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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的生活风险问题已日益凸显,主要表现有:基本生存风险、教育与发展风险、社会交往风险和心理失衡风险等,其成因既有政府因素和社会因素,又有失地农民自身因素。因此,为了有效防范和治理失地农民的生活风险,需要政府、社会和失地农民三方共同努力,形成有效合力。制定和实施相关对策,确保失地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收”、失地不失“身”、失地不失“望”和失地不失“保”。