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容摘要:《孔雀东南飞》是一篇常说常新的不朽佳篇,其中疑而未决的问题有很多,有些问题恐怕一时难以定论。笔者不惴浅陋,列举一、二,略陈管见。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 疑义 探微
《孔雀东南飞》是一篇常说常新的不朽佳篇,其中疑而未决的问题有很多,有些问题恐怕一时难以定论。笔者不惴浅陋,列举一、二,略陈管见。
一.“新妇“应为何义
《孔雀东南飞》中“新妇“一词出现的频率之高,多达十次。以主人公刘兰芝自称“新妇”的有“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以第三人称的口吻叙述时,用“新妇”一词如“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不仅刘兰芝被遣时称“新妇”,如“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而且被遣后仍然称“新妇”,如“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那么,对新妇应作何解释呢?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三册《孔雀东南飞》一文中注释为:“新妇:对结婚不久的妻子或媳妇的称呼”。课文中各处该选取怎样注释呢?如果按照以上释义去解释课文,有些语句难以疏通,笔者查阅《辞海》发现“新妇”词条为:
①新娘子,《国策·卫策》“卫人迎新妇”,《梁书·曹景字传》“闲置车中,如三日新妇”。
②古代称儿媳为“新妇”,洪迈《夷坚甲志·张屠夫》:“新妇来,我乃阿翁也”。
③古代称弟媳为“新妇”,《尔雅·释新》:“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郭璞注:“犹今言新妇也。”
④古时已婚妇女自称的谦词,《世说新语·文学》“王夫人因自出云:‘新妇少遭家难,一生所寄,唯在此。因流涕抱儿以归’”。
可见《辞海》为我们解释“新妇”一词提供了诸多本证,就课本来说,我们也可引出一系列旁证来,如“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虽然课本注释说这里运用了夸张手法,极言日子过得快。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兰芝来焦家已有一段时间了,无论如何,“新妇”作新娘子(新出嫁的女子)来理解是不妥的。“新妇”只能称作少妇,也就是说,选取《辞海》中词条②④注释较为妥贴;至于作一人称时,我们理解为“已婚妇女自称的谦词”是切实可行的;作第三人称时,可当作儿媳的通称。至于词条③,古时称弟媳,在本文中就没有这种理解了。
二.“共事二三年”应作何解
“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课文中对此句的注释为:(我们)在一起过日子不过二三年了,(婚姻生活)才开头,还不算很久。可见对“二、三年”的理解为“两三年”指一个概数,但笔者总觉得有失偏颇,其理由为:
第一,下文有刘兰芝与小姑话别的言辞:“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床”是古代对凳子的称呼,那么在两三年内,小姑由一个刚扶凳子的小孩成长为如我长的大姑娘,可能吗?文中注释为:这是一种夸张写法,极言时间过得很快。我觉得这种注释更为荒谬,夸张固然是民歌常用的表现手法之一,但就本文而言,这句话是刘兰芝的自我表白,应该说,好的文学作品中人物的语言必定是合乎其身份、处境和心境的。纵观全文,兰芝是一位心地善良、诚实可信的人,断不会在小姑面前夸大其辞,再者,她也没有必要说假话,我们还可以看到,兰芝无辜被遗,与小姑话别,心情极为酸楚,哪有心思夸大其辞呢?笔者倒认为“共事二三年”实指共事六年。这样,“小姑如我长”的疑点就可化解了。
第二,在古代汉语里,两个数字的连用也可表示两个数词相乘,例如“三五之夜,明月半墙”(归有光《项脊轩志》(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课第二册),“三五之夜”实指阴历每月十五日的夜晚,再如“二八佳人细马驮,十千美酒渭城歌”(苏轼《李邻辖座上分题戴花》)“二八佳人”指年满十六岁的漂亮女子。“共事二三年”指一起过日子才六年,“六年”在婚姻生活上是短暂的,更何况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夫妻情投意合,相敬相爱呢?所以说“始尔未为久”也是说得通的。
三.“何意致不厚”应是何意
“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是焦仲卿为兰芝求情,直问母亲的言语,“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是焦母威逼仲卿休掉兰芝的依据,但细读全文,我们却很难找到兰芝无礼节,进而导致焦母怀忿的言论和举止,恰恰相反,让我们能感受到的刘兰芝的确是一位无偏斜的少妇形象。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可见兰芝天资聪颖,多才多艺,教养很深;“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又见她姿态容貌,尽善尽美;还有“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足见她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对老人,孝敬有佳,体贴入微:“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对小姑,爱护倍至,情深意切:“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与丈夫,更是感情专一,誓死不变,如此说来,这么完美的女子,哪个不羡慕,誰人不喜欢呢?显然,“此妇无礼节,举止自专由”是一种托辞、借口,是焦母硬性扣在兰芝身上的罪名。
那么,是什么理由导致焦母如此蛮横,无理呢?“何意致不厚”?自然引起无数读者的猜疑和深思。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①门弟不当,依据是:仲卿“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而兰芝“从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公子”;②劳动能力差:依据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③兰芝个性强:依据是“举止自专由,吾已久怀忿”;④没有生儿育女;依据是全文只写到兰芝奉事公姥,爱护小姑,亲近丈夫,却没提到子女。其中较注重的倾向是兰芝来焦家几年了,没有生儿育女,便引起婆婆不悦,焦母虽没有直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还是久怀忿,借故遣归。《语文报》第345期《兰芝被遣原因新探》一文就提出此观点。但笔者认为,这种理由事实上也是欠妥贴的。
