清楚的了解到隐性传销发展的现状及原因,也意识到大学生已经异化的价值观以及二者互相推动的现状。毫无疑问,隐性传销是一种有害行为,其在扰乱经济的同时,又诱导了大学生的价值观。因而,怎样合理规范相关机构和如何正确塑造价值观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针对隐性传销层面,社会联系学校对隐性传销机构进行整治、规范,是非常必要的。这需要警方及社会提起重视,时时关注传销的新型变种;社会相关部门加紧对这类隐性传销组织的排查;学校进行多方位宣传;受骗者留存好相关证据。规范好隐性传销,是规范大学生失衡价值观的起手点,从社会中减少这类组织的数量,能有效防范大学生的价值观异化。
在上述对隐性传销组织规范的同时,还应该做好对大学生已经缺失、异化价值观的重构工作。而针对一些还未受害的大学生,更应该做好对其价值观异化或缺失的预防。
首先要引导大学生进行对金钱的理性思考。对金钱的理性思考实际上也是大学生进行自我设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理性思考。在对金钱作用的理性认知下才能进行自主意识支配下的自我规范。这需要大学生有相对明确的资金计划、理财计划,对金钱的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从而减少其受“不劳而获”思想侵害的可能性。
其次,还要加强社會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前文提到,当代大学生的利己主义价值观也存在许多问题,与利己相反的集体主义价值观,正是当前大学生所缺乏并需要培养的。当前价值观教育的重点,是要帮助大学生认清并掌握集体主义价值观所具有的新的时代特点———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一致的、统一的;集体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集体成员的正当的个人利益;在道德实践中必须把履行道德义务与谋求个人正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1]。这不仅需要高校加强德育课程的宣讲,还要求大学生自身投入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实践活动。这需要学校沟通学生、联系社会,做好学生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对接工作。
另外,还需要通过大学生接触到的平台对大学生进行潜移默化地引导。对于大学生,要不断提高网络媒介素养[2]。在网络媒体环境下,大学生获取知识与能力更多时候是通过一些网络媒体、社交平台,在这类社交媒体上进行价值观引导、宣传,通过丰富的形式对大学生的价值观进行规范,在潜移默化中让大学生的思想发生改变。这种行为便捷高效,更具有新时代特色,让规范、合理的价值观逐步从认知构建层面对大学生的价值观进行引导、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销模式越发多种多样,隐性传销的产生既是社会中“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催生出来的必然产物,也是大学生尚不完善、有所异变的价值观给了隐性传销可乘之机,使其可以肆意发展,难以受到重视。因而,对隐性传销的分析、解剖,也是对大学生价值观现状的一次分析,通过隐性传销挖掘大学生存在的价值观的缺失和异化,相对更具有现实意义。
大学生价值观的塑造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只有培育好大学生的金钱观、价值观,才能更好的为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理想信念,进而使大学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劳动者与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出自雷江梅、杨万庆2005年发表的《中西方价值观冲突对大学生人格塑造的影响》一文。
[2]源自刘丽霞、刘凤梅于2016年发表的《“微时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塑造》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