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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龄前儿童发生伤亡或受到侵害的案例重重发生,触目惊心,令人心痛。如何使孩子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家长对孩子细心的保护固然十分重要,但危险防不胜防,家长不可能分分秒秒地保护着孩子,所以,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自身的防护能力才是更为重要的。那么,家长在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方面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对此,我想谈点自己的浅见,与更多的家长们分享探索。
●告诉孩子什么是危险,怎样做才是安全,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
孩子的安全意识不是长大了自然就会有的,需要从一出生就开始渗透。或许有人会说,孩子太小,尤其是0~3岁的婴幼儿啥都不懂,怎么培养安全意识?哪有什么能力保护自己嘛!其实,“心理学家研究证实,一岁以内的婴儿已经具有了躲避危险的能力,这种能力来自于更早时候身体运动所带给她的经验。”比如:未满月的婴儿,成人张开五指并把手从较远处突然靠近婴儿的面部,婴儿就会立刻眨眼睛;又比如:两三个月的婴儿,头部能够左右转动后,当你做同样的动作,他还会把头转向一侧。婴儿的“眨眼”和“转头”都是因为他判断到了危险临近而做出的躲避反应。
家长一方面要保护好幼小的孩子,同时也要不断地告诉孩子什么是危险的,怎样做才是安全。如果家长一味地单向保护孩子,让孩子生活在安全的真空中,让孩子与危险绝缘,剥夺了孩子学习辨识和防范危险的机会。使孩子对那些可能的危险缺乏认知,其安全意识和对危险的预见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也就无法得到良好的发展,当危险来临时,孩子就会全然不知,完全没有经验,因而才会经常受伤,发生危险。
●放手锻炼孩子,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
家长不是孩子的万能保护神,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慢慢脱离父母的视线和照顾,那么,适当放手锻炼孩子,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便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自理能力的提高可以促进孩子的抗危险能力,也就是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比如,教会孩子从高处下地的正确方法,那么当你不在孩子身边时,孩子也能自己安全地从高处下地,自然就会减少坠落的危险。
现在的很多家长对孩子“全方位保护”的养育方式,剥夺了孩子通过实践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结果导致孩子对危险缺乏防范能力,发生了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故。
家长应鼓励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而且要允许孩子适当地淘气,其实,“越淘气的孩子越少出事、越安全;越是放到保险箱里的孩子,反倒容易发生意外,更不安全。“很多家长总是想方设法不让孩子多做运动,理由仅仅是担心孩子的安全。德国有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德国,每年有180万儿童出现事故,但是发生事故的是那些不经常运动的儿童。因为经常不运动的儿童,缺少经验、力量和技巧,而这些正是日常生活中从事最基本的运动必不可少的能力,如果缺少的话,一碰到什么东西当然就容易受伤。适当地放开手脚,让孩子勇于探索周围环境,在复杂的环境中学会躲避危险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让孩子在安全中体验危险,在危险中学会安全。
孩子如果缺少与事物的接触,那么他对事物的认识与感受就不会深刻,有时还会影响到他对知识的理解与问题的解决。比如:幼儿园演练火灾、地震、洪灾、歹徒入侵的情景,目的就是让孩子在实际的安全中与危险近距离接触,从而认识这些危险,学会如何正确躲避。其实,在家里同样可以进行类似的、便于操作的、适合孩子的小规模情景演练。比如:父母假扮陌生人敲门,指导孩子该如何应对,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让孩子与“安全前提下的危险”亲密接触,从而达到使孩子“远离危险”的目的。如快速摸烫鸡蛋、烫水等,很多家长会觉得这些烫的东西危险,不能让孩子碰。其实,人的皮肤、身体还是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的,并不是那么不堪一击,快速地触摸并不会烫伤孩子,但足够让他感受到“烫”。这样便于孩子认知危险,进而去避免危险。
有些事情是一定要经历了才能深刻地认识它,有些危险则可以寻找替代物、或通过表演来让孩子间接地认识它的。比如:如果孩子想学奥特曼从楼上跳下去,家长不妨把易碎的物品,如,把瓷娃娃、塑料玩具等从楼上扔下来,让孩子看到其被摔死的情景,从而认识到从楼上摔下来的危险,不再学奥特曼或超人从阳台上飞下去了。
因此,家长在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上,既要授之以“鱼”——父母对孩子的保护和为孩子提供的安全防护环境;更要授之以“渔”——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