(1)诗中叙述和焦母对儿子说到兰芝罪状时,都不曾提到这些,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 疑义 探微
《孔雀东南飞》是一篇常说常新的不朽佳篇,其中疑而未决的问题有很多,有些问题恐怕一时难以定论。笔者不惴浅陋,列举一、二,略陈管见。
一.“新妇“应为何义
《孔雀东南飞》中“新妇“一词出现的频率之高,多达十次。以主人公刘兰芝自称“新妇”的有“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以第三人称的口吻叙述时,用“新妇”一词如“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不仅刘兰芝被遣时称“新妇”,如“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而且被遣后仍然称“新妇”,如“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那么,对新妇应作何解释呢?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三册《孔雀东南飞》一文中注释为:“新妇:对结婚不久的妻子或媳妇的称呼”。课文中各处该选取怎样注释呢?如果按照以上释义去解释课文,有些语句难以疏通,笔者查阅《辞海》发现“新妇”词条为:
①新娘子,《国策·卫策》“卫人迎新妇”,《梁书·曹景字传》“闲置车中,如三日新妇”。
②古代称儿媳为“新妇”,洪迈《夷坚甲志·张屠夫》:“新妇来,我乃阿翁也”。
③古代称弟媳为“新妇”,《尔雅·释新》:“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郭璞注:“犹今言新妇也。”
④古时已婚妇女自称的谦词,《世说新语·文学》“王夫人因自出云:‘新妇少遭家难,一生所寄,唯在此。因流涕抱儿以归’”。
可见《辞海》为我们解释“新妇”一词提供了诸多本证,就课本来说,我们也可引出一系列旁证来,如“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虽然课本注释说这里运用了夸张手法,极言日子过得快。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兰芝来焦家已有一段时间了,无论如何,“新妇”作新娘子(新出嫁的女子)来理解是不妥的。“新妇”只能称作少妇,也就是说,选取《辞海》中词条②④注释较为妥贴;至于作一人称时,我们理解为“已婚妇女自称的谦词”是切实可行的;作第三人称时,可当作儿媳的通称。至于词条③,古时称弟媳,在本文中就没有这种理解了。
二.“共事二三年”应作何解
“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课文中对此句的注释为:(我们)在一起过日子不过二三年了,(婚姻生活)才开头,还不算很久。可见对“二、三年”的理解为“两三年”指一个概数,但笔者总觉得有失偏颇,其理由为:
第一,下文有刘兰芝与小姑话别的言辞:“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床”是古代对凳子的称呼,那么在两三年内,小姑由一个刚扶凳子的小孩成长为如我长的大姑娘,可能吗?文中注释为:这是一种夸张写法,极言时间过得很快。我觉得这种注释更为荒谬,夸张固然是民歌常用的表现手法之一,但就本文而言,这句话是刘兰芝的自我表白,应该说,好的文学作品中人物的语言必定是合乎其身份、处境和心境的。纵观全文,兰芝是一位心地善良、诚实可信的人,断不会在小姑面前夸大其辞,再者,她也没有必要说假话,我们还可以看到,兰芝无辜被遗,与小姑话别,心情极为酸楚,哪有心思夸大其辞呢?笔者倒认为“共事二三年”实指共事六年。这样,“小姑如我长”的疑点就可化解了。
第二,在古代汉语里,两个数字的连用也可表示两个数词相乘,例如“三五之夜,明月半墙”(归有光《项脊轩志》(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课第二册),“三五之夜”实指阴历每月十五日的夜晚,再如“二八佳人细马驮,十千美酒渭城歌”(苏轼《李邻辖座上分题戴花》)“二八佳人”指年满十六岁的漂亮女子。“共事二三年”指一起过日子才六年,“六年”在婚姻生活上是短暂的,更何况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夫妻情投意合,相敬相爱呢?所以说“始尔未为久”也是说得通的。
三.“何意致不厚”应是何意
“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是焦仲卿为兰芝求情,直问母亲的言语,“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是焦母威逼仲卿休掉兰芝的依据,但细读全文,我们却很难找到兰芝无礼节,进而导致焦母怀忿的言论和举止,恰恰相反,让我们能感受到的刘兰芝的确是一位无偏斜的少妇形象。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可见兰芝天资聪颖,多才多艺,教养很深;“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又见她姿态容貌,尽善尽美;还有“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足见她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对老人,孝敬有佳,体贴入微:“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对小姑,爱护倍至,情深意切:“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与丈夫,更是感情专一,誓死不变,如此说来,这么完美的女子,哪个不羡慕,誰人不喜欢呢?显然,“此妇无礼节,举止自专由”是一种托辞、借口,是焦母硬性扣在兰芝身上的罪名。
那么,是什么理由导致焦母如此蛮横,无理呢?“何意致不厚”?自然引起无数读者的猜疑和深思。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①门弟不当,依据是:仲卿“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而兰芝“从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公子”;②劳动能力差:依据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③兰芝个性强:依据是“举止自专由,吾已久怀忿”;④没有生儿育女;依据是全文只写到兰芝奉事公姥,爱护小姑,亲近丈夫,却没提到子女。其中较注重的倾向是兰芝来焦家几年了,没有生儿育女,便引起婆婆不悦,焦母虽没有直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还是久怀忿,借故遣归。《语文报》第345期《兰芝被遣原因新探》一文就提出此观点。但笔者认为,这种理由事实上也是欠妥贴的。
(1)诗中叙述和焦母对儿子说到兰芝罪状时,都不曾提到